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像小精灵一样俏皮地响了起来,放学啦!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向爸爸接我的地方。出乎我意料,爸爸久久没有出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爱的手表铃铃地响了,是爸爸,他说今天工作很忙,只能我自己走路回家。
秋天的夜来得特别快,一排排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突然,一声轻轻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来,我机灵地竖起耳朵,猛地一惊,不会遇到坏人了吧!我偷偷地回过头瞄了他一眼,高大的身材,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压得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我敢肯定,是个男人。一阵清爽的秋风吹来,他一边扯高衣领,一边再次把脸埋进他的帽子里。
我赶紧回过头,抿紧嘴,加快步伐,往前冲,哆嗦不停,双腿发软,好像马上就要瘫倒在地上了。脑子里一个劲地闪过《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种种案例。
他的影子被路灯衬得长长的,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我。我越想越怕,越走越急。他依旧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快,他也快。终于,我回到了院子,来到电梯口,他居然抢先一步冲上去,伸手拦住电梯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的心扑通扑通地乱跳,生硬地移动着脚步,进了电梯,快速按下“10”便安静地站在电梯最里面。好奇怪,他居然没有按楼层,右手伸进包里,摸来摸去,我大气都不敢出,紧闭双眼,心里默念着:快点开门!快点开门······
“叮”电梯终于停了,门开了,我冲出电梯,猛力敲打着大门:“妈!快开门!我回来啦!”
他也慢吞吞地走出电梯,用钥匙打开了我隔壁的那一扇房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
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
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岁,在安市网吧工作”。
——“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
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
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
秋叶被幽风吹起,一阵幽风吹在我的脸上,望着头顶上干枯的老树,一股寂寞的冷迎上我的心头,没有话说,只是悠悠的望着。
我没什么朋友,什么事都是我默默的扛着,也不和父母说起,不想让父母在为我操心。不想什么事都要麻烦父母,总觉得自己可以担当,自己可以完成,可以扛着,默默地扛着。
头顶的老树被风吹下一片黄叶,寂寞的叶落入我在我的肩上,四方一片的寂静没有声音,静的让我害怕,没有人在我的身边,只有寂寞的风和老树落下的黄叶伴随在我身旁,我多么希望在我身旁可以出现一个朋友,好想把我所有告诉他,多么希望爸爸妈妈能出现在我的身旁抱着我一起度过这寂寞的夜。什么也不说,坐下一起聆听不在有寂寞的夜晚,听着他们那百听不厌的神话故事,一起说着快乐的事情,我还想告诉他们我要当一名作家,一名有出息的作家,让他们不再为我担心,不再为我前程而担忧。让这恐怖的寂寞一消即逝,不要出现在我的身边。
也许这一些话我说不出口,就算他们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我没有那勇气,没有那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勇气,没有那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切可以大胆告诉他们的勇气,更没有把心中憋着的事大声说出来的勇气。有的只是害怕,不敢说出的弱小,只有什么事都是一个人扛着,快乐的事一个人知道的寂。
什么也没有,只有我自己一人看着圆缺的冷月身边没有一个人,只有孤寂的月光照在我那孤独的脸上,枯叶只是在微微的吹动,只有一丝沙沙的寂寞声音,孤寂的月。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只能在这寂寞的夜晚享受一个人的寂。
“唉呀呀!怎样办?功课还没写完!”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中一向在想这件工作,害我无法睡着。
在培训班写考卷,来不及把功课完结,回家后,爸爸一看时钟说:“太晚了,快去睡觉!”我不愿就範,爸爸怒不可遏,吹胡子瞪眼的大喊:“快去睡!”
我吓的心脏都快跳出来,豆大的眼泪也簌簌的夺眶而出,只好乖乖的去睡觉。但是怎样都睡不着,心中像压着一个千斤重的大石头,让我很难过,想睡着就是没方法。“没写作业是我,又不是爸爸,爸爸当然不关心啊!”我在心中静静的想。一起心里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不出方法,真想从速爬起来把功课写完。
“爸爸睡着了吗?”我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想。左翻右翻就是无法睡着,我悄悄的爬起,悄悄的开房门,看爸爸究竟睡着没有?客厅的灯居然还没有关掉,只好绝望的爬上床睡觉。
无情的时刻一分一秒的溜走,我的双眼闭的紧紧的,想要从速睡着,但就是无法如愿以偿,所以又悄悄的爬起来,“耶!客厅总算关灯了。”二话不说,赶忙把功课完结,功课功德圆满后,躺在软软连绵舒畅的床上,我才安稳的睡着。
俗话说:“长夜如小年。”失眠真使人苦楚,没尝过的人必定不知道它的难过。只期望我今后都能“今日事今日毕”,才不会又睡不着觉,让自己身心折磨,不知该如何是好。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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