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里,我最高兴的一件事就是去九寨沟旅游。
8月3号我和妈妈随金辉旅游团乘737航班从北京出发,开始了为期五天的九寨沟之行。我们乘飞机来到了成都,在成都我们参观了杜甫草堂。
第二天,我们坐汽车前往九寨沟,沿途我们看见了因地震造成的叠西海,看见了白色的牦牛,白色的牦牛比黑色的牦牛长的要漂亮、干净;中途我们还参观了藏族英雄格萨尔王的营盘,领略了藏族的风情。
第三天我们来到了九寨沟,九寨沟的春夏秋冬都别有风情,我们去的季节是夏季,九寨沟掩映在苍松翠柏之中。第一站来到了长海,长海它很长,水深蓝深蓝的,环抱在青山之间。据说冬天冰厚60多米,下次我来长海,一定要冬天来,这样我就可以滑冰了。我最喜欢的景点是珍珠滩,来到这,就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珍珠滩水很浅,里面又有很多石头,水碰到石头就会溅起许多水花,在太阳的照射下,就像一颗颗晶莹的珍珠,我来到水边,蹲下来,用手去接溅起来的水珠,我真想把“珍珠”带回家,可是“珍珠”刚到我手里就变成一窝水了。“珍珠”溅到我的脸上和胳膊上凉丝丝的好舒服呀!我在珍珠滩旁边照了一张像,留下了永久的纪念。
另一个让我难忘的景点是五彩池,它象魔法师给大地洒下的五彩石。它的水清澈见低,而且有五彩斑斓的颜色,有黄色、绿色、青色、蓝色、深蓝色等,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湖水。接着我们坐着沟内的环保车去了树正瀑布、火花海、老虎海和天鹅海…..
啊,九寨沟你真是太美了,如此的静谧,如此的清凉,远离了都市的喧嚣,使我多么的流连往返呀!
秋,已经很深了。
那头的小山坡,菊花有的开,有的残,点点碎碎的菊花瓣伴随着秋风在空中飞舞,乱如雪,美如月。我是无意中发现了小山坡的存在,那时是春天,嫩绿的野草遍地都是,五颜六色的野花点缀这这张绿毯,蝴蝶调皮的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小山坡的美丽面容吸引了我,于是,我便成了这里的常客,和蝴蝶嬉戏,嗅着野花传来的阵阵芳香。
我走在秋天的小山坡上,我的脚步很轻很轻,害怕打扰这份安静,脚踩在枯草上的声音轻松而悦耳,原来,飞舞的菊花,枯草的响声,这是送走秋天的舞会,冬天又要来了。只是,朵朵,你还会回来吗?
第一次见到朵朵,是在长满野菊的小山坡上。
春天过去,夏天过去,秋天来了,我喜欢秋天的小山坡,喜欢躺在枯草堆里,看着蓝天,享受着秋天带给我的快乐。风吹来,脸颊旁早开的小菊花摇曳着,花瓣擦拭着我的脸颊,轻轻的,柔柔的,痒痒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沙沙”的脚步声,我屏住了呼吸,眼睛向外瞄着。今天闯进来的不速之客如我不禁皱了皱眉。“是我打扰你了吗?”我的身后传来了一阵甜美的声音,我不禁转过头,一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后,羊角辫,大眼睛,装着野菊的花篮,只是那身破旧的衣服与她很不般配,她笑了,她笑起来很是可爱,脸上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就像……就像秋天的野菊一般灿烂,我看得呆了,女孩疑惑地望着我,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摇了摇头,不满地看着她,女孩依然是那灿烂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消失。她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蓝天,“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问道, “我叫朵朵。”朵朵看着我,笑了笑。“哦。”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朵朵告诉我,她住在她奶奶家,爸爸妈妈都嫌她是女孩,把她丢给了年迈的奶奶,朵朵很懂事,从小就帮着奶奶做事,我歪着头,看了看朵朵,朵朵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寂寞。
我和朵朵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朵朵经常呆呆的看着我的一件红裙子,想伸手摸摸,又不敢,我笑了笑,说道:“朵朵,你喜欢吗?”朵朵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等你生日那天,我送给你。”我信誓旦旦的说道,朵朵惊讶地看着我,我拍了拍她的手,肯定地点了点头,朵朵高兴地跳了起来,她从来没有穿过裙子。
可是,等不到送朵朵裙子,爸爸妈妈就带着我走了,我们要去大城市。坐上大客车,我的眼泪不止地往下流,弄得爸爸妈妈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我安静了下来。我把头伸出车窗,只见朵朵捧着一大束野花急急忙忙向我跑来,她的眼圈红红的,一个不留神,一块石头绊倒了朵朵,“朵朵!”我大声叫道,豆大的泪珠又流了下来,野花散了一地,朵朵刚站起来,大客车无情地发动了,我走了,留下了朵朵寂寞的身影和散了一地的花。
几年后,我重新踏上了家乡的小路上,我答应过朵朵,送给她红裙子,可是,朵朵却走了,她妈妈爸爸接她回家了。我重新来到小山坡,小山坡上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只是,我和朵朵曾经手拉手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合上这本书,高尔基悲惨的童年有映在我的眼前。我又想起了托尔斯泰的童年,他的童年时快乐的,洋溢着芬芳的气息,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充满了打斗、咒骂、施虐和斗殴。《童年》所描绘的世界是残酷的。
