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美有一个大大的头,就像《阿衰》里面的大脸妹一样。不过,大脸妹很凶,我的小美美可不凶哦!它很温柔的。小美美的耳朵就像两根香蕉,一甩一甩的,好像要吃那两根香蕉似的耳朵;它的耳朵又像扇子一样,正帮着它解热呢!还有它的小嘴巴,一直闭着,就像肚子很饱了,不要再吃东西了。
小美美不仅可爱,还是我的`小伙伴呢!上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所以我做完作业就睡觉去了。半夜醒来,我感觉少了点什么,就用手去摸,“咣”的一声,杯子掉到了地上,这下我可全醒了,原来布娃娃不在我的身边,我大哭了起来。奶奶听到了我的哭声,跑来了,问我怎么啦?我说我的布娃娃不在。奶奶听了,急忙帮我去拿布娃娃。我抱起布娃娃又开始睡了。
大家要是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那我就告诉大家,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她很漂亮,身材匀称。她有一双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挺挺的鼻子,不大也不小的嘴巴,还有一头烫卷了的头发。第一次见到李老师就觉得她很漂亮。
其实回想起来我们和李老师相处的许多日子里,我感到一些羞愧,但又有一些高兴。一二年级的时候,同学们都不懂事,老是让老师担心。上课的时候,我们很闹,所以李老师总是很大声的讲课,生怕哪一位同学听不到。很多时候嗓子都是哑的.,但都还是那么大声地为我们讲课,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是那么的不体贴,那么的讨厌。在我们开运动会时,李老师也总是为我们大声地喊加油,而且有时还像一个保姆,一会儿拿水,一会儿拿湿巾给我们擦汗,我觉得李老师真好!当然,还有许多这样的事情,说也说不完。
李老师,我敬爱的班主任,我最喜欢的班主任,我想对您说声:“你辛苦了!”在我心目中,你是最好的老师!虽然您不教我了,但我会永远记得您——我最喜欢的班主任。
老师布置的这篇命题作文可真叫我发晕。虽然我们实验班早在二年级时已学完了小学应学会的二千五百多个汉字,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最喜欢那个汉字。坐在电脑面前暝思苦想,似乎所有的汉字我都喜欢,又对所有的汉字没有较深的思索。怎么完成这篇作文呢?咦,既然要我们打作文,何不就选“文”字呢?
细细一想,这个“文”字还真讨人喜欢。与文有关的词组大部分都偏褒义,或是中性词。文字、文明、文化、文物、文艺、文学、文章、文豪、文人、文笔、文采、文风、文献、文件……好了,不多说了,免得老师说我赚字数。
要说“文”这个字,得先从“文字”说起。虽然说文字只是一种符号,你可别小瞧这个符号呢!它可是记载历史,传播知识的重要工具。没有文字根本谈不上后来的文明、文化、文艺、文学等等。
关于汉字的起源,古人开始是“结绳”、“图画”、”“符号”“书契”等。最早的刻划“符号”距今8000多年,主要是在陶器上面的刻画或彩绘符号,还有的刻写在甲骨、玉器、石器等上面的符号。后来,刻划“图画”“符号”、渐渐向“象形”字发展。“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14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即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网摘)漫长的文字演化发展过程中凝聚了多少先人的心血和智慧。
有了定型的汉字,标志着炎黄子孙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人们可以利用这一工具进行交流,促使文明进一步向前发展、文化进一步繁荣。有了文字,才可能有文章、文学。有了文字,才可能记载历史,传播知识,弘扬文明。
现代社会给我们这代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我们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特别是在现阶段,学好文化知识是我们的第一目标。一位伟人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一个愚蠢的军队。”那么,没有文化的人也是一个愚蠢的人。没有文化的人,如何能做一个现代文明的人?
文明是人类进步的象征。我们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文明史和灿烂的文化。从古到今,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教育家。他们的思想、理论、科技成果,都是一种文化,一种文明。这些文化和文明极大地推动了历史的发展、社会的繁荣、人类的进步。我们现在学习和继承的各种知识,都是先哲们创造的文化、文明中正确的部分。也是需要我们继承和发扬的。我们应当把握机遇,刻苦用功,认真努力,好好学习,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做一个弘扬文明的人。
上面这些都与“文”字有关,都包含在“文”的广博范围内。所以,我们都应爱“文”这个汉字,让我们头脑里多一些“文”的内容。可别做现代文盲。耶,这文盲可不是好词,真的不要往自己头上戴文盲帽子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最近我在商店看到了一个有个金色头发的美丽女孩(是娃娃),我十分喜爱,想要把压岁钱拿来买这个娃娃,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然后妈妈对我说:“如果你期末语文考了90分以上,我就给你买这个玩具。”我一口答应了。期末考试结束,妈妈发信息问老师我语文考试了多少分。老师说:“91.5分。”我对妈妈说:“你要给我娃娃呀!”妈妈说:“好!”就这样我的娃娃到手了。
因为它的一头金发,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金发女郎”。我给她编上公主发型,穿上公主连衣裙,我仔细一看真美啊!我把它放到床头柜上。
当我生气时,它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别生气,生气有损健康呀!”每当我快乐时,它仿佛在对我笑,和我一起分享快乐。
我最喜欢的是金发女郎,在我心里没有娃娃能代替它。
从小我就觉得乐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他好像有些魅力,一上手便无法控制自己;好像有些魔法,每一次组装都可以随自己的想法变出千百种形状,少一个零件便无法合体。
他们甚至会因为我的.喜怒哀乐而做改变!当心情跌落谷底,黑色和灰色便代表我的心灰意冷出现在作品中;当怒气冲破云霄,红色也沉不住气的出现;当心情像蓝天般平静,蓝色就不断出现;当快乐充满心灵,黄色总源源不绝地出现。在拆、组过程中心情的变化,竟可以重作品中看出来,这对我来说才是最特别的,也是其它物品无法展现出的一种创作吧!
托了乐高的福,我在生活中种种压力,多了一个抒发的管道,随年龄增长,我也从中得到许多启发,不仅仅只有物理上,基本的建筑结构、地基。那一块块小小的乐高,堆叠成象征“合作”的模型;一个都不能少的龟毛特性,就象征社会上缺一不可的人、事、物。
从小玩到大,他的确带给我许多欢笑,是没有东西可以取代的宝物,也就是属于我的时光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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