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经济的天然属性决定了它对经济运行机制具有一种“放大器”的作用,既可以大量地为实体经济补充能量,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放大外来冲击和经济波动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危及实体经济的发展。故而在充分运用其特点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它可能会产生的负面作用。
其一,虚拟经济很容易导致经济体系运行产生波动甚至酿成危机。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里,虚拟资本逐渐地脱离实体经济,融通周转的速度愈来愈快、范围愈来愈广,一旦产生波动,就会给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经济造成冲击。其二,虚拟经济能够导致银行信用扩张,为大规模通货膨胀推波助澜。其三,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虚拟经济既能够起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也可能会对其起破坏作用。其内在机理是: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会使投资于资本资产的收益大大高于投资于实体经济的收益,会导致社会资金大量流入虚拟经济领域,从而使实体经济患上“资金贫血症”,从而大幅度提高融资成本进而提高生产成本,降低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四,虚拟经济发展失控会直接冲击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诱发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必然会导致资金借贷的成本升高,进而抑制正当的资金需求并且造成大量呆账坏账,干扰商业银行正常信贷业务的进行,使其陷入面临***的窘境。其五,虚拟经济过度膨胀也能误导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还会传至外贸领域,影响国际收支平衡。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及其带来的财富效应,会使消费者对未来的收入状况产生过分乐观的预期,使消费水平超过应有的程度,并通过大量进口来满足;另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过分膨胀会造成资产价格上升,导致融资成本和生产成本上升,进而降低国产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一进一出的双向变化,会减少贸易顺差或增加贸易逆差,致使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状况恶化。其六,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容易危及财政安全。这是因为,虚拟经济过度发展会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从而导致产业发展的空心化。如果老产业衰弱了而新兴产业不能及时形成、跟上,最终将会延缓经济增长速度,减少税收收入来源,同时造成就业机会减少。而在现实情形下,财政支出项目具有很强的刚性,在增收与节支两方面都受限的情况下,出路就只有扩大赤字,从而造成财政风险的积累。债务过高还会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造成经济发展停滞。其七,虚拟经济增长过快会使虚拟资本持有者获得大量的资产溢价收益,比起实体经济更容易产生分配问题上的“马太效应”,造成社会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使得国民收入分配趋于不均等,加剧贫富对立,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保障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
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以财产权为核心,以维护经济自由为目的,排除国家权力的越界侵犯,体现经济自由的内涵。以财产权为代表的私权在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同时,不应无限扩大和推崇。当私权损害或可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甚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时,国家就应当对这些行为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规范,让私权在法律秩序下实现相对的经济自由。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不仅彰显了国家在法治社会里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调整和干预市场秩序的重要平衡点。
(二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相对公平
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发展水平,而经济法的终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司法环境的平等公正和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于自由竞争能否发挥主要作用,经济法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为了保障这一基本需求而设置了均衡的调整规则,以确保市场竞争者之间公平竞争。通过经济法的约束和调整实现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使个体行为和国家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从而促进市场竞争的自由公平。通过市场诚信和符合规则的竞争,维持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三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平衡机制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本位” 为其核心价值, 在确保市场自由选择和个体利益得到充分尊重与满足的同时,也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基本平衡。规定国家机关在各个经济领域的权限范围,不得超越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干预权行使的底线,是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维持平衡的标尺,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维持平衡的重要体现,不可为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而侵犯他人权益,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超越经济法的规定和边界。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民主法治、社会福利及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因此,对部分公民权利和政府职责进行的必要限制和约束是经济法发展的应有之义。
(四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辩证统一
自由和秩序作为自治和他治,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超出一定秩序范围的自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不断引出新的自由要求,对旧的秩序时时构成挑战和冲击。经济法作为调和、平衡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矛盾,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自由和民主,凭借国家干预和经济法的约束来限制个体的无度自由和滥用权利。同时,经济法的设定必须符合一定的经济规律,必须建立在经济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协调、引导来实现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的辩证统一,进而为建立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自由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萨缪尔森似乎天生就是一个为经济学而生的人,虽然他出生于1915年,但他却将1931年定为自己的生日,因为他在这一天进入芝加哥大学学习,第一次接触到经济学,从此一发而不可收。他接触经济学于保守的自由贸易理论阵营——芝加哥大学,但宣扬的却是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思想;他博采众长,读百家思想,集古往今来经济学家之大成,所研究的成果涉及经济、财政、税收、外贸等多个领域,被称为“经济学界最后一位通才”。他将数理分析引入经济学,创建了宏观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等学科,开创了“新古典综合学派”。他是世界第二、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他于1948年出版的《经济学》一书,被翻译成中、俄、法、德、日、葡等多种语言,一版再版,销量已经超过1000万册,影响了整整半个世纪的学生,许多高等院校都将此书作为经济学专业的教科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们都是萨缪尔森的门徒!在这个缺乏大师的年代,他是真正的一代宗师!
