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几百年来为中国革命冲锋陷阵,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人,他们的肉体是痛苦的,但精神正因为信念而闪耀着快乐的光芒。那些近几十年来为名为利为色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的贪官污吏们,他们虽然惯于为所欲为、生活恣意放纵,但他们机关算尽,成天提心吊胆,要承受多大的精神痛苦。
痛与快了是对立统一的整体,它不过是人的天性。
那些疲于奔命的打工仔为了我们看来少的可怜的钱,过着食无昏腥、睡无完席的生活,但当他们填满去往家乡的汇款单时,却涌起了浮着淡淡伤感的快乐。而我们这些学生,不用为生计忧愁,不用理会人情世故,似乎无忧无虑,但无涯的题海让我们游的精疲力尽,大人人为我们快乐,我们自以为痛苦。
世上所有的是,所有的人,无论他身处何处,是高得让我们眩目的'高峰,还是低微的让我们踩在脚下的洼地。他们都有快乐都有痛苦。只可惜人与人之间永远也不可能互相谅解,互相理解。他们只会因为别人的痛苦而快乐,因为别人的快乐而痛苦,于是互相猜疑以至自相残***。人们天生就自以为是,认为天下事物没有不能为人所观之,没有不能为人所感知的。但可笑的是,人的眼睛生来只能看见一个方向;没有镜子,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模样,试问他们又怎么认清自己的本性呢?于是他们连人“痛并快乐着”的天性也忘的一干二净。
人有所得必有所失,所以得的快乐与失的痛苦是紧紧缠绕在一起的。这个道理在几千年前道教的鼻祖老子口中诞生了出来。只可惜道教的玄理太过与辩证以至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终于被封建统治者打入“冷宫”。一千年后的苏格拉底穿着褴褛的衣衫在雅典的大街上讲着“痛并快乐着”的道理,最终在几千年中被一代又一代的希腊人所接受。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直到现在还不敢正视痛苦,不敢对痛苦作出反抗的道理吧。
是怀有崇高精神的烈士也好,是卑劣无耻的贪官污吏也好;是生活苦闷的人也好,是事业有成的人也好。他们衡量一切痛苦与快乐的标准,就是自己的得失,引发他们一切痛苦与快乐的本源就是***,说得冠冕堂皇些就是理想,所以人总是自觉不自觉的处于“痛并快乐”之中,可是要知道自己正在“痛并快乐着”那么除非他超然物外。
天下人天下事,何其纷繁,人在此中唯有知痛知乐有真性情,方能识其真面目。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尺,无欲则钢。解人之痛乐忘吾之悲喜,此人生之大境界也。
雁走燕支,乌龙踏雪,大漠沧桑,云中郡外,唯有汉骑征袍映斜阳,万马齐喑,漫卷飞沙漠漠,空碛边风萧萧索索……
长驱蹈匈奴,左顾陵胡虏,纵挥长剑轻兵直入,万骑交融的沙场,拭去一抹鲜红的剑芒。封狼居胥,早已看惯刀光剑影,饮马瀚海,任凭暗涌波澜不惊,胜利者扬起长剑,御马登上高丘。
“将士们啊!骑上我们的战马,马踏匈奴,挥起长剑直捣王庭,我们将用匈奴人的鲜血染红炎汉的战旗。在这狼居胥山上刻上炎汉的名字,向所有的匈奴人的神明们宣告,如今登上这狼居胥山顶峰的是汉骠骑大将军冠军侯的霍去病!”
少年将军的嘴角显出一丝淡淡的微笑。他的心在燃烧,血液在沸腾,这便是人们百年来所畏惧的`强敌,他们被这样一位少年将军打败了……
看塞上征蓬各自天涯,漫卷黄沙减去的喑哑。
少年将军思索着:“一路走过的,其实是一直带着“匈奴未灭何以家”的余音,从漠南与八百轻勇骑弃大军数百里赴利,到扫荡河西,酒泉勒马,铭功祁连。再到今天的狼居胥祭天,饮马瀚海,不都是带着壮志一路前行的么?
“明日,再看明日!定教漠南无王庭,北胡不近塞!定教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
此刻,映着夕阳的一抹红光,凄惶的大漠之上,似有一种壮志之美。再望这硕气回荡的大漠之上,也定有一种壮志之美。忘不了那余音,忘不了那壮志,忘不了的太多太多……
白草萧萧,天边一鸣战马的长嘶,又见那少年将军的身影,战血染黄沙,边风映天赤。只余下那壮志,带着壮志,奔往天际……
天生没有痛楚的男孩短短32年的生命。
一个生来没有痛觉的男孩——詹姆斯,到11岁才开口说话。由于传染病肆虐、家庭变故,他开始了流浪的日子,遭遇各种奇事:有人利用他没有痛觉的身体贩卖灵药、有人收藏他成为展示品……“铁石心肠”的詹姆斯成为优秀的外科医生,在机理血肉间挥汗操刀。
就拿卖灵药的表演来说,他们让詹姆斯假装疼痛,擦上药,伤口瞬间又长好了。于是在场的人纷纷掏钱买药,直到所谓的灵药被抢购一空为止。众人哪里知道,伤口的快速愈合根本不是药的作用,那完全是詹姆斯自身的特质!而那时年幼的詹姆斯又哪里知道他在做一件什么事呢?否则何来“利用”之辞?又怎么会说是“遭遇”呢?
