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一种富有特殊灵性的物质。
每当看到水,心中自然而然地泛起一片涟漪。伸手去触及,一股清凉随着手指蔓延至全身,仿佛与之触及的瞬间,合二为一。
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只有你能松懈女孩的神经,能洗净这个每日被社会污染着的身躯。
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只有你能挽救这个被悲伤压得透但是气来的女孩。你流进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之身躯,轻抚她的忧、她的痛、她的心。从未停止。
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只有你能成为她最好的容身之所。你在,她放心。你让她冷静,在你的包围中,想通一切,你让她懂了世界。尽管,她只是个“旱鸭子”。
哭泣的时候,总想淋浴。因为,那样才能掩住泪水。每当这时,你-会有怎样的感觉呢?
水啊!你是否明白,我多想在水中给你写信。我边写边忘,你边看边记……
其实,我喜欢你,并无理由,这才是喜欢的真谛,不是吗?
此前的日子,平静。
但某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森林里的居民便见到了一个外来者――一只八哥。他的羽毛并不漂亮,体型也不甚优美,但是他的知识渊博是居民都知道的。大家都以为是大学问家来到这里做演讲了,便纷纷走出家门前往聆听。其实这的确是一只聪明的八哥,他巧妙地解决了主人的笼锁。没错,此前他是一只宠物鸟,晚上刚从主人家里逃出来,来到森林。不过他看到众人都当他是学问家,也就不讲自己的其他遭遇了。他清了清嗓子,想起了主人朗诵的安徒生童话,片刻就开始复述:“今天我们来讲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的故事……”
八哥讲了许久。但是所有的动物最终都感动得流泪了。说到了《丑小鸭》,所有样貌不佳的都痛哭流泪了,他们为丑小鸭惊险的遭遇提心吊胆,希求它有一个好的结局,当得知它蜕变为天鹅之时,都沉默了,为丑小鸭感到安慰,但也开始想到自己。自己先前的遭遇,以及对未来的渴望交融成温暖的.泪水;说到《海的女儿》,所有拥有过爱情的居民都拥抱着哭起来,感动于小美人鱼对爱情的坚守,惊羡于结尾,她跳向天堂的惊艳,那道弧线在居民的心中,被幻想成极丽的彩虹。
最后八哥复述完所有的故事时,大家沉默了片刻,响起了掌声。然后一个稚嫩的声音问:“老师老师,那么美好的地方,在哪在哪?”这无疑是一道难题,但八哥是学问家啊有什么不懂的呢,他不假思索道:“方才不是说了吗?是丹麦作家写的,定然是丹麦!”“对对是丹麦!我们要去那儿!那儿太美妙了!!”人群中响起了议论声。八哥立马就料到有人会问丹麦在哪了,他感到非常幸运,今日凌晨逃出主人家时还看到了一幅地图,看到了丹麦就在森林的西北面,不等居民问,就以非常严肃但也神秘的语气说:“据我所知,丹麦就在这里的西北面。”“远吗远吗?”焦灼的询问声越来越混浊而响亮。他想,地图上丹麦离森林不过数尺,应该不远,即肯定地说:“不远不远!朝西北走,很快就到了!”人群中已是一片欢呼。
八哥最后走了。他今日过得非常惊险,如果再呆在这里,那么大学问家的称号很可能不保――几乎他知道的今日都说尽了。但是居民对八哥的话却是深信不疑的。他们欢欣鼓舞地安排计划,要前往丹麦。多么美妙的地方,有仇恨有***戮,但是最终啊都是温暖。有眼泪有微笑,天使在天空俯视一切。太美了太美了,我们一定要去到那儿。所有的居民都这样想。
翌日所有的居民就出发了。他们坚信往西北走很快就到达丹麦了。乌鸦和杜鹃想,丹麦一定在一个四季分明,有牧场和湖泊的地方,在那儿度过一个冬季,就是最美的蜕变;孔雀和狮子想,丹麦定然在一个有着广阔海洋的地方,那儿有着城堡,人鱼,爱情在那里追随着美丽的遇见,一段段倾城之恋就要展开;兔子和青蛙想,丹麦定然是一个有着清冷的街道的地方,那儿有着挫折――他们现在也有,每天被老虎和鳄鱼追赶,生活的残忍摧毁不了他们,但是想着最终能投入外祖母温暖的怀抱飞往天堂,他们就微笑了。
他们坚信丹麦是不远的。大学问家说的话还有什么不可信的呢?然后不出二三日,他们都到达了“丹麦”。乌鸦和杜鹃到了一个荒凉的山村,几户稀零的人家,养着一些鸭子,他们落了下去,人们感到诧异,收留了他们――人们从未见过这般的鸟,人们还有鸭子都称它们是最美的鸟了;孔雀和狮子到了一处新的森林,更大更热闹,而且有一个极大的湖,他们坚信那是海,他们到达丹麦了。他们遇见了自己后来的情人――一见钟情在这一刻像一个温暖的咒语迅速应验,开始交往,最终深爱,他们想着这的确是丹麦了,有着温暖的如同公主王子般完美的爱恋;兔子和青蛙到了一个镇子,他们的命运的确悲惨,被捕住了,但是他们一直仰望苍穹,在人类的刀子落下时,他们看到了天空突兀地出现了翅膀,有熟悉的身影,邀他们前往,他们起立,飞了起来,越过沙漠和森林,前方的曙光越发强烈――丹麦丹麦丹麦到了。
他们都到了自己的童话世界。到了自己的丹麦。有着追求,有着希望,有着爱,有着信仰,有着梦。童话世界,不过如此。
但是八哥的命运就不同了。他最终还是被捕了,被卖到了一户大人家去――他们的笼子是八哥无法毁坏的。而且他的新主人,虽是一家,也甚少说话――富人通常如此。八哥最终郁闷地死去了。
我们班共有七个班长,我给你们逐个的说说。
歌唱家——张金溪
