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大熊猫的学名其实叫“猫熊”,意思是“像猫的熊”,也就是“本质类似于熊,而外貌相似于猫”。严格地说,“熊猫”是错误的名词。这一“错案”是这么造成的:解放前,四川重庆北碚博物馆曾经展出猫熊标本,说明牌上自左往右横写着“猫熊”两字。可是,当时报刊的横标题习惯于自右向左认读,于是记者们便在报道中把“猫熊”误写为“熊猫”。“熊猫”一词经媒体广为传播,说惯了,也就很难纠正。于是,人们只得将错就错,称“猫熊”为“熊猫”。
其实,科学家定名大熊猫为“猫熊”,是因为它的祖先跟熊的祖先相近,都属于食肉目。后来熊一直保持肉食习惯,而大熊猫却弃荤食素,最喜翠竹,偶尔也吃玉米秆、幼杉树皮。这是为什么呢?据科学家研究,大熊猫远祖虽是肉食动物,后来,由于寻不着肉食,只得吃满山丛生的竹子,代代相传,也就养成了吃竹子的习惯。大熊猫食用的竹类共有17种,其中最爱吃的是冷箭竹和华橘竹。不过,竹子中的营养成分不多,主要是难以消化的纤维素,所以大熊猫食量很大,一头成年的大熊猫每昼夜最少要吃15—20公斤竹子,排出大量消化不了的纤维素。凡是大熊猫活动的地方,最容易发现的就是一堆堆纤维素粪便。不过,大熊猫有时也会显露食肉的本性,捕食竹鼠之类动物。
大熊猫的活动范围与季节关系很大。冬春季多生活在3000米以下没有积雪或积雪较少的'山谷地带。冬天照常活动,没有冬眠的习惯。夏秋两季则多在3000米以上的地带活动。天气炎热时,也常到山沟里的小溪、小河旁喝水,有时候还下水游泳。大熊猫没有固定的栖息场所,到处流浪,走到哪里,吃到哪里,睡到哪里。别看它笨重肥大,走路摇摇晃晃,爬起树来却挺高明。它的听觉非常灵敏,受到惊扰时,就非常灵活地攀上高高的树梢,躲藏起来。
大熊猫性情孤僻,平时独来独往,只有在发情期,雌雄才暂时同居。它们的繁殖力很低,一般每胎产一仔,有时可产两仔。分娩期间多以枯树洞为巢穴。奇怪的是,一只体重100公斤以上的成年大熊猫,刚生下来的仔熊猫却小得出奇,体重只有0.1—0.15公斤,像只小老鼠,仅相当于母体重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易成活。大熊猫从出生到长大为成体需两年左右时间。
正因为大熊猫繁殖艰难,存活又难,所以如今我国野生的大熊猫屈指可数,估计只有1000只左右。
大熊猫之所以珍贵,不仅因为它体态可爱,数量稀少,更重要的是,它是有着300万年历史的古老动物,对科学工作者研究古代哺乳动物具有珍贵的价值。化石研究表明,大熊猫几百万年来的形态构造变化不大,现今的大熊猫仍然保留着许多原始的特征。因此,大熊猫有着“活化石”之称。(选自叶永烈《国宝——大熊猫》,有删节)
1.选文围绕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这一中心,运用___________顺序分别介绍了大熊猫名称的由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情况。
2.结合全文说说大熊猫珍贵的主要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头成年的大熊猫每昼夜最少要吃15—20公斤竹子,排出大量?消化不了的纤维素。”这句话中的“最少”一词能否删去?请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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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文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在表达上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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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你的阅读感受,请你谈谈大熊猫被推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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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逻辑 食用习惯 活动范围 繁殖、生长状况
2.它体态可爱,数量稀少,具有研究古代哺乳动物的珍贵价值。
3.不能删去。原因:“最少”体现了说明文语言准确的特点。它比较客观地说明了熊猫每昼夜的竹子食用量,删除后意思的表达就绝对化了,容易被理解为每天只食用15到20公斤竹子。
4.例数字、打比方、作比较的说明方法;作用:充分说明了大熊猫繁殖能力低,且不易成活,进一步突出了大熊猫的珍贵。
5.因为作为国宝的大熊猫来自广袤的森林,大熊猫追求新鲜,充满力量,无拘无束,是个可爱的动物,无论走到哪里,都给人们带来无尽的欢乐和笑声。他传递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精神。
夜,格外宁静,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切都那么美好、静谧。星星还同往常那样在天空上闪烁,晚风缓缓地吹着,但是,这段时间,花木兰老是坐在织布机旁不停地叹息,织布声稀疏了下来。
花木兰倚靠在织布机旁发呆,心事重重。昨天深夜一纸军队的文告打破了家中的宁静:军书连下十二道,每一道都在催促父亲重新披挂出征。花木兰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父亲老了,木兰又无哥哥,弟弟处幼尚未成人,保家卫国责无旁贷。她下定决心自己替父从军。
第二清早,花木兰就出门到街头上,买骏马、买马鞍、马笼头、马鞭,忙乎了好一阵子,备齐了战装,然后辞别父母,女扮男装头也不回地走了。早晨辞别了父母,晚上花木兰宿在了黄河边,她听不到爹娘呼唤女儿的声音,听到的只是黄河流水的“哗哗”声。
第二天早上,她辞别了黄河,晚上又宿在黑山头。
经过了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后,花木兰最终来到了燕山脚下,她听到胡人兵马的嘶鸣声。花木兰发誓:为了父母,为了国家,自己一定要全力以赴,战胜敌人!
