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老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有人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就有这么一个令我敬仰、难忘的老师。她就是――柏老师。
她是我上三年级时的语文老师。虽然现在她已经不再教我了,但她的一颦一笑仍牢牢地记在我心中。她满头卷发。
柏老师很像我们的母亲,经常像妈妈一样亲切的关爱着我们。有一次,我们班的谌杰在玩耍中不小心骨折了,谌杰虽然长得虎头虎脑是个小男子汉,一向很顽强,可是骨折多呀,他不禁哭起来了。老师见状把她搂在怀里,拍拍他的后背像哄小孩子一样的说:“宝宝乖,不哭。”谌杰立刻破涕为笑,安抚好谌杰后,老师便送他到医院,代付了车费、医疗费,并且一直等到家长到来。当谌杰的家长来还钱时,老师坚决不收还说:“这是我义不容辞的事嘛。”家长万分感激地回去了。瞧!我的就是这样一个拥有博大母爱的人。
柏老师上课声音很好听,抑扬顿挫,充满了感情。听她讲课时,我们总是情不自禁地被引进课文中的那个美妙的世界。我们的小脑袋也总是像摄像机镜头对着她转来转去,连最调皮的同学也睁大了好奇的眼睛。每次上完她的课,我们都觉得回味无穷,比玩一次电脑游戏还快活。瞧!我的老师就是这样一个教学有方的人。
记忆中柏老师的那张笑脸,令我终身难忘。我们的老师特别爱笑,就算是批评学生时,嘴角也是上扬的,仔细看好像是在笑,所以我们都叫她开心果。
瞧!我们的老师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让我让我难忘的一个人,一个拥有母爱童心的人。
经过一家修理铺的时候,眼尖的.修理工看见了我,他走出来对我说:小伙子,你怎么推着车走啊?你的车怎么了?我说:我的自行车掉链了。我在说话的同时,打量着他,他大约五十来岁,有一头黑里掺白的头发,浓眉大眼的,结实的手臂,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双手沾满的黑色的机油。这时,天传来了轰隆轰隆的打雷声。我连忙对他说:爷爷,我要走了,要不然就该淋雨了!我正想推着自行车跑回家的时候,背后传来了他的声音:小伙子,我帮你修修车吧!我今天出门走得太急,所以没有带钱。当我正想拒绝他的时候,他已经走到我的身旁,一把扛起自行车迈开大步回到铺里去,然后开始动手修理起来。他左手麻利地把链子一拉一搭,右手握住脚踏一转,链子就回到了正轨。修好后,他对我说:行了,快走吧。我吞吞吐吐地对他说:我 我 他见到我的样子,仿佛明白了什么,说:小伙子,你没带钱吧!我慌忙对他说:爷爷,对不起,我没带钱,要不,我把我的手表押在你这里,我明天拿钱来给你。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说:不用了,小事一桩,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才能使这个世界更和谐呀!天快要下雨了,你快回家吧!我满心感动地踏上了归途。
时间匆匆地流逝,但我却忘不了他,因为他令我非常感动!
六年的时间,转瞬即逝。转眼间我已经长大了,马上就要小学毕业啦,时间过得好快呀,像风一样把我们六年里的时光都带走了。可是,时间是最不能挽回的一样东西。在这六年里有一个人我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她是谁呢?她就是在新教育学校从四年级开始教我的常霞老师。
我们常老师不仅人好而且还长的漂亮,她高高的个子,扎着马尾辫显得很好看,小小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
要不是进新教育小学念书,我恐怕还不能认识常老师,常老师从四年级开始接管我们四班,一直教了我们将近三年,我们也和老师产生了依赖关系,我们待老师如亲人一般。当然老师对我们也一样的照顾。自从老师接管了我们这个班以后,她就为这个班忙前忙后,有时忙得连午觉都没有睡,她为我们全班的同学付出了太多太多。六年级上学期,马上快要放寒假了,常老师却在最后两个星期临时有事没有来。我们都很担心,我们都希望老师能在开联欢会的那一天来,可是老师还是没有来。
这就是我的班主任常霞老师,我永远都不会忘了这位年轻又漂亮的老师。
烈日当空,绿阴阴的大树之下,我站在母亲身边,望着干姐远去的身影,想起了以前与干姐那些快乐、美好的日子。
干姐把杯子放到窗子上头,我把杯子给打碎了,她骂了我一顿,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可后来才知道我打坏了她的生日礼物,看来干姐下手已经算轻的了。我也是自作自受,没事找事好好的干什么摔杯子呢?
