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多么像哺育我们成长的宁静港湾。母爱是纯洁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只知道给予而不企求回报的。母爱像春天的暖风,吹拂着你的心;母爱像绵绵细雨,轻轻拍打着你的脸面,滋润着你的心田;母爱像冬天的火炉,给你在严冬中营造暖人心意的阳光。人世间的儿女们,望着两鬓斑白的母亲,哪一个不辛酸至极呢?
恍惚中,我的思绪回到了童年。我看见一个忙碌的身影,那是母亲在辛勤工作;我看见一个疲惫的.身影,那是母亲在为我编织寒衣;我看见一个欢快的身影,那是母亲在为我学习进步而高兴。
细细回想,在我的生活中,哪一天又少了母亲的身影?每当我哭时,妈妈就安慰我;每当我感到像一只孤弱无助的小鸟时,妈妈就张开她那宽广的臂膀,给我温暖和爱的气息。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里感觉不适,我母亲正在上班,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的母亲马上打车过来,将我接到医院,医生说我发烧了,而且烧得很厉害,要住院我母亲陪在床边,整夜为未眠,在病床旁便给我了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的病好了,母亲的白发却增多了……
母爱是爱里面最伟大的一种。儿女是母亲用自己的爱浇灌而成的花草,儿女的成长离不开母亲的每一滴爱。母亲,一生为儿女护航,默默在儿女背后为儿女导引方向。
母亲对我们的爱,是我们所能报答得了的吗?母亲,像一堵墙,遮住了风雨,挡住了烈日,好让我们这些被风雨吹打的小树苗能茁壮成长;正如《游子吟》所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卢向军超银中学(四方)初二一班
每个人都有自己浓厚的兴趣,有的人喜欢绘画,他们把一张张单调乏味的白纸渲染成一件件五彩缤纷的艺术品;有的人热爱踢足球,他们奔跑在空旷的球场上,洒下了太多太多的汗水,也得到了太多太多的欢乐;有的人喜爱阅读,他们啃食着“精神的粮食”,久久陶醉在心灵的盛宴里。而我,却对从那一张张报纸中剪下的“小窗口”情有独钟。
爸爸是个很喜欢阅读报纸的人,家里自然而然也就堆满了报纸,而我的任务便是从这报纸堆中搜寻“精华”,然后再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剪下来贴进自制的小册子里。
日积月累,我的“报册”已经很厚了,里面真是应有尽有。什么优美诗篇,生活小窍门,经典作文,具有重大意义的新闻,甚至小笑话,小故事都被我分门别类地贴了进去。
在我的“报册”里,有一篇故事被我慎重地贴在第一页,它讲的是一个双手残疾,相貌奇丑的女孩,梦想成为一个著名的歌唱家。当别人知道她的梦想后,非但没有人支持她,一些不友好的人还对她热潮冷讽,说这只不过是个梦想,一个失去双手的女孩只能是个废人,可女孩不丧气,她说:“贝多芬双耳失聪,他都能成为歌唱家,为什么别人可以做到,我就不可以?”她靠着不懈的努力和悦耳的歌声打动了一所著名的音乐学院的校长,他破例录取了她,让这个特殊的女孩走进了大学校园。几年后,她终于成为了一位著名的歌唱家。在我第一次阅读这个故事时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你付出努力,不论你是怎样的人,你都能成功。
生活小窍门告诉我许多生活的捷径。通过它们,我知道了装修新房后用什么可以去除油漆味,什么样的植物放在室内,什么不能与牛奶一起喝等等。他们为我解决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
每当我不开心时,我就会翻开我的“报册”,到一些有趣的笑话来读,然后放声一笑,不知不觉中,那些烦恼与不高心的事就被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小笑话,小故事看似简单,却总能在我需要时让我开怀大笑。
我感到很幸运我有这个爱好,在那一张张散发着墨香的报纸里,我剪下的是快乐,得到的是知识。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这天,终于放假了,妈妈叫我起床,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然后洗脸吃饭。
爸爸妈妈快要去上班了,过了几分钟,他们走了,我跑到房间,把电脑打开,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我把表放在我的房间里。我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玩着玩着我就忘记了时间,突然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紧把电脑关机了。爸爸来到我房间的时候,电脑正处于蓝屏。爸爸生气地说:“你是不是玩电脑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可是电脑关机很慢,一直处于蓝屏,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爸爸没有训我,就说要把电脑的电源线拿走。
