一位教师在执教唱歌课《谁唱歌》时,为了最大限度实际效果地体现以听为主的教学手段和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便采用了先让学生听范唱两遍,接下来让学生跟琴模唱两遍,接下来便是让学生小组讨论创编歌词、小组讨论创编动作、小组讨论如何用打击乐器伴奏、小组合作创作绘画作品……一节课表现看来学生是能动起来了,气氛也很活跃,但最后的检测结果却令人失望:老师要求同学们用最优美的歌声演唱歌曲,结果是只听见老师的琴声、老师的歌声,却不闻学生优美的歌声,更谈不上准确的唱准时值……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不外于老师对如何唱好本歌曲引导少,只注意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形式表现。《音乐新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目标是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段话指出了我们过去的课程存在的问题:过分注意知识传授,忽视了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课改就是要改变这一现状,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在教学中可轻视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而是要使“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有机整合,即“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学生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过程。”
从目前音乐教学现状看,大多数老师都已注意课堂上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但个别还存在着满堂灌的现象,这样学生处与机械接受理解的地位,体会不到参与之乐,思维之趣,成功之悦。视唱教学一直是音乐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在进行视唱练习时,以往的做法是:教学生认清唱名,视唱前就做一些辅助性的节奏练习等。如介绍歌谱的旋律特点,该注意的某些音乐符号,歌曲中重难点拎出来做预备视唱练习,反复练习直到学会。这样做的优点是学生对于歌谱的认识和音乐理论知识由陌生和困难逐步了解学会,弊端是学生由于预先知道了教学中的重点,课堂气氛很不活跃,甚至没有兴趣,建议教师在教学中尝试引导学生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习使人进步。在闲暇时看书、广泛阅读书籍已经成为都市人的一大休闲方式,自己也不例外。但大多是看报刊杂志、教育专著、养生保健之类书籍,却很少看音乐教育理论书籍。一个偶然的机会同学向我推荐了《体验音乐》这本书籍。 《体验音乐》由美国音乐教育家格雷珍.希尔尼穆斯.比尔编著的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与教学案例的教育专著。读过之后充分感受到这是一本对音乐教师非常实用的书。书中的音乐知识理论、音乐教学案例及所介绍的的音乐教学技能技巧,不仅开阔了我的专业知识层面,提高了我的音乐技能,更重要的是对我的教学思想产生了更深远的影响,使我对新课改背景下的音乐教育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体验音乐》一书中提到“应该让学生像成年人一样直接进入音乐体验,进行音乐思考,由此将他们引入音乐的主题。”而《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也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其主要是通过提供给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机会,使学生获得音乐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愉悦。音乐教学中,只有学生积极感受和鉴赏音乐,培养学生感受、体验音乐的能力,才能使学生获得对音乐本质的理解与感悟,进而陶冶情操,促进创造性思维的发展。此外,引导学生正确地感受音乐是进行音乐联想与想象的基础。
在《体验音乐》书中,作者对小学各年级学生的音乐学习均给予了明确的指导,律动、歌唱、乐器演奏,尤其指出重点是教会学生学习听音乐。本学年,自己任教一年级,一年级学生正处于以“娱乐性”为主的幼儿教育向“知识性”为主的小学教育的衔接阶段。他们具有好玩、好动、好奇的心理特征,模仿能力较强,抽象思维有待发展。在教学实践中,每当让学生跟着音乐课前律动时,学生普遍出现脱离音乐而无规律的“乱动”。对于一年级孩子体验音乐的方式而言,确实重点就是要强化良好习惯的培养,即应培养学生良好的“听音乐”的习惯。在教学实践中,我通过让学生“带着问题听”,“想着听”,“动着听”等多元化的“听”的形式,使学生变“强迫地听”为“喜欢地听”,由“听而不闻”为“听而有感”;此外用肢体语言感受,通过舞蹈动作帮助理解音乐,创设具有感染力的情境等,都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感受音乐,学习起来兴趣盎然。
感谢格雷珍.希尔尼穆斯.比尔, 感谢《体验音乐》,让我受益匪浅!
课改提倡多鼓励学生,以此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这样不少老师便片面认为,课堂教学上鼓励的力度越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便会越高,因而在音乐课堂上频繁出现了老师“号召”同学们“掌声鼓励”,同学们就一起伸出小手拍着,“棒棒,你最棒!”,同学回答问题正确时,老师评价同学也只是仅限于“你真棒!”,“你真勇敢”……这些表扬方式,使得音乐课堂上掌声不断,“你真棒”的赞扬声不绝于耳。这些年的音乐教学经验告诉我,这种外在激励,在学生一开始接触时,都会视为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但是长此以往,鼓励者会变成一种机械动作,被鼓励者也会习以为常,而起不到鼓励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过多的外在鼓励,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发展。《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 ,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课改提倡鼓励学生,并不意味着就是要在课堂上说几句简单的赞扬语,做几个赞扬的动作,而是要使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要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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