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xx,今年8岁,上小学三年级了。我的嘴巴小小的,红润润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下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缠着妈妈陪我下棋,有好几次我都打败了妈妈,声明一下,妈妈可从来没让过我呦!我还很喜欢看书,每次妈妈问我需要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我都会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每当看见主人公开心时,我就会笑,主人公紧张时,我就会为主人公捏一把汗,主人公伤心时,我心里也会伤心难过。
我其实还很胆小,上次,我在墙角看见了一只小蜘蛛,吓得我冷汗直冒,赶紧要爸爸把蜘蛛弄走,这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躲在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被蒙得全身是汗,爸爸妈妈都笑我是胆小鬼。
我的优点是从不跟小事计较,心胸开阔,从不与同学闹别扭,同学们都爱和我交朋友。而且我还会跳舞、弹钢琴呢!
我的缺点也有许多,比如说任性、耍小脾气,粗心大意,把“已”写成“己”,把“减号”看成“加号”,弄得我每回与100分无缘。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一个胆小粗心的我,但这就是真实的我。
上回老师跟我说,要我去看看校门口摆小摊老头的手,现在没有摆小摊的了,学校门口不准摆摊。
上次就告诉你是“以前的事”,你没注意听。不过我相信,好多小学门口还有小商小贩的,都要做小学生的生意。
不过,星期天我和奶奶去菜场时,也看到卖菜的手。
我不明白,什么叫“卖菜的手”?不能这样说话,要说清楚,“卖菜的”是谁?
是菜市场一个卖菜的大妈,五十多岁,胖胖的,脸红扑扑的,系个大围裙,对人客客气气的,我们买了菜,她说零头不要给了;奶奶说那不行,在包里找到一个五毛的给她,她连声直说“谢谢”。
你这样说,我就清楚了;我就好像看到那个人的样子了,而不是“卖菜的”。说“卖菜的”,也不一定是不礼貌,但我想不出他是什么样子,听了你的描述,我就能想象出那个人的样子和动作了。你刚才提到“手”的,为什么会记得她的手?
比较黑,粗糙,有裂口,食指上裹着创可贴。
你把观察到的细节说出来了,这么一说,这个人的“样子”就更清楚了。你就把这些看到的,听到的写出来,就很好。当然如果写一写想到的,也很好。只要你真的有想说说的。
我觉得她卖菜,一定很不容易,特别是冬天。听她说,五点钟天没亮时就来了。
不知道她家里住得有多远,加上进货,理货,起得更早。
老师你只要看到她的菜摊,就会知道她的手为什么是那样的了。菜场没有暖气,菜都是冷冰冰的`,一个摊上那么多种菜,她的手不停地为顾客抓菜称菜,停不下来。她要是像我们这样只是写写字,手就不会那样。
我上回跟你说,看看那些人的手,就知道他们怎么生活了。你们老师教你们观察,你说不知道怎么观察。你心里有人,眼睛就会注意人们的生活。
我有次在公交站看到一个扫地的在吃中饭,印象也很深。
什么“扫地的”,又来了!很不好。以后说“清洁工人”,如果写到作文中,一定要规范。你们老师没说吗?
是的,是清洁工,穿着橘红色工作服,五十多岁。他坐在小超市门口的台阶上,脱下手套,打开塑料袋,里面是一个夹了咸菜的大烧饼,他大口地吃,小超市老板娘从里面出来,拿出热水瓶,给他的茶杯倒上水,还埋怨他什么,可能和他比较熟。
你的判断有道理,人们如果不熟悉,一般不会这样交流。
小超市老板娘对人蛮好的,每天放学时,她的生意就特别好。其他时间,总是坐在收银台眼睛直直地看手机,头也不抬;有一回饭菜煮焦了都没反应,顾客闻到了大喊大叫,她才“啊呀”惊叫一声,慌慌张张地往里屋跑,柜台上的东西都带倒了地上。
你上次说不会观察和描写,可是刚才这一段写得就很好。我猜想,可能是你以前没有把看到的事物“如实”地写。
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写的时候要记住,你看到的,别人不一定看得到;所以你要用自己的语句把你看到的事物客观形象地写出来,像描画一样,让读你作文的人脑海里出现和你差不多的形象画面,这就是会描写的好处。
可是不知为什麽,老师在六年极时给我安排的同做是在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假女子,我们冤家路窄,坐到了一起。那时他可是太伪娘了,手翘兰花指,上台演讲,腰东扭一下西扭一下。再身上喷香水,连女生都受不了,我这位仁兄一天喷好几升香水。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火山喷发也是有时间的关系。那天放学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可是他还是向个女生一样从讲台上走猫步下来,还问我怎麽样,我爆发了,要不是在上课我早就想暴K他一顿了。
“叮,叮,叮。。。。。。”终于放学了我以在他“和风西语”中忍了一下午。于是——爆发吧,我的小宇宙。今天我慢慢腾腾的收拾好书包,按他的说法就是生命在于慢和整洁,整东西越慢越好。趁老师走了,教室就剩我俩,我一下把他恩到桌子上凶神恶煞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给我哭了,两滴晶莹的.眼泪从漂亮的脸蛋上流了下来。他本来就长的很好看,象14世纪的贵族,拥有吸血鬼一样苍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如果是女生一定是个绝代佳人,弄不好第3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他而爆发的。
而我却没时间去看这些,我的目的就是教训他。我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麽想打你。”他哽咽的说:“不知道。”我问他想不想知道他忙点头。我低吼的对他说:“想知道就别哭。”这时我发现他很适合去演琼瑶剧,说不哭就不哭。于是我对他约法三章。1:不准喷香水。2:不准像女生那样哭。3:不准动不动就翘兰花指。4:不准动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6。。。。。。
于是在我的暴力领导下他已经像我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现在也是我的好友。不过有的时后他还是像女生那样喷香水,像女生那样哭,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不过这比已前好多了。这还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安逸
我叫林xx,今年我十岁了。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小巧玲珑的鼻子,还有一个樱桃小嘴,一双水灵灵的、充满好奇的大眼睛像芭比娃娃一样,这就是我。
我的性格多变,有时温柔,有时暴力。我温柔时,非常乖巧,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哄的很开心。我面对那些欺负女生的男孩子又十分暴力。有一次有个小男生欺负了他的同桌,我就义正严辞地教训了他。所以,大家都叫我百变公主。我的爱好就是画画,每次画画时,我都拿起笔就画,一小时大约能画两幅画吧!家人都说我非常厉害。画画都不用构思,挥笔就画,简直成“画家”了。
我的优点是善良,有人没带文具,我就借给他,有人没带钱,我也借给了他。可是我的缺点就是胆小,心里想干什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干不出来。因为总是缺少勇气。记得小时候连蹦床都不敢跳,总害怕掉下去,现在好多了。
虽然我不是很胆大,但是我有一颗纯净的心和坚持不懈的性格,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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