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9-02 19:47:20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一】

那是一个人,来自我不知道的地方,在这里驻足了整整五年,他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却唯有一衫破褴褛陪了他整整五年,那黑色的大概是一块布吧,懒散的披在身上,五年里的春夏秋冬,我多次路过这里,看到的都是他,一个人倚靠墙边,庆幸的是他还能动,还能到处走走,去到别人吃东西的地方,呆呆地一动不动,我不知道什么信念在他心中让他在世上活了这么久,听别人说起,那是个疯子,没人理会,都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老板也都是认钱,把他赶到那个墙角,我每天都能看到的地方,一切的画面都在我眼里,说出口也就有人笑了我的自信,灭了我的冲动,我的确曾想过要帮助他,却这些想法始终在心底,我不做声。

我像往常一样路过那里,一天了,两天了,快要到立秋了,冬天也不远了,他仍是在那里,没有足够的东西来帮他过冬,也没有上去慰问的人,我的心也开始动摇,与我同行的朋友也笑他是傻子,我却也附和着笑,我回头的时候他也在笑,特别傻的笑,没有任何心理,我想他从来不去想我们怎么看他,从来不在乎这世界,他一个人过得好快活,是啊,他是傻子,我越同情他,就越想帮助他,而我的举动总会受到朋友们的好笑,笑我荒唐,笑我同情心泛滥却无能为力。

那年冬天风在吹,我在街口等一个朋友,说好的风雨无阻,却因为冷而爽约了,我随手将没吃完的'早餐扔进垃圾桶,后来我听见一个奇怪的声音,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那个人把我扔掉的早餐又重新捡回来,他扔掉我咬过的包子,吃我剩下没动的有糖的包子,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我知道他是饿了,他发现了我,立马扔下早餐就走了,而我却也没勇气为他再买一份,他就那样匆匆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是没有什么举动,眼珠转了转又继续向前走,那发生的事还在我的脑海里,然而后来的这几天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偶尔再次经过那条熟悉的路,没有了身影,我会叹息一声,曾今的那个角落如今也是一家店面了,我继续往前走。

我后来去到别的城市游玩,又赶上了冬天,我的手揣在口袋里看着嘴里呼出的冷气“啊,好冷”。我和家人走在小道上,透过窗户看见别家正看着电视,我于是也站在外面望了望,正是看的一部电影“苏乞儿”,也是一个沦落街头,一席黑衣披着的大汉,我忽然又想起了他,冷气从我口中跑上玻璃,模糊了我的双眼,我想起看见他的那五年和他消失的这五年,十年了,我的确很早就见过他了,这十年虽不曾时时想起,却总有一份心情难以释怀。我看过橱窗里的模型文字“人生还有多少个十年”。我一转眼,这个十年已经过去了,我擦亮了眼前的玻璃,继续向前走,我的十年,还有很长。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二】

??曾相识燕归来高中优秀记叙文900字

现代刑侦理论中总有凭笔迹辨人一说,因为一个人再怎么隐藏、伪装,流在骨中的血脉是不变的,而笔迹如是,文章亦如此,于书山稗海中沉潜含玩,钩沉觉隐,一旦发而为文,纵有千万般隐匿修饰,字里行间总是风流个性,不可抑勒。

普鲁斯特早年时发表过一些小说与评论,纵然与举世闻名《追忆》一文相差颇多,不论从语气还是行文方式都有不同,但若仔细品味,他那对于细微事物的把握自始至终都融在了文章的骨子里。“气味与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它们“以几乎无从辨别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撑起回忆的巨厦”。他的风格就如同他的气味,别人模仿不来,他也去除不了,无论是什么内容,挥之不去的总是“似曾相识燕归来”之感。

所以,不论是作家还是平凡人,一旦拿着笔写下字,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思维、人格的一部分展现出来,而历史洪流可以湮没人的生理性存在,却永远无法改变人的思想存在,那么文字便是传递思考与精神的最好载体,即使手稿丢失,复本重印,一个人留在文章中深层次的'精华却会在时间的积淀下长盛不衰。哪怕他故意戏弄人世,隐藏自我,句式可以转换,语气可能颠覆,但文字中埋藏的个性和独有的特点总会在不经意间表露出来,值得我们玩味深思。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想,大师大多在时间上离我们遥远,如果没有这些可以彰显其风骨的经典之作,他们又怎能令我们无端钦慕?“似曾相识”的绝不只是表达方式,而包括一个人的血的烙印、思想的高度、思考的方式及其独特的“掌纹”。

就像伍尔芙自然流露的女权主义思想,哪怕在《墙上的斑点》中也略有体现,而古斯塔夫·福楼丁的细致与抑郁即使在这样明快的“我注定了要做风琴的手摇柄,而你要为你爱的生活而生”一阙情诗中都能流露,更不必说大先生的战斗、批判与血性。艾略特的哲学思考与反省,“山的那边,雷声轰鸣”。就算是当年法国一位著名批评家模仿意识流大师乔伊斯的笔法挑战意识流小说,大众仍能从一个个细微之处看出他的独有风格。毕竟,“似曾相识”不只是普通的一个词语,它能让人们循着气味,找到当年给你以震撼的那只燕来,无论它是否回归,熟悉之感早已汇入骨血,化为纯酿,让你在作品中沉醉入迷。

