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0-29 07:59:28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一】

我怀着好奇便让爸爸带我去看看传说中的莲花湖,没想到爸爸什么也没对说,一口答应了我。接着我们来到了青城后山,径直往已被人抛弃的莲花湖走去。

刚刚开始进入那个羊肠小道,就被那里与外面不同的农村加森林的双重气息所折服。你们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应为在我周围不止有菜有花有树,还有那啾啾的小鸟在乐此不疲的鸣叫!我们左拐右拐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行进路线,因为没人走脚下的石砖很滑很滑稍微打一个晃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所以我们小心翼翼抱着那微微颤抖的心,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走,在秋天,森林里是寒冷的,我穿着一套夏季服装被冷的打哆嗦。喷嚏不断,鼻涕一个接一个的来了。我已不知道为什么,有使不完的力气,可能是应为我们体育老师一直让我们锻炼的结果吧。于是我们走呀走不知道碰到了多少蜘蛛网,遇到了多少差点滑倒的台阶,不过终于我们还是到达了我向往已久的莲花湖!

那里的.水现在没有往日的清亮,也没有了往日的热闹,那些以前管理员住的小屋,已经废弃了太久太久还有一半房屋已经倒塌,连那是最美的亭子也变得被蚂蚁一点一点的转空了。留下了一层躯壳!而莲花湖也有些被泥沙染色变得肮脏不堪。但是一棵棵树一节节竹子依然雄健的挺起他们的胸脯,为这个莲花湖增加了一点点神秘一点点美妙与一点点姿色!

莲花湖,你并没有因为大地震带来的那一点点损伤而黯然失落也没有应为裙子被黄泥染成黄色而悲凉,你依然用你自己的自尊心来迎接我们这远方的来客!这说明灾难不可怕只要我们挺过去一切都会更美好!希望我下次来这时莲花湖已恢复了以往的美丽,及以往的姿色及人气!希望人们再回去重建莲花湖!莲花湖我祝福你!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二】

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民法典的颁布会给婚姻家事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三】

《德国民法典》所称的法律行为,是指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的一项行为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法律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每个人通过法律行为的手段,来构成他同其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是实现《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私法自治”的工具。

我们说法律行为的目的是引起法律后果。这一表述的意思是:法律行为之所以产生法律后果,不仅是因为法律制度为法律行为规定了这样的后果,首要的原因是从事法律行为的人正是想通过这种法律行为引起这种法律后果。当然,法律制度承认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条件。

一般说来,行为人想取得法律上的效果(如移转物的所有权、承担义务或使他的合同当事人承担义务是为了达到经济上的效果。

旨在使某种法律效果产生的意思是通过某些行为来实现的。这种行为通常就是这一意思的“表示”,即“意思表示”。

从上述所引的内容来看,意思表示是由一下部分构成的:一、目的意思,二、效果意思,三、表示意思。比如,我想给父母买套房子居住,那么,让父母居住就是目的意思,即动机,于是我就想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是效果意思;我将我的这些想法通过行为表示出来,这是表示意思。但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学者们的意见并不统一,有主张三要件说的,有主张四要件说的。

在这一节中,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意思表示不同于法律行为。有的法律行为只需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有的法律行为则需要两个和多个法律行为构成,比如,契约的成立,就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由此可见,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除此之外,还需其他的要件,如,一些形式上的要件。

拉伦次在论述法律行为时,还提到,“无论是法律行为本身,还是加上其他组成部分(如另外的实施行为,至少都包含一个旨在产生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而合同则包含两个意思表示。然而,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法律行为,这些法律行为并不是由一个或若干个意思表示组成,而是体现为一种简单的意思实现。所谓的意思实现是相对于意思表示而言的。它是指行为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通过行为人表达法律行为的意思的方式而使法律后果产生——从‘受领对象’角度看也不能确定它具有这种目的——而是以创设相应的状态的'方式,使行为人所希冀的法律后果产生。这就是说,意思实现纯粹是一种实施行为,而不是表示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有先占无主动产和抛弃动产上的所有权等。”“承诺行为是意思实现的主要表现形式。”他 的这些论述体现了德国法学家的类型化思维,把我们通常讲的承诺是与要约相对应的意思表示再进行细分,但关于意思表示与意思实现的具体区别,我还不能充分的领悟。

