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一天,我突然有了一百元钱,也许,你会猜想:我会欣喜若狂的去那早已看中金眼碧发的芭比娃娃;各种味道的冰激凌、冷饮;还会去买那美丽漂亮的红裙子……那我告诉你,你错了。冰激凌(冷饮)只能一时解热(解渴);漂亮裙子只能一时满足我的虚荣心;芭比娃娃就更不用说,快乐是短暂的。假如我有一百元钱: 我会从文具店抱出来一大捆一大捆的文具,寄给灾区的小朋友们;让小鸟把100元送到经济困难的人那儿,尽管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百元。假如我有一百元,我还会……我还会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
我就是我,我与众不同,我独一无二。
我喜欢吵闹。比起那些幽静的小路,我更喜欢喧闹的人山人海的市场。叫卖声、车鸣、牲畜的吠叫交织在一起成了无与伦比的交响曲。
我喜欢笑,无论是微笑、狂笑,还是捧腹大笑,都点缀着我的生活。但在严肃的场合下,我绝不会一笑。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该笑的时候就应该开怀大笑,笑,使我永远拥有一颗快乐的心。
我喜欢唱歌,在班级音乐会上不可能没有我的身影。因为我太爱音乐了,又一次,我正读着一本书,我读到写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时候,我便来劲了,随及哼起了张杰的新专辑《天下》,我如此如醉,进入忘我的美妙境界。还有一次,外教问我来自哪里,我情不自禁地唱起了:“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唱的十分凄惨,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不管前方的'路有有多么广,至少还有勇敢的自我欣赏。”没错,我酷爱音乐,音乐是我生活中的一部份。
我这人很奇怪,特别爱和男孩子一起玩,别的女孩子认为男生很讨厌,十分暴力。其实,男孩子也有温柔善良的一面,他们会在女孩子受欺负的时候保护女孩子,给人一种安全感。所以,我和不少男孩子没有过结,我想: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让男孩子和我开生日聚会,这样才有乐趣嘛!
我曾经默默哭泣,我曾经在终点前轰然倒下,我也曾经对前途自暴自弃。我用泪水来隐藏过去,用疲惫来掩饰懦弱,用逃避来避免失败。我像是脆弱的,但我不能气馁、灰心,我要站起来!我努力着,我最终站起来了,在自我陶醉的同时,但我会敲响心中的警钟,告诫自己,千万不可得意忘形。
这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我想:就算我混在拥挤的人群中,你也一定会找到我的。
一个人凭什么成功?是父母的权势?是聪明的头脑?是好运气?还是个人努力?罗杰·罗尔斯的故事告诉我们,是信念,让一个黑人孩子走出肮脏,充满暴力的'贫民窟,成为纽约第一位黑人州长。
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小拇指修长,你将来就会成为州长,你会相信吗?你一顶会哈哈大笑,笑人家骗你,笑人家小看你的智商,更谈不上坚持了。想一想,关于信念我们了解多少呢?我们有信念吗?信念又是什么?
我觉得,信念是一个人内心深处坚信的一件是。一个有信心的人,也许和大家一样过着平凡的生活,但他身上一定闪动着感人的光彩,他的举止言行与众不同,那是被内心之光照亮的。
“信念值多少钱?信念是不值钱的,它有时甚至是一个善意的欺骗,然而你一但坚持下去,它就会迅速升值。”这句话告诉我们什么,你注意到了吗?信念可能不值钱,信念有时甚至是一个善意欺骗,信念需要坚持,信念坚持下去一定会带来成功。
为什么校长皮尔·保罗对那么多孩子讲了同样意义的话,只有罗杰·罗尔斯成功了?因为他坚信。为什么坚信能够带来成功?因为坚信带来了行动。当你坚信不移地朝一和方向努力,天天去做,没有什么等够阻挡你,成功就是必然的了。
如果一个生长在贫民窟的黑人孩子都能因为信念而成功,我们有什么不能?如果信念就是认识到自己的可贵,给自己一个光明远大的未来,那我们有什么不能?如果信念就是每天都要朝着既定的目标去做,让自己变得更好一点儿,那我们有什么不能?
当然,那位校长是位了不起的人,没有他,这个出生底层的黑人孩子就不回有梦想。其实,如果没有人提示,我们也可以给自己一个信念,并且坚持下去————只要光明的,积极的,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记住,知道,更要做到!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与众不同。
书,带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书,带我们畅游神秘的历史;书,带我们进入梦想的天堂;书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书,莫过于世间最快乐的事,在书的世界中,我徜徉在知识的海洋。每一本书都能吸引我的眼球,每一篇文章都能勾起我的好奇心。
从七岁开始,书就伴我左右。它赐予了我想象的翅膀,使我展翅飞翔;它赋予我无穷的力量,使我茁壮成长。书籍是多么的美妙,用它独特的魅力描述了一个个动听的故事。
品味唐诗宋词,使我领悟了其中的奥妙:这里有“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清静淡雅,有“举头望明月”的不舍思乡情,有“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的战士悲壮之情。这些景色,我都能从书本里体会到。
读书让我与众不同。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从井底之蛙变成了可以在大千世界中翱翔的大雁。我相信,随着我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我迟早会变成一只矫健的雄鹰。
读书让我与众不同。读书,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还记得上二年级时写过的一篇作文 ,只得了90分, 我很不甘心,于是下定决心要把作文写好。而写好作文的前提就是多读书,读好书。从那时起,我就深深爱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古有匡衡凿壁偷光,今有鲁迅嚼辣椒驱寒,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书。我没有勇气向她们那样做,我有安逸的环境,所以我更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古人条件不好尚能成才,并千古流传,而今天条件优越的那些人呢?不值得一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酷爱读书的人,才能和书成为好朋友。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陪伴才更加绚烂,红花因为有了绿叶的点缀才更加耀眼,我的世界因为有了读书而与众不同 !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与众不同。
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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