“***啊———”战场上炮火连天,马的嘶鸣声、战士们的呼喊声、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以及刀、剑撞击的“口当口当”声响彻整个大地,黄沙满天,血流成河,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许多战士们都受了伤。已提升为将军的花木兰率领大兵冲向前去。寒风阵阵传来刁斗声,明亮的月儿映照在铁甲衣上,许多将士身经百战,为祖国而死。经过十余载的战斗,壮士们终于凯旋而归了。
十几年的拼***,十几年的搏斗,木兰领着胜利的军队归来了,皇上为她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宴席上,皇上为战功卓著的花木兰敬酒:“你功劳不小,赐你做个尚书,行吗?”“不!”花木兰笑着摇摇头:“为祖国付出,这是应该的。我不需要做尚书,谢谢皇上的好意。但是否能给我一匹千里马,送我回家?”皇上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花木兰:“好,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赐你一匹千里马。你要回家,我也不强求你了。”说着,叫手下从皇宫里牵出一匹自己最喜欢的千里马赏赐给花木兰,花木兰双手握拳拜谢皇上,然后骑上马走了。
“嗒———嗒———嗒”,花木兰快马加鞭往家中赶,身边的泥土都扬了起来。此时,归心似箭的木兰心里好不兴奋,恨不得马上飞到家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嗨!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大熊猫。但我不是熊也不是猫,而是中国鼎鼎大名的——大熊猫,我是世界仅有的大熊猫科动物,被人们称为“国宝”,我感到很荣幸!
我长得特别可爱,浑身毛茸茸的,黑白相间的皮毛特别显眼。我那圆溜溜的大脑袋上长着一对黑乎乎的大耳朵,一直是竖着的,耳朵是我的“收音机”,我喜欢听着周围各种美妙的声音,包括人们的`夸奖声。我还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眼珠子总是转个不停,眼睛周围的一层毛,好似戴了副墨镜,炫酷十足。我的尾巴很小很小,不仔细看还以为我没有尾巴哩!
我的家在四川的竹林里,那里极为宁静。竹林中不时传来几声清脆的歌声,歌声来自我的邻居——百灵鸟,我太喜欢这里了!这里不但美丽,而且还有许多鲜美的竹子,能满足我这个大胃王的肚子。一说到我的肚子,我就实话跟你说吧,我每天都要吃差不多20千克的竹子呢!所以才有这么可爱肉嘟嘟的我。
最后我再告诉你一件令我倍感自豪和骄傲的事情——我们熊猫家族是“和平使者”,我的亲人们被送往全球各地,搭起世界人民友谊的纽带,给全球的大小朋友们带去了无限的快乐!
哈哈!这么可爱又能***我,是不是特别棒?所以你们要好好爱护我呀!好了,说了这么多,我都饿了。我要去吃竹子了,再见!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大熊猫人见人爱,是我们的国宝。
它们住在四川、陕西和甘肃等地,它们是哺乳动物,它们小时候,不吃竹叶,也不吃竹笋,和我们人类一样,都吃妈妈的奶长大的,长大以后,它们吃竹叶、竹笋,有时也吃肉。
大熊猫非常可爱,它的身子胖乎乎的,像个大皮球。它的身体大部分都是白色的,四肢全是黑色的。它的眼睛黑黑的,像是一整晚都没有睡觉似的,也像戴了一个黑墨镜。它还有两只半圆形的黑耳朵,它的尾巴很短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球。
它很擅长爬树,别以为它很胖,其实它爬树可厉害了。对了你们知道么,大熊猫的寿命很短,它们的25岁,就是我们人类的70岁,它们的30多岁,就是我们人类的100岁。
这就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我喜欢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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