10几年前,当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萨缪尔森版的《经济学》时,我还是一个刚刚踏入大学校园,将将看见经济学门槛的少年;而今,我已是一名传授经济学入门知识的普通的大学教师。在这时节回顾往昔校园生活,重温经典的《经济学》著作,物是人非,感慨万千。作为一名经济学专业的大学教师,我也是萨缪尔森经济学知识传播的受益者。《经济学》一书,无论是在当年的学生生涯还是如今的教书岁月,都给了我巨大的帮助。而最令我感到震撼的还是萨缪尔森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学术上的创新精神。在他之前,经济学教材只有文字,从他以后,经济学教材不再是枯燥的理论,而是能激发学习兴趣,打开经济学宝库的一把钥匙。他的一生获得了众多头衔,但他最看重的.还是大学教师这份工作。萨老有句:“我不在乎一个国家的法律由谁制定,我只希望由我来编写这个国家的经济学教材。”他做到了,他的教材不只是影响了一个国家,而是整个世界。同样作为一名经济学专业的大学教师,如何能将相对枯燥的经济学理论通过相对通俗的方法教授给学生,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经济学的兴趣,这既是我们要思考的,更是我们必须做到的。重读萨缪尔森版《经济学》,不仅使我原本已经模糊的记忆重新清晰,也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大师著作中通俗语言背后深邃的思想精神,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这不仅是一本著作,这更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也许我们一辈子无法企及但却值得我们追逐一辈子的境界。
大师远去已有一年,但看着案头的《经济学》巨著,大师似乎又从未离开,也永远不会离开。那么,谁将是下一位大师?
(一以实体经济为基础,适度发展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以实体经济为基础,在发展速度上虚拟经济应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保持一定的比例需求。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应该有所不同。当国家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时,显示实体经济对虚拟资本供给出现制约,虚拟资本应该增加。另外,若虚拟经济无序扩张、膨胀太快,在规模上大大超过实体经济发展的承受范围,这就会造成与现实经济相脱离,产生严重的经济泡沫。当泡沫破灭时,虚拟经济又会被强制性地回归现实经济,然而此时整个社会经济已遭受了重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发展虚拟经济要把握好“度”,使其与实体经济不断磨合,实现稳步发展。我国金融发展历史较短,金融监管手段、方法落后,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此,发展虚拟经济要坚持渐进式原则,严控制其的膨胀规模和膨胀速度,防范金融风险和泡沫经济的产生。
(二注意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有效结合
虚拟经济的监管部门在资本市场上处于开放的最前沿阵地,要保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必须要保持虚拟经济的稳步发展。历史上许多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多是其对虚拟经济发展的监管不严导致的。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血的`教训,已经给予了我们足够的警示。为此,我们首先是增加透明度,要在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基础上,让金融交易中的虚假成分得以及时充分显现,让不利于资源配置、不利于收入分配的因素能够被人识别。其次要完善法律制度,完善事后处理机制;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行政机构,直接对市场的准入、运行、发展等实施严格管理。另外,强大的舆论监督机制,严厉的处罚机制,也都是完全必要的。从中国监管实践来看,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监管技术和监管效能的提高。虚拟经济系统不稳定性有一部分源于信息不对称,而监管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仅可避免从众行为给虚拟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还可同时带来正面的效果,可以降低交易费用,降低因对交易对手相关的信息获知不完备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三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面对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实体经济的状况是虚拟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实体经济状况良好,则虚拟经济的运行就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实体经济出了问题,虚拟经济的运行就会受到影响。如上市公司质量下降、宏观经济不景气、股市就会处于低迷状态,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活跃程度必然受到影响。反之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形式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的资金融通,极大地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实体经济资金需求。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为风险控制提供了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实体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从而在整体上增强了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在法治和信用制度建设上都相对滞后,若不尽快建立完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高效的法律体系,虚拟经济中的基础———信用就难以建设起来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在信用机制的保障下应该趋于长期化,而不是追求短期利益,只有这样经济系统才能保持健康发展。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的银行、企业、个人对信用记录的需求非常大,依靠政府力量可在短期建立起信用制度的框架,不仅可保证虚拟经济的良性运行,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是积极的。美国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给一个年轻商人的忠告》一文中写道“切记,信用就是金钱”,虽然这是在1748年提出的,但对当今经济的发展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
