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把多媒体技术、信息资源、信息方法、人力资源和课程内容有机的结合,以现实课程教育目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它包括:在以多媒体和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环境中实施、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处理后成为学习者的学习资源、利用信息加工工具让学生进行知识重构。
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深入的思考,那么既便是有20年的教学经验,也许只是一年工作的20次重复,除非善于从经验反思中吸取教益,否则就不可能有什么改进。永远停留在一个新手型教师的水准上。”他给出了一个教师成长的简洁公式:教师成长=经验+反思。它清楚地揭示了一个教师的成长过程离不开不断的反思。反思不仅仅是头脑内部的想一想,他是一个不断实践、学习、研究的过程,是自己与自己、自己与他人的深层次的对话,要想成为一名有效教师,扎实苦***精神和态度是基础,而学会不断地自我反思则是发展自我的必由之路。本书在分享和解读教学案例上,引导教师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角度反思有效建立新课程教学方式的策略、方法和途径。
创设情境教学的目的是使各种学习因素处在最和谐的状态,以利教与学的有效开展,任务驱动教学的教学情境即是一种任务化的情境(任务情境。主要用于比较自然而真实的引出任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任务的理解。例如向学生呈现任务完成前后的效果图或者任务完成后的作品样例赏析,情境呈现后,教师引导学生说出自己的体会和评论。有了任务情境的烘托,接着教师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提出任务,使学生明确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及任务所包含的教学目标。
在川流不息的城市中,我们上下班,上下学。
在马路上,在地铁里可以看到人们都在浏览手机上的微博和微信,关注世界每个角落的事情。
正如我们所见,人们对于电子产品已运用得越来越广泛熟练,上从老,下到小,每一个人对于这样一个电子化的时代所主宰。
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客观的现象,这也是一个时代发所无法阻挡的现象。
电子化的时代是快节奏的,每一分每一秒世界都在改变,从而促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们可以在手机上直接订张机票,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们可以从手机的新闻头条中了解时事新闻;我们也可以足不出户就在“淘宝”上购得我们所需的物品……
在碎片化的生活中,我们得到许多益处,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但因为有这些益处,人心难免会变得浮躁。
碎片化的时代是科学进步的产物,正如科学是没有善恶,只有真假,核能可以造福人类,为人类创造更多的能源。
但它也可以摧毁人类,“核爆炸”会使千千万万的人失去生命,失去家园,失去幸福,碎片化的生活亦是如此。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它呢?
首先,我们需要有正确的.认识观,对于碎片化生活,我们应该既不拒绝也不裹胁。
常言道“自家主宰长精健,逐外精神徒损伤”。
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不是知识”,学会阅读经典,从经典中学会分析事物的利与弊,善与恶。
学会筛选信息,放出眼光。
对于各种各样的信息,我们要学会有规则,有底线,知道什么是我们需要得到的?什么是我们不需要的?我们既不可以将信息拒之门外,做一个桃花源中的人;也不能成为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盲目而且毫无目的的人。
因此,我们要学会辨别生活,拾得这个碎片化信息中的真金。
不论时代如何改变,我们都有精神底子,让我们在时代中不断提升自己,选择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学会生活!
学会选择!
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社会和谐的维系不仅仅是靠道德来约束,更需要是法律的来维系。每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谴责,从心理上给与压力。但法律不同,它是一种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以强制执行来保证其效力的一种工具,不容藐视。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也在与日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了在未来立足的一个重要砝码。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对法律的热爱,我果断选择了民法这门选择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意义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
选修课的内容很丰富,我们主要学习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沈老师深入浅出的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内容,民法学本身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但沈老师给我们讲完知识会给我们案例,和我们一起分析这个案例的违法之处,有时候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沈老师还精心为我们找了一些视频分享,体味社会百态的的同时加深了对民法的理解。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老人借小儿子钱买房子的,一审判决小儿子败诉,二审判决小儿子胜诉。这里不仅涉及遗嘱问题还涉及了合同法的内容,也给我们一个警示:要保管好遗嘱不能怕麻烦,各种证据要保存完整,更重要是兄友弟恭,莫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浓厚,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行驶哪些义务。最后衷心的感谢沈老师给我们传授民法知识,特别是在身体抱恙的时候依然坚持带我们遨游民法知识的海洋。虽然民法的选修结束了,但我对法律的学习不会止步,它一如既往是我的业余爱好,我的挚友。
现在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上课不仅仅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而是有了很多其他的更先进、快捷的教育教学手段,教师要由传统教师变为新型教师。新型教师的素质结构无疑包括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精深的学科教学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技术能力。
通过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的解读,我深深感到作为一线教师的我缺少的是理论的支撑与引领,理论基础是地基,打好了才会有更多的后劲支撑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技术水平,适应信息时代对教师的新要求。该书系统的梳理了当代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流派,体现诸多理论在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的应用与实践,为教育者的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和方法的支撑,更好的促进教师教育与教育技术的改革和发展。
近年来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越来越广泛。事实已经证明,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地运用多媒体技术,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方法,乃至最总形成新的教学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如何将信息技术与课程进行整合,如何利用好多媒体技术来提高课堂教学成效,还需我们广大一线教师做出不断的摸索与探究。通过本书我有以下几点感受:
许多信息技术教师都有这样的体会:学生刚接触信息技术课时兴趣很大,可没多久,兴趣就没有了,学生对玩计算机很感兴趣,但对信息技术课却没有兴趣。信息技术课怎么学?怎么教?如何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这些问题一直让许多老师感到困惑。最近我一直在研读《信息技术教学方法》这本书,收获颇多。
信息技术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演示法、讨论法、任务驱动教学法、范例教学法等等,而在信息技术教学中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是一种较为普遍、较为合适的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可以概括为:以任务为主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确定任务是核心,怎样驱动是关键,信息素养是目的。具体教学实施流程:
信息技术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演示法、讨论法、任务驱动教学法、范例教学法等等,而在信息技术教学中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是一种较为普遍、较为合适的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可以概括为:以任务为主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确定任务是核心,怎样驱动是关键,信息素养是目的。具体教学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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