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会了溜冰 上个月,我看见小朋友们都会溜冰,而且溜的样式很多。当时,我很羡慕他们,就下定了决心要学好溜冰。
表姐知道我想学溜冰,就把我带到了溜冰场。我穿上了溜冰鞋,我一站起来,差点就摔倒了。姐姐告诉我学溜冰要先学走。我想:谁不会走呀!接着我就走了起来,“哎哟”,我叫了起来。
表姐看见了说:“不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扶着栏杆一步一步地走。”我按表姐说的去做,很快就学会了走。我心里想:原来溜冰那么容易学的呀!表姐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不,溜冰可没那么容易学!”
听了表姐的话,我半信半疑,继续学溜冰。学着,学着我便开始摔跤了,也开始知道表姐说的话是正确的。我滑一下摔一下,滑一下摔一下,最后我忍不住对表姐说:“姐姐,我不学了,我不想再摔个四脚朝天了。”表姐听了,说:“童童,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既然认定了一个目标就应该坚持下去,不能为了怕摔跤而放弃了这个目标。”
听着表姐那有道理的话,我不得不继续学下去。表姐教我一步步的滑,脚我一步步地走下,我终于学会了溜冰。
通过这次学溜冰我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我要溜得比其他小朋友好,也到了认定了一个目标就应该坚持下去,做到最好。
那是一个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天气十分的寒冷,可以说是冰天冻地,村子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我和村子里的小伙伴成群结队地玩雪,屋檐下的冰角显得闪闪发光。我们随便摘下几个玩起了“雪战”,用冰角当武器,用雪堆积起来做堡垒。不一会儿,我们各自的“军队总部”造好了,只差队员了,我们用石头剪刀布的\'游戏来决定,村子里充满了我们的笑声。可是,正当我们玩的开心时,危险却早早埋好了,慢慢逼近。
我们在躲的时候,只听见一个小伙伴“啊——————”的一声,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引诱我们出来,直到后来,他却一直没动静,我们察觉到不对劲了。我们跑了过去,只见他身体蜷缩着,靠在“雪墙”上,面带狰狞,眼睛一直朝一个方向看,有点呆滞,我们问他怎么了他并不回答,原来他是被吓到了,我们朝着他眼看的方向望去,一条蛇正摇摆着爬了过来,小伙伴们看了,要么就是大叫,要么就是丢下东西撒腿就跑,要么就坐在地上,直接大哭,我本想跑的,可是蛇在慢慢逼近,如果小伙伴被咬一口就糟糕了,去叫大人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大脑在反复的思考到底怎么办,就在这时,是考验我勇气的,我完全可以逃跑,但我的心不允许,情急之下我做出决定了——我要和蛇一绝胜负!我虽然感觉有点自不量力,但总得试试。我看看周围有啥能当武器的都用上了,我拿了一棒子,一砖头,一叉子,一冰角,还有想起了荒野求生时教我们***蛇的技巧我全用上了,我先拿叉子将蛇的头顶住,用棒子使劲打蛇,然后用砖头砸蛇,最后用冰角将蛇一叉就可以了。等大人来时,蛇就死了。
在危险这一条路上,我选择了勇敢,我相信勇敢是正确的答案,选择胆小的,才是错的。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周五本是一个令人欢欣雀跃的日子,可是眼前满是红叉的试卷压得我透不过气来,回家的路途越发变得漫长。
回到家,任何事都不想做,于是打开电视机,机械地换着台。忽然,一幅与大自然交融的`画面出现在眼前,大自然总能给人舒适的感觉。一只在溪水边饮水的羚羊,惬意的享受着阳光的洗礼。 突然,一只一直埋伏在几十米外的树丛中的猎豹像离弦的箭一样向羚羊冲去,羚羊发现猎豹后,撒腿就跑。
我笑它:你在跑跑得过草原上速度之王么?它还是被捉住了,被猎豹死死地咬住脖子不放。 我屏住呼吸,脑中想象着羚羊惨死的画面,不觉得打了两个寒颤。眼前的这只羚羊不断的挣扎,它来回转动身体,想试图甩掉这位不速之客。
一次不成,再甩一次,就这样一遍遍的重复着。 几次回合之后,只见它用强劲有力的后肢蹶起一阵尘土,似乎作为掩护它的烟雾弹。 终于,事情发生戏剧性的转变,羚羊坚硬的长角穿透了猎豹的身躯,顺势顶着它前进了几米远,重重的扔下,昂起头向远方飞奔而去,似乎在庆祝他的胜利。
看着躺在地上的猎豹,我的心猛地一颤。当一只动物面对如此强大的天敌时,竟能如此的坚持,最终取得胜利,难道我就做不到么? 我顿时觉悟了,从此,我对学习充满了动力,全身的细胞都充满活力。我时刻化作那只不屈的羚羊,与难题搏斗,向成功努力。 那一天,我读懂了坚持。
坚持的昨天叫立足,坚持的今天叫进取,坚持的明天叫成功。将自己的坚持化作一匹千里马,总有一天与伯乐相识。
我永远都记得,小时候父亲带我去爬山,到中途,我便累的不行了,汗如雨下。我就问父亲,为什么父亲和我一样累的汗如雨下,可还要继续爬呢?父亲说,因为如果这一刻你坚持住了,那当你到山顶的时候,你会看到你为之坚持的美景。那时的我,对坚持的理解不深,只知如果坚持,就算赢。父亲也知道我的想法,他没有管我,他一向对我的要求就是自立。
我三年级的时候,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吵了起来,甚至动了手。那天我告诉父亲,我要退学,我不想在读了,我想上班。你可以想一下一个三年级的小鬼对他的父亲说,他要上班是多可笑。可是,父亲答应了,说可以让我先休息两个星期,而这两个星期,他会带我去他的厂上班。我答应了,我知道父亲是疼我的,他不会让我做重的工作的。