张金溪是我们班的班长之一,担任文娱方面的工作。她不仅学习顶呱呱,唱歌也是一流的。她的歌声甜美好听,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以前我们两个总是互相排斥,在我们班里是一对大仇家,不过别担心,现在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以前是因为我们太小,不懂得互相宽容,现在可不一样了,我们都已经六年级了,懂事了,也就不闹矛盾了。张金溪很有号召力,我们两个合作可谓是“天衣无缝”。
开心果——种笑语
种笑语是我在班里的死党,我之所以和她是好朋友,是因为她很乐观,也许这和她的名字有关——笑语。她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气馁,总能以乐观的态度去对待。她喜欢看书,***妈给她买了很多书,她还是觉得不够看。笑语的字写得很好,很有特点。我们两个有很多共同爱好,因此成为了“形影不离的”的好朋友。
小喇叭——赵文渊
大家都知道,喇叭的声音很高,我们班的赵文渊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喇叭”。她是我的亲戚,声音特高,每次管班时声音震耳欲聋。你还别说,这个特点还很有用呢。这次元旦拔河比赛,我们班拉拉队的声音是全校最响亮的,我们班当然一下子就赢了。
女中豪杰——李妍妍
我们班仗义的人可多了,李妍就是我们班的“女中豪杰”!她和笑语一样,都是我们班的“开心果”。李妍很爱打抱不平,被我们称为“大侠”!
小能手——栗慧娟
栗慧娟是图书管理班长,她什么都会。比如跳绳、踢毽子、乒乓球等样样都行,而且样样都精。所以叫她小能手。
小书迷 ——张译文
张译文是我们班长里唯一的一个男生,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看书。他的书非常多,有四大名著,有作文,有童话……他一看起书来就像钻进去了似的,我们把他叫做“小书迷”。
六个班长都介绍完了,还有一个就暂不说了,那个就是我。
同学们,我们班的班长是不是各有千秋呢?
我喜欢我们班的班长——小露。
我之所以喜欢她,是因为她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
就说上一次吧!学校要求每班组成一支舞蹈队。我们班也不例外。小露、小赵、小云、小亮组成了一支舞蹈队。在音乐的伴奏下,她们开始跳舞了。她们跳的可真好看,如那快快乐乐的美丽的小蝴蝶,在空中飞舞。可是,老师觉得她们的队形还有一点缺陷。也就是多了一个人。老师问她们几个谁愿意主动退出。小露想了一会儿,紧咬嘴唇,毅然决然的向前走了一步:“老师,我愿意退出”······
不仅如此,小露还铁面无私。上一次,做眼保健操时。有几个调皮的捣蛋分子说话。小露毫不留情的把这几个导弹分子的名字记在黑板上。可是,仔细一听,却还有人在说话。原来是小露的好朋友小丽。我心想:我要是小露的话,绝对不会把小丽的名字记在黑板上的。小露大概也不会这样吧!可是,我大错特错了。小露还是把小丽的名字记在黑板上。
这就是我们班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铁面无私的班长——小露。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值得佩服的人。令我佩服的人就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得数不清。但是最让我敬佩的是我们六年四班的班长——周琳。
班长,乃我们班的“老大”,老师的得意门生也。班长有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一个圆圆的脸蛋上,一双秀眉,还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甜甜的小嘴能说会道,一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可爱极了!班长的个子不高,经常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看起来可精神啦!因为班长个头不高又长得圆圆的,所以班上不少关系不错的女同学都叫她“蛋蛋”。
班长有许多让人敬佩的地方,可她最让我敬佩不已的是她乐于助人。
记得那一次,我们俩个放学一起回家,我们牵着自行车,一起有说有笑地往家走去。在路上。我们看着蜜柚花灯正在议论时,看到了桥的一边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脸上挂满了晶莹的泪珠。我们两仔细一看,那小姑娘的脚上流着血,鲜红的血从她的脚上一直渗出来,把整支脚都染红了。周围有不少围观的群众,但是没有人要帮她。
这时,周琳把书包拿给我,让我替她拿着,便大步走到小女孩面前,用面巾纸把她的伤口按住,擦干净旁边的血,就把她扶到自己的自行车上,载她上附近的小诊所。
班长让医生把小姑娘的伤口包后,自己掏了钱,还把小姑娘送回了家。小姑娘的父母握住周琳的手,连声说谢谢是。周琳只是摆摆手,摇摇头,笑着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周琳走出小女孩家,我看着她那满头大汗的身影,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她多么令人敬佩啊!在大街上助人为乐,救了一个与自己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她就是我们的好榜样!