这本书描绘了作者悲惨的童年:原名为阿廖沙的高尔基年仅11岁就失去了父亲,到姥姥家为了生存奔波。他过得不像一般平凡的孩子,在姥姥家,只要犯一点小错误就得挨姥爷打,舅舅们为了钱互相残***。在这个家庭里除了姥姥对他好以外就没有任何人爱护他了,妈妈也因为失去了丈夫而崩溃。后来因为阿廖沙犯了点小错误,导致姥爷直接用树枝把他抽晕过去了,母亲也离家出走。最后妈妈回来后,再婚了,身体也越来越差,在一天中午去世了,最后高尔基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这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地方是姥爷把阿廖沙打晕那章。阿廖沙因为想学染色而不小心把一块成品布弄破了,哥哥萨沙也犯了错,而姥爷还不知道阿廖沙弄破了布,在晚上打起萨沙来,萨沙被打急了,连忙告阿廖沙的状,而姥爷却打的更急了,阿廖沙极力阻止,却被姥爷拿树枝抽,抽到阿廖沙因痛的休克昏了过去。这个章节体现了阿廖沙童年的悲惨,犯一点小错就要遭到大人的毒打,体现了姥爷喜欢暴虐人的性格。
《童年》所描绘的世界是残酷的,没有任何的真情。就算是为主人劳作一辈子的长工,在失去劳动能力以后只能沿街乞讨;就算小孩直犯一点微小的错误,也要被大人毒打。当时的社会是残酷的,生活是艰辛的,而相比之下,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和平而安详,每个人都安居乐业。高尔基在那时能成为著名的作家,我们怎么能不成为祖国的栋梁呢?
元旦长假本该是快乐的吧,但对我来说,不仅是煎熬,还是乐趣。
放假了,坐着悠闲的我硬是被老妈叫去做饭,说是要锻炼我的自理能力,饿了自己可以做饭。其实做饭对我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啊,又好在老妈的强势下我投降了。
第一天,我首先掏米煮饭,来以为很简单的事,却被我洗得到处都是,米洒了一大半,水加少了,或加太多了都影响了饭煮出来的效果。接着是切菜,右手握着刀,左手按着菜,就霹叭啦地切,洒也洒了,不小心手指就破切了小块皮,流血了,使得我对饭越来越没有信心了,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精力,之后也就马马虎虎的了,开火,倒油,油不未热就将残损不堪的菜倒入锅中,油点四处浅起,吓得我惊慌失措了。就伸长一只手去搅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全不知菜被我搅掉了一大半,而过了会闻到一股焦味,睁开才发现锅中正冒着烟,都烧干了,我慌忙地关了火,看着那乌黑的菜,我再次被击败了,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可看到大家在为这一片狼藉的惨象摇头时,我心中最后的一丝火苗被点燃了,这是最后的信心了。
为了能够真正做上一餐饭,我是真正的将做为一件要认真去做的事,当作一个目标了,不再认为无足轻重。
经过几天的不断摸萦,做饭对我来说已经很轻松了。煮饭时,可以用手来测测火量的多少,炒菜时在油熟了之后倒入,盐依菜量放等。都成了我做饭的,我也不再厌恶做饭了,因为我发现做饭是种乐趣。
之前我总觉得做家务很累很不好,老妈叫我做家务是我总是说我要做作业当作借口,所以我很少做家务。因为洗碗我觉得很滑,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打破;拖地我觉得太累,而且我怎么拖也拖不好;扫地我觉得灰尘太多了。可是有这么一件事情让我开始喜欢上了做家务。
一天老爸老妈都不在家,我一人孤零零地在家里。突然电话铃响了,我去接电话,原来是老妈打来的,他说昨天有客人要来,叫我先把家里收拾干净,他们一会儿就回来了。我放下电话,心想:怎么办?我又不会做家务。收拾客厅先吧,将客厅弄干净再扫扫地就行了。说着,我就开始做了。首先把沙发上的抱枕放好,再把茶几上的书放进房间里,再将餐桌捡干净,电视旁边的草稿纸放整齐,最后把一些多余的东西全放进房间里,因为老妈说客人是不会看房间的。再用扫把将地上的垃圾扫干净,把桌子抹干净就完了。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上留下来,我却还没来得及去擦,它就已经滴在地上了。虽然收拾客厅很辛苦,但是我觉得还是收得很干净。我在沙发上一边等待着客人的到来一边在休息,看着自己的成果觉得很开心。
客人终于来了,当他看到我们家的客厅时,举起大拇指赞叹道:“你们家既漂亮又很干净呀!”听了客人的话,我的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老爸老妈也回来了,看到家里变得这么干净,也表扬我。
原来做家务也不是很累,看来之前我都想错了,现在我开始喜欢做家务了,觉得做家务不仅可以锻炼着自己,还能帮家长减轻负担呢?有时我做完作业了,我就帮老妈扫扫地,捡捡房间,叠叠被子等等。经过这件事,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所以我喜欢做家务。
今年的寒假语文作业是老师让我们自己动手设计的,其中有一项就是,做家务。
昨天早上,我吃完了早饭就对外婆说:“昨天的卫生您不用管了,交给我好了”。外婆惊讶的说:“你行吗?知道怎么***吗”?我拍着胸脯对外婆说:“您只管放心的休息吧”。说完我就干了起来。
