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假期里,花了差不多五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盲眼少年与一条导盲犬迪克从如何认识的,到一起相依为命,一起流浪的感人故事。
这本书里面主要介绍了两位主人公。一位是导盲犬迪克,它原本是一只猎犬,因为出生的时候长得太丑,被它原来的主人丢入了大山中,成为了一只野狗。另一个主人公是盲人阿烔,其实,阿烔原本眼睛是不瞎的,可因为平常妈妈把他给宠坏了,受了点小委屈就喜欢拼命地哭,在一次发高烧生病的时候,因为他爸爸醉酒后的疏忽,没有及时给他治疗,导致阿烔再哭的时候,把眼睛给哭瞎了。
那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呢?因为迪克十分想要一个主人,它毕竟是拥有猎犬血统的狗,但因为长的太丑,没有人愿意收留它,它于是处处找机会。终于,有一次,它看见阿烔走路时跌跌撞撞的,好像找不到路,它便过去帮忙,把阿烔带回了家。这件事使阿烔对迪克有了好感,就把迪克留在了家里,于是,迪克成为阿烔的导盲犬。
阿烔对迪克非常好,把迪克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有好吃的东西总会与迪克一起分享。迪克十分感激,对阿烔也是一片忠心,时刻都保护着阿烔。在一次阿烔被狗群围攻的时候,迪克顾不上自己的安危,冲入狗群中疯狂的撕咬反攻,终于把狗群给赶跑了,但是,迪克也受了重伤,身上血淋淋的。
在他们流浪的过程中,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在一个夜晚,阿烔得了重感冒,没钱买药看病,迪克为了挣钱,就要阿烔将它放出来挨打,别人打它一拳收两毛钱,就这样,迪克忍受着挨打,终于凑钱将主人的看病钱赚到了。我看着看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最近看过的一个视频,里面讲有一只狗在地震前为主人报警,在屋外叫来叫去,可狗主人没听见,仍然在看报纸。过了一会儿,地震来了,狗主人被倒塌的房屋压在下面,狗非常着急,用爪子使劲地刨找着,可就是找不着主人,于是,狗又开始大声叫起来,希望能引来人。终于,救护人员来了,通过它的指引,救护人员帮它救出了主人。我还想起了另外一个小故事,那是关于一种名叫藏獒的狗。有一天,牧羊人的羊圈里来了一头熊,熊看到羊就扑上去了,刚张开嘴巴,藏獒就跑了出来,扑上去与熊撕打起来,屋里的牧羊人十分心痛,他知道,藏獒在用生命保护他和他的羊群啊。外面时不时传来碰撞声,然后又突然安静了下来,牧羊人把门打开,发现藏獒和熊都死了,只是藏獒的双眼还迷恋地望着他,非常不舍得离开主人。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每条狗都有它自己的本事和优点,有像迪克一样能导盲又能守护主人的狗,有能让你心情不好时逗你开心的哈巴狗,有能帮你看家护院的狗等等,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不要随便的去丢弃,宰***它们,让它们也有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一天狗妈妈生下了5只小狗,其中一只就是小Q。他主人一心想把那五只狗培养成导盲犬。因为狗妈妈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所以条件只能培养一只导盲犬,小Q就被选上了。故事从这里展开。
小Q说平凡也很平凡,说不平凡也感觉不平凡。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小小的鼻子,身上毛茸茸的毛发,一条长长的`尾巴,令人忍不住摸一下。哦,对了,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记号——一个象鸟一样的胎记,这便是我们的主角小Q。
小Q从不情愿到习惯到情愿再到喜欢,从中经历了许多许多。从小Q的主人对小Q的感情也一再发生变化:从讨厌到习惯到喜欢,到后面甚至把小Q当作了知己,就觉得好象是家里人,从中也经历了许许多多事。从中不变的是人与狗最真挚的感情,这是人与狗的融洽相处。当主人患上糖尿病时,小Q不情愿的被带走去表演。3年后主人和小Q最后一次散步后先小Q而去了。这是全影片中最令人感受到这点的事迹。
当小Q还是小狗时,一家人照顾他,培养他,同他散步,同他玩耍,带给了他离家以后第一次欢乐。影片的构思很巧妙,小Q的早年和晚年都是在那家度过的,到最后,小Q的寿命到了极限……
本片没有科幻片那么精彩,没有动作片那么好看,也没有动画片那么惹人喜爱,但这片子有独特的感觉,令人觉得有一股力量在促使我看。
我从中感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在那户收养他的家庭中,对小Q的照顾是看得出来的:饿了给他吃,渴了给他喝,闷了陪他玩,散步。这体现了人与狗的交往只深:一年后他们还是分别了,那场景即使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感到温馨与感人。小Q在这种温馨下成长,所以他学会了相信人类配合人类,我感受到了人类对自然(狗)的关怀。我从中感受到了狗对人类的关怀:当主人生病时他守候在那里,直到把它领走;当主人死了以后他就再也不开心了,他对主人的关心是显而易见的。我感受到了“狗格魅力”,我想大概是这股力量促使我看下去的吧!
