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它看到了一片葱郁的树林,一群悠然自得的牛羊,一口古朴、幽深的水井,几座冒着袅袅炊烟的房屋,一片连绵不绝的后山,一行兴高采烈孩童,儿时的我,便在其中。
不必说洒满牛羊的大草原,不必说生机勃勃的树林,单单是几座连绵起伏的小山,就能引得曾经的我流连忘返。
后山是我的乐园,陪我度过了童年。我经常和小伙伴们去“爬山”,虽然我们爬的是最高的一座,但也没有多高,只是沙土被岁月堆积成的一座沙丘,可在那时,它的高度,遥不可及。经常的,会有一阵微风拂过,扬一缕细沙,拂过我的脸庞,沙土的气息灌进我的鼻腔,让我感觉有一股热气回荡。被我们称之为后山的主峰的一座山,早已是“伤痕累累”那是岁月留给她的磨炼,也是我们留下的童年的印记。
树林也是我向往的一个地方,那里总是生机勃勃,绿草伴着花香,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树干挺立在草地中,几株喇叭花顺势攀上,绽开烂漫花朵。而树枝上,总会有那么那么几个鸟巢不失时机的挂在上面。夕阳的余晖洒在树林中,这是树林最美的时候,我总愿意独自去树林中,对着夕阳,或坐或卧,望着这如诗如画的美景,倾听树林中的一切。
广袤无边的大草原就更不用说了,那是所有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的骄傲,无边无际,直上云霄。放眼望去,总能看到一群牛羊点缀在草原上,有时还能看到一群骏马飞驰而过,卷起一片绿草,如同一阵绿旋风般,席卷草原。而天空,无可比拟的湛蓝,时不时会有几只雄鹰掠过,那是我曾今最羡慕的,我是多么渴望像一只雄鹰,盘旋在草原上,所有景物尽收眼底。这片带着我炽热的爱的草原,造就了我豪放的性格。在我们的小镇的东边,这片草原的腹地,有一个碧绿的峡谷,一条长河宛如巨龙般卧在其中,绵延无尽头。这条河是我童年的一个避暑圣地,在炙热的太阳烘烤下,这条河的`水浸入皮肤,滋润我的心灵。这条河饱含着我的依赖。
雄鹰的目光收了回来,几年的风雨,这片草原,这座小镇,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变化,这只鹰是在这片草原中成长的,他的羽翼丰满了,该去外面的世界经历风雨了,它在这片草原上做了最后的一次盘旋,然后毅然飞向了远方,那里,有更广阔的天地,以及无尽的思念——鹰的魂属于他的故乡,草绿色的生命永不磨灭!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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