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已被正式定为非法行医罪。大快人心的宣判结果令不少人感慨“正义犹存,公道自在”,但反观这一荒唐的闹剧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真正可怕的并非科幻大片里的“黑科技”,而是毫无敬畏利欲横流的所谓“自由”。
何谓自由?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它早已不是“面朝大海”的“春暖花开”,也绝非“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纯粹,它逐渐成为了心怀鬼胎之人的枉法借口,成为了打着科研大旗之人的贪婪卑鄙,甚至成了践踏法律之人的冠冕堂皇。因此,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用规则约束自由的界限,用规则保护真正的自由,才是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的目标。
诚然,贺建奎等人的研究对“基因工程”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诚然,作为专家学者他们有着充足的科研自由;诚然,作为中国公民他们有着追求财富的自由。但是,研究就要遵守科研领域最基本的伦理规则;但是,做实验就要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规则;但是,想生财就要遵守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因此,任何所谓的辩白在法律的理性与人伦的感性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掩饰。况且,在践踏生命与枉视规则的泥沼中绝不可能结出真正的科研成果,更不可能开出真正的自由之花。
你看,漠视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将那鲜活的生命埋葬在了无情的江水之中;漠视文以载道的治学规则,“写出十万加我们就是王”的自由将曾风靡一时的“咪蒙体”打到了不见天日的黑暗角落;漠视绝不趁人之危的君子之约,“有便宜不占是傻瓜”的自由将一时失误的淘宝店主逼得下跪求饶。试问,这样的不堪难道就是真正的自由吗?还好,当我们反观这个社会时,我们还看到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则守护了我们呼吸新鲜空气的自由;看到了***对贵州省人大代表所提的“茅台酒的定价应遵守市场价格”的规则保证了中国酒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自由;看到了始终奋战在一线坚守着“一个中国”的国家底线的香港警察用法律的规则保护着香港人民正常生活的自由。
正如康德所言“有两种东西最能震撼人心,一是头顶的灿烂星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准则”,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在那轮叫做规则的月亮的照耀下,去捡起那枚真正象征着自由的六便士。无规则,不自由,让我们一起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让自由在法律与道德的草原上肆意奔跑吧!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规则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正因有规则,社会才更加稳定和谐。但万事终不得十全十美,规则与道德人情的冲突不可避免。三百年前哈佛图书馆遇火藏书尽毁,学生归还违规带出,已成无价孤本的书却遭开除一事百年来仍有人为其愤愤不平,我却认为哈佛的做法更为妥当。
叫屈者的不平主要集中在其勇敢面对错误,坚守道德却遭受重罚上。诚然,做出这个勇敢的选择并不容易,坚守道德坦白还书的举动也确实值得称赞,但这并不能成为开脱惩罚的理由。这种观点是在主观环境下建立的,太容易受到环境背景的影响,若是把背景去掉,一个普通学生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违纪带书出馆,几天后还书认错,这种行为还会被这样多人夸赞吗?
直视错误,勇敢认错,这本就是一种基本的道德品质,只是它在特定环境下显得弥足珍贵,但它的本质仍是最基本的道德操守。若是该学生选择了藏书不还,隐匿事实,他可能一辈子将受到良心的谴责,还书只是尽了本分内之事,只能证明学生道德良好,仅凭这点本分的道德操守以抗衡全校之规,我想是远远不及的。
再者,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条合理的一校之规既已确立,就应当履行它的使命。法律规则应当对每一个人铁面无私,才能维护规则的尊严与大众的公平正义。若是今天对该还书事件网开一面,明天又必然出现新的两难局面来挑衅规则的执行。借这次还书而被开除一事,损失了一个敢做敢当的诚实学生,承受了无数申诉唏嘘与愤愤不平,却使哈佛的严明纪律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
