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们跟着爸爸妈妈一大群朋友相聚在岳麓山。刚到山脚下,就有两道悦耳的女声回响在山谷:“妞儿,好久不见啊!”“果果,我来啦!”如此有穿透力的声音把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在上山的路上,男孩子们风一样地跑远了,我们则边走边聊地跟随着“大部队”前行。这些大人们走路用“蜗速”来形容一点儿也不夸张,我和果果终于按捺不住女汉子的作风了,我们对视一眼,便像两只离弦之箭飞了出去。两人的黑发犹如两面旗帜,随风摆动,昭示着我们的灵活与速度,连男孩子们都被我们超越了!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山顶,回头望去,山路上一个人影儿都没有。果果瞪大了眼睛问我“那一群蜗牛呢?”“都被我们甩了吧!”“这么说我们是第一名啰!”果果一蹦三尺高,又兴奋地搂着我转圈圈,我都被她的热情“烧”着了,跟着又蹦又跳。
果果热情细致而又调皮,很多事情我们都心有灵犀,这样的好朋友打着灯笼都不容易找到,真感谢老天爷给了我一位甜心闺蜜!
童年,是我们人生中最绚烂的一抹记忆,也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一段纯真年华。童年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多得像大海里的\'水珠,数也数不清,然而最有趣的,还是那一件事……
在我四岁那年,有一天中午,我正要抱着布娃娃午睡。突然,我发现布娃娃的肚子空了。咦?布娃娃平时都好好的呀,怎么会突然肚子空了呢?一定是它饿了。我想道。于是,我连忙拿来我平时喝水用的小杯子,把昨天妈妈刚给我买的橙汁倒在小杯子里,拿去给布娃娃喝。我把布娃娃的嘴掰开,把被杯壁在布娃娃的嘴边上,轻轻往她的嘴里倒。可布娃娃一点儿也不领情,反而全部“吐”了出来,弄得嘴边上,衣服上全部都是。我生气地说:“你这布娃娃,我好心好意给你橙汁喝,你却给我吐出来,哼!饿死你!”我生气地把它扔向一边,不管它了。可是过了一会儿,我转念一想:不行。要是把它饿死了,谁来陪我玩啊?于是我又拿了一个小勺子,把它抱起来,一勺子一勺子地喂给它喝。可是,它还是给“吐”了出来。是不是它不喜欢吃啊,一定是!于是,我又去拿了我还没吃完的早餐——一小块肉松面包。我从上面撕了一点,它虽然咬住了,但是始终不往肚子里咽。怎么办呢?它要是再不吃,会把它饿死的。我着急地哭出了声。对了,我干脆直接往它肚里塞,这样,它不吃也不行了。就这么办!我拿来一把小剪刀,把它肚子上的衣服剪开,把橙汁和肉松面包一起塞到它肚子里。不一会儿,它的肚子就已经鼓鼓的了。我又用胶带把它的衣服粘在一起。布娃娃肚子里那块空的地方已经看不出来了,它又可以和我一起玩了。“太好了,太好了!”我高兴地抱着它又蹦又跳。
等妈妈回来时,我向她把我的丰功伟绩炫耀了一番,妈妈乐得前仰后合。结果,第二天,我的布娃娃就烂了。
童年时代,是那样天真、纯洁。我将会把它永远珍藏。
我的小鸡叫声响亮,最爱吃小米,啄米的速度非常快,一眨眼功夫,地上的\'小米早已是一干二净。它动作敏捷,东跑西跑的,和我逗着玩,调皮极了。和它在一起我总是精力充沛又开心。(介绍习性)
记得有一天,小鸡在家憋得慌,“唧唧”地叫着让我带它去散步。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了马路上,自己慢悠悠地向前走。起先,我还怕它不跟着我走。可我回头一看,只见小鸡吃力地挪动着它那对小爪子,还扑哧扑哧地扇动它的小翅膀。只听见“呼”的一声,它已在马路上画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霎时飞到我前面去了。我大吃一惊,惊叹道:这只小鸡真厉害,都会飞了。(介绍得很生动,如果细节描写更细些会更好)
这就是我家的小鸡,虽然它还不会打鸣,但我相信,将来它的鸣叫声会成为我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这个结尾是神来之笔,结尾非常好。)
简评:
韩丰泽的这篇写的非常不错,条理很清晰。如果按照我们学过的作文小知识《介绍动植物外形从五个方面着手》、《细节描写》的要求,把第一自然段和地四自然段再理顺一下就更好了。
喂喂喂,不带吃独食的!我也要!
你不说你不喜欢吃吗!怎么转性啦,就不给。我不管,我饿嘛,给我。哎!不带抢的!非常时期,宅家的日子特别漫长,还好有姐姐陪着我。这天中午,家里忽然硝烟弥漫,这次又是什么事引发了我和老姐的世纪大战呢,这得从早上说起。
这本是一个美好的周六,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慢悠悠地洗脸刷牙,我心中感叹:不用赶火车的早晨真美好。不紧不慢地收拾好后,高兴地向厨房跑去,准备找点美食犒劳一下劳动了一周的自己,可难得的是,竟然什么都没有。我只好捂着咕咕直叫的肚子闷闷不乐地回到房间,却看到某个没有一点做姐姐的自知之明的家伙,正抱着一大包薯片坐在我的书桌旁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看着那一大包薯片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姐姐看了一眼眼放绿光的我,不着痕迹地把薯片往身边拢了拢。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下扑上去大喊:哎喂,老姐,你怎么可以吃独食!你能不能有点做姐姐的自觉,我也要吃,给我点啊。她侧身一闪,险险躲过,一边躲,一边抗议道:喂,不带抢的\'呀!我停下来,眨眨眼问:那你给我吗?,我心中不由打起了如意算盘,以往她也就说说,吵完后又好了,这次应该也是这样吧。果不其然,她笑眯眯地说:不给。
我抗议道:为什么!
我记得谁好像说不喜欢吃的来着,既然她不喜欢那我就只好委屈一下自己,勉为其难地帮她吃掉啦。姐姐一脸卑鄙。我一时无言以对,声音渐渐小了,无赖说道:我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姐姐你最好了对吧,给我吃一点嘛。
老姐见我服软见好就收,一脸奸计得逞的样子,看我的目光十分炽热,我感觉背后冷飕飕的:你你干嘛这么看着我,我告诉你兔子急了都会咬人的啊。没怎么,只是想用你的一口可乐换一个薯片。她笑得十分狡诈。
不行!我一听想也没想立马拒绝,你喝一口半瓶就没了,这种亏本生意我可不做。眼看我要生气,老姐只好安抚道:好啦,给你就是了,记好了你还欠我一包薯片哟。
嘿嘿,奸计得逞。
这种趣事每天都在家中上演,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让我平静的生活掀起一丝又一丝快乐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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