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在阳台精心侍弄我的花花草草,无意间抬头看到了窗外一抹美丽的夕阳!我随之被它所感染,兴冲冲地来到小区一片较平坦的草地上欣赏。
多美的夕阳呀!红彤彤的,红得那样奇妙:鲜红、深红、暗红、橘红、朱红,红得不单调,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绘出这么多的红颜色来呢!
夕阳把整个世界都染红了,老公公的头发与胡子被染红了,小朋友们的小脸也被染得通红。它的红光无处不在,给予了整个世界宁静与祥和!转眼间我的周围多了许的人,或许大伙也受到了感染吧!有的坐在椅子上,有的坐在草地上,共同欣赏这美好的时刻。
一片片洁白无暇的云此刻均被染成了祥云,它们在空中变换着舞姿,给人无限的回忆与遐想,让大地与人们变得幸福 安详!
夕阳十分快落了下去,最终消失在地平线。天色渐渐暗下来,路灯亮了起来。整个世界一片寂静,只是偶尔传来几声虫鸣。几只飞鸟被我一惊,扑扑翅膀飞走了,留下几颗樟树孤零零的站在一旁,全没白天的活力,倒给夜空增添了些许惆怅与凄凉。
夕阳的美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虽然美丽的夕阳过后是漫漫长夜,但它召唤了明日的曙光,给予我们希望与力量。它虽无正午的太阳那样轰轰烈烈,却会化作一股暗流推动我们前进!
何况朝阳……
我是一个电视迷。遇上惊彩的电视节目,我就会手舞足蹈,心里特别高兴。如果我看见剧中的主人公悲惨的遭遇时,我就会替他难过,有时还泪流满面。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特别精彩的卡通片,一连播了好几个小时。我的爸爸妈妈早已进入了梦乡,我才回过头看下闹钟,啊!已经十二点半了。我赶紧关掉电视,上床睡觉。才刚刚进入甜美的梦乡。就被爸爸的叫声吵醒了,我一看闹钟,哇!已经7点了,我来了个鲤鱼打滚,翻身下床,我手忙脚乱,见衣就套,裤子就穿。赶紧刷牙,洗脸。三下五除二就把饭吃完了。背着书包就冲出家门。
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学校跑去。跑到校门口有礼貌地说:“老师,你早,对不起,我来晚了。”老师听了和蔼地说:“小朋友,又是你呀,以后可一定要早睡早起呀!”
听着老师的话,我心里十分难受,也暗上决心:以后一定要管一管自己看电视的时间。
我的家乡坐落在武夷山旁,是一个美丽又朴实的村庄。
春天,柳树还刚刚吐出丝丝嫩芽时,小鸟已在枝头高声歌唱,那时的小孩最喜欢上山捉鸟,采蘑菇,或者上树掏鸟窝。春雨过后,一棵棵春笋拔地而起,不知名的野花,绿油油的小草长满大山。这时,村庄里的大人都种起了早稻,孩子们也喜欢躲在田野里,闻着泥土的芳香。春天是一个快乐的季节。
夏天,村庄旁的武夷山已是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村庄边小溪和大山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园。小孩们爱拿木盆当船,拿树枝削成各式各样的船桨,在小溪里比赛划船,胜利者可以得一条黄鳝和一把香喷喷的花生米。大家都喜欢拿一个小板凳,拉着通讯员在树下给我们讲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孩子们很喜欢拿着一根根竹竿,竹竿上头放在松脂里沾一沾,就去山上捉知了,捉到后放在火上烤一烤就可以吃了。夏天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季节。
秋天,山上一片火红,落下来的红树叶仿佛给地上铺上了一条红地毯。站在稻田边,一眼望去,一片金黄,村里的大人正乐呵呵的收稻谷,我们小孩子就成群结队的去爬山,一路上摘一些果子,在山上眺望村庄。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冬天,白雪给大地盖上一床棉被,天气异常的冷,一些地方,还结了冰碴子,可孩子们不怕冷,穿上棉袄就出去了。他们喜欢拿冰碴子在嘴里嚼,堆雪人、打雪仗、滚雪球。大雪过后,大人们都说明年一定能丰收,因为瑞雪兆丰年。
我的家乡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令人神往,我为自己的家乡感到骄傲,我爱我的家乡──武夷山。
秋风瑟瑟,树叶枯黄,随阵阵秋风纷纷飘落,洛阳城内,冷风飕飕,让人感觉到秋天的一片凄凉景象。
一个夜晚,张籍来到窗前,一轮明月撒下淡淡的荧光,遥望远方的家乡,他心里涌起一股思乡之情,他随手拾起飘落在窗前的一片落叶,仔细端详着,他的思绪随着落叶飘向远方的家乡,他不禁思念起家乡的父母、亲人….
张籍出生贫寒,家庭.贫困,他从小读书刻苦,十三四岁就远离了家乡,到了二十五六岁就经历了漂泊异乡的生活。十多年中,他虽身居异地,举目无亲,不时感到十分寂寞、孤独,却无思念家乡,想念自己的亲人。
他坐在桌前,铺纸磨墨,正准备给家里父母写信,提起笔,千言万言不知从何写起,顿时,他脑海里浮现出童年时与父母相聚的快乐时光,与弟弟妹妹嬉戏玩耍的快乐场面,与父母亲们离别的情景…想着,想着,他不禁热泪盈眶,一时间,他心中的情感犹如泉水般涌出,把所有的思念之情倾诉于笔端,寄托于这封家书中,他一边写,一边感慨,写写改改,改改写写,终于写完了。他把信封好来,齐整整地放桌上。这时已近三更了,他才熄灯上床睡觉,他翻来覆去,难于入眠。
第二天早晨,张籍拿着家书,匆匆跑去找朋友,叫朋友帮捎信回家。当他经过大树下下,恰逢这位朋友正要启程返乡,于是,他连忙将信交给朋友。突然,他又人朋友手中要回了信,生怕信中漏写了什么,又检查了多遍,将拆开的信封好之后,再将信郑重地交给朋友,千叮咛,万嘱咐,真可谓“家书抵万金”呀!
