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读安.兰德小说和传记,这位客观主义哲学创始人不断在小说和评论中强调心目中完美的人一定是靠理性精神打造出来的。兰德不同意寻常的世俗道德观,认为很多根深蒂固的观念其实是经不起推敲并且有辱作为人的尊严的。
要优先于分配,否则就无物资可分配了”,她还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问题不是谁能允许我,而是谁能阻止我。”
在阅读安.兰德时,我总是联想起乔布斯:如果安兰德看到乔布斯,她会认为乔布斯就是现实中的霍华德.洛克吗?
安.兰德1982年在美国逝世,而就在两年前,苹果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乔布斯作为创办人名列第一位——彼时的乔布斯声名鹊起。乔布斯读过安兰德吗?在公开的有关资料中我尚没有发现,但乔布斯的思维特点,人格、行为方式的确与安.兰德心目中的“天才“形象有很大吻合:饱满蓬勃的创造欲,将理性发挥到极致的专业精神,对世俗舆论指摘的不屑一顾,对朋友、合作伙伴甚至亲友的冷漠……种种特质都彰显了一种安兰德式的特立独行和狂傲不羁。
在电影《史蒂夫.乔布斯》中,编剧艾伦.索金通过乔布斯在三场产品发布会前夕与女儿、合作伙伴之间唇枪舌剑、火药味激烈的对白,塑造出了一个性情乖戾行事偏执自高自大的乔布斯形象,而片中几乎没怎么表现乔布斯“天才”的一面——岂止是没有表现,电影甚至借助他早年合作伙伴沃兹之口,质疑乔布斯的名不副实。这样的观点在网络上其实早有流传,在艾萨克森为乔布斯写作的传记中也有相关记录“:乔布斯一直都善于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再加工。奇怪的是乔布斯要求自己员工所做的事情,自己却从未学过”。
不知是不是因为如今的乔布斯已经成了教主式的存在,艾伦索金不想再进一步表现其被神话的一面,还是索金自身对乔布斯就持有这样的看法。
但索金也并未将乔布斯描绘成一个完全冷酷无情的人。乔布斯与女儿丽莎的父女情一直贯穿在电影的三幕戏中,而随着其年龄的增长,我们也能从电影中感知到乔布斯在父女之间的\'关系上释放出更多温暖、友好的一面。从第一幕丽莎童年时,不肯认丽莎,甚至诋毁丽莎的妈妈有可能跟“美国28%的男人睡过觉”,到电影最后,为了求得女儿的原谅,一向对发布会细节较真的乔布斯,甚至可以为了女儿不惜发布会迟到,直到等到女儿的原谅。
另一个让我感兴趣的点是,这部电影聚焦的三场产品发布会的时间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三款产品分别是Mac电脑、Next电脑和iMac电脑,事实上从发布会后的市场销售情况看,前两场无疑是失败的(电影中也给了很明确的提示),乔布斯对于封闭端对端系统的固执偏爱因为技术性因素在当时根本无法实现,而当时的合作伙伴则大谈开放性的种种好处,对于乔布斯的这种“任性”完全无法理解——这或许可以看作编剧对乔布斯天才一面的隐形致敬吧。没有选择iPhne或iPad这种更具现代感的电子产品发布会,也能更容易让观众感知到,纵然是天才也不可能在事业初起时就屡战屡胜所向披靡,或者时运不济,或者技术欠佳,种种因素都会导致这些人的观念在当时无法被理解和接受。
伟大人物的道德问题其实一直以来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为此保罗约翰逊还写过一本《知识分子》的书,专门揭了一些被后世尊奉为“伟大人物”的黑暗面:哲学家卢梭是个性变态,马克思跟自己的女佣有个私生子,托尔斯泰是个罕见的自私自利者……话说回来,这些寻常道德上的瑕疵并不能否定他们在自身专业领域中的卓越贡献——承认人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是我们理解这些伟大人物的起点。
这不是一部捧臭脚的电影,所以库克听闻有这么一部作品后很是不爽。但之于观众,这却是一部非常优秀的讲述科技大佬的传记片,不仅因为其罕见的叙事结构,更在于电影中有对乔布斯的持平之论!