由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出现了其他法律所不能调整维护的法域,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进行调整、协调、干预所形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社会关系理论而渐构造出了经济法的雏形。经济法所保护的法益和形成的社会影响在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干预和调节中必然展现出其他法律所不能及的优势。经济法主张均衡干预, 即在保障私权的同时追求公共利益,维护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和谐一致, 克服市场失灵,使市场达到均衡发展。
(一以公共效益为标准的经济法均衡干预
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依据,但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手段首先要考虑的应是公共效益,公共效益必须具有合目的性和纯粹的公共利益性,并以此为前提,来限制和约束私权与个人利益,从而实现均衡干预。
(二连接内外,增进合作经济的协同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每一个国家都置身于全球经济的影响之下,离不开全球经济的竞争与合作,在此背景下经济法能否真正体现出适当调整国内外的经济关系,促进双边经济合作关系的功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经济法应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涉及连接内外和加强经济合作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促进企业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经济法要求相关企业重视经营效益,逐步建立一套合理高效的经营机制,使企业在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的同时, 一方面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对高消耗、高污染、投入多、产出少的粗放式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约束和限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与时俱进地掌握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四统一国内市场,排除地方势力的干扰
经济法应促进“行政性集权”和“经济性分权”,由于行政分权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地方利益集团比起中央政府,显然更存在阻碍市场流通的可能性,因此中央政府的行政性集权有时候显得非常必要。然而,单单“行政性集权”只能解决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有真正实现“经济性分权”,把权力还给市场, 由市场来配置和调节经济活动,才能真正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经济法,才能在经济自由和国家干预中实现动态平衡;只有选择适合经济发展的路径,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协同发展,才能实现在法律约束下的真正的经济自由;只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法本身,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与现实使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实现“社会本位”及“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价值目标。
既然虚拟经济是一把“双刃剑”,那我们就要正确地认识它、运用它,趋利避害,使虚拟经济的发展规模适度合理,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一是要确保虚拟经济的发展规模同实体经济的需求相适应;二是要强化对虚拟经济的风险管理;三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使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沿着有序可控的轨道进行;四是要积极营造适合于虚拟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为虚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土壤。从具体政策来说,要加大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的力度,着力培育能够促进虚拟经济健康发展的完善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创新,大力完善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规则,认真限定虚拟资本交易媒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同时认真发挥好金融机构的相互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积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切实履行好它们的行业自律作用。力争经由完善可行的制度安排,发挥好金融手段调配社会资源的导向作用,为虚拟经济在我们国家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通过虚拟经济的良性发展,最终助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一经济自由的内涵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 的论断为经济自由提供了重要而直接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在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拥有利己心的“理性经济人”;而“看不见的手”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最优,进而实现国富民强。然而,经济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当经济自由逐利的特点暴露出盲目性时,“看不见的手”主导下的经济自由会使少数人产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可能。此时,国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和调整,以保证发展生产和服务贸易外部环境的合理有序,同时通过必要的法律形式固定经济自由的限度和范围,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国家干预的必然
经济自由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市场主体受“利己心”的驱使,往往会陷入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不再安全,竞争不再自由,造成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此时,国家干预就成为了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和合理出口,其合理性在于国家能够解决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同布坎南所宣扬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适当的政府活动更能使竞争充分而有效率,而这些活动的法律形式就是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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