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小鸟、小猫咪、小狗、小鸭子、小乌龟和小白兔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了。
记得有一次,我的爸爸从北京带回一条小狗。他每天一睡醒觉就‘旺仔’的跑到我屋,叫我起床。所以,我和爸爸给它起名叫旺仔。他长着一双黝黑黝黑的大眼睛,耳朵也是黑乎乎的,向下垂着,一身黑毛,看起来非常可爱。
旺仔的鼻头是黑色的,只有要一块儿肉,就会闻着香味去吃。它的耳朵也不例外,只要一有人进家,就跑过去看一看、闻一闻,看看是不是自家人。
一个星期天,我和爸爸带旺仔出去玩,我们开着汽车去了广场,那里人山人海,像一根彩带随风飘扬。我高兴极了,带着旺仔跑来跑去,爸爸在池塘边看书不一会儿,来了一条比旺仔大一点的狗。我害怕极了,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腿发抖,没想到,一向乖巧的旺仔急了,看见我心里害怕,一下子扑到我的面前,把我堵在他的身后,他勇敢的面向那条大狗,‘旺仔’的叫着,这时,看到旺仔如此勇敢,我心里无比欣慰。像开了一朵甜蜜得花。只见大狗往后跑,我想:是吓怕了吧。我生怕旺仔跑去咬它,抱起旺仔,它对我直叫,好像在说“我还没有真的发威那。”
我自从买了旺仔,它好像使我变了一个人,不再像以往那样胆小了,我以后,一定不伤害小动物,把旺仔当成一个亲爱的宝贝,宠爱着她,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
两年前,在我家的花园里,我养了一只黑灰色的小狗,由于它非常好动可爱,我给它取名叫欢欢。它有着黑珍珠一样水汪汪的大眼睛、耷拉着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黑黑的小鼻子到处嗅来嗅去,尾巴永远不停地晃动着,像一只上足了发条的玩具小狗。
有一回,我在院子里踢足球,它跟在我的身后跑来跑去,汪汪汪地叫着,好像它也会踢似的。我故意不让它抢到球,可是它抢的更欢了。一不小心,足球被它抢了过去,它用头顶着跑出去好远才停下,我追不上它,它回过头歪着脑袋看着我,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在说:“哈哈,来追我呀!”看着它可笑的样子,我气坏了,趁它不注意把足球抢了回来,并且踢了它一脚。这下,它可能生气了,也不追我了,慢悠悠地走到墙边卧了下来,把头枕在两只前腿上,静静地盯着我,好像很委屈的样子,刚才的神气模样一扫而光。我顿时为自己的粗暴举止后悔不已,连忙走到它身边,蹲下来抚摸着它的头表示安慰。好一会儿,它才又活泼起来,跟我继续玩了起来。
还有一回,家里来了一位陌生客人,欢欢叼住客人的裤脚死活不松口,客人拖着它走了好远,看着它调皮笨拙的样子,大家笑得掉出了眼泪,直到我过去掰开它的嘴它才松了口。
后来我们搬了家,不得已将它送人了。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怀念和它在一起玩耍的那些日子,也会经常想起它那调皮、可爱的模样。
我爱我的小狗欢欢!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雪白雪白的,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为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它们对我们人类有帮助,也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狗的毛有五颜六色,最常见的当然是黑、白、黄、棕这四种颜色,不过有的狗颜色是混和的。它们的头大大圆圆的,下面一块凸起的地方,那是它们的嘴巴,那块凸起的地方上方一丁点可以看见两个黑色的鼻孔,再看凸的地方上面有一只会预料自己会不会生病的耳朵,如果生病耳朵会下垂,没生病耳朵会向上直。有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尾巴是二十五厘米左右,它的体形比鹿小一点。
狗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狗,它的用处会不一样,如警犬它可以帮警察破案;牧羊犬如果训好可以帮你放鸭子、放羊、放牛,也可以帮我们把它们赶回家;看家犬是在我们外出时,如有陌生人来撬锁、偷东西,它就会去叫、甚至会咬贼,一直咬到他逃跑为止。我的老家有一只狗叫小黑,现已四岁了,这只狗有看家的特点,又有宠物狗的娇情。这狗对主人它就象宠物狗,我摸它,它就向我这靠,我抱它,它硬会往我怀里钻,就象受到呵护一样娇情得很,也非常喜欢我。但它体现看家的特点时也会很凶恶,有一天夜里,有一位爸爸的客人来访,它以为客人是小偷,就会大声音叫、咬,冲上去,差一点就咬到那位客人,直到爷爷制止才停止它疯狂的行为。我们家的狗太好玩了,说变就变,对于我们之间就象好朋友,每次我回到乡下,它就象见到久违的老友一样,发出“哼哼”的小调,摇着尾巴跑过来,用嘴咬咬我的裤角,可能这是它们欢迎老朋友的方式;我离开时,它会一直送我到村口,有时也会叫两声,就象送别朋友一样,有一种离别时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喜欢狗,更喜欢好狗,它们通达人性、善良、可爱、忠诚!
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刚刚满月的小狗,才养了几个月它就长大了,它胖胖的非常爱玩,我们家人就给它起了名字叫“哈斯尔”。它有一身雪白的毛,粗大的尾巴向上翘着,卷成一个圆圈,好像一朵盛开的白色大菊花,非常好看。
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哈斯尔,哈斯尔也非常亲近我们全家人。不管我们谁走走出家门,它都要跟着,好像不舍得让我们离开似的。放学回到家,它就在门口等着我,一回来还得先跑它,哈斯尔就像小孩子似的在我的怀里“撒娇”。我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抚摸着它的下巴,和谐的说“好了,哈斯尔乖”。它才从我的身上跳下去。
它的耳朵很灵,就连几公里外的声音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它的嗅觉非常好,无论是被埋起来的食物,还是被藏起来的食物,它都能闻到这些食物的气味。
它非常忠实自己的主人,其实非有益的动物。
我喜欢我家的哈斯尔,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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