又一个星期天来临了,我收拾完之后,眼睁睁地看着爸爸把线拿走了,我很无聊,当我转到厨房时,突然看到电饭煲的线,于是我拿电饭煲线代替电源线,又开始了《植物大战僵尸》,不幸的是我再一次被爸爸发现,他狠狠地教训了我一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那样痴迷地玩电脑了,我知道了我的这个爱好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我会逐渐改掉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看书,因为在书中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有的人喜欢滑旱冰,因为那样能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还有的人喜欢下象棋,因为在对局中能开阔思维,而我的爱好是吹小号。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学习吹小号,到现在已经吹了半年了,而一些简单的曲子,我都能很熟练的演奏。在每周一的下午,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家了,而我却还要留在学校练习小号。尽管这样很累,但是我依然每周坚持,因为我觉得上小号课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儿。在课上,我会认真听老师示范、演奏,并且学着老师的样子一丝不苟的学习。有一次,我发烧了,没去上学,妈妈说下午的小号课也就别去了吧,我一听这话就急了,对妈妈说:“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上课。”在我的强烈反抗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知道妈妈是因为心疼我才不让我去上课的,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不舒服,就耽误了练乐器啊。我不光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吹,在家我也练习。
平时放学后回到家里,写完作业,吃过饭,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心爱的小号。站在阳台上,看着乐谱,这样,纸上的一个个像小蝌蚪一样的音符,就被我变成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曲子。当遇到很难的曲子或者是乐句时,我会不怕困难,学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知难而上,克服它们。以后还会遇到很多难吹的曲子,我都会超越它们的。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毕竟彩虹总在风雨后才出现嘛。
我喜欢小号,是小号教会了我要克服困难,是小号陪我走过了这半年的时光,让我每一天都健康成长。
爱好!爱好是什么?爱好疲劳一天后还念念不忘的事;爱好是见缝插针也要做一做的事……我呀,有许多爱好:玩、画画、做手工……但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果然如此:作文书能使我提高作文水平;手工书能使我心灵手巧;阅读书能提高我的阅读水平;历史书能使我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有这么多书都能使我进步,我怎能不喜欢读书呢?
如果你想了解我是如何爱上读书的?哦,是这样的:刚上一年级时,我发现班上许多同学的知识十分丰富--知道地球的两极有极昼和极夜现象;知道热带雨林里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知道地球上海洋的占地面积远远大于陆地……我可羡慕了,便向本班的“百科全书“--李卓然请教:“请问一下,你的知识怎会那样丰富?“他只简单地回答了七个字:“当然是多读书啦!“我听了之后,惊讶至极。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我“命令“妈妈带我去图书大厦,一到那儿,我立刻来到儿童读物区,抱了一大堆书,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着,渐渐的,我发现书上的知识的确丰富多彩,天文、地理、绘画……这可是大大满足了我的求知***,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知识都收入囊中。
很快,我便变成了一只小“书虫“。在家中,上厕所时看书、睡觉前看书、甚至吃饭时也忍不住看两眼。在学校,那就更别提了,我更是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出去玩。
有一次我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临走的时候,我都穿好鞋了,突然想起一会儿妈妈挂号时我还能看会儿书,便脱下写作三步并作两步冲回卧室的书柜前拿出了两本《小学生作文》,这才又跑出来,穿上鞋和妈妈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去挂号,我就靠着墙看书;到了诊室门口等叫号,我就坐在椅子上看。妈妈实在忍不住了便又开始“唠叨“:“在这么黑的地方看,不要眼睛了?“我不支声,急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继续看,直到医生叫我,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与鲁宾逊一起在孤岛上生活;我与海伦·凯勒一起“体验黑暗人生“;我与福娃一起漫游“奥运的长河“;我与欧阳小小一起享受“快乐的假期“……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不断变化着,时而喜,时而悲。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在此,我要大声喊一句: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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