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只要有一天不打,我心里总是不舒服,不踏实。
每周一电视上播放的《篮球公园》节目我都要看,我最爱看的还是NBA的篮球比赛,在NBA的篮球比赛中,巨星汇萃,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我崇拜很多篮球明星,比如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等。
是从1年级开始打篮球的。那时,我投篮命中率非常低,更别说什么控球技术一类的了。由于我在这两年中的不懈努力,我的篮球技术提高了很多。我经常与一些初中生一起打篮球。
我觉得打篮球是一种很有意义的\'活动。首先,打篮球是一种集体运动,是几个队员组成一组和另一个组比赛,所以篮球比赛可以表现出一种集体主义的相互配合的精神。
篮球运动对身体也有很大好处。自从我打篮球后,身体一天天强壮有力,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经常感冒。在家中,我经常可以帮助母亲干一些重体力的家务活。母亲常常自豪地向邻居们说:“我的儿现在已成我的好帮手了。”
我喜欢篮球运动,我愿篮球伴随着我的一生。
体育课主要讲的.是老师要把体育课移到室外,做器材运动。因为耐利身体不舒服,不能参加体育课,所以他的母亲请求校长不要上体育课。但是耐利克服了从一开始害怕上体育课,到在朋友的支持下,他去操场上完体育课的故事。
通过耐利这一故事,我从中懂得了:第一,就算遇到了困难,也要不要退缩。要坚持不懈、百折不挠,才能获得成功。第二,不管你的朋友怎么样,你都一定要支持他,鼓励他,如果你不这样,那你们就不是真正的朋友。第三,体育课是学校安排的必修课之一,我们不能因为害怕而不去上课,体育课也是特别有趣的。
我来举一个例子:又到了中英双语演讲比赛的选拔时间了,我本来准备不参加的,可是又有一点点想参加,心情比较矛盾。下课回家后就问爸爸,爸爸说:“随便你,不管你参不参加我都支持你的,你也可以问一下你的朋友。”
到了学校,我问了陈佳艺,陈佳艺就鼓励我说:“你肯定要参加的,我也要参加的,这既是我们超越自己,让同学们看一下自己实力的好机会,又是测试一下自己的实力的时候,而且你的英语又很好,岂不是一石二鸟!”我听了以后马上去报名,努力练习,最后获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
唉!说起体育,那就不得提起一个人——盛庆松。
他从事体育已经多年,他以身高和身材的优势在读三年级时就被选入校队,可以说是一个全能的选手,他有耐力,有速度,有跳跃力,唯一的一个缺点是没有力量,“三铁”不行,这使他很烦恼。
他在其他项目上都有优秀的成绩,尤其是在跳高和短跑上,还曾打破过记录,他在一次比赛中被体校的教练看中。
从此,他的体育生涯发生了改变,他离开了家,来到了城市。
在这里,他的生活变得艰苦,每天有那么多的任务要完成,每天都汗流夹背。
但他热爱,他并不把这样的生活看做是一种负担。
这样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有一天,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他要代表学校参加市里举行的夏季运动会,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可以在那里展现个人的风采,他强建的身姿,矫健的步伐,坚持不懈的精神,会成为大家的焦点,会成为一颗新星。
唉!其实他还有一个秘密。
我都憋了好久了,现在告诉大家,他其实就是本人,嘿嘿!
我班有位曾被称为“狂风一样的女子”的女孩,她名为孙娴。她呀,可不是一个窈窕淑女,而是一个狂野之女。她面色黑黄,四肢细长,并很健康,很少生病。她各方面不错,特别体育,在同齡人里是个佼佼者。
每次在上体育课要赛跑时,她都两眼放光,像一个盲人在冥冥之中见到了一丝光芒,兴奋不已。赛跑时,她都遥遥领先。只听“嗖——”的一声她就“飞”了出去,仿佛蓄势已满的火箭发射了出去。她的手臂不停划动,狂奔的双腿都要离地了,她的头发随风飞扬。不出所料,果然,一会儿她轻松夺得第一。)
也许人们都以为女孩应该大方文静,柔柔弱弱的大家闺秀之气,不可能是雷厉风行,或横冲直撞的性格才是吧,可是孙娴却恰恰相反。
在运动会上,孙娴参加了200米的赛跑。在万众瞩目之下,“呯——”比赛开始了!
只见跑道上运动员们奋勇争先、互不相让。孙娴迈开大步,奋力的直奔终点。
过了一会,由于他们跑的太快,所以有些运动员就有些疲劳了,步伐就放慢了点儿,孙娴就加快了步子,紧随孙娴后面的人赶忙追了上来。不到一会儿,比赛结束了。
一公布成绩,孙娴进了前三甲。她露出胜利的微笑,因为,这是她用汗水浇灌的果实啊!这是你应得的回报!
孙娴,“体育狂人”奖章定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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