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说,名著只有反复读才能体会到书的精髓。我读《汤姆叔的小屋》已经有四五遍了,如今才能领略到几分滋味。
汤姆给我的印象,起初便只是一个“忠”字,忠于主人、终于上帝耶和华,忠于自己的信仰。他那份过于执着的教条的忠诚,让我有一种头皮发麻近乎窒息的感觉,在列格雷的铁鞭和狂怒的咒骂下,他依然平静地忠于主人,甚至当卡西夫人希望带他一起逃走时,他竟然拒绝砍死睡梦中的列格雷、拒绝逃走,他竟还劝卡西去相信上帝,去原谅、去爱折磨他们的魔鬼—列格雷。就因为列格雷是他的主人,他要一丝不苟地按照上帝的指示去爱每一个人,至死不渝的忠于自己的主人,绝不背叛主人。
主人再无情,汤姆也不会无义的。我不禁想尖叫,他的这份忠诚很恐怖,像寒冬里硬把炭火往人的身上泼,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只有忠诚,但这份感情并不会感化像恶狗一样的奴隶主,只会令他恐惧,进而令他疯狂地绞***。所以那些像比干、伍子胥、寇准、汤姆这种忠诚,不仅不会有益于苍生,反而会使恶人更猖獗,使社会更黑暗。其实有时候像中国儒学和黑奴们所信仰的所谓忠诚未必是什么好事。
汤姆对万能的上帝的信奉和忠诚到了一种任凭电击雷劈都不会动摇的地步,他从未怀疑过上帝的真实性和所谓的上帝的力量,就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躺在狭小的稻草上,被蚊子叮咬的浑身是血的时候,他也依然相信他的上帝一定会解救他脱离苦海的,到死他都没有停止吟诵圣经,到死他还睁大眼睛渴望看到天堂的光明。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将自己的灵魂禁锢在躯体里,他并没有过希望,他只相信上帝会改变这所有的不幸,此时我也不知道是该怨恨榨人骨髓的奴隶制度,还是应该批判教堂教会麻痺人的每一条神经的无耻,还是该将所有的哀怒倾洒给那些原本善良却又无知的像汤姆一样的“奴隶”们呢?
不过,汤姆的信仰和忠诚却又并不是像日本大兵那样,无论是非善恶美丑对错都无条件地服从于大日本帝国和皇陛下以及武士道精神。汤姆的忠诚和服从,是以爱和信任为基础的,他从不违背正义的标准去按主人的指示为非作歹,就像他不想去大可怜的露西,所以宁愿替她挨打。他说:“我不会打她,您可以让我不停地在地里为您干活,这我毫无怨言,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不管您怎么打骂我,我也不会***。”因为上帝向他讲述了多么美丽、和谐的天堂,只有好人才能上天堂。上帝告诉了他要爱、要忠诚、要善良,这就是汤姆单纯的判断标准。其实对与错也就是如此简单,很多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标准,然后去坚持、信奉、守卫住它。
汤姆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谁又能把我和上帝和爱分开呢?”我才知道,在他的心里,上帝与爱是一体的,上帝就是爱的化身,是上帝给了他爱。所以他相信上帝也是爱他的。他爱并信任所有的人,他也在感化着那些本性善良的人们。其实他的信仰和忠诚是无瑕的,是出于爱的,因为爱从未错过。
现在一定会有人嘲笑汤姆叔叔教条式的那份忠诚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而今天缺少的恰恰是这份忠诚,追根到底缺少的是爱。缺少了对朋友的爱,就对友谊不忠诚;缺少了对父母的爱,就是对亲情不忠诚,是畜牲;缺少了对国家的爱,就是对国家的不忠诚,是卖国贼。
这样做不会就像汤姆一样傻傻地忠诚了吧,不会像汤姆一样死于谏言了吧,可以安适地生活了吧。的确会暂时保全自己,以不忠来换取一秒钟的安宁,但没有汤姆的精神的代价是葬送整个国家。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对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买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主赛门·勒格里。勒格里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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