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富论》第四篇里,斯密对于如何能使人民富裕起来以及长期所形成的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主张即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作了详尽的介绍和评论。确切地说,主要是揭露这两种学说如何阻碍国家财富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对前者,斯密坚决反对并给以无情的批判,对后者斯密有褒有贬。
在第一章里,斯密阐述了商业或重商体系的原理。在普通语言中,财富和货币被看作是同义语。任何一个国家都把积累金银视作是通向富裕的捷径,因此所有欧洲国家都试图积累金银,起初是通过禁止出口的方式。后来,商人便发现这种禁止极其不便,他们的理由是出口金银并不总是减少国家金银数量,而且这种禁止并不能完全阻碍金银的出口,因为存在走私;同时他们提出只能通过对贸易差额(顺差)的适当关注才能阻止这种出口。商人的议论取得了成功,“财富由对外贸易取得”变成了公认的信条。两个原则一经确立——财富由金银构成,出口价值大于进口价值时才能进口,政治经济学的伟大目标必然变成了尽可能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进口,尽可能增加国内工业品的出口。因此,促使国家富裕的两大引擎在过去就是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
斯密紧接着在第二章到第六章中分别对过去认为是促使国家富裕的两大引擎——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的利弊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批判。
限制进口措施的有两类:一是限制进口国内能够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货物,不论这些货物来自何国,一律禁止;二是限制进口与本国有贸易逆差国家的所有货物。
通过高关税或者绝对禁止以限制国内能够生产的外国货物的进口,这样就多少保证了国内生产这些产品的工业对国内市场的垄断。毫无疑问,这种垄断会鼓励特定的产业,引导社会劳动和资金流向享有这种垄断的产业。然而,这种引导并不都是有利的,它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促使人们利用资本在国内生产能够从国外廉价购得的货物,显然这很愚蠢;极少时候这种引导也是有利的:当某种劳动是国防所必须时,以及对本国同类制造品课税时,这时对外国商品施加某些负担一般来说将是有利的。
至于限制进口的第二个措施,即使按照商业体系的原则,这些限制也是不合理的,主要有三个原因。以英国限制法国进口的现状为例。首先,即使在法国和英国之间的贸易是自由的,贸易差额将有利于法国,也绝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这个贸易将不利于英国,或者说英国的全部贸易总差额将因此更加不利于英国。其次,英国从法国进口的货物可以一部分再向其他国家出口,在那里由于可以卖得一个更好的价钱,也许可以带回一个与全部进口的法国货物的原始成本完全相等的回报。最后,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能够判断任何两国间的贸易差额究竟是在哪一边,或者说其中的哪一国出口达到了最大的价值。根据其他原则,这种特殊限制便更为不合理了。因为贸易差额论本身就是最为荒诞的东西。
对于出口的鼓励,有时是靠退税,有时是靠奖励金,有时靠与外国签订的有利商业条约,有时是靠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斯密认为在所有鼓励出口的措施中,“退税”是最为合理的一个做法了,因为其可以保持社会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不过,退税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有利的,退税只在下列情况下是有益的,那就是给予退税的出口货物是真正地向某一外国出口,而不是暗中又进入我国。
在英国,常常有人要求对出口给予奖励金,而且有时对国内产业的某些部门也给予奖励金。因为不能强迫外国人购买本国产品,于是提议付钱给外国人,让他们购买。重商主义正是建议以这种方法来使整个国家富裕,通过贸易平衡的方法把钱放进所有人的口袋里。然而,大家普遍承认奖励金应该只给予那些没有奖励金就不能经营的贸易部门。如果不靠奖励金维持商业,那么商人就会很快改变自身资本劳动用途转向其他领域。在谷物贸易中,斯密说强制的输出必然导致国内市场谷物的减少,提高国内价格,而且人们又必须为奖励金纳税,最终造成人们的负担。谷物价格支配了一切原材料的价格,也就支配了一切制造原粮的价格和劳动的价格,所以谷物价格的升降会带来原料、劳动力价格的升降。谷物在国内价格提高,不利于生产发展,最终造成国民财富的减少。
商业条约对于受惠国必定是有利的,但对施惠国不利。斯密以英国和葡萄牙两国之间签订的商业条约为例进行了说明。除此之外,斯密在这一章还提到了铸币。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构成国家财富,鼓励货币生产是富国的手段;但实际上,并不能无节制地铸币。
在殖民地这一章,斯密分成了三部分对其进行阐述,分别是建立殖民地的动机,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美洲的发现以及好望角到东印度的通路的发现给欧洲带来的利益。殖民活动的目的是欧洲大陆对财富的追求,是宗教扩张的追求,也是扩大市场的需求。新大陆的发现促进了大规模的殖民活动。殖民者为殖民地带来先进的技术和劳动力,促使殖民地的开发建设,从而带来殖民地的繁荣。至于欧洲从发现和拓殖美洲得到的利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欧洲的一般利益。一般利益包括欧洲居民享受的增加,即出口欧洲的美洲剩余生产品给欧洲居民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商品;使其他国家工业得到扩张,因为可以把货物出口到美洲。第二类,欧洲的特殊利益。特殊利益也有两种:各帝国从所属殖民地得到的一般利益;那些从向欧洲的美洲这样具有特殊性质的殖民地那里得到的特殊利益。一般利益包括各领地对保卫帝国所提供的兵力,以及各领地对帝国政府提供的维持的费用。垄断则是唯一的特殊利益,斯密对此表现出了极大地厌恶。