二、 法律行为的种类

这部分内容与我国的现有理论冲突不大,我主要就其中的对我启发较大的知识点,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关于处分行为、取得行为和负担行为的划分。“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如变更、转让某项权利、在权利上设定某项负担和取消某项权利等。处分的对象永远是一项权利或一项法律关系。所有权人处分其所有权的处分行为,如移转动产上的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设定有利于第三人的限制物权(如设定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等。一旦所有权人在其所有权上设定了某项限制物权,她就放弃了一部分所有权限,而将同样的或相似的权限让与了他人。债权人处分其债权的行为,有债的免除、债权让与以及预告终止通知等。在所有这些情形中,处分的对象是一项权利或一项债务关系。处分权利的权限是该权利的组成部分,因此处分本身是一种行使权利的行为。”这就是有效的处分必须以处分人有权处分权利,亦即具有“处分权限”为前提的原因。

此外,关于债务承担的性质,学者们又很大的争论。但有一点,他们达成了一致,就是债务承担是一个处分行为,但处分的客体是什么?有的认为是债务。假使认为处分的是债务,那岂不是承认了民事主体可以处分自己的义务!这时,权利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是一个危险区。但债务人享有的有不是权利,那么,他处分的到底是什么?根据拉伦次的观点,处分权的客体不仅有权利,而且还包括法律关系。依此类推,债务承担处分的整个债务关系,但由于债权人也是整个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所以,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债权让与出分的就可以说是权利即债权,所以,不必经过对方的同意。

其次,是关于要因行为和不要因行为的划分。在不要因行为的体系中,物权行为是其典型。我们都知道物权上的履行行为正是为了执行债权上的基础行为,但物权上的。履行行为的效力,原则上不受债权上的基础行为之有效与否的影响。这就是说,即使买卖合同因某种原因不生效力,根据物权发规定,从事的移转所有权的行为通常仍然有效,除非该行为本身具有能导致无效之法律后果的瑕疵。债法上的基础合同的瑕疵,原则上不影响为执行该基础合同而从事的物权法上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我们把这种将物权行为同作为其基础的负担行为作严格的分离的做法,称之为物权行为的“不要因性”。不仅,物权法上的法律行为是“不要因的”,即它们的效力与其基础行为之有效与否无关;而且,其他处分行为通常也是不要因的,如债权的让与。与此相反,负担合同通常是要因的。所谓“要因”是指负担合同本身包括一个“原因”,即承担义务的法律目的,这个法律目的同时也表明了负担合同所追求的经济目的。对要因行为,人们从其本身出发即可理解之,而不再另外需要行为本身以外的其他行为和法律关系中所包含的目的原因。要因的负担行为之典型是“双务合同”,如买卖、租赁、赠与和承揽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一方之所以承但给付义务,是因为他要因此使另一方承担对待给付义务。一方承担义务的目的产生于负担行为本身,该目的就是要使另一方承担义务。出卖人之所以承担将买卖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的义务,是因为他要使买受人承担支付价金的义务,反之亦然。一方时令一方承担义务,是一个在其本身承担义务之外,但根据法律行为的内容为每一个行为人所明确期待的、其他的法律效果。因此,我们不应将法律行为的经济目的看成是行为人承担义务的原因或法律原因,而应把行为人在从事法律行为是根据该行为的内容所期待的、超出其本人承担的义务的、其他的法律效果视作承担义务的原因。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负担行为并不总是“要因的”。例如,汇票出票人的负担行为就是不要因的,票据法上的其他票据行为也是与其基础法律行为相分离的,因此,它们都是不要因的。

三,意思表示的解释

首先,我现对这一章的结构做一简单的评述。第一节讲的是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和社会交际行为,第二节,具体讲意思表示的解释。实际上,第一节是第二节的基础,也是意思表示解释的依据。正是因为意思表示是一种社会交际行为,所以,在有受领人的情况下,以受领人的理解可能性为解释的原则。

第一节中,提到“作为一项‘行为’或与‘行为’相类似的有意识的行动,意思表示首先是以一种可受意志控制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存在前提的。”“意思表示具有某种特定的陈述价值。这是意思表示不同于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以及法律行为中的意思实现之本质所在。长期以来,学者们认为,意思是独立于表示的一种内心事实;意思表示的陈述价值就在于它表达了表意人旨在使法律后果产生的意志,意思表示就是对这个意思的告示。但,事实上,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并不是一种告示。根据一席表示的意义,它是一种有效表示。在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同时也是表意人法律行为意思的实现过程;这一法律行为意思就是通过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仅仅停留于内心的意思,还不能产生任何效果。”“意思表示并不是为了将它自身以外的事实表达出来,而是为了直接引起意志中所包含的法律后果;它说道:这一法律后果应该发生效力。”