道德的发展与规则实质上并不冲突,规则正是基于道德制定的,遵守规则,亦是坚守道德。哈佛该学生正是打破规则在先,从而也违反了公共道德,将珍贵的公有物圈入自己的领地。遇火还书只是一个机缘巧合。试想,倘若没有这场大火,学生的行为是不是本身就已面临开除的结局了呢?大火只能作为道德的检测天秤,而审判权始终掌握在规则手里。通过这次事件,既使该学生深刻地吸取教训,又树立起了哈佛规则的威严,哈佛的做法,可谓明智之深矣。
无可非议的哈佛小事,更是关乎人人的规则大事。避免规则与道德的不和谐首先要求循规蹈矩。坚守人生的规则,以助力培养高尚的道德。
近来,孙杨在雅加达亚运会的颁奖仪式上穿着自己签约的赞助商361的服装上台领奖,与身边队友穿着国家队领奖服赞助商安踏提供的运动服格格不入,这不仅引起了安踏的不满,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我看来,孙杨此番举动,不仅是对体育规则的无视,更是对商业规则的践踏,作为一个顶级运动员,规则意识却是如此淡漠,的确荒诞无比。规则不仅仅作用于个人,更使得社会乃至一个国家能够平稳发展。
规则,使得个人的利益得以保全。孙杨多次穿着个人赞助商的服装品牌上台领奖,不仅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更是使得自己的利益受损,君不见,孙杨被体育总局处罚,君不见,格格不入的形象,使得中国形象受损。抗战时期,刘少奇散步至一炮兵营地,想要进去看一看,随行的人便对站岗的人说到:“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然而却被站岗士兵以没有上级指示不得入内阻止了,随后刘少奇便回去了,还多次对其上级领导说,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试想一下,战争时期,没有上级指示便可以随意出入兵家重地,岂不是营地的一切机密都被他人探知,这对军队来说,无疑是致命的,这名士兵遵守规则,不仅仅使自己的利益得以保证,更是使得军队的利益得以保证。
规则,使得社会不至于溃败。一个社会的溃败,就是从不遵守规则开始,建立在规则之上的,无论是体育,宗教,亦或者商业和文明,都将无情崩塌。孙杨不穿国家队服而去领奖,不少网友还力挺孙杨,认为他拿了很多金牌,就可以不穿国家队服,可是深想一下,倘若人人都是这个思想:我为国家做了贡献,我便可以无视规则,那么这个社会还如何运转下去?延安时期,***同志去医院看望关向应政委,两人便在病房里面交谈甚欢,被护士劝告说,病人需要安静,两人便停止了交谈。***同志对于中国的贡献可是孙杨可比?可***同志却仍然遵守规则,孙杨却相形见绌。
规则,使得一个国家形象得以维持。孙杨不穿国家队服,被人说是中国特色。难道中国特色便是不遵守规则?一件领奖服,不止于成绩,更象征着国家荣耀,是国家形象,孙杨此番举动无疑使得中国形象在外界大跌,孙杨哪怕是对国家做出了贡献,也要为外界的国家形象做出考虑,不能使得外界认为,泱泱大国却尽是些不遵守规则的人,如此国家还如何发展。
规则,不容践踏,一切的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则,我们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使得事情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在规则的约束下探寻自然的奥秘,与世界的美景不期而遇,无论是喀斯特溶洞中惊鸿一瞥的璀璨流萤,还是冰山雪岭与帝企鹅金风玉露的相逢,相见即是有缘,我们在规则的约束下保持着对大自然的敬畏,对这位神奇的造物主顶礼膜拜,尊重大自然环境下发生的一切事情,让其自由的生活。
规则是冰冷的,人性却是温暖的,在恪守原则的前提下,不妨做一点适度的改变,让规则更具温情,让原则更有温度。
某摄制组在南极拍摄帝企鹅时,发现约有50只帝企鹅被困冰坑中,在白色风暴与饥寒交迫的双重碾压下,帝企鹅伤亡惨重,这群雪地的`精灵即将陨落!大自然无情,人世间有爱!袖手旁观,冷眼看待生死,于情理则何依?置若无闻,罔顾帝企鹅哀鸣置人性于何地?摄制组经过深思熟虑,多方讨论,在永不干涉的原则上理性思考,做出了间接干预的行为,他们没有直接伸出援手,而是选择在冰坑周围挖坑,最后帝企鹅凭借自己的力量从斜坡中觅得的希望的曦光,这是感性的温暖濯濯,也是理性的思维流淌,将感性与理性相结合,让原则更有温度。
摄制组的行为令人称赞,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仅仅是在特殊情况下做出的特殊选择,盲目对大自然施加人为干预,对生灵来说,或许可能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雄鹰蜷缩于笼中,放飞时,却再也无法拥有翱翔天空的本领;猛虎圈养于宅地,送归时,却只余密林处饿死的一具残骸。因为行为要适度,规则才更有温度,不要让人类的爱将它们扎的遍体鳞伤,鲜血淋漓。
“眼里有一朵花,春天就住进了整个世界。”感受过风寒,才知道阳光的温暖;体会过人类的渺小,才知道情的伟大。由帝企鹅推及整个社会,“于欢案”彰显人性的温暖,冰冷的钢铁规则骨架上也会有鲜花盛开。自卫伤人是否犯法,法案的颁布濯灌的人性幼芽,并非是法无可依,法不惩人,而是礼法并重,规则更有温度。
帝企鹅摇晃着归家,极昼的日光照耀着他们的黑色外皮,它们的叫声有死者已矣的悲哀,有生者尚存的欣喜,大自然是冰冷的,我们敬畏它,依循它,但在某些时候,不如做一些适当的改变,当规则更有温度,大自然才会更加温暖。高三软糯糯的小粘糕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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