首先,我先整理自己的房间。我走进房间,房间里乱七八糟的,我却不知从何下手,因为之前都是外婆或老妈给收拾的。我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先叠被子,然后把看过的书分类放到了书架上,最后把拿出来的东西放回了原处。就这样,我想一步做一步,花了好半天才把房间收拾完。
下面呢,我该拖地了,怎么拖才能拖的干净呢?我跑去向外婆请教,外婆笑嘻嘻地说:“咱们家分两种地板,一种是石材的,一种是木地板,拖石材的地板呢,先用湿拖把拖一遍,再用干拖把拖一遍就行了;拖木地板呢,用半***拖把拖,水一定要拧干”。外婆耐心的向我传授经验,问完外婆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干了起来,我按照外婆交的方法一间一间的拖,真累呀!没一会我就累的坐在了沙发上呼呼的喘气,没想到拖个地那么难,那么累,真不想干了,但是,我又一想,我才拖这一次就受不了了,外婆那么大年龄,腰还不好,干活更不容易了,老妈每天辛苦地工作完后也要干家务,还要辅导我的学习,我这算什么呢。于是我连忙站了起来,一鼓作气的把地板都拖完了。拖完了地板后我又把桌子和家具都擦了一遍。
两个小时后,我已经筋疲力尽,腰酸腿痛了,但是看到整洁明亮的房间,我的心里象吃了蜜一样甜,也不觉的那么累了。通过这次的生活实践,我体会到了平时父母和外公、外婆的辛苦,我想我现在已经长大,以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分担一些家务,让爱我的家人也能多休息一下。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童年》。这本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他写的著作有《母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海燕》等。读完这本书,他给我感触颇深。《童年》的主人公式阿列克塞。主要讲述了小男孩阿勒克塞的童年记忆,从父亲去世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的悲伤。他们搬家来到外公家,加入到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而母亲因为不满外公家的贫穷和无休止的争吵,在回到外婆家不久后,也离开了阿列克塞。慈祥善良乐观的外婆带给他一些童年时期的温暖。可在他身边的一些人和事,让他感到无能为力。伙伴茨冈被两个舅舅害死了。
舅妈难产死了……贫穷和争吵很快让这个家庭四分五裂。当母亲因为婚姻失败并返回外公家后,教阿列克塞读书,写字。但是给阿列克塞生下小弟弟后也去世了。这些事使阿列克塞受到了打击,促他离开了外婆家,走向社会。实际上这本著作里发生在主人公阿列克塞身上的事同样也发生在高尔基身上。他的童年如此艰苦,从小失去父亲和母爱,在离开外公家后,出外谋生计的过程中,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成为苏联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幸福多了。我的童年从小就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关爱。为我提供了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衣食无忧,早晨妈妈为我准备好丰盛的早餐,放学后,接我回家,并安排周末送我去上舞蹈课,暑假期间带我去旅行,相比阿列克塞得童年,我感觉比他幸福多了。但他没有放弃学习,长大后终于成为著名作家高尔基。我想,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时间,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长大后不一定能成为像高尔基一样的人,但一定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是和妈妈一起阅读高尔基的著作《童年》,通过这次阅读活动,我发现和家人在一起读书能丰富我著作本身以外的很多知识。我期待能和妈妈在空余的时间里再读一本名著。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暴力、贪婪、霸道,他掌管着家里的一切,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的两个舅舅因为钱财而互相残***,雅可夫舅舅还因为生气而把自己的妻子连头带脚的兜住打死了,这可见当时的女人是多么的不起眼。米哈伊尔舅舅把大十字架放到小茨冈,导致他背负过重摔死了。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当时的社会多么黑暗,而这黑暗也深深地印在了阿廖沙的心里,可是每个人的黑暗中还是有一丝丝的阳光,他的外祖母就是他的阳光,她用她那圣母般的行动感化了阿廖沙,让他明白他的童年还有开心的记忆。
这个故事描述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而她的外祖母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她经常给阿廖沙讲神话故事让他了解更多的事情也为了他长大后不做一个心里阴暗的人。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让我们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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