“意思表示有双重功能。首先,意思表示是一种决定性行为,它是表意人实现其法律行为意思的一种手段。从这个角度看,通常处于意思表示背后的表意人的意思,似乎就对法律后果具有关键意义。不过,同时意思表示是一种表达出来的东西,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应为他人所知。因此,意思表示是一种人际交往的行为,一种社会交际行为。作为这样一种行为,意思表示与它所涉及的地方也有某种联系。这个人对意思表示有自己的理解,或者它应该对意思表示作出某种理解;对他理解的内容,他通常是能够信赖的。因此,意思表示的表述内涵就获得它独立的意义。”

所有的这些论述都暗示了我们应该对意思表示做何解释。第二节分别对有受领人和无受领人的意思表示解释做了论述。总的来讲,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以受领人的理解可能性为原则,不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以表意人的内心真意为解释原则。在这节中,还具体讲到,解释的对象是表示,交易惯例对解释的意义等等。根据不同的意思表示有不同的解释方法,但总体看,所有的解释方法都体现了信赖保护的原则。在《德国民法通论》(上的第一章中就已讲到信赖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由此可见,信赖保护也属于法律行为学说的范畴。在许多情形下,处于信赖保护的原则,我们对意思表示作出规范性解释;信赖保护并且导致以作为意思表示的行为所具意义之可归责性来替代行为人欠缺的表示意识。然而,在因“法律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永远存在一种纠正手段,即可因错误撤销表示。这样,表意人就可以解除客观上由他所表示的法律后果,并可将他承担的责任局限于受领人所遭受的信赖损害范围之内。此时,我又不得不提出民法的两大原则:自由和信赖保护,这也是民法的精神。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四】

事情发生在台风来临的几天中。台风来临前,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突然,台风以迅雷不及眼耳的速度袭击我们这个小镇,它一边猛烈撞击着,一边发出怒吼,仿佛在发泄它的不满。那“呼呼”声真让人头皮发麻。黄豆般的'雨落在地上,像泼,像倒。大树被台风欺负得嚎啕大哭,发出“沙沙”的哭声。窗户挡不住雨的突袭——渗水了。

第二天,公鸡浮在水面上叫,大街上的店已被台风肆虐的狼狈不堪。大树歪歪斜斜,有些倒在了电线上,导致周边每户人家都停电了。这时,国庆休假的电力工作人员们在不顾辛苦地加班。瞧!这位叔叔也是其中一位,他架起梯子,爬上电线杆,把老电线换成崭新的,之后便赶往下一个维修点。老人们都拿出自己拜佛用的蜡烛给大家用。少先队员们也纷纷来帮忙,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我爸爸也在帮忙。爸爸叫了邻居来帮陈叔叔把他后院那伤痕累累的大树“扶”起来。他们将树扛在肩上,扎稳马步,“一二一,一二一”爸爸呐喊,“大家用力啊!”,“哈。”大人们一下子就将树给“扶”了起来,这棵树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随风摇摆着手臂,仿佛在向他们致谢,爸爸和叔叔也看见的大树的微笑,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人间处处有真情,帮助别人,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快乐。“人”字不就是相互支撑吗?只要人们互相帮助,世界将会更美好。

可运用在作文的民法典素材【五】

那是一个炎炎烈日的中午,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叮咚,叮咚上课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第一节课是语文课,老师讲的课文内容我一句都没听进去,只想着生动形象的故事、精彩的内容、深刻的道理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我先小心翼翼的从抽屉里拿出作文本,然后把语文书立起来,接着把作文书放在里面,最后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啪我连老师走过来都不知道,赶紧把作文书收起来。

元元,你在干嘛?

我我

放学了,同学们都不亦乐乎、欢欣鼓舞地回家了,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走进办公室,心里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元元,今天你上课怎么啦?我的脸一下子变得红彤彤的,像猴子的`屁股一样。

我知道你是喜欢看书,可书要在合适的场地看啊。如果你上课看书,成绩就会下降啊!老师说。

老师语重心长的话语让我无地自容,心里感到深深的愧疚。

从这以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聪明要用在正地方。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耍小聪明的,不然,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