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做事认真的人,喜欢笑容满面的人,喜欢活泼开朗的人。
上课的时候,你手里拿着笔,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黑板,认真听老师上课讲什么,免得漏掉什么重点内容。当你看起来严肃的时候,你看起来一点也不严肃。反而让我觉得你很可爱。
你课后做的每一件事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无论是跑板报还是排教室,你总是以最认真的态度要求自己是最好的,完美的。作为你的同桌和朋友,你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感到惭愧。我觉得你认真执着的学习习惯最终会感染到我,让我在心不在焉的时候想起你,立刻恢复理智,让我在做完一件事之后,能以你为榜样,继续完善事情,做到细节尽善尽美。
你认真细致的态度让我一直相信你有一天能成为栋梁。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会以最认真的状态出现,积极完成一切,时刻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我想向你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让自己满意,被别人认可的人。
同桌,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我喜欢认真做事的人,我喜欢充满笑容的人,我喜欢活泼开朗的人……
上课时,你手中握着笔,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黑板,两只耳朵认真倾听着老师上课时所说的一言一语,生怕自己错过了任何一个重点内容。一脸认真的你,丝毫不显得严肃,反而让我觉得你是可爱的。
课后做任何事情,你都以积极认真的心态去对待。无论是办黑板报,还是布置教室,你总以最认真的态度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做到完美。作为你的同桌与朋友,你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无地自容。我想,你那认真执着的学习习惯终究会感染到我,让我在开小差的时候想到你,并马上回过神儿来,让自己在做完一件事后效仿你,继续将事情做到完美,将细节做到最好。
你认真并且一丝不苟的态度,让我始终相信你有一天能成为栋梁之材,你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会以一个最认真的状态出现,积极上进的完成每一件事情,并且总是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我要向你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让自己满意,让别人认可的人。
同桌,你这样的人我喜欢。
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高正,一个又高又大的胖男孩。他,大大的脑袋,肚子滚圆滚圆,一顿午饭的饭量简直比老师的还大。但一直以来他的学习成绩却不怎么好。这学期,他居然又成了我的同桌。/
但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或许是因为唐正在四年级的期终考试中没有获得理想的成绩,也或许是因为唐正明白了五年级是最关键的一年,只有努力才能考上自己梦以求寐的中学吧,开学不久,我便发现唐正在数学课上渐渐认真听讲了,他不再像过去那样上课爱做小动作、爱讲废话了。数学刘老师讲的一字一句,他都深深地印记在脑子里。随着一个又一个红钩在唐正的作业本中展现,唐正也渐渐变得好学了。有一次,唐正对数学中的小数不太懂,便来问我。当我一步步告诉他后,他冲我一笑,说了声谢谢,便回到座位上认真订正起来。在最近的一次数学测验中,不知是因为一时疏忽还是不认真,总是“金榜题名”的我只得了94分。往旁边一瞧,哇,98分!唐正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居然获得了98分!我感到非常震惊,一下子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向他学习了。
读一本好书,等于交了一个好朋友。而有个好同桌,却胜读十年书。同桌的好坏,不是我们能选择的,但跟一个争取进步的人成为同桌,确实是件幸运的事。
我过去的同桌名叫刘语涵。
刘语涵长得很清秀,她又瘦又小,长着瓜子脸,眼睛小,鼻子小,但翘翘的,还有小小的嘴,可别看她嘴小,能说得很呢!她平时还很爱笑,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她喜欢穿黄色的外衣,黑色的裤子。她是一个性格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她很有艺术细胞,喜欢弹古筝、画画、写大字。听说她古筝弹得蛮棒的,在玄武区“熊猫杯”比赛中荣获二等奖,这些挺让我佩服的。
平时,她总是梳着两根细长的小辫子。她皮肤白白的,声音尖尖的,每次全班读书时,都能听见她尖尖脆脆的嗓音。
她还爱看些课外书,再往她的书上看,哎呀,包书纸全是花花绿绿的,她也喜欢带一些杂志到学校,时常引来一群人围着看她的杂志,只要见到杂志上有人或动物,她总要挑选出谁最优秀,最好看。
她还喜欢书包上挂一些小挂件,并经常更换,给人一种新鲜感。
刘语涵跟我坐时,心胸有点狭窄,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歪了她的字,我已经向她道歉了,可她还要向老师报告。
那天,我忘了带伞去年,我有一次在学校读书,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间到了放学时间,老师说:“同学们,现在放学了。”
我们大家整理好书包,都向老师说:“老师,再见。”便走出了教室。我刚走出校门口,天就下起了大雨,我急忙躲进雨棚,放下书包连忙找伞。可左翻右翻,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后来,我才想了起来,原来,我把伞拉在了家里。正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候,同学王安宁走了过来,他对我说:“马宇宸,你在干什么?”我说:“我忘了带雨伞。”王安宁说:“正好,我这里有两把,借你一把用。”我说:“那可谢谢你了。”接着我俩一起撑着伞,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第二天,我把雨伞还给了王安宁并在次向他表示了感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从这件小事中感受到了同学间的那种温暖。这种温暖一直暖在心里,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在405班这个大家庭里,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正是同学们相互间的友情,拉进了相互间的距离。
同桌,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学校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一员。当没有同桌时,会感到孤独,会感到寂寞,会感到无聊。那么,我的同桌是谁呢?
他,中等个子,留着一个小平头,黑黑的脸上点缀着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他是我们班的“书画家”。你们猜得出他是谁了吗?没错,他就是——蒋昊晨。
一次,老师布置了一张手抄报,因为主题背景太难画了,我思前想后也没能下笔。他看到了关切地问我,怎么不画呢?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不懂画这个。”他毫不犹豫地说:“这个背景图是要这样画的”,说着就抢过我手中的画笔画了起来。他不厌其烦教我怎样才能画得更好,如果我有所不明白,他就耐心地再讲一遍,直到我点头说:“我会了。”
还有一次,老师说:“再过几天就要书法比赛了,请同学们回家好好练字。”我的字跟同桌相比,就立刻自惭形秽了。他那字个个匀称,刚劲有力,还真有点“书法家”的气质呢!所以我就请教了他。他像小老师一样,每教我一个笔画,就给我布置了一些练习作业。我被他的热情感染了。没想到在短短这几天,我的字突飞猛进,还在这次比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这个小同桌既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共同攀登知识的高峰。
新学期来了,我换了一个新同桌。她是我们班级出了名的“书法家”——张瀚丹。她的杰作还在外面做展览了呢!
她长得很漂亮:光滑的脸蛋上长着一双大眼睛,她的眉毛很浓,实在是酷毙了!可以想象她要是戴眼镜,那肯定是个很斯文的女孩子。她经常向我耍斗鸡眼,我也拿我的那种“白眼式的斗鸡眼”去气气她,真好笑。她还有着一张利索的小嘴、高高的鼻梁、扎着马尾辫的头发,光是这简单的几点就显出了她的魅力四射。
她是个双重人物。怎么说呢?就拿前一次的劳技课来说吧,我忘了带书本了,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她看见了我着急的样子,赶紧把书借给了我,我们两人一起看,我很感激,所以报答她。她做劳技作品的.时候,我做她的帮手。可有的时候,我忘了带橡皮或者铅笔刨,向她借,她理都不理我,假装没听到,我也无计可施,让我觉得她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这就是我的双重人格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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