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而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的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跃,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这篇写景抒情散文详细描写了四个季节的雨,春雨缠绵,夏雨粗犷,秋雨的纯净,冬雨的晶莹,一幅幅雨的画面让人流连忘返。文中多运用比喻手法,使语言生动活泼。
诚信是一枚凝重的砝码,放上它生命不再摇摆不定,天平立即稳稳地倾向一端;诚信是一轮朗耀的明月,惟有与高处的皎洁对视,才能沉淀出对待生命的真正态度;诚信是一道山巅的流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假,留下启悟心灵的妙谛。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20xx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可没看到敌人,便回去了,褒姒看到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敌人大举攻周,周幽王又点烽火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玩起了“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失义人心不在,失信正道不存”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需要表现高度的诚信,才能取信于民。《论语》说过:“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莎士比亚也说过:“对众人一视同仁,对少数人推心置腹,对任何人不要亏负;对于朋友,你应该开诚相与。”可见古今中外,相处之道在于诚信。
诚信,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们的眼中淡化了;然而,我们仍然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人类仍然需要相互的交流,不断的交往,假如每个人都带着虚假的面孔,假如人与人之间都在编造着谎言,那么世界定会暗无天日;我们呼唤诚信,我们也愿携手共建诚信;诚信事业,从我做起。
天真,本来是指心地单纯,性情直率,不做作,不虚饰,但曾几何时,它却成了幼稚、无知的代名词,为聪明人所不齿。天真的人常常会遭遇世俗的白眼和冷语。常常会吃这样那样多多少少大大小小的亏。天真的人可能活得平平淡淡默默无闻,但他们却能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不为名所困,不为利所诱。天真的人,无谎言被揭穿后的尴尬,无面具被摘除后的丑态,无东窗事发后的愧悔,无穷得只剩下金钱的孤独;天真的人,无道貌岸然的可鄙,无城府在胸的可怕,无口是心非的可憎。天真的人,有的只是闲看云卷云舒、静观花开花落的从容、自在、恬淡、充实和愉快。天真的人,虽平凡,却真实;虽忙碌,却充实;虽清贫,却朴实。
人之初,性本善。天真,本是上帝赋予人的`最美好的品格,但是,人们却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生活阅历的日渐丰富,对人、事、物、景产生了许许多多新的认识,新的想法,新的理解,新的心计,新的谋略,于是,渐渐地淡忘了天真,遗弃了天真,越来越变得老练成熟、圆滑世故、工于心计了。结果,代沟产生了,隔阂出现了,矛盾加剧了,争斗开始了,甚至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蜗角虚名而巧设机关,暗布陷阱,勾心斗角,藉此欺世盗名,谋取私利。人们不得不时时处处事事都为自己的心灵设防,逢人只说三分话,常有言不由衷之感,不得不戴着面具做人,昧着良心做事。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我们应该保留一份天真、童真、率真、纯真、本真、和认真,埋头做事,抬头做人,敞开心窗,畅饮亲情的雨露,沐浴友情的阳光,喜迎爱情的和风,以一颗博大包容的心来容纳一切,使天真的花期延伸到人生的每一个春夏秋冬。
与天真签约,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
与天真签约,可以拥有幸福、美满、潇洒的人生,请相信。
抖落满身的疲惫和困乏,走出世俗的阴影和藩篱,果断的与天真签个约吧!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以诚待人,以信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为优秀的传统之一。孔子云:“诚者,乃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知其可”;韩非子曰:“巧诈不如拙诚”;陶行知先生也曾说过:“不作假秀才,宁为真白丁”;季布一诺胜过千金,商鞅变法立木求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类似的故事和典故不胜枚举,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类在迅速发达的市场经济熏陶下,摒弃了人类最基本的传统和优秀的东西,真是可惜可叹!