其实,正因为他没有痛觉,他才会在做手术时,手都不抖一下,他不明白为什么在手术时人们会惧怕,会冒冷汗,会比他担忧几百倍几千倍。也正因如此,他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出奇的镇静,每时每刻都有极高的效率。他冰冷高傲的面庞,让他看起来没什么人情味儿。
的确是詹姆的遭遇啊。
直到他爱上女疯子多特,又瞬间失去她,詹姆斯开始感受到人类应有的七情六欲,开始懂得悲伤、流泪和身体的疼痛……
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詹姆斯失去多特的痛苦以及他有了痛觉的改变。他“学会”犹豫了,他甚至为该穿哪一件衣服而犹豫,而事实上它只有两件可选择的外套而已。这当然并非重点,但显然告诉我们如此之大的反差。而在这之后没几年,詹姆斯就死去了。
的确是詹姆斯的遭遇啊!我想他是在现实中挣扎着死去的。
“痛”是身体的感觉;内心的痛是“痛苦”。以前的詹姆斯不懂,而当他终于弄懂的时候,他的生命变得那么脆弱。为何,为何?是他的直觉和感情习惯了被过度的理性和冷漠所贬抑?奈何,奈何!我也只能发出心酸过后的四个字了。
其实,詹姆斯的塑造者,即这部小说的作者,是通过詹姆斯作为医生对人体的探索的科学主义,和他本身的不近人情来引出被科学主义所抑的直觉与感情的。作为我本人来说,我认为人类的感情和直觉是否被科学主义和科技的高度发达而贬抑仍然是一个等待人们进一步讨论的问题。这一问题之于那些重感情的`人就如同机器人是否会控制人类的观点之于科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一样。而我恰恰是哪一类重感情的人。
问题想到这里,我忽而觉得自己被推入了击退两难的境地,毕竟,我们都将成为古人,而将来会怎样,谁会有先知呢?只是霍金说过:“你所必须做的是你在所处的环境下做最大的努力。”事实上,人们已经意识到在某些领域科学与伦理等的冲突,并且在尽力避开这些敏感部位。克隆人被禁止以及科学本身的坎坷历程,已经向我们证明,那些令人敬重的品德高尚、精神可嘉的科学工作者们无时无刻不注重将科学的发展扶上正轨。
人的聪明才智并不像录音机里的磁带可以倒退,现实对于我们只能面对,无法逃避。一个新的主题,一次新的奋斗的历程摆在我面前了。我笑了。
著名作家欣赏那来自远山中的恬静幽然,那世俗的清新,就如古时陶渊明下的桃花源遗址,不得不另人感叹安逸自由也是一种幸福,淡泊名利是一种追求穷并快乐着才是真正的快乐。
穷并快乐着,当你卸下了虚荣的外表,才能收获最美丽的天地。清朝诗人纳兰容若愿舍弃万贯家财甘心当个俗人,畅情于天地间,与妻子赌茶泼墨,吟诗作对,共饮黄花,对弈南窗。那时的日子清贫,却是容若一生最美丽的时光,穷一样很快乐。
穷并快乐着,因为繁华的地方国语喧嚣和虚伪,只有那最落魄的`地方,才能感受到最真实的温暖。德兰修女当初拒绝了联邦的好意,拒绝做慈善联会主席,情愿又回到那又脏有臭的贫民区,因为只有那个地方才有孩子们追逐嬉戏的笑声,因为只有那个地方人人都懂得守望相助,惺惺相惜;因为只有那个地方她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被需要,真正享受到付出的快乐。
穷一样可以很快乐。微笑哥就算只是个拾荒者,他手持半瓶可乐,仰望天空璀璨的烟花,身后的霓虹灯被虚化成点,一个美丽而真实的笑容被街拍捕捉发布到网络,点击率过千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微笑哥生无分文,却能将整个世界当做他的天下,游走自由,他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或帮助,哪怕拾荒,他也能养活自己。央视曾问过他这样的一个问题;“无家可归,三餐不饱,这样你幸福吗?”他微笑地说“在我最穷的时候,我也能到西藏玩两转,你能吗?”所以快乐是自己选择的,穷一样可以很快乐。
坐在宝马里哭,你就真的错失了自行车背后的大好风光,在利欲的泥淖中控股执迷不悟,你永远都不知道淡泊的可贵,错失了你自己的善良与本真。所以,穷也是一种品格,也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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