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人,认识你三年零四个月了,还记得第一次邂逅吗?在书店,长长的辫子,圆圆的脸蛋,碧绿的长裙,像是童话中走出的魔法精灵。第一次见面就引发了诸多不爽,你碰掉了我的书,我踩了你的白鞋,于是我们互相瞪了一眼,没来得及说抱歉就愤愤的跑了。哦,对了,后来是在苹果树下,我和你打招呼,你瞪了我一眼走掉了。后来,命运安排我们的相遇,我以为只是为了错过。
“腰杆儿挺起来,都多大了,还驼背!”
“啊呀!走路别内八!”
“说话别太大声,像个男孩似的!”
这就是在无数次偶遇之后的对话,这小妮子越来越放肆了,不知道她看我哪儿不顺眼,天天挑我毛病,谁让人家是大城市里的.孩子,懂的就比我多。
我家在乡下,生性中过多的懦弱让我不得不低头走路。天天跟在我后面的一个女孩,不断在我后面矫正着我的错误,因为那种不自在,我把它列入仇人黑名单。可要不是她,或许我现在还只是那个走路内八,弯腰驼背,一副穷酸相的乡下女孩,我以为乡下人应该生来就遭到鄙视、唾弃,仇人虽然很烦,总是让我出丑,至少她不会嫌弃我的身份。
不想回家的时候就在街上闲逛,尤其是没的时候。“喂!考得怎么样?”如果在这时候遇见你的仇人,你会怎样?“走开……”我没有力气去争辩什么,只是觉得胸口小小的空洞里溢满了大大的悲哀,“没吧!”又是一阵嘲讽的笑,那种笑我受够了,却无能为力,就像我不能改变自己不如别人的事实一般,无助,我蹲下来,哭了。她拉我坐到地上,闲聊了一会儿,又开始给我讲题,多年来,我把自己伪装的足够冷漠去面对流言蜚语与伤害,原来我奢求的并不多,只是一丝关怀。
“为什么每次我出糗的时候你都在啊?”
“你猜啊!”她的眸子中的笑意冲淡了我的伤,然后泛着光。
你就像一颗流星划过我的生命,绚烂一瞬,却是永恒的希望。我从不为我们的邂逅而后悔。
仇人,下次遇见你又会出什么糗呢?我等着。
本文的优点在于把一个熟悉的话题逐步引向深入思考的路一般地,人们很容易见到一种主张的表面,就感觉那是正确或错误,而不去寻找一个新的角度做一番新的探究,本文见到熟悉的话题,就想起了两个“父亲”的故事,把对“信任”的态度放到了需要辩证的境地来思考,信任而不轻信,看似矛盾,但成熟的人总是善用智慧,把它们运用得恰到好处。
这是《不老泉》英文版的封面,小女孩手中的金蟾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本目录超级简单的儿童文学作品,目录简单内容却是充满不涸的浸润过心灵的文字。
这是一部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2012美国《学校图书馆杂志》读者调查,入选所有时代“最佳百种图书”奖。于1981年2002年两度被改编成电影。遗憾的是不常阅读童话故事的我没有看过,幸运的是今天可以试读啦!作者是娜塔莉·巴比特,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
还不到十一岁的女孩温妮,不相信精灵,不相信童话,却遇到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想要长生不老的人们人民非常期待,可是因为喝了林中一处清泉水而不再长大的塔克、梅、杰西、迈尔斯却很苦恼的需要经常搬家,没有朋友。时间在他们眼中大把大把的有,可是却永远停留在那一刻。温妮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可是这事实就是那眼泉水就在温妮家林子里的那棵白蜡树下。
常识告诉我们,我们人类都无法逃避最终死亡的命运。但是,不管是谁都不愿意面对这一黑暗的真相,秦朝的徐福为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玩耍,大家都更愿意相信神话中长生不老的说法。普通人似乎更倾向于对所谓“青春之泉”的追求,在科学和医学领域都有人在不断探索。
无论是秦始皇还是孙悟空,都渴望能长生不老。(他们吃了许多丹药,仙桃,但都难以如愿。年幼的儿子也曾有过亲人生死离别的困惑,不想让太爷爷离去,期待他长生不老。如果真的有泉水,可爱的儿子或许真的会毫不犹豫选择让我们都喝下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实现儿时的梦想,可是那样真的会幸福吗?如果是你,你会如何选择呢?
温妮没有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永远怀念的慈母、爱妻,从她的墓碑上我们看到了家人浓浓的爱。还不到十一岁的她至死没有选择喝下让她永远拥有一颗年轻心灵保持青春永驻的泉水,更没有选择将泉水秘密公之于众,女孩喜欢的也是我关注的蟾蜍代替她喝下杰西留给他小瓶中的泉水青春永驻,感受孤独一世。如果是我也会像温妮的选择一样,有那么多爱你的家人陪伴,感受童年、少年、中年、老年,直至终老一生,经历更多的人生,慢慢老去,幸福快乐,喜怒哀乐那是多少美妙的生活呀!就像塔克说的那样,我不想只是存在,像路边的石头一样生活。生命就像轮子,一切都像轮子,不停转动,永无停歇。永远都不是同一个,永远是新的,永远在生长,永远在运动。生生不息永远变化的世界。我们可以怀有一颗年轻的心灵,让青春永驻在我们心中。
请你也停下脚步,慢慢品读《不老泉》,认真体会和思考生命的意义。是希望能够永远拥抱住时间,把握长生不老的机会,还是选择慢慢老去,走向死亡?让我们一起切身体会感受吧!