纪伯伦曾写道:“死亡改变的只是覆盖在我们脸上的面具,农夫依然是农夫,林居者依旧是林居者,而将歌声溶入微风中的人,他依然会对着运转的星球歌唱。”作品中深层思考就如同那个歌唱微风的人,无论面具怎么多样,你仍然可以看见那最本质的东西,毕竟“似曾相识燕归来”。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三】

一层层,一圈圈,围成一堵墙。墙面,涂满了每年六月的影子。迎风的,躬身的,遥对明月的,卷缩在黑暗里,默默安静的……

也储存很多眸子,单纯的,清澈的,明亮的,自信的。也有迷茫的,痛苦的,无措的,含泪的。

十七岁那年,便学会了选择,带上一双自信的眸子上路,我的心里,有一息尚存的坚强支撑着,那个六月。

有学习好的同学,进了复旦,有体育不错的也进了武体,学习最不好的也进了师范学院,扬扬也接到了河大的通知书。

有雨,一直下,窗前的夜来香,叶子都腐烂了,雨多了并不好,就像是心情在灰暗里泛滥一样,时间长了,就会发霉。一家人围坐在昏黄的灯光下,挑拣着够标准的大蒜,换的钱交妹妹的学费。

扬扬走的那个晚上,雨停了,我把自己最心爱的一个口琴,送给扬扬,还买了一个很昂贵的画夹,一并送给她。我看见被雨水洗过的月亮,很白很清澈,人随月色净,走进那片纯白之中,我感受到,澄净背后空旷的寂寥。

兜里揣着跟扬扬一样的通知书,蹲坐在敬老院的廊檐下,月光洒在我的身上,我迷失在六月温婉的柔风中,翻读六月,挤进门槛的含笑,在月色里,被腐蚀成斑驳的梦。

永远会记住那个老人和他的二胡,只一个轻叩,那流淌的心事,便流泻出来,那是季节平凡的烟火尘事哦!蹲坐在老人的旁边,一首又一首的听着,二胡沧桑的音调,如缓缓流水,如月光流泻。潮汐汹涌的思绪,慢慢平静下来,人生就是这样,该怎么书写的,都是宿命安排好的,安于现状,不再抱怨和委屈。

穿着母亲买来的格子衣裙,把一抹心情,安静的触摸,我能看见,六月繁盛的影子,穿过弄堂,跟墙头的杜鹃花缠绕着,缠绵,杜鹃花,开的很妖娆。

我很空闲。空落落的,心口发慌。

那个六月,被凉薄封***,我穿着格子衣裙,吹着口琴,在村后的小河边,一任眸底的哀伤,被岁月卷起。而我,只能微笑着,走过六月,踩着细细碎碎的光阴。

怕冷,闷热的六月,我竟然感觉到彻骨的冰寒,我用长长地衣衫,遮住羸弱的身体。我像猫一样,倦在六月的阳光下,用猫的思维,不止一次的叩问,是季节的无情仓变,把温度索取,还是天幕的苍穹下,镶嵌着无以释怀的尘烟和缄默。

合欢树又开花了,一簇簇的粉拥着,河大校园后面的操场旁边,粉落落的一层,像是漂浮的红云。

曾经子键说过,合欢树也叫苦情树,它还有一个凄美的传说,这合欢树最早叫苦情树,也不开花,故事是一个秀才进京赶考,后中状元,抛弃了妻子粉扇。但凡凄美的故事,必定会有一个痴情的人,演绎着千古不变的爱情神话,想必是那苦情树知了人间情事,便在第二年,所有的.苦情树果真都开了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小的扇子挂满了枝头,还带着一股淡淡地香气,只是花期很短,只有一天。

而且,从那时开始,所有的叶子居然也是随着花开花谢而晨展暮合。人们为了纪念粉扇的痴情,也就把苦情树改名为合欢树了。

这个故事让人觉着,这合欢树在欢乐的名誉之下所承受的苦难过于沉重,让人不由得觉着分外伤感,觉着这世间的一切美好,其实大都是人们的美好愿景,由凄美的灵魂支撑的希望的形象。

子键订婚的那个六月,我站在操场的合欢树下,以一眼一眸的浅笑,镌刻下我的魄,我一直喝着冰水,大口的喝着,喝了很多杯。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盘旋着子键讲给我的合欢树的故事。

冲凉后,我喜欢穿着宽大的白衬衣,光着脚在冰凉的地板上,来回走动。我喜欢白色,也惧怕白色,湿漉漉的头发顺着白衬衣蜿蜒而下,我学着妖媚女子的性感,我穿着子键送给我的白色衬衣,宽宽大大的,能装下我所有的故事和脆弱。

