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篮球赛开始了。我们分好队,老师做裁判,其余同学当啦啦队。我们队先抢到了球。我赶紧运球跑了起来,有人来拦截我了,我马上把球传给了志通。有人要拦截志通,志通想把球传给我,可没想到却被川立接走了,他想去我们的篮里投球。在我们的篮筐下,朝滨把川立投的球接住了,扔给了我。我马上运球跑开,把球投入了川立他们队的篮筐。这时,老师吹响了哨子,大声说:“浩佳队得二分,中场休息15分钟。”啦啦队马上为我们欢呼,大家士气大振。中场休息15分钟,我很口渴,赶紧跑到场边喝了几口水。
比赛很快又开始了,球又到了我的手里。我边运球边跑。这时追兵”来了,我马上把球给了晓龙,晓龙把球传给了志通。我介偏这样边跑边传球,让川立队的“人马”手忙脚乱。最后,球传到了志通手里,志通“奋力一授”……老师马上吹响了哨子,说:“浩佳队获胜!”啦啦队为我们欢呼。川立说:“现在的成绩只属于过去,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说:“好啊,我们决一死战!”比赛激烈池进行着,最后,我们队获得了胜利。
这场篮球赛让我久久难忘,伎我悟出一个道理:“团队合作必须配合得好,只有团结,才能获得胜利。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踢毽子儿。我喜欢踢毽子,是在半年前我和我表姐的一次踢毽子比赛。
那天,表姐到我家玩。我们一起写完作业以后,觉得有点儿累,于是表姐提议说:“我们来玩踢毽子吧。”“可是,我不会踢怎么办?”表姐说:“我先来做示范,然后你再踢。”说着,她踢了起来。1、2、3……她踢得可真多呀,一下子踢了10多个,该我踢了,我觉得腿有点儿不听使唤,胳膊也跟着较劲儿,只踢了2个,毽子就被我踢飞了。接下来我们又踢了半天,可我还是没有抓到要领,踢得还是很少。到了5点多钟,表姐被她爸爸接走了。我暗暗下定决心:瑕疵比赛的时候一定要超过她。于是我每天一有时间,就开始练习踢毽儿。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表姐又来我家了。我们同样先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主动说:“我们一起踢毽子吧。”我没和表姐说我在家每天坚持练习踢毽子,这次还是表姐先踢,她踢了18个。哈哈,我悄悄地笑了起来。该我了,我的心“砰砰”直跳,我真怕自己踢不好,21比18,我赢了。表姐看后很吃惊,问我怎么能踢这么多了?我告诉她我每天晚上坚持练习地结果。
现在时间长了,我的进步更左右脚交替地踢法。
踢毽子不仅使我能锻炼身体,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踢毽子!
我从小就爱漫无边际地思索,所以我的书柜摆满了一堆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素材大全》这本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很多知识。
有一次,我在吃着香甜的蜂蜜时,妈妈突然问道:“你知道蜂蜜是怎么样酿制出来的吗?”我听后,思忖良久,无果,马上想到去查查我的素材大全,才知道蜂蜜是怎样酿制出来的。《素材大全》里面其中的一页写道:春夏季节,蜜蜂们伸出细管似的“舌头”,在花朵中一伸一缩,把花的甜汁吸到蜜胃中去,再运回来,就可以酿蜜了。蜜蜂们采回来的甜汁吸到蜜胃里进行调制,又吐出来,就这样反复一百多次,才能形成香甜的蜂蜜。我把这些内容说给妈妈听,妈妈夸我真棒,其实这都是这本书的功劳。
还有一次,我发现学校的玉兰树是先开花后长叶子的,我非常疑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想到了我的《素材大全》,急忙翻出来一看,才知道,主要是开花和长叶子需要的温度不一,花芽开放的环境温度比叶芽萌发的要低,所以玉兰就先开花了。我很高兴又用《素材大全》这本书解决了难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我喜欢灰尘鱼,虽然它们没有美丽的色彩,也没有好看的体现,但它们就像环保环保小卫士,它们总是默默无闻地辛勤劳动,才使其它鱼生活在那个干净的环境中这就是我喜欢它们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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