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个让你长生不老的秘方,恰巧被你得到了,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可能,你会选择长生不老,但是,看了这本书,你会知道,长生不老的坏处,你可能就不这么想了。
在这件事上,塔克一家是受尽了苦头,他们无意中发现了这股神秘、神奇的泉水,无知的他们喝下了水,变得刀枪不入、长生不老。经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一直不变。最后,塔克失去了温妮,陷在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看了这本书,我对长生不老这个词有了重新的了解,以前,它是幸福、是梦想;现在,它是痛苦,是永恒。羡慕的汉武帝也不过如此,长生不老会给他带了多少麻烦?
我宁愿做个普通人……
在这个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不老泉》这本名著。我被书中曲折、惊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我又为塔克一家遇到的事而感到十分惋惜。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名字叫温妮,她在十一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却无意中听到塔克一家喝了不老泉后长生不老的事。但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图钱财的神秘人听见了,于是神秘人就想将不老泉公开,温妮和塔克家族一起打败了神秘人。最后,温妮也没去喝不老泉,整篇小说最后以温妮的离世作为结尾。
起初,我认为主人公温妮十分幸运。因为她发现了不老泉。
还有塔特叔叔,他为了让珍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挖空心思,费劲周折,告诉温妮不能违背生长规律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有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不能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去选择它。只有人们共同遵守自然规律,那么这个世界才会是人们向往的世界。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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