朋友便接过信,细心装好,跨身上马,“驾---”朋友扬鞭而,,他在原地久久地伫立着,眼睛中满足泪水,一阵秋风拂过,吹落他的泪水。
我的家乡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县城,坐落在秦岭山的脚下,第一眼就可以看到有一条小河,清澈的河里有很多的小鱼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两岸山上的翠柏四季常青。我的家乡就像是一个美丽的公园,是西安的后花园,也是安康的北大门,这里一年四季都有看不完的美景,我的家乡是宁陕。
春天,山上的迎春花,桃花、梨花……都百花争艳的开着。从远处看,山坡上有红的,黄的,还有白的……五颜六色,美丽极了。各种花把山坡全盖住了,从远处都能闻到花的清香,花香扑鼻,真是令人陶醉啊,不时几只蜜蜂在花丛中采蜜,嗡嗡嗡的真可爱,一缕缕的阳光穿过刚发芽的树叶,照在那娇嫩的花朵上,是为了让花儿露出美丽的笑脸,这么多美丽的景物融会在一起,真是为春天增色不少。
夏天到了,清晨,在河边白鹭从天上轻轻地飞下头伸到水里去捉小鱼之类的,真是让他们美餐一顿,人们刚起来推开窗户,清馨的空气里夹杂这花的清香扑鼻而来,真舒服,人们闻着这种甜美的气息就开始这一天的工作,中午虽然阳光强烈,但是到了下午人们刚吃完饭,就开着车到小河的上游去游泳,边欣赏着沿途的美景边吹着凉风一点儿也不觉着热,这时也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我们可以在河里玩耍,还可以在河里让小鱼亲你的脚,痒痒的但很舒服,天边的红霞,像晚风微笑,头上飞过的鸟儿,绘成了一幅自然和谐的风景画。
每当我在空闲时间看到它时,总是会回想那天发生的事情。尽管时间过去很久,但这件事我还是记忆犹新。
那天中午午饭后,我像往常一样和同学们在教室里聊天。我们有说有笑,我全然不知,这是一场“暴风雨”前最后的宁静。在我们聊天的时候,一只蜜蜂飞到了窗户上,连连吓退了好多同学。而不怕蜜蜂的'我本想用手去拍它,可是又怕蜜蜂用针扎我的手,于是我想到了去用脚压。我把脚抬起,鼓足劲,糟糕,用力过度了,我急忙收回脚,可是已经太迟了。窗户犹如软软的海绵向后栽去,应声倒地。我顿时蒙了。同学们全都围着倒地的窗户,异口同声地对我说:“哦,——你死定了。”我急得想哭,心想:老师知道了我肯定免不了一顿教训。终于,我还是鼓足勇气,断断续续地向老师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老师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但还是严肃地批评了惊慌失措的我:“下次注意一点,今天幸好没砸到同学,以后做事不要不经大脑思考,窗户是次要的,要是同学受伤了,那麻烦可就大了。”我听了把老师的话记在心里,郑重地点点头。
事后,老师表扬了我主动承认错误的精神。我从这场令我惊慌失措,记忆犹新的“大暴雨”中得到了一个教训:犯错了要主动承认,不能一昧地逃避,往往坦白自己的错误,才能获得大家的原谅。
别人梳刘海都是为了好看才梳的,而我不是。我的额头上有一个疤,是小时候留下的,所以每当梳头时,妈妈总爱用头发盖住我的疤。可我不是很喜欢那样,这样夏天又热,而且露出额头上的疤才能告诫我不犯同样的错误。每当梳起刘海看到疤时,总会想起那件事......
那是一个双休日,我在家里玩积木。这时有人来敲门,原来是邻居家的小姐姐来玩了,我们便一起搭积木。一个电话把妈妈叫走了,家里只剩下我和小姐姐了。很快,我们就对积木失去了兴趣。这积木布在各地,东一块,西一块,我们也懒得去收拾它。后来,我教小姐姐玩幼儿园的新游戏:老狼老狼几点钟。我当小鸡,小姐姐当老狼。随着老狼一句句的话下传,一点钟,两点钟......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狼,老狼,几点钟?”“12点啦!”,灵敏的小姐姐立马转过身来抓我。还没做好准备的我吓得六神无主,大脑立即向我发出一个信息,那就是——逃。我转过身去,谁知身后是门,灾难便从此降临了。我一不留神踩了一块积木,要只是摔了一跤那还算好,现实是残酷的,事实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子。再向下倒的时候,额头碰到了门上,血立刻就流了出来。这可把小姐姐给吓坏了,她赶紧过来安慰哇哇大哭的我,看着我的血越流越多,吓得手足无措。但她又马上镇定下来,用电话联系上了妈妈。妈妈立马就奔了回来,抱着我跑着就上了医院,医生说要缝几针才行,我一听,马上打了退堂鼓。妈妈强制把我按住,让医生为我缝了几针。我哭个不停,妈妈心里也不是滋味,在指责自己没好好管我。
其实,我头上的疤不怪小姐姐,她做的很对。也不怪妈妈,她也不希望这样的。一切责任都出自于我,谁叫我玩了玩具不收拾,没看清就跑。所以,我经常用额头上的疤告诫我自己,凡事要小心,不能马虎。比起老师的说教,我头上的疤才算的上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呢!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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