刚出生就被生父母遗弃,因为未婚先孕,尽管都是高学历高知,不被长辈认可。后被只有高中学历的老乔夫妇收养,生活在一个工薪阶层的家庭,被视如己出。
上学时,觉得没意思,时常恶作剧打发无聊,一度被当作问题学生对待,养父坚持认为他不是一般的孩子,有着他人没有的天分,学校应该因材施教,听从小乔布斯的意见顶着巨大的生活压力供他读贵族学校。
受养父的影响,小乔从小就对电子设备有浓烈兴趣,老乔传授给儿子的,不仅是他对电子产品的痴迷,还有他对工艺精致的完美追求。他常常对儿子说:“制造一件东西的时候,要做好它的每一个部件,然后细致、用心地将它们组合在一起,即使这个部件是安装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也不可应付了事。”后来的乔布斯这样评价自己的养父:“他可以修好任何东西,让它们重新变得有用,还能将任何机器拆开,再重新组装起来。这可以说是我在制造业方面的启蒙。发现我开始对电子设备感兴趣后,他就总给我带回来一些东西,让我练习拆开和再组装。”这些都对,后来乔布斯在苹果产品上精益求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高中的乔布斯叛逆、非主流,与克利桑?布伦南恋爱了,几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但是并没有结婚,而且那时的乔布斯还不承认是自己的女儿,直到DNA检测确认无误,如同一般的渣男一样,对女儿丽萨的成长,几乎是缺席的,也完全没有对其教育的意识,具体可见丽萨写的《小人物》。
在入读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六个月后因经济压力而退学,成为雅达利电视游戏机公司的一名职员。借住朋友家(沃兹家)的车库,常到社区大学旁听书法课等课程,几经波折,成为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常常与沃兹尼亚克一道,在自家的小车库里琢磨电脑,他们梦想着能够拥有一台自己的计算机,随同朋友韦恩一起创办了苹果公司——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开始研制苹果1号电脑,2号电脑,三号电脑以她的私生女丽莎命名,不过以失败告终市场,之后继续他们的开发和创作。
乔布斯极度强势和追求完美等因素被逐出苹果公司后,在苹果公司最低谷之时又被请回,之后的苹果此之前强盛期更甚,也就在那期间我开始变成果粉,不过并不了解乔布斯的这些经历,也不清楚他的产品具体优势有哪些,只是为了使用省心。因为乔布斯给人的感觉与中国人都熟知的乔帮主很像,于是国人亲切的称他为“乔帮主”。之后乔帮主成为迪士尼最大的***,他看好皮克斯,认为它是一家卓越的公司,而且能够帮助公司保持卓越的地位,后来证明他是对的。之后的他一直带着极大的热情和完美主义带领苹果走过一个又一个突破,直到逝世。
不能不说,乔帮主真的是个天才:苹果快烂了,他回去了,于是苹果又恢复了鼎盛,甚至更甚一筹;迪士尼内虚了,他带着公司加入了,于是迪士尼重新焕发了生机,重新拥有卓越的品质。这不能不说乔帮主的确拥有无与伦比的激情,和最为特立独行且先进的理念,这种理念集合了魅力、人才、创意、激情和情意,让乔帮主成了不得不让人佩服,不得不令人认可的天才!
他一直都是个灵魂人物,拥有极度的自信,简洁和完美主义,他警示:对产品本能的丧失,是公司战略坟墓的开始!对我们的启示是:只有保持对自己工作的热爱,你才是活着的`!
引用乔帮主的一句话:“我们或许只有机会做真正伟大的几件事情,并把它们做好。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我也不知道,但我感觉必须趁年轻,多取得一些成就!”
读传记的意义在于拓宽自己的见识,增加生命的宽度。毕淑敏说过:“人在低潮时,要读多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以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来的!”这也许可以成为我们阅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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