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6 16:50:45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一】

最后,两个彼此关爱,彼此需要,彼此帮助的好朋友吵起了架,在那个见证过我的`快乐的地方吵架了。她认为我是故意的,而我觉得她不信任我,我明明不是故意的,她却硬是说我是故意的,我很失望,我解释她也不听。几星期后,我们在中午上学时在大门相遇。她走在我身后,我们都沉默不语,没有像从前那样彼此点头打招呼示意友好。最后,走到了教室,她先开了口,说了句对不起。

我一愣,最后两人相视一笑,就这样,无厘头的吵了架,又无厘头的和好了。每次放学走出校门,我一直在想:最后一次经过这里,会是怎样的情景?不管怎样,我相信,我一定是面带微笑的!感谢我的同学,在我小学的六年生涯中,伴我成长。和我一起分享快乐。我感谢所有教过我的老师,是你们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是你们交给我知识。无论以后我到了哪个学校,我也不会忘记你们和彼此在一起的回忆。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二】

霍金在二十一岁时被诊断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医生预估他活不过三年,但意志力坚强的他,并没有因此向命运低头,反而立志要造福人群。十年一眨眼过去了。霍金依然活得自在。他不但在剑桥大学担任教授,更十分熟练地利用眼球的转动操作语音合成器,活出他不向病魔低头,继续悠游于浩瀚无际的物理世界里。三十年后,他出版有名的物理书《时间简史》,这本书振奋了世界,也造成了科学界的轰动。霍金告诉大家:只要努力不懈、坚持到底的做事,什么事做起来都能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霍金的故事时时刻刻提醒我,成功与否取决于努力程度,而不是天赋。唯有努力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他不屈不挠、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激发我的心智,他不但是我意志力的导师,更是阅读中最能启发我的好挚友!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三】

老师像一个辛勤的园丁,把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培养长大;老师像一根无私奉献的蜡烛,燃烧了自己,点亮了我们;老师像一束阳光,把我们未来的路照得格外亮堂。老师是为了把我们培养成人才而出现的,我的老师也不例外。

我的老师——胡老师,虽然她对我们很严格,可我们知道,她是为了我们好。她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也算有6年之久了,她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鼻子算小的,一个经常训斥我们的嘴在鼻子的正下方,这就是他的面貌。

有一次,不小心说了一句脏话,他就把我叫到办公室,我想肯定糟了,要被教训,果然,我一进去胡老师就开始教训我:“你还随便骂?骂什么骂?下次还敢骂吗?”我说:“不敢了。”这次之后,我再也没敢骂人了。

我的老师虽然喜欢教训人,但有时也很善良。

有一次,我们参加校运会,有一个全班的体育项目,我们拿了一个一等奖,胡老师身为我们办主任,他喜出望外,对我们说:我的一节数学课变成微机课,我们都高兴的跳起来,微机课是我们最喜欢的课,我们能不高兴吗?最终,胡老师兑现了承诺,让我们上了一节微机课。

胡老师真是让我们有时高兴有时忧啊,我们虽然不喜欢她,可他却是最令我难忘的老师。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四】

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六年来,有许许多多教给我知识的,令我感激、难忘的老师,但我最难忘的也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是她陪伴我们度过了六年的小学生活,是她把我们从一个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教育成一个个通情达理的好少年……我永远也忘不了她。

孙老师是一个有很强责任心的人,她不但从一年级就开始教我们积累古诗词和古文,还很重视作业情况,别的老师很少批单纸作业,而孙老师却一项也不放过。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

记得那是半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妈给孙老师打电话,说我作业写得很慢,请老师帮忙想想办法。老师听后批评我写作业磨磨蹭蹭,边写边玩,并让我每次写完作业都给老师打电话。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给老师打电话,改掉了磨蹭的习惯。

孙老师不但对工作认真,而且总是以各种方式启发学生,让学生喜欢文学,搞点儿文学创作。

记得有一次老师讲《“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那一课,主人公写小说受到妈妈的表扬和父亲的批评时,老师就要我们也试着写写小说。周梓煜首先写小说,当他把那“稚嫩”的小说给老师看时,老师高兴极了,不但没说周梓煜写的小说写得不太好,反而夸了他一顿。我也写起小说来。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的小说由“稚嫩”渐渐成熟,受到了同学们的好评,成了班里有名的“小作家”。

我是一定不会忘记孙老师的,今天,我会为有这样的好老师感到骄傲。明天,让老师为有我这样的学生自豪。

一句俗话说得好: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插柳之恩,终生难忘。

中学生涯中最难忘的人 作文【五】

六年的小学生活既漫长又短暂,那闪动在我记忆海洋中的浪花有多少啊!其中有一个人最令我难忘。

我们班有个叫李健光的,他有个雅称叫“大学生”。不仅因为他鼻梁上架着一副大眼镜,更重要的是他的知识十分丰富。

我和他原本是同桌,在同学们的眼里,我和他是最能和平共处的一桌了。可是在我们各自的心里都有一个非常坚定的目标,就是在学习上一定要超过对方,以显示自己博学多才,所以我们俩在拼命地学习,暗暗地较劲。可却有一件事使我佩服得他五体投地、甘拜下风了。

有一次,我无意间看到了社会书封面上的一座宏伟、高大的铁塔,可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这座铁塔的名称、高度。我只有恳求他:“”大学生“你认识这座铁塔吗?”他用手扶了扶眼镜,眼珠子一转说:“你求求我吧,我就告诉你听。”我态度非常诚恳到说:“求求你,告诉我听吧!”没想到他就滔滔不绝的说:“这一座铁塔是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他大约有320米高,还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之一呢!”我又好奇地问:“那这一座铁塔为什么被命名为埃菲尔铁塔呢?”他眉飞色舞地说:“这座铁塔的的设计师是居斯塔夫·埃菲尔,就是为了纪念埃菲尔,才把这座铁塔命名为埃菲尔铁塔的。我精精有味地听着,真为他的博学多才感到佩服。

在我记忆的海洋中,我将会永远记得在小学时,我曾有一个博学多才的同桌。也希望他别忘了我这个与他暗暗叫劲的同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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