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饭时,妈妈又问:“你刚才大惊小怪的干吗?你最近表现很不好,如果你再不听话,我就给你生个弟弟或妹妹,我再也不疼你了!”“不要不要……”我故意装作很害怕地摇着脑袋抖着身子回答,但我心却想:“生吧!正好本小姐缺少一个玩伴呢!”
吃完早饭,我赶紧跑向学校。路旁的`人都惊呆啦,对着我指手画脚:“这……这……是什么呀?”“哈哈!你看,她屁股后面还长着尾巴呢!”听着这些议论,我伤心极了,唉!为什么我就和别人不一样呢?
到了学校,许多同学围着我说三道四:“哎哟!你怎么长了一条又粗又大的尾巴呀!”“毛茸茸的尾巴多可爱呀,羡慕死啦!”大家的评价真让我哭笑不得。中午在学校午休时,我用尾巴做“枕头”,躺在上面,别提有多舒服啦!下午的动物化装赛,我演松鼠,大家都说我演得特棒!你看,真尾巴可比道具好得多!可我又担心起来—别人都没有尾巴,而我有,大家会不会喊我“九尾狐”呀?
放学回到家,我正要吃饭,尾巴不小心露出来了!妈妈瞪大眼睛问:“这是什么?!”“这……是我……新买的……尾巴贴纸。”“谁信呢?来,让我瞧瞧。”结果,我露馅儿了。“乖乖呀!长个尾巴多笑人呀!来,妈妈给你去掉。”说完,她拿起菜刀逮着我的尾巴就砍下去了。
“妈呀!疼……疼……”我***猪般地号叫!“怎么啦?”妈妈关心地问。原来我还在床上,刚才只是个梦。我只能吞吞吐吐地对妈妈说:“没……没什么。”
这一觉睡得够沉的,直到第二天早上还没醒来。突然,有人来一嗓子:“四弟!四弟你睡得够香的啊!”这声音比陨石撞地球的声儿还大,我吓了一大跳:“谁?谁在我的房……”一个“间”字还没说完,我就发觉房间不对劲,钢筋水泥成了茅草木头,柜子上挂满宝剑长枪,再看眼前站着一人,豹头环眼,面如忍铁,“你谁啊?”“子龙,你连我老张都不认得啦?”我淡定道:“你是张飞?”“是啊!’’“等下,你刚才叫我什么?’’我淡定不了了,“喂,赵云,你今儿怎么啦?外面聚将鼓都敲了两通啦,快走!”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银盔素甲,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着把长枪标准的赵云打扮,哈!我成了赵云了!可我还来不及再好好欣赏一下自己,就被张飞一把勒住:“四弟磨磳个屁啊,走!”一路被张飞拖到了刘备的中军宝帐。
三通鼓响完,文官武将全部到齐了,只见刘备正颜厉色地说:“各位将官,最近曹贼兴兵五十万要踏平梵城,先锋部队曹仁引兵三干,现在城外叫阵,望各位将军同心协力,共抗曹兵!”说完取过一支令箭“赵子龙听令!”“到!”我习惯地喊了声,刘备把桌子一拍:“赵子龙听令!”我这才想起来这不是老师在点名,好在我看过《三国演义》,知道该怎么说:“在!”“子龙啊,你领马步军兵一干,与曹仁正面对敌,不得有误。”“得令!”我接过令箭,有模有样地走出大帐,点了一千军队就出城了。
要我说,古代好是好,可这骑马可不像骑自行车那么好玩,一晃一晃的险些没把我掀下来。刚一拉绳,这马不知咋地叫了一声就往敌方冲过去了,停也停不下。后面当兵的一看,主将都冲锋了我们能闲着?兄弟们,“***呀”哗!大队前进。那边曹仁骂累了正歇着,我们就冲过来了。曹兵来不及整队,哗啦一下给我们冲乱了,一时间战鼓如雷,狼烟滚滚。
曹仁谁啊?老曹家当家的,沉着冷静,集合了两千军马挥刀就冲我来了。我可不会打架,即使是赵云的身体,可头里还是我的.大脑。不到三个回合,曹仁一刀就把我的枪给崩飞了,“兄弟们,赵云没武器了,抓活的啊!”曹兵全冲上来了。
我刚想驾马去捡枪,有两个当兵的把我的马给绊倒了,我从马上摔下来,来个狗啃泥,眼看就要完了,可在这时候我感觉被什么东西磕了一下,我一掏掏出个打火机!鬼知道它是怎么一起穿越来的,但我知道古人迷信。于是清了清噪子大声说:“大胆!敢擒火神,不怕你们被烧死?”说完晃了一下打火机,“呼-”火苗蹿出。还没等我说完呢,曹兵个个哭爹叫娘,弃戈奔逃,全跑了,曹仁也吓得双刀撒手,奔马而走。
我大获全胜,领得胜之兵回到城中,城里正大摆宴席呢。我一打听,原来曹操听说刘备这儿出了个火神,吓得跑回老家去了。诸葛亮笑眯眯地对我说:“来啊,火神,我敬你一杯酒!”我忙摆手:“不不不,我不喝酒,你们这儿有可乐吗?”全场哗啦,就在这时,一阵卷风刮进帐来,直冲我来,我一惊……醒了!
天啊,为什么到“要紧关头”我就醒了?哦,还有,下次要再让我变成赵云,把思维也一起换掉吧!
人生总是这样,总会寻找一种恰当的方式来宣泄,她不愉快的时候总是想把自己裹在音乐里,就如同泡在浴缸里,多少可以麻痹一下固有的疼痛,虽然那疼痛仍然还在。快乐,幸福已从我的生命中悄然溜走,唯独自残能给带给我莫名的快乐。
坐在窗台上,欣赏着窗外的人情世故,看着大家快乐的笑颜,我竟又一次举起小刀,朝着自己的手狠狠地划下,手臂便出现了几道血痕,慢慢的溢出了血。我依然傻愣愣的注视着这从我身体里溢出的鲜红的液体,心里又一次充满了满足感,我发现我渐渐喜欢上了他,它是一种心灵的发泄和解脱。那瞬间的疼痛,也许让我冰冷的心,顿时跳动一下,朋友说我太傻,我告诉他,我并不傻,当你心痛到自己无法自负的时候,才会去寻找另外的痛。以此来证明--我是活着的。
有人说,有这种嗜好的人,是在精神上喜欢血腥的人,而我就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恋上自残的感觉,,而且很依赖它了。
从开始的用刀片乱刻,到后来的在身体上做艺术,我发现自残已成为了我的习惯:
夜已黑了,这世界正如我想要的那么黑。霓虹里人影如鬼魅,在这宁静的城市里隐约有种血型的美,可能大家看来我很颓废,其事是我的心如止水。刀片,狠狠地划过我腿上细嫩的皮肤,不知道疼痛,心早已麻木,连血肉都习惯性的接受着刀
片的洗礼,血的`颜色是红色的,是稠密的,他已经凝固了,变成了暗红色,失去了光泽,原来这就是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我俯下身子,舌头,沿着这Died模样的伤口慢慢的舔着,我大悟,原来这就是血的味道,是我心的味道。
我是一只夜行的猫,冰冷的心,不懂得爱,只是知道,当自残成为习惯,这种失掉规律的生活,成为了血腥的附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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