溪水不争流,叮咚山林幽壑间,清澈婉转,照映西子的容、二乔的貌,不负一生清誉。
人也不从众,即使要遗世独立,也要循着心灵的指引,做自己,给世界留下个巍峨背影。本文庄子不从众,他便让世人都随着他一起逍遥渭水,逍遥天下。
当别人都着纶巾、持羽扇,站在楚王座下,痛拍栏杆,直欲把胸中丘壑吞吐的时候,他却破衣敝履,独钓渭水滨边;当别人恨不能把自己比作光芒四射的太阳,可以洞彻一切的时候,他
却指着衔泥而行的乌龟,对身后楚官淡道:“往矣,吾将曳尾于涂”;当别人对亲的的离去而痛哭流涕、情难自己的时候,他却背对亡妻鼓盆而歌。他唱的什么?无非“羽化而登仙兮,却离
伤”。
即使现在,我们高吟“圣人无功,至人无名”的时候,他已作古,乘着鲲化的鹏“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他之身殁,不幸却又幸甚。他不从众,便让人即使望眼欲穿,也难望其项背。
屈原不从众,他便让汩罗江水都随他澎湃千年、滋养千年。
那时,怀王的.身侧已无他的立足之地了,身后是郑袖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身前是令尹子兰的肺腑之言,言之肺腑。他不能从俗,他便行吟泽畔:“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
……”他不愿与人同流合污,啜其糟而哺其醴,他只好指天则问:“指九天以为正兮,其惟灵修之故也”。不!他还不愿随众而降,只好举身赴清流了。本文来自语文茶
他没有从众,他是他自己,他也是我们的先祖。
时至今日,还有谁不从众?方文山,那个钟情于诗情画意的男子。
他用笔勾勒那素胚青花,即使笔锋由浓而淡,那韵致也通过麦克风为江山染上印迹;他用眼看穿千里之外,即使只寻得一行青苔,也绿了那江南两岸;他用心感悟东风,在这荒草蔓烟的
年代,让那浓词艳句都黯淡了颜色。
还好,他不从众,他用自己的独特坚守为我们奉上了诗情如风。
从众为众,不从方立。
立之有骨,自己为骨。
夏天,空中布着零星的云,没有一丝风,头顶上悬着火球般的太阳,路旁的荒草丛几乎要燃烧起来。空气中弥漫的热浪,让人喘不过气来,街道上的人寥寥无几。
我放下手中厚厚的书,离开书桌,走到窗前,望着街道的尽头,以缓解眼睛的疲劳。
一个绿点出现在街道尽头,走走停停。近了近了,我的内心不免激动了一番,总算可以知道是“何方神圣”了。乍一看去,他身上的一身绿——军装,不免让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他身材魁梧,皮肤因长期的军事训练而晒得黝黑,寸头使他看起来很精神,一双丹凤眼里透露着一股军人的刚毅与不羁。当我想从他身上收回视线时,我猛然发现他拄着拐杖。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听大人们说小区新搬来了一位因军事训练意外伤到脚筋的退役军人。我想,这个人应该就是那个新搬来的`退役军人吧,但看起来他的年龄也就三十多岁。我不禁对他产生了一丝惋惜。
我站在窗前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刺眼的阳光虽说有军帽的遮挡,但他还是半眯着双眼。他四处张望着,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找钱?找手机?还是找某家商店?忽然,我看到他那原本半眯着的双眼里闪出一丝光芒,直直的盯着前方不远的冰棍纸,那黝黑的手紧紧的握住拐杖,一瘸一拐向冰棍纸走去。
他用拐杖支撑这自己,皱着眉头,慢慢的蹲下去,伸出黝黑的手把地上的冰棍纸捡起来。站起来的时候是最困难的,紧紧握住拐杖的手凸出一条条青筋,原本面无表情的他,现在却变得狰狞起来。他单手撑着膝盖,随着一声“嗯”,他终于站了起来,也不顾额头上沁出的汗水,径直向不远处的垃圾桶走去……看到这一幕的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心“扑通扑通”的快速跳动着,感动与敬佩之情随着心脏喷涌出的血液涌遍全身。
他在这条街道一直重复这些动作,太阳的火焰使他额头布满汗珠,随后汇聚成一大滴在阳光的照耀下犹如钻石般闪亮的汗水,重重的砸到水泥路上,便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缕尘烟。
我呆呆的望着他,看着他从街道的尽头再到街道的尽头。这期间只不过是短短的几分钟,可就是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他的一举一动无不蕴含着不可思议的精神与品质,我看到了军人的美,尤其是退役军人无私奉献的美。他不求回报,一心只想为社会做点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他用无私奉献的精神,走尽了大大小小的街道。我为他感到惋惜,因他而感动,与此同时我也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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