周琳,就像智慧树上的智慧果,让我受益无穷。我不敬佩她,要敬佩谁呢
我的班长叫王志航,他是一个活泼、开朗的阳光男孩。
他的皮肤有点黑,黑色是健康的'标志,这是长期锻炼的结果。一双小小的眼睛,俗话说“眼小聚光”,在他的眼睛里不知藏着多少智慧。一笑起来露出两颗大门牙,眼睛就更小了,几乎看不到眼珠。最好笑的是他的嘴巴,就像女孩子的樱桃小嘴。他平时喜欢留小平头,走起路来都带风,似乎全身有着用不完的劲。上课回答问题时声音很响,下课同学们都喜欢跟他玩。
他学习认真,成绩优秀。上课他总是坐的端端正正,从不开小差、做小动作,眼睛总是围着老师转。每次提问时,他总是第一个举手,叫到他,回答的很响亮。老师对他称赞不已,我们也对他佩服地五体投地。记的有一次数学课上,谢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同学们,你们知道一年有多少天吗?”有的同学说:“300天!”有的同学说:“320天!”还有的同学说:“350天“……同学们在底下七嘴八舌地说道,同学们都在等老师说答案。这时,王志航举手,老师说:“请王志航同学来告诉大家答案“王志航站起来大声地说道:“平年365天,闰年366天“谢老师听了,摸着他的头说:“你可真聪明啊!“课后,他总是把每一分每一秒都利用起来:读书、做题目、听英语……可认真了。每次,他都可以考到班里的前三名,这令老师非常满意。晚上,他还在家里复习学的内容呢!直到夜深了,才肯依依不舍得把书放进书包里。
他不但学习好,还有很多兴趣爱好呢!街舞、棒球、书法、羽毛球、篮球……样样都会。其中,街舞是他的拿手好戏。街舞他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了,到现在已经练了三年,他参加过无数次街舞表演。每个双休日,无论是风吹还是雨打,天热还是天冷,他都坚持不懈地练习街舞。经过他千辛万苦地努力,如今已经是街舞的二级选手了。我们都很想看看他跳街舞的样子,这位“舞林高手”说道:“别急,等到六一儿童节就让你们一饱眼福啦!”我们听了王志航的话,非常希望六一儿童节能快点到来。
我为我能有这样成绩优秀、多才多艺的班长而感到自豪。
水是生命的源泉,生存的环境不能没有水。动物、植物,世界万物,人间万物的生存无一不贯穿这个共同的条件,水的重要不言自明。我们地球的水资源虽然很丰富,但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的,水源在慢慢减少,就算水加工厂不断加工出好水,但地球上几十亿人用的水多还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水多?当然是人用的水多了!
人不能不喝水,不吃饭可以维持生命二个星期,而不喝水却是一天也活不成。人每天要喝6杯到8杯水,如喝少了嘴唇会干燥开裂,还会出血,身体也会受到影响。而且人不仅每天要喝水,每天还要洗澡、洗衣、做饭、打扫等等,这些都需要水。
植物的生存也需要水,植物要汲取土壤中的水份来呵护自己,让自己屹立在风雨中,在任何环境中强壮起来,让死神远离。就连一小片树叶也要汲取水份来打扮自己,把自己养得绿油油的,非常漂亮。
动物也需要水,用水来维持自己的生命,特别是生活在水中的动物。生活在沙漠中的骆驼也不例外。在有水时,它把水喝饱了,把水存在驼峰里。等没水时渴了,再从驼峰里吸收一点,补充力量。才能在这没人烟的沙漠上寂寞地行走,去自私地享受海市的美丽。
水如此重要,我们一定要节约每一滴水。假如地球的水资源枯竭了,我们都会渴死,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的眼泪。假如地球的水资源枯竭了,就会把二百万年前的悲剧重演,我们不希望发生。
节约水是每个人的义务,应该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我身边就经常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学术的体育办公室旁有一个洗手台,水龙头正一滴一滴地淌着水,时间长了,滴水就会汇成汪洋;我跳舞时,每次都会跳得浑身大汗,到更衣室换衣服时,洗澡间的水龙头的水在滴,一定是有人洗澡后没关好,这又浪费了不少的水。仅这两件事浪费的水加起来,我们可以用来做多少事啊!一些干燥困难地区的孩子连喝水都难。
我们一定要珍惜每一滴水,从我们的生活中做起,为了我们美好的生活!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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