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句流传了千年的诗句深深地诠释给我们生命的意义与伟大;而泰戈尔的“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又给了我们另一份对生命的感悟。关于生命,诺贝尔说:“生命,那是自然拿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爱默生说:“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并且热爱生命的人。”而在我看来,生命,不仅是你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声啼哭,而是母亲十月怀胎的辛苦;生命,不仅是你我拥有的一笔财富,而是培育我们的所有人的心血灌注。所以,生命里蕴涵了太多的感动,便早已注定了它无上的价值。你,无权亵渎它的`珍贵,因为,你,没有这个资格。
春风吹又生的野草拥有它一年的轮回,儿女们点点滴滴的成长伴着父母班驳的青丝,生命以它自己的姿态存在我们的周围,无声地流淌,悄悄地演绎,只是我们匆忙的脚步把它们忽略了,用心去留意,你会惊诧于漫山红遍层林尽染的壮观,惊诧于冰天雪地中孕育的勃勃生机,可你知道,最是那春寒料峭中的春意开创了生命的奇迹,最是那划破寒冷的第一枝嫩芽写满了生命的崇敬。不必去问是什么诠释了生命的伟大,不必去听是什么在倾诉生命的真谛,只是一眼望到那满树的葱郁,就给予了我们足够的力量与欣喜。曾经在一个泻满阳光的暖暖的春日清晨,想象着自己是一颗睡在泥土里的种子,经历了一冬的守候,将要披一身金色的阳光,拥抱美丽的新世界,于是心中便升腾起无限的希望与梦想。
然而,当生命化作另一种形式流淌,即便是再多的美与丑,是与非,已经永远地定格在过去时了,剩下的或许只是一声叹息,一份无奈。还记得曾经送别一个朋友,哀乐、白花……,生命中有太多不可承受之重,离别最甚。圣经中关于生命有这样的描述:因为不能恒久,所以最是珍贵;因为能吐纳天地气息,所以胜过钻石的光芒。那么为了把握这份特别的美,就足以让我们为之付出足够的努力,拒绝伤害的侵袭,留给生命一份纯净,让它成长在自己的本色中,不要在很多已成过往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因为倘若它被封存起来,也便不再真实了。
生命以它独有的美,浸润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美丽的生命,源于一份对生活的热爱。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请小心看护;生命承载太多的美丽,请认真对待。或许,昨日的成败已成过往,明日的幻想不切实际,生命就在今天,看见今天,珍爱生命,一切才会存在。
世间万物都有生命,它们可以是渺小的,也可以是伟大的,但如果失去生命,就没有了自我。
5岁就患有脊髓病的张海迪,没有放弃生命,在家自学完中学课程后,还自学针灸,为人们无偿治疗,还自学多门外语,攻读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张海迪没有放弃,她拥有顽强的生命力,与病魔战斗,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生命因不放弃更加光彩有力。
每当我们经过十字路口时,总会看到一个伟大的身影--人民警察。每天,他站在红绿灯下,指挥着过往的人群和车辆。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当空。他都坚守岗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毫无怨言。他的精神、他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生命因无私奉献而丰富多彩。春天来了,小草在山崖上、石缝里、路径悄悄地探出他那顽强不屈的脑袋。虽然没有人欣赏,没有别人的赞美,但他不悲伤气馁,默默陪伴着花儿。在暴风雨过后的早晨,花儿都东倒西歪,垂头丧气的。但唯独小草在傲然挺立。啊,小草!你不怕暴风雨,坚强地活下去。你是多么勇敢!生命因坚强而精彩。 生命以它独有的美,浸润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美丽的生命,源于一份对生活的热爱。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请小心看护;生命承载太多的美丽,请认真对待。或许,昨日的成败已成过往,明日的幻想不切实际,生命就在今天,看见今天,珍爱生命,一切才会存在。
我生命中的那位少年
“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题记
少年,不是我的哥哥,不是我的偶像,也不是我的爱慕对象,少年仅仅是少年。
初见少年时,少年和我一般大,十一二岁的年龄,路过少年的窗前,看见他一袭白衣,眉目如画,正手执一杆笔对着桌上的试卷冥思苦想,脸上那份说不出的凝重,似乎超越了这个年龄所应具备的天真。或许,或许就是那一份成熟让我着了迷。
再见他时,是盛夏的午后,从外婆家往回走,一转眼便看见了身后的他,骑着单车,戴着一顶红色的鸭舌帽,同身旁同样年少的少年们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露出微笑的少年竟让我觉得如此好看。
我并不认为五六年级的我懂得什么是爱情,但我总觉得少年在我的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见如故”。
后来,不知怎地就结识了少年,心里是不可名状的喜悦。于朋友,少年竟是如此的体贴,他时常会发短信给身边的朋友,不外乎都是一些细碎的小叮嘱,“天冷了,记得加衣”“懒猪们,快起床了”,朴实的举动却让人没来由的心头一暖,眼前就浮现出少年微笑的脸庞。
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的实验室,第一次使用显微镜的`我手舞足蹈地将身旁能看到的东西看了个遍,没东西可看了,少年却从头上拔下了一缕细发交给我,那拔发时吃痛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在显微镜下被放得极大的几根发丝,我看得十分仔细,我洞彻了它们,却似乎洞彻不了少年的心思,是明媚,还是忧伤?
小学毕业后,我在本地上了中学,少年却去了外地,他走的那一天,我们一大群人去车站送他,少年刚要上车,我的眼泪便掉了下来,是撕心裂肺的痛。少年也红了眼眶,他知道我对他的依赖是极大的,从遇见他的第一天便是如此。少年又露出了初见时的那份凝重,眉头紧锁,手握成小小的拳头,见我别过脸去揩泪,他有些慌乱,走过来抱抱我,嘶哑着嗓子:“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还会回来的。”
今年夏天,带着一地明媚的阳光,少年又闯入了我的世界,他一走就是三年多的时光,个子似乎长高了不少,一见面就笑得没心没肺的揉着我的头发:“丫头,我回来啦。”
抬头望望少年,身后一片一片的阳光,还是那年骑着单车,戴着鸭舌帽的白衣少年。
心突然就绽开了花。
少年的名字叫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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