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他,1.71米的个,他,喜欢开玩笑,他,喜欢运动,在篮球场上就能看见他的身影,一跃一投便进了球。他就是我的同桌——高越。
高越,据我观察其实他是缺点只有两个的一个男孩有就是:结巴,学习不是很好。而优点很多:乐于助人,爱打篮球,体育很棒,很大方等,我都数不过来。
就拿一个事例来说他的乐于助人:那一天,我早早的到了学校门口,而学校没开门,我和高越,韩松闫乾康在门口等着,突然,闫乾康捅了一下我,我怒了,我一直追他,可快要追上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我的鞋带断了,我摔了一跤,把腿摔伤了,血一直流,我疼痛难忍,便哭了起来,高越见状便跑过来,把我扶了起来,看我摔得不轻,便让我坐到他车上,骑车把我送到了医务室,他让医生给我消了消毒,又贴上了创可贴,而且钱是他掏的,令我感动不已。
第二个特点爱打篮球,我就不详说了就就用他不打篮球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来看他喜不喜欢打篮球了,有一次下课,外面下着雨,高越愁眉苦脸的对我说:“张硕,下着雨,打不了篮球了,我的心就一直疼,一天不打球我的手就痒痒.”“你呀,就是一个篮球狂,对篮球爱不释手,我对你呀无!语!啦!”“呵呵,无语刚好,把你憋死,呵呵呵。”“你……”我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我的同桌,喜欢搞笑,喜欢打篮球,平易近人的一个人。
六年级:我真后悔
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男孩子,顽皮得很,又爱打架,学习成绩总上不去,他每天几乎每天穿着同样的衣服,因为顽皮,衣服总被弄得很脏。
不过,这些都只是表面现象——真是的他,我到现在才看清楚。
在我和许多同学的眼里,我的同桌学习很差,语文作文总要扣十分以上,数学和英语也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今天,我对他有了新的看法。
今天是周一,上个星期六进行了质量监控。语文成绩第一个发下来——“哇塞,我挤进前六啦!”“我竟然第二!”刚发下来,同学们就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我看了看我的考卷,93分,第四名。我对这个成绩失望不已,就差一点分数,我就可以进前三名了!我看了看旁边同桌的考试卷,第十四名,八十多分。要知道,全班也只有二十一个人而已,平均分也达到了八十九分。
他默默地笑着。我一时好奇仔细看了看他的试卷,准备等着大笑——才八十多分,当然是要好好笑一番的啦!我快速地阅卷,但发现基础部分和阅读,他除了几个因为粗心毛病才写错的错别字外,竟然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我惊讶不已,翻到最后一面作文的时候,我恍然大悟——
他的作文扣了十四分。这么说的话,他基础仅仅只扣了5分罢了!我也只比他少扣1分而已!
一直被我瞧不起的同桌,这次考试,甚至比我还要用功。我的错误,基本上都是一些默写语文段落、古诗、名言或者是哪位名人作者的国籍错了,都是因为我没有专心复习。而他的错误,则是因为他潦草的字迹和老师的误会。
我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觉得自己的分数,不应该是第四名,更应该是第十四名!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好书&&沈石溪动物小说新系列之一《骆驼王子》。什么,你想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在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边设了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一天晚上,作者发现了一群野骆驼﹙说是一群,只有五只。四只大骆驼,一只小骆驼﹚并和它们交上了朋友。因为这群骆驼快要灭亡了,所以四匹大骆驼队那只小骆驼关爱有加。又过了几个月,这匹小骆驼进入了青春期,应该离开群体自己生活了。可是那几只大骆驼总以为小骆驼还是个孩子,就阻挡它离开骆驼群。有好几次,小骆驼想闯出去,都被大骆驼顶了回去。结果小骆驼成年以后,对大骆驼的指令一点也不听。最后,大骆驼队小骆驼的种种希望变成了绝望,离开了小骆驼。小骆驼只好找到作者,让自己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骆驼。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人。例如:有男孩的人家,从这个男孩生出来开始,她的爸爸妈妈和亲戚们都宠着他、惯着他、帮他做事。以至于他什么事都不会做,脾气还十分的坏。遇上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人骂人。这对他的性格影响很不好。
这个故事的寓意,我在这里想和所有的家长说:请不要再惯我们了,让我们自己学会应该学会的事!
四头成年骆驼和一只小骆驼,大骆驼一直都在小骆驼身边,爱他,但是,在小骆驼的青春逆反期时,大骆驼过于溺爱,他们形影不离,最后大骆驼死了,小骆驼自己无法生存,由一头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一头一文不值的家养骆驼。
感悟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小骆驼之所以变成家养骆驼,是因为它没有锻炼的机会,家人过于溺爱而造成的,它一直生活在爱中,自己分不清自己能吃什么,不会对付狼、豹等食肉动物,不知道什么水能喝,这样离开家人,自己怎么能独自生活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等名言警句,都是要告诉我们,要锻炼自己,磨练自己。
感悟二:不要过于溺爱孩子。
一些家长总是关心孩子,但关心过了头,就成了溺爱,因此,让孩子多去闯荡,多锻炼,大家想想,如果大骆驼不那么溺爱,让小骆驼去锻炼,说不定,它会一直当野骆驼,并把野骆驼族群,发扬光大!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