联系到现在,大都人们都自私自利,认为自己是整个世界的霸主,可是不然。如果想想,没有自然,那么人类因生活在那?没有了动物的启示,我们将永远停留在远古文明,是的,人类是金字塔的顶峰,但是还是得靠在人类认为是一无是处,幼稚的小动物中得到帮助与启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是我从中得到的启示。
这个星期五,带着一种五谷杂粮的心情读完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迪克,一只对主人绝对忠诚的丑猎狗,人们对它是一万个不喜欢,还说它是魔鬼投的胎。只要阿炳不爱它,可能是因为它的眼睛看不见,也可能是你的忠诚感动了他,除了阿妈,你成了他最信任的“人”,阿炯本来在茶楼里拉琴,但现在他失业了,他带着迪克逃离了佛海镇,去昆明寻找他的阿妈,但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
但没多久,他就被一个酷似阿妈的阿姨收养了。阿姨带他非常好,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直到阿炯一曲成名,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明星,后来阿炯选择了离开,这是因为他在无意之中得知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阿妈后,忍着巨大的.心灵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可以以貌取人,狗也一样。有句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可为什么迪克长得丑就会遭到遗弃呢?在它刚到阿炯家的时候,每顿只有些稀饭,住在鸡窝下面,常常有鸡屎掉下来,可是它一句都没有抱怨,相反,它对主人的忠诚就像一棵大树,根早已深深的扎进土里,不管怎样,绝不会有半点动摇。在老家,流浪狗很多,但因为狗贩子的抓、卖、***,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流浪狗了。还有一件令人心碎的事:有一只狗,以前它很可爱,经常有人喂东西给它吃,它总是对别人摇尾巴表示感谢,眼里充满了感激。有一次,一个狗贩子打断了它的腿,可它逃了出来。但从那以后,它再也不向人摇尾巴了,看见人眼里再也没有感激了,有人靠近它还会遭到它攻击,嗓子里呼呼的声音像是对人的诅咒,这一切都源于狗贩子!每当我看见小狗,我都会拿些好吃的给它们吃。因为我似乎能懂它们的心思一样。
我想再次告诉你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和内心不一定相同啊!看一个人,最总要的是他的内心,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一刻起,我便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
一只狗,虽然拥有高贵的纯种血统,但生来便丑,一副斜巴眼,眼角满了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又黏又滑的口涎。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黑锅底,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走遍整个村庄,没有一处人家愿意收养它,不是骂它丑狗,就是用打狗棍打它。当我读到这里,我十分愤怒。一只狗又无法决定它自己的相貌,为什么要这么对它!最可恨的还是那个猎人,自己打不着狐狸,急的要命,狗想认他做主人,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咬死了那狐狸,献给猎人,猎人看见狐狸,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当他看见狗时,吓得他认为是只丑豺,拿起枪就打,真是好心没好报!
但是,当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位盲童每日都在茶馆拉二胡,挣点小钱,一日在回家路上遇见了狗儿,好心收养了它,并唤为迪克。从此迪克成了盲童阿炯的导盲犬。读到这儿,我心里舒服多了,开心的笑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在父亲、继母和茶馆的同共施压下,阿炯不得不带着他的二胡,领着他的迪克离家出走,来到昆明寻找他的亲身母亲缪箐。不过,就凭他一个盲童和一只导盲犬能在如此大的城市生活吗?于是,阿炯不得不卖艺度日,乞讨为生,很多时候都吃不上饱饭。更惨得下在后头,阿炯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每日来听他拉二胡并给他两块钱的阿姨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到一个歌舞团却只把自己当摇钱树,整日在舞台上拉二胡,更可恨得是歌舞团的人竟因为嫌迪克太丑而换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冒充迪克,与阿炯一起演出。而迪克被关进了大笼子里,还扣上了铁链,每日让它吃猪食都不如的残渣,时不时打它一阵。对此,阿炯根本无法反抗。
令人欣慰的是,阿炯趁大伙熟睡之际,收拾东西成功逃离,与迪克远走高飞。
不得不说,迪克虽丑,但它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为了主人,它不惜***害了自己的初恋,一只想吃阿炯的红豺狗。在主人生病时,它千方百计讨要钱财,最后竟答应了一群无赖,在白圈内陪他们练九节棍,三分钟两元钱,却被他们打得皮开肉绽……
当我合上书页时,仍意犹未尽地回忆着……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导盲犬小Q》。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导盲犬小Q与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表达了人与狗之间的美好感情。
影片一开始,讲述的是在一个自然动物认养所里,狗妈妈生出几只小狗,在小狗训练师的带领下,它们幸福的生活。其中的小Q被盲人夫妇认养,离开了它的家。
小Q来到它的新家以后,不适应离开妈妈的新生活,它烦燥不安,时时思念它的教练和它的小伙伴。有一天,它的新主人松井夫妇想了一个好办法,在小Q熟睡的时候,悄悄地放了一只熊仔在小Q的身旁。第二天清晨,小Q醒来时,发现了熊仔,这就是小Q的第一个好朋友——Q仔。有了Q仔做朋友后,小Q每天忙的不亦乐乎,渐渐地适应了这个新环境。
有一天,松井夫妇带着小Q来到屋外散步,原本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时候却没想到危险正在向他们逼近,一条毒蛇正虎视眈眈地向他们一步步地靠近,在最危险的一刹那,松井夫妇发现了这一险况,带着小Q快速地逃离了现场,转危为安。
转眼间11年过去了,小Q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它的身体一天天地不舒服起来,并且逐渐地变硬,最后痛苦地死去了。
从这部影片中,我们小Q最大的特点就是活泼、好动、忠心、善良,在面对困难时,小Q它坚强的个性和伟大的精神是我们无法领略到的,而且它的无私的爱更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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