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流行说中文的英语作文(关于学习中文的英语作文)

世界各地流行说中文的英语作文(关于学习中文的英语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1-01 19:55:24
世界各地流行说中文的英语作文(关于学习中文的英语作文)

世界各地流行说中文的英语作文【一】

吉英是大女儿,她是五个姐妹中最美的那个,她脾气温柔,个性和善,是个知足常乐,心态极好的女生。别人从来不会从她口中听到她说任何一个人的坏话,就算她听到一个坏消息,她也会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这个问题,绝不会妄加判断。

当吉英碰到自己的意中人时,她会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宁愿错过,也不愿主动。

吉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能再完美的女人,但是如果她遇人不淑,她这样柔弱的性格肯定会吃亏,因为她属于那种只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的类型,她的忍让会让不知足的人得寸进尺。

长相漂亮的容易恃宠而骄;性格温柔的可能就貌不出众;性格好也不意味着心态好。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吉英这样的女生几乎不存在。

伊丽莎白是二女儿,容貌虽然不及姐姐吉英,但她同样是个美丽的女生。她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是个内心骄傲,主观性较强的女生。平常的她说话犀利,言辞风趣,最受父亲的喜爱。

伊丽莎白对待意中人的态度有点像姐姐,但是比姐姐更有手段。她同样属于不轻易主动向男生示好的女生,但是她会把握机会,只要觉察出自己爱慕的男生对自己有好感时,她会顺藤摸瓜,这让事情看起来更为合理。

所以伊丽莎白如果结了婚,她不会甘心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两人若是发生口角,她是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非得争个胜负才行。

蔓丽是三女儿,她长相一般,但是她喜好读书,颇具才艺。所以她有点读书人身上那种自高自大的品性。她不像别的姐妹们那样热爱出去交际,她宁愿把参加舞会的时间花在书本上。

所以书中对蔓丽的描述并不多。但是我可以想象,如果她要嫁人的话,定会嫁给同样学识渊博,家教良好的读书人,陪她一起满腹经纶,诗词歌赋。

凯瑟琳是四女儿,她普通到你完全忽略她的存在。她没有姣好的容颜,没有温婉的个性,甚至没有一技之长。她属于那种在饭局或者舞会上,白天见过,到了晚上就会忘记她长相的类型。甚至会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出现在那个场合中。像极了芸芸众生里的你我。

丽迪雅是五女儿,都说最小的孩子是最受宠的。也许是因为她备受宠爱的缘故,所以才演变成了丽迪雅放纵、野蛮、虚荣、懒惰、无知的个性。

丽迪雅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是莽撞草率甚至不顾一切的,她可以抛下一切,为了所谓的爱情跟别人私奔,她也不在意别人是否会评论她“未婚同居”,更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和未出嫁的姐姐们带来困扰。

如果丽迪雅有识人的眼光,那她所做的一切也许还是值得的。可惜的是,她盲目爱恋的男生又是曾经向她姐姐有过求婚经历的。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在日后也不会一帆风顺。

五姐妹有各自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爱观,观念这个东西很难评价对错,能遇到匹配的就是最好的。

愿不完美的你我,遇到另一半之后,变得完美。

世界各地流行说中文的英语作文【二】

天黑了。赶路的我来到石壕村投宿。突然响起了[呼。呼——的敲门声。原来是官府的差役前来抓兵丁了。这家人的老大爷惊慌慌地越过墙逃走了。老大娘急忙忙地打开门去控看。

差役们吆吆喝喝多么恼怒!老大娘哭哭啼啼多么悲苦!

我只听得老大娘走上前说:[官人呀。我的三个儿子都被你们抓到邺城防守去了。一个儿子捎信回来。另两个儿子最近已作战死了。可怜呀。我们这些幸存的有人还苟且活着。可是我那死去的儿子已长久地完结了。我家里再没有别的男人了。只有一个在吃奶的孙子。因为有孙子在。孩子的母亲还没有离这个家而去。可是她进门出门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呀。官人。我家确实没有当兵的人了。实在不行就让我去吧。我这个老太婆虽然体力衰弱。还可以在后方做点打杂的事。请让我今晚就同你回营吧。赶快应征到河阳去服役。还能够给你们准备一顿早饭呢。

夜深了。人们说话的声音已经消失。然而在一片沉寂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隐隐约约地哭。天亮了。我要登程赶前面的路。就在准备同屋子的主人辞行时。却发现老大娘果然被抓走了。于是我只好与孤孤单单的老大爷挥手告别

世界各地流行说中文的英语作文【三】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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