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有句名言:“没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发现美。”
它是一株绽放于悬崖的百合花,它的颜色洁白而透明。
它是一株勇敢的花,一株长在悬崖断壁的花!在这寸草不生的地方,长出了一株野生的百合。谁能想象这株花从发芽到开花用了多长时间,多么艰辛?
一位老者告诉我,这株花是属于他的,他眼睁睁地看着它生长。
在去年春天,他养的鸟在这里丢下了一颗种子,一个月后这儿抽出了嫩芽儿。开始以为是棵野草,没怎么在意。可过了雨季这株野草开始”疯长”。他觉得这绝对不是普通的野草,于是开始观察。
一天黄昏,他正在散步,突然下起了冰雹,她赶紧跑回家,从窗户看着这株“野草”在冰雹中摇曳,心里很是心疼。待这场灾难过后,他连忙从屋里跑出,蹲下看着这株“野草”,嘴里不断地说:“哎!可怜呀,你怎么长在这个地方,真是可怜呀!这时,“野草”已经被冰雹打蔫了,它的.身体低垂的贴着地面,老者以为它肯定死了,心里伤心了一阵,便忙去了。
第二天早上,老者却意外的发现那株“野草”又活过来了。从此以后,它就再也没有向灾难屈服,每次劫难后它就会长大一些,直到长出花苞,绽放。老者说:“它从发芽到开花总共用了三年。”
这株花是用生命在开花。既然花都能生命去完成它的使命,为什么我们人不能呢?再想想那些犯罪的人,这些人是不是违背了自己的使命?这样的人连一株花都不如!我认为人的一生的使命无非就是长大成人后为社会做贡献,用生命去奉献。否则,你想想还是人吗?
这株用生命绽放的纯洁的百合,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从古至今,狗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起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提供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终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它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军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部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知道哪个人带着毒品。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可以追上动物。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可以帮助撵羊或圈羊。一些农户,特别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可以防小偷。一些老人可以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书籍是一滴滴海水,将我们引入知识的海洋。书籍是一把把蔬菜,给我们补上知识的营养。书籍是一盏盏明灯,让我们攀登科峰。在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法国的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
小王子长得很低。他住在一个小得只能撑下几个人的星球上。那里什么都是小的,两个像小丘的火山,一朵娇嫩的玫瑰花。因为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就会把这个星球粉身碎骨。小王子只需要挪动挪动椅子,就能欣赏到日出或日落。临走前,小王子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整理得井井有条,还给心爱的玫瑰花罩上了一个玻璃罩。
接下来,小王子就开始了他的旅行。专横跋扈的国王、爱慕虚荣的怪人、醉醺醺的酒鬼、满眼金钱的商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不把花儿放在眼里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经过长途跋涉,穿过沙漠,越过山峰,走过雪地,终于看到了一条大路。这是一座玫瑰盛开的花园,那里的玫瑰个个都是娇滴滴的,香气扑鼻。小王子有些沮丧了,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一朵。
在地球,他还认识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说:“驯化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化”,狐狸说:“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小王子半知半解,联想到了他的玫瑰花,说:
“一定是玫瑰花驯化了我。”时间转瞬即逝,转眼小王子已经在地球待了整整一年,马上就要走了。他像一颗树似的慢慢倒下,倒在沙地上,没有一点声音。
小王子曾经说过,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饥渴交迫的人,终究会在沙漠里找到水井,生锈的轱辘发出的声音就象叮咚的泉水声一样悦耳,由于有了井,沙漠的美丽光芒才更神秘,更震撼人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许多大人都不知道的道理: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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