第八章是关于商业体系,即重商主义的结论。在重商主义体系之下,国家采取的政策始终只有一个最终目的,那就是通过贸易顺差使国家富裕。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是体系下的两大引擎,但是对于原材料它采取了一个相反的政策:鼓励进口,限制出口。斯密对该体系所作的结论是:“要确定谁是整个商业体系的设计人并不十分困难。我们可以相信决不是其自身利益全然被忽视了的消费者,而是其利益一直受到了如此小心的关注的生产者。”制造业者的利润一直受到了最特殊的关注;而一直为它作牺牲的,其中虽然有消费者的利益,但更多的还是其他某些种类生产者的利益。无疑重商主义在其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帮助国家积累财富,但是在世界市场初步形成,世界各国交流不断加深,世界范围的分工进步时,其局限性逐渐显露。重商主义强调的国家严格控制经济的做法不符合资本主义急速扩张的要求,违背了自然,国家控制中的种种不合理条例和法规也成为资本主义的绊脚石。
第九章研究的是农业体系,也即重农主义。重农主义把土地生产物作为每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财富的唯一或者主要的来源,并且把社会中的人分为三个阶级。第一个是土地所有者阶级,第二个是耕作者、农民和农村劳动者阶级,第三个是工匠、制造业和商人。其中第三个阶级是“完全非生产阶级”,他们不像土地所有者那样提供土地改良获得地租,也不像农业生产者那样生产社会主要产品,而只是“使其自身价值继续存在,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价值”。这一看法是片面的,现实生活中的第三阶级,如今的确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重农主义还是一个没有任何国家采用过的体系,所以不值得去做更为详尽的研究。但是这一理论将土地生产物视作每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财富的唯一或主要来源,就这一点来讲,重农主义还是可以借鉴的。
以上就是斯密在《国富论》第四篇中对于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这两种体系的介绍和评论。
经典的\'可贵之处在于你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无疑就是这样的经典。对于经典著作,我总习惯于带着批判和疑问去阅读和思考。这使得我的阅读之路充满了荆棘,也充满了乐趣。这次的阅读,我把切入点选在了“斯密之于当代中国的意义”。带着这个疑问,我再次回到《国富论》寻找答案。
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即将过去,中国在这十年中的变化是举世瞩目的。简而言之,成就显著,问题依旧。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中国在第二个十年中不得不面对的首要问题。中国能够跨越资本主义走过的路吗?不能!马克思给我们指出了罪恶,却没有找到改变的方法。事实已经证明,马克思开出的药方并不合适。当我们寻找新的方向时,亚当·斯密会是我们的选择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我重读《国富论》的第一个启示。
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根植于社会的自由和法治传统,亚当·斯密或许能带给我们一个契机。因为他代表着一种新的思维,一种颠覆两千年中国封建传统的思维。这就是自由主义,一种基于个人至上理念的哲学。亚当·斯密生于苏格兰,在十八世纪的苏格兰,有一个思想传统,叫做“自然秩序”理念。这种自然秩序是通过未预期的社会结果形成的,也就是说,市场,像语言、法律体系和许多其他现代社会制度一样,不是中央计划或集体调整的结果,而是因很不相同的原因而行事的个人行为的未预期的的社会结果。这种思想乍看平凡无奇,细味其中蕴含的经济意义却极为深刻。因为一旦接受这一观点,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让政府指导市场运行的传统观念,让自由市场机制成为指导我们进行经济活动的“看不见的手”。也就是说,某种程度上,所谓的“看不见的手”、“自由放任”都可以说是由这一传统衍生的思想。显然,对市场的强调将极大地释放它蕴含的力量。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印证了这一点。但过往的成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忽略了市场体系的基础——自由和法治。
作者在第四篇“政治经济学体系”中,讨论了两种经济制度(重商制度和重农制度)的原理和弊端。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自由放任。作者极力论述了无论根据重商主义还是其他原则,对几乎所有商品的进口实施限制都是不合理的,他认为,“为阻止进口或减少进口而设立的关税,则显然是既破坏贸易自由也有损于关税收入的。”(第339页)。他极力倡导自由贸易。他还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要像个人与个人之间那样实行分工。他认为国家不应对商业(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加以任何限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的充分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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