我想我是病着的,神经质的,我可以半夜缩在卧室的地板上,像猫一样,睁着明亮的眼睛,打探着黑夜里发生和隐藏的故事。那时日,我注定在一个虚幻的梦里。我喜欢,自己像猫一样的生活。

六月,像火一样的炙热,灼疼着我。若可,我宁愿相信,那合欢树下所有的誓约和美好,都只是一场意味犹尽的梦。

六月,深处,有时光杯盏交错的琉璃和清淡,归根到底,生活在肆意惮生的清愁里面,依旧是柴米油盐的现世静好,尽管有着光阴绵延的清寂和寡淡。

毕竟,这是生活。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四】

他是我小学六年级时的同桌,一位出群拔萃的学生,面对失败和困难,他总报以微笑去将它们克服。

那一次月考,由于我没有认真复习,导致失败,处在班级前5名的我竟然退了10名,再加上年级足球初赛时,由于我配合不当和不可一世的态度,导致我班大败,这实在让我愁上加愁,悲上加悲。而他呢?

“听说他这次考试考砸了,题目这么简单,他竟然拿了不及格。”一些关注分数的女生又在小声议论嘀咕了,我不经意听到这句话,侧头看了看他,他却坦然看了看我,微笑着说:“干嘛?考差了就自我反省呗,下次我会考好的!下午就足球比赛了,别把我搞得这么紧张好不好?”看他这么有信心,我也跟着笑了。

“又丢一球,我们班再次防守失误,丢了一球!”我班的“大喇叭”紧张地向大家报道。下午,我们班与XX班进行篮球决赛。一开始,我方后卫防守接连失误,导致开始10分钟就出现了0-12的'比分,大家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但身为队长的他在暂停后,却微笑着对队友说:“大家刚才表现都不错,不过防守要互相配合,这样我们才有机会反击!”各个队员看着自己的队长依然保持微笑,也都自信地微笑起来。紧张的气氛消失了,胜利仿佛已是志在必得,看着比分不断上升、追平、反超,他和队友们都欢喜雀跃。

我心中暗暗将自己与他对比。考前不复习,考差了就闷闷不乐;在足球场上抱着不可一世的态度,单独运球,失分后就斥责队友,我这种种行为和心态是多么幼稚啊!于是暗下决心,向他学习,学习他那积极向上的心,学习他那微笑待人的行为。

小学毕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他那张微笑的脸在我心中清晰如故,那一抹微笑一直指引着我待人处事的方向!那一抹微笑一直提醒我要自信乐观地面对困难!

归来仍是那个少年作文记叙文【五】

考完试,我就再也忘不了初一九班的“鬼才”班主任康老师了。真的是佩服他,佩服他的一切。

康老师被我称为“世上最唠叨的班主任”。无论是烈日当头还是寒风刺骨,只要上课间操,康老师准会唠叨几句,从不间断。正因为他唠叨,九班学生都很听话,没有一个是我们口中说的“社会人”。他们一旦犯了严重错误,那康老师一定就会把他那长篇大论的大道理搬出,讲给学生听,真佩服他那“三寸不烂之舌”。

“学校里最亮的班”是我对九班的评价。每次放学后,其他班值日都已做完,而九班还在听着数学题。每次测试卷子上的基础题不够他的标准,那就留下补考,直到达到标准。最后成绩出来后,他们班只有2个人没上85,创造出了一个新的奇迹。这就是他的努力的成果吧。真佩服他那“惊人的.战斗力”。

有了“学校里最亮的班”当然也少不了“办公室最亮的灯”。康老师总是最早到校。通常是刚开校门,就一定会看到他背着一个书包,大步流星地走进校门。等到学生陆续到校的时候,他就会找一些有问题的去办公室补习功课。有时,他没有事,就会帮助他的学生做值日。尤其是在冬日,他为了让学生早点回班,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每次看到这场面,我对他的敬佩就会油然而生。清晰的记得:在一次比赛中,九班的一个学生脚抽筋了,他作为一个老师,竟跪在地上,为学生压腿,完全放下了老师的架子。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他这一跪,展现的却是他对学生的尊重和热爱。真佩服他那“真诚热爱学生”。

他那迷人的亲和力,是谁都比不过的。上课时一丝不苟,九班的学生通常是挺直腰板,聚精会神的听。因为他们知道发怒的康老师是多么可怕。可抛开学习,康老师就像一为知心朋友一样,与他志趣相投的同学热火朝天地聊着喜欢的骑士球队。有次拔河比赛,他指挥着九班的同学们,操场上的他,根本不是平时那个温文儒雅的康老师,整个操场上到处都回荡着他的叫喊声。九班赢了比赛,他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接着就像一个孩子一样,随便坐在了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真佩服他那“师生切换自如”。

哎!我也多么希望去亲自体验一下“鬼才”康老师的魅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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