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文明是经历过雨露的洗礼,沐浴过阳光的精华提炼而成的优良传统美德。
文盲是指目不识丁的人,现在社会已经很少有文盲了,但假文盲却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里蔓延。
着名画家华君武曾用一幅幽默风趣的漫画―《假文盲》极度讽刺那些不讲文明、社会公德,自私自利的人。漫画讲述了:几个衣冠楚楚、四肢强健的男人站在母子上车处,而一个妇女抱着孩子,眼巴巴的望着。
看完漫画,我百感交集。那几个男人简直在败坏社会风气,只为自己的方便造成他人的不便,为自己的快捷而损害别人的权利。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哼起一首歌来: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但愿世界也像这首歌那样的美好,让文明的阳光代替那使人讨厌的假文盲去洒遍每一个角落!
其实,在当今社会中,这种假文盲现象比比皆是。在公共汽车上,有一排孕妇专座、老幼病残专座,却有些年轻人坐着;在公园里,禁止践踏的草坪上,却有人在散步;在那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人们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吞云吐雾……这些人不正是那几个假文盲的缩影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假文盲将会被社会唾弃!提醒自己与身边人,做一个文明人,把文明的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了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跟骆驼成为了朋友。骆驼王子的发情期到了,渐渐的疏远了骆驼群。有一次,骆驼王子看到了一个雌骆驼,想跟它远走高飞,可又怕遇到危险,没人保护,于是就又回到了骆驼群。骆驼王子一个人到悬崖上逛,碰到了一只的狼,狼本来是不敢吃骆驼王子的,因为骆驼王子身体庞大,可是,骆驼王子一步步往后退,最后骆驼群来了,把狼吓跑了。首领遭到了死亡,是因为被老虎吃了。本来首领死不了,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首领才遭到了死亡,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其他骆驼都不想跟骆驼王子做朋友。最后骆驼王子遇到了沈石溪。
我的读书笔记是: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和骆驼王子成为了朋友。(除了生命)这里表现了他们二人的勇敢精神。最后,他们二人收留了骆驼王子,表现了他们和骆驼群真正的友谊。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我心中的六年级是像其它年级一样,同学们不用整天写堆的像小山一样的作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开展一些有趣体验活动,当然在我们玩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的学习,不能因为玩就在学习上松懈下来,要劳逸结合,才能达到让同学们可以边玩边学的目的。
刚刚说到作业,少是少了,可是少而精,大家应该认真完成。
这样一来,原本大家对六年级的恐惧感就消失了吧!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大家一定都奇怪我怎么成了这其中的一员了呢?原因是我有一位开明而聪慧的班主任,她就这样增加了我们对六年级的兴趣,把我们对六年级的恐惧一个一个的击破了,使我能够开心的面对学习。
如果让我说我们的六年级生活的话,我会用上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寓教于乐,乃是对于六年级学生来说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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