我想错,甚至当我知道父亲把我交给别人看管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父亲的确是很疼的,所以他不愿亲眼看我累的样子,他把我交到他朋友那。于是,我在一边咒骂父亲,一边去他的朋友那里上班。
那两个星期是我经历的人生的最漫长的一段时间,甚至到后来,我连咒骂父亲的心都没有了,我想的只是回去学校,如果在学校的话,会比在这舒服几倍的。于是,我厚着脸跟父亲说,我想回去上学了。父亲只是静静的跟我说了一段,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话。
回学校后,我比以前更努力,甚至我还和那个跟我打架的同学道歉,他原谅了我。我就那样坚持的学习,一直到我后来上了大学,找到好工作为止。甚至,我对工作也很坚持,别人跑一次不行的业务,我就跑两次。于是,因为我的坚持,我成了那家公司的老总,还娶了他的女儿。他曾说,他很喜欢的个性,说我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坚韧,勇敢。
我听到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曾经对我说的几句话。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长大了,可我知道我老了,如果你在这样下去,你就会像路边的乞丐一样,靠别人生活。”
“不要问我怎么样才能成绩好之类的,我会送你回去上学,不过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不好好学习,那下学期你就会真的来着上班,而不是体验。”
“我能教你的不多,我只能告诉你,我现在的一切都是我的坚持,所赢来的。”
迄今为止,我学会了许多东西。如:打羽毛球、滑冰、做家务……但我学会的坚持,是不能与其他事物作比较的。
记得那年,我在期末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爸爸奖励我一辆红色的自行车。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的是:终于有自行车了。担忧的是:我虽然有了自行车了,但到现在为止,我还不会骑自行车呢!妈妈似乎懂我的心思,温和地对我:“焕榆,明天我带你去广场,教你骑自行车。”“好啊!”我高兴的答道。心了别提多有多高兴了。
第二天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广场。妈妈先让我推这自行车走,找找感觉,我只好不厌烦地一圈圈地走着。15分钟过去了,我的脚真酸啊!好像有几千斤东西绑在脚里似的。我想打退堂鼓了。唉,学自行车怎么这么难啊,不如不学了!这时,妈妈对我说“:嗯,不错嘛!”听了妈妈的话,我的心了轻飘飘的顿时充满了自信。妈妈接着开始讲课了:“学自行车,最重要的是保持车头的.平衡,不然车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左摆右拐的。听了妈妈的话,我信心十足以为自己一定行。我做在自行车上,开始车头好像不听使唤,左摆右拐的。没走几步,我就已经摔下来了。我不气馁,有试了几次,开始屡战屡败。没办法,只好让妈妈们在车尾扶着。有妈妈扶着,我能起到很远。“扑”的一声,我又摔跤了,原来妈妈放开手了。我的膝盖摔伤,流出了红彤彤的血,看着这鲜红的血,我不禁流出了热乎乎的泪水,嘴里还不停地说:“我不学了,我不学了!妈妈听了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有恒心,有毅力就一定会成功。像你这样做什么事总是半途而废,怎么会成功呢?”听了妈妈的教诲我又有了信心,没过两天,我居然学会了骑自行车,但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坚持。
现在我把坚持就是胜利当作我的座右铭,让它时刻提醒我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有恒心,有毅力就一定会成功。
一回乡里就报了一个拉丁舞班,201x年的时候,妈妈也给我报过中国舞班,因为练基本功太累了,所以我没有坚持下来。也是因为那个时候,从此让我很讨厌跳舞了,但是这次是为了能回乡里我还是选择了跳舞。
跳舞的第一天,我早早的就起了床喊妹妹一起去上学,第一天学习的内容也是和中国舞一样,从练基本功开始,因为有了之前的基础,所以这节课对我来说很简单,中午在家休息了二个小时,下午就学跳拉丁舞的简单动作了。老师说练拉丁舞最重要的是胳膊和手要有劲,她说我们的手和胳膊都没力气,软软的.,要求我们第二天上课带一个矿泉水瓶子而且里面还要装上一半的水。
第二天上课,我们每个同学都按老师说的带了矿泉水瓶,课堂上老师让我们一只手拿着矿泉水瓶练5分钟,两只手换着来练。平时就这么拿着都觉得有点累,更何况那么举着跳舞,五分钟下来,胳膊软的不行,真的是太累了,就这么练了二天,我就跟妈妈讲太累了,我不想跳了,妈妈跟我说:“什么事情都是先苦后甜的,而且妈妈交的钱也是退不了的。”听了妈妈的话,我还是去继续坚持练了。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我终于坚持下来了,现在我也不觉得有那么累了,我还慢慢地喜欢上了拉丁舞,暑假班结束了,我跟着妈妈来荆门了,我每天都还坚持在家练习一会,这样有些动作就不会忘记。
这次跳舞让我学会了坚持,它告诉我:“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变得更加坚强,更懂得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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