诚,就是要实事求是,不扩大,不缩小;信,就是要一言九鼎,说到做到,不朝秦暮楚,不朝令夕改。诚信是立业之本,做人的准则,是企业和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其中道理不言而喻。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甚至于一个人,如果张口就是谎话连天,如果说话不算数,不守信义,谁还会相信他。那个站在山头上大喊“狼来了!”的小男孩,不就是因为一再说谎,而导致说话无人听,最后被狼吃了吗?其实,吃他的并非是狼,严格地说是他那不诚信的品质。
“无诚则有失,无信则招祸”。那些践踏诚信的人也许能得利于一时,但终将作茧自缚,自食其果;那些制假售假者,或专靠欺蒙诈骗者,则往往在得手一两次后,便会陷入绝境,导致人财两空,有些甚至锒铛入狱。在现代经济社会,即使一个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现代化的机器设备,有誉满
全球的品牌优势,建立了很好的采购和销售网络,并且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高学历的管理者队伍,但如果它在财务报表、在商品、在服务上做假,欺骗商品客户和投资者,丢掉了信用资本,就没有银行愿意给他贷款,企业的股票、债券和商品就没有人买,合作者和客户没有了,所有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企业必然会陷入困境,并最终在市场中消失。因此,诚信确确实实是做人、立业之本。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从自身做起,恪守诚信,让诚信成为我们为人做事的准则;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绚丽多彩,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诚信是人的一张脸,他写着你的品德和操行。时下很多企业如博士伦、雀巢、光明等很多企业就是缺少这现代物欲横流社会弥足珍贵的品质才大伤元气的。人在职场没有了诚信,或者你的诚信收到怀疑,那么的你将难以融入这个社会和企业,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职场无小事,轻诺必寡信,重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他都是在积累你的品质大厦,有两三块砖头质量不过关,就可能导致大厦将倾的危险。人在职场,七分做人,三分做事,人际关系是职场的根基。否则即使你是靠技术求生存的家伙,没有和团队的精诚合作,孤军奋战,在现代职场想成功是很困难的。大家知道微软的几乎所有的软件和系统都不是某个人的独立作品,都是团队的力量,尽管大家作用不尽相同。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任何本领都是空中楼阁,无法真正创造财富和价值。
我的家乡是在南昌的一个小县城里,虽说四季变化不太明显,但唯独秋最有有韵味。
初秋刚至,那满树的叶子还是翠绿翠绿的,太阳依然高高的挂在在天上,没有一点寒冷的意思,但是十月份一到时,早上六点钏起来,外面便还是灰蒙蒙的。凉凉的风吹来,不禁让人打了个寒颤。路旁的落叶还不是很厚,安详的睡着,到了中午时刻,太阳才光照四方,周围的一切才亮堂起来。各个村庄也热闹起来,田野里,谷堆旁,无不洋溢着农民们欢乐的笑声。顺着小路走到田边,风轻悄悄地从一条不麦穗上跳过,田野里的一片金色顿时向一边倒,“沙沙”的响着。向那一望无际的田野瞧去,一粒粒硕大的麦穗把麦杆都压弯了,像一层一层的海浪,在海风中碰撞出一朵一朵灿烂美丽的浪花,又像一层棉被,捂着农民们的心尖上。乡间的小道在此时也算美的了,一片片有棱有角的树叶盖住了土黄色的泥土,一脚踩上去,“吱吱”地响,两旁棕色的树干上还有许多柠檬黄的树叶,一个人漫步在小路上,其实也挺诗情画意的。
听“滴哒、滴哒……”,是什么?是秋的使者来了,它带着一筐筐的希望。路旁的秋叶“沙沙”作响,你们也来欢迎它吗?不穿雨衣,也不带雨伞,坐在小路旁边,静静地望着这雨。风还在括,满天的秋雨在天空中飞舞,带着那一份清爽,清脆的感觉,扭动着晶莹的身躯,抚摸着你润红的脸。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正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肋凄凉……”,用林黛玉的话来形容这场秋雨,还是有些悲伤的感觉。用“私语三秋的情思情事、情语情节,临了轻轻将它拂落在秋水秋波的秋晕里,一涡半转,跟着秋流去”来话雨该更好一些。仔细聆听秋雨,“沙沙”地是主旋律,“呼呼”地风是伴奏,“滴哒”地风是点缀音。许我给这场雨命个名吧,就叫《秋雨三重奏》。听雨也要看时候,在晚上听雨是最好成绩不过的了,小雨缠绵的下着,坐在河边,皎洁的月光照在河面上,像点点繁星闪烁,给读音的夜景带来一处梦般的景色,小雨点落在河面上,荡起一阵阵波纹,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安宁的美妙的感觉,再大大咧咧的人,在这一声场雨中,也能变得诗情画意。一片树叶从树枝上落下,小河带着它慢慢地远去,去进行它快乐的旅行,多好啊!
这样的秋夜、秋雨、秋景,怎么不让人想起“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衫。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这一首诗。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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