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一次无意中,我从书桌中翻出一本积满灰尘的相册,在第二张,那是我们的合影,在右边,我找到了你,我的同桌,一个开朗爱笑的女孩。顿时一首歌回荡在耳边,那首《同桌的你》。
“你是否还会想起,问我借半块橡皮?”记得你是个健忘的人,考试经常不带修正液,老是向我借,害得一次考试后老师找我谈话,说你和我用修正液打小抄,可怜的我 被老师罚站一节课。辛好你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下课后递上了一块口香糖,使我在苦中找到了甜蜜。
“你是否还会想起,猜不出问题的你?”记得你成绩如此优秀,但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盲。语文课上生龙活虎的你,在社会课上简直成了一只小鸡卷缩了起来,连举手的勇气也没有,可老师偏偏喜欢请你发言。哎,也真难为了同学们的耳朵了-----你说英国和美国是邻国,中国海洋面积是960万平方千米,甚至你说:"香港是1999年回归祖国,而澳门却是1999年。。。。。。正是因为有了你的“胡言乱语”,平时我最喜欢的课除了体育课,就是社会课了。
哦,对了。说到体育课,你可真厉害!外表看上去,那么漂亮的女孩子,竟是个体育狂热爱者,100米短跑8秒1搞定,立定跳远超过了所有男生,因此,有那么多男孩子愿意还你踢球。你和我,两个女孩子,便成了球场上的两个箭头,常常弄得对方守门员时时手忙脚乱。记得吗?上次,我们班踢了二班一个3比1,你还大为不爽呢?
同桌,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我好想知道!我现在真想把这首《同桌的你》唱给你听,回味那难忘的与你同坐一桌的时光。
啊,可算换前桌啦!我刚要磕头感谢阳光分座,可接替前桌位置的竟是戴着绿油油眼镜、瘦得像个穷到吃不起饭的“阿富汗难民”的他!
相处仅一天,他就开始嘴欠。那天我和同桌用语言“打”了一架,我赢了。结果刚吵完他就回头说:“老陈你也太不仗义了,竟然欺负一只昆虫……”我倒没说什么,可把我同桌惹火了,她虽打不过我,但对付他还是绰绰有余的。他见势不妙,又开始耍嘴皮子:“哎呀妈呀!我这个‘玉树临风’可挡不住你这个‘树大招风’啊!你放了我吧……”他天生一张瘦削的脸,这时更是缩到了极致,像一个风***核桃皮。
还有某天下课,我和他赌谁先到草坪——他当然跑不过我。结果就在我遥遥领先时,他却说我跑错方向了,应该在厕所门口集合。结果我还真信了,等我回头一看,他却站在草坪正中对我哈哈大笑。我火了,飞奔到他面前:“你敢骗我!不知道我是二尺长的吹火筒——只有一个心眼吗?”他转身就溜,结果在我的手离他的后背还有不到一公分的时候,他又来了个急转弯,我没防备,急收脚时又踩到了自己的鞋带,结果就是我摔了个“饿虎扑食”,他却乐得快昏过去了。
他是不是很招人烦?别急,接着往下看。
上个月开了运动会,我报了个800米的项目。为了让我班摆脱“老末”,我几乎连呼吸的力气都用尽了,根本无力走回来。他跑过来:“起来,我扛你回去,要不然在跑道上待时间太长了会挨骂的!”我挣扎着起身,在他的帮助下踉踉跄跄地回到了班里。可“祸不单行”,我班的位置又要紧急转移。他二话没说,提起我俩的两把椅子开始搬运了。我坐稳后,他又递过来一瓶亮亮的纯净水,“可以呀,第二呢!”
“嗯,必须的!”我顾不得肺部火烧火燎地疼,强颜欢笑答道。
现在,我们还是前后桌,一天天在一块“不务正业”,但我似乎在不知不觉中,离不开他了。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让人联想起那细碎玲珑的花朵,同时也让人轻易地忆起琼瑶剧中的那个温婉可人的美丽女子,如诗般如云般优雅,空灵。
事实上,她是个普通的女孩。皮肤白皙,清碎短发,笑的时候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那温暖纯粹的笑的确感染了很多人,叩开了紧闭的心灵之门,沐浴日光倾城。
我是天生怕昆虫的`人,每当再细小的虫子在我眼前盘旋,我也会惊恐而又心虚地用纸将它***死。紫薇却多次对我的行为表示抗议,每当我的行为被她发现,她便停下手中的活,清澈如水的眼睛盯着我,眼神中充满着坚定和请求,以及淡淡的哀伤,这种眼神使我不敢正视她,只好将眼睛望向别处。接着她便正经地对我讲生命的重要,请求我不要伤害生命,她的手指时而相互纠缠,时而舒展,仿佛连手指也想说服我对昆虫友善一些。有一回一只体形较大的中型飞虫不偏不倚地停在了紫薇头上,在众人的惊叫声中,紫薇镇定地举起左手,轻柔地抚向头顶的飞虫,尝试着取下它,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地上,那谨慎的神态,好似怕把飞虫翅膀弄伤,怕自己的举动会亵渎生命的高贵。我曾问她为什么这样小心,她说:“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你不能伤害它。”明亮的眸子闪烁着人性的善良,坚定的语气充满了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爱和她聊天。她的话语是温柔的,同时又是充满希望的。我曾向他抱怨过失败的痛苦,抱怨过自己的一无所有,抱怨过自己的无奈与内心的阴霾。紫薇每次便不厌其烦地开导我,竭尽全力使我的世界变得明亮,乐观。我曾和她一起讨论过一篇名为“幸福是什么”的文章,我对幸福的定义感到彷徨和遥远,那澄澈如水晶般的眸子,淡淡流露的微笑和那如在空气中舞蹈的双手告诉我平凡的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将自己的阳光乐观的一面展现给世界才是生命最美的姿态。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她没有琼瑶剧中那个温婉女子的才情和高贵,却有着让无数人感动的善良,她比紫薇花更美,因为她的乐观与阳光胜于植物表面的浮华。
如水般的她,如诗般的紫薇。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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