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

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18 06:13:53
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

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一】

我最喜欢看漫画了!什么《漫画party》、《幽默大师》、《漫画大王》到处都是。许多漫画使我开怀大笑,也有些漫画给予我许多道理。而我最喜欢的漫画就是那幅《二“拳”映月》了。

这幅漫画的主人公是三毛。写的是有一天晚上,银色的月光洒满了大地,三毛拖着疲惫的身躬走进家门,他的父母已经在门口等他了,妈妈笑眯眯地抚摸着三毛的头,说:“儿子,回来啦!”一边还接过了三毛的书包。三毛高兴地想: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这时,爸爸拿二胡冲了过来。三毛十分惊讶:这么晚了还要练?他的目光中透出了几分失望,只见妈妈瞪圆了眼睛,一手拉住他,一手指着座位,和爸爸齐声说道:“快坐下来练习!”三毛闷闷不乐地坐下来,突然,他拉错了一个音,爸爸、妈妈同时挥舞起拳头,说:“快拉,拉不好别想睡觉!”三毛又急又怕,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此时的月亮也好像在说:“可怜的孩子啊!”

看到这幅漫画,我感触甚深。我喜欢这幅漫画,就是因为我觉得,我好像漫画中的三毛啊!许多家长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所以,父母都把他们的意愿强加于我们,我们就像一台学习机器。有许多同学都有同感,因为,我们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每天早上,我六点就得起床。然后,把语文书上所有的课文背一遍,还要背数学概念、英语单词。有一次星期天早上,我因为没有给闹钟上电池,而晚起了二个小时,妈妈一下子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说:“怎么搞的!快起来写作业!”还没容我解释,妈妈就把我狠狠地训了一顿。

我是多么希望爸爸妈妈能少给我施加一些压力了,我明白他们都是为了我好,可是,我也只是小孩啊!请你们多给我一些属于自己的时间吧!

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二】

妈妈从小到大买了很多书给我看,有图画书,有文学书,有绘本,有科学书,有英文书。期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以下这套科学漫画书《寻宝记》。

“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寻宝记系列”是一套引进韩国著名大韩教科书出版的大型人文历史漫画书,集聚了韩国一流知识漫画创作团队的经典之作。这套图书内容丰富多元,以国家为单元,每册一国,通过两位寻宝少年——布卡和麦克在世界各地探险寻宝的经历,展示丰富多彩的世界历史画卷,涵盖历史掌故、文化遗产、风土人情等方方面面,将世界历史知识和世界地理知识等内容巧妙地融进精彩的探险故事中,让孩子们在轻松而富于趣味的阅读中饱览各国文明。此外,本书在每个章节后,均附有简明的各国概况,由浅入深,拓展孩子们的阅读视野。

正是因为有这么好的内容,妈妈毫不犹豫的先买了1-20本,去年这套书一直是我枕边书籍的常客。我常常跟随布卡和麦克在世界各国中游历,探险,了解了各国的历史知识,太喜欢了。这套书,我经常重复看,看了又看。

今年妈妈又帮我买了21-28,这8本书。午间学校阅读时间,我带去学校看。这套书显然成为同学们的新宠,大家争相阅读。我特别高兴,好书乐于分享。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小学生,正应该努力学习知识,多阅读好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三】

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和妈妈去图书馆借书,其中有本漫画叫《创世纪》,是法国漫画家让·埃菲尔创作的。第二天,它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漫画了。

这本书讲的是地球上刚开始什么都没有,上帝觉得没意思,就和小天使们召开了一场会议,要在六天内造出所有的东西。他们第一天造了天空,第二天造了大地,第三天造了水,第四天造了植物,第五天造了动物,第六天造了人类。

最好笑的是上帝创造动物和植物的地方。小天使们造动物的方式很有意思。他们先画好各种奇奇怪怪的图纸、再按照图纸做骨头,骨头做好后和泥做肌肉和器官,最后用美丽的花布做皮肤。这样,千奇百怪的动物就产生了。狗和猫之所以打架是因为有两个小天使做好他们后打了起来,狗和猫就学会了。比目鱼变平是因为比目鱼很脏,上帝让小天使洗干净可谁知,小天使却把它烫平了。而猫有爪子则是魔鬼的\'恶作剧。真佩服他有真么多奇思妙想。

造植物也很有创意。上帝有天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一根绳子,上帝把它剪成一段段的再插进泥土里就成了甘草。上帝做草皮时,用针把草一根根缝了上去。造三叶草时,他拿一根小棍和三片叶子缝起来就可以了。而魔鬼把它当成扑克里的草花,于是又在三叶草田里种了红桃、黑桃、方片。

这本奇妙的漫画是让·埃菲尔把自己几十年画出的漫画精心挑选后重新编辑画成的。他不但热爱艺术,而且热爱和平。他是爱国者,又是反法西斯的无畏战士,为保卫世界和平做出了杰出贡献。因为他爱人类、爱和平才能画出这么多有趣的漫画。我以后做什么都要像他一样,数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精雕细琢。并且,认认真真,争取做到最好。

我最喜欢的歌手林俊杰作文50字【四】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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