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彩马创始与南北朝,极盛于唐代,距今1400年。而洛阳的三彩马誉满古今,驰名中外特别雄姿勃勃、潇洒英俊。
三彩马的头小小的,耳朵尖尖的。眼睛和嘴都是小巧玲珑的。它的嘴微微张开,仿佛在用它高昂的嘶鸣声召唤着它的伙伴。白色的鬓毛顺着它的脖颈一直到脖子的底部。脖子上的三个铃铛在马奔跑时与马相伴。脖颈和四肢都是棕黄的,给人一种清新朴实的感觉。马身上的花纹是各种各样的。尾巴小巧而上翘,四肢稳稳的站在基座上。
每次看到它的时候,就会联想到马的主人肯定是一位大,而且是屡次打仗屡次胜利的人。马也是一名英雄,每次打仗马的头微微向后,耳朵直立着像听着号角声。可见这匹马有多么高的警觉性,马背起主人四蹄离地飞奔起来和主人一起奔赴战场再次打败凶悍的敌人。
虽然那匹马不是我的,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它。
我的名字叫马。我是草食性家属。在40000年前被人类驯服。我现在的用处越来越少,我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
我有不同的品种。有汗血宝马;千里马等。最重的马可达到1200千克,最小的也达到200千克。
我的毛有很多颜色比如青、黑、棕等。我的`皮春秋季节换一次。我的年龄是人的三分之一,一般大约能活二十岁,我是个性很强的动物噢。
我的祖先始祖马最早生活在北美的树林里以嫩叶为食。始祖马和欧洲野马,已经灭绝了。
我在一天中很长的时间进行采集食物,饲料经过嗅觉初步断定外,主要就由味觉来决定食入的速度和多少。因此,味觉是我们很重要的感知器官。有关我的味觉方面研究材料
不多,但我的味觉很有特色,也好掌握,共和国好地方,现在我们得数量太少了,人类一定要保护我们呀!
这个星期,我们全家去度假村玩,本打算骑马的,可由于这些天游客猛增,马儿的工作量也大了,看着这些可怜的马儿累得直喘粗气,我这么也不忍心让马儿驮着我了。
我看见饲养员叔叔拎着一桶桶饲料往马棚那边走,在好奇的驱使下我也跟着来到了马棚。只见那些大马们双目圆睁,低头打量着我这个不速之客。我轻轻地抚摸着其中一匹的额头,并对他说:“今天我来喂你好吗?”它仿佛听懂了我的话,长嘶了一声。
经过饲养员的同意;我把半桶饲料倒进了马槽里,可这些马儿连看一眼这些“午餐”兴趣也没有。怎么了?我诧异起来。这时我想起了刚才饲养员叔叔的方法:先把半桶水倒进饲料里,然后再用木棒来回搅拌几下。。。。。。经过我一步步小心地尝试,这回马儿终于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抚摸着它的头,内疚地说:“对不起啊。”马儿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微微的点了一下头,温顺得像一头老绵羊。
马,那么一种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动物。
它,有它的豪迈,有它的彪悍,更有它的无畏。它将与人相伴,奔波疆场,见识过秦王的扫六合,目睹过空城之记。它听惯了钉钉的兵器搏击声,它追求着这么一种血腥的气息,它因为这丝气息而兴奋,这丝气息唤醒了它的野性,与它那曾流失的记忆,那片它奔战过的沙场!它的那第二故乡!千山万水它走过,千军万马它见过!犬马之劳它尽过,汗马功劳它立过!青梅竹马它有过,悬崖勒马它做过!塞翁失马它体验过,招兵买马它参加过!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上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人类的每一份荣光中都掺有它尽的力量。与其说人类挖掘了它,不如说,它改变了我们人类。
它本可以在草原上如风的奔驰,躲开这个沉沦时世,独享自己的清幽,不因异族(人类)之事,而劳累庸碌,它本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选择,它们也有这个决择的权利力,只是它们的骨子里,除了无边的旷野,还有着那一份驯良。
它毫无保留地向人类奉献,它不会拒绝任何的任务,以死相赴,毫不畏惧。只有在它做出的事业超出它的能力时,它,才得已安心;如果没超出,它就恨不得死灰复燃,再一次死心塌地地干!
可惜,这四通八达的道路,这飞速奔驰的汽车夺走了本属于它的光荣。沙场上,也再也听不见叮叮的搏击声,这枪炮声夺走了它的至爱。
它知道,天然比人工更美丽,这又何用?人,并不知道!
它,竟成了主人装载虚荣的道具,竟成了主人赚钱的机械。它被装上鞍,安上了蹄铁,那上面的\'花俏,并不是它应有的轻浮!
它并不是不会生气,只是,它善于忍耐。忍不过时,它会发泄,但对象不是人,只因为,它舍不得……它愿用它的生命,换得来世短暂的尊重。但它来世,还愿做匹马。即使它一生的忠贞,得不到一丁点的赞扬。
马的生,也许并不是为了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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