母亲把饺子放在桌子上了,我狼吞虎咽,几下子把饺子给吃完了。此时,我才发现干姐还没有吃,我就把两人合用的盘子里头的饺子给吃光了。干姐笑了笑,也没有说什么。干姐走后,我似乎感觉到了有一点东西在心中滚动,很不是滋味,为什么当时要吃那么快呢?
那时,干姐的跳绳有一段时间没用了,我以为是不用了,就把它剪了打蚁窝,结果害她体育考试没有了成绩,干爸爸求了好久才让她复考。如果我不把跳绳剪断,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如今,干姐出国也有七八个年头了,伴随着那摔碎的杯子,流淌着内疚的饺子,没用了的跳绳,走上了牛津大学的遥遥长路,也许再也不回来了。
母亲说打电话打不通,发微信不回,我再也不会和她有联系了吗?我才不信,明年夏天,干姐毕业,一定会回来看我的
早晨,太阳公公露脸,便把我照得金黄,我伸伸懒腰,看到窗外花儿们正在向太阳公公道早安,再看看行道树伯伯们,咦?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们的身体下动着,我跑下楼想一探究竟。原来是清洁队员们正辛苦的打扫呀!突然间有一个垃圾飞往我,有一位清洁阿姨对我挥了挥手示意要我帮忙捡一下,可是怕脏的我却朝她做了一 个鬼脸就跑走了。
为什么我要跑走?至今我仍有些许的后悔,明明与清洁阿姨靠得那么近,却不肯帮一些“顺手小忙”?那与平常爱帮助别人的我不一样!简直是天和地!从此之后我 与自己拥有了一个“最遥远的距离”。那是一座有如钢铁般坚硬但却是用柔弱的心建起的一个小房间,我不间断的敲打着墙壁想要出去,但是没有办法,我只好无力的依靠着墙坐着,反省自己。
脑海里全是那日我做鬼脸又跑走的我,越是想起就越是懊恼。如果我可以把时间倒转,一定要把那一个垃圾捡起来,并向清洁阿姨说声对不起,可是又知道时间不可能就因为我一点小小的私欲而倒转,对啊!把握当下,我终于找到了那一扇可以走出小房间的门和钥匙了!
同样的又是一个早晨,太阳公公依然,把我晒得金黄,伸了一个大懒腰,向往常一样看了看窗外与花儿道了声早安,行道树伯伯又长出了新头发上面还开了朵大大的 花,我有预感今天即将会是我得意的一天!我跑下楼看见与那天一样的清洁工阿姨,看着她打扫,我的手便不听使唤的帮忙捡起垃圾,她感谢的看着我,我还予她一个灿烂微笑,说了声:“那天,真是对不起!”我与自己之间的那一个小房间就消失了,迎面而来的是一阵阵的花香。
原来那一把钥匙和那扇门,都离我不远。
每每看到飞驰在球场上的身影时,一个拥有小麦色皮肤和一双大花眼的男生总会映入我的眼帘。这使我想起了他,我小学时代的同窗,我的好朋友。
他的爱好广泛,可惟独对篮球情有独钟。他爱篮球,只要走在校园里的篮球场时,他会忍不住呆呆的驻足痴望;他爱篮球,只要窗外传出一丝敲击地面的声音,他也非要站起来寻找声音来源,直到找到为止。
使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要从三年前说起。
那天,骄阳似火,太阳将大地照射的暖洋洋的,走在地面上,地皮还会“咯吱咯吱”响个不停。碰巧,我们班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一如既往,我们草草做完操后,男生仍然抱着篮球飞奔到篮球场,女生则是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散开玩。而我,却特别喜欢坐在草坪上,观看男生们打篮球。
当我慢慢移动到篮球场时,男生们已经分好了组,开始打球了。我刚在草坪上坐下,一颗球就传给了离对手篮筐最近的他。他刚接到球,就用力起跳,用双手推出球,可惜,球并没有投到篮筐里。我笑了笑,心想:你投球也不是百发百中啊!
当球再次传到他手中时,他也向刚才那样用力起跳,随后用力一扔,球,还是没有扔到篮筐里。我用疑惑的目光看着他,也将他眼底那一份不甘和迷茫尽收眼底,而他的队友则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瞪着他。
当比分到白热化阶段时,本场比赛中他最后一次投球的机会来了。那象征着他本局比赛能否翻盘的球到了他的手里。这次,他小心翼翼的拿起球,走到球场中央,缓缓举起球,久久没有投出球去。“你能不能快点!要下课了!”阵阵催促声伴随着优美,悦耳的铃声。人人都离开了球场,唯独他留了下来,投出了那颗精细测量后的球,可惜,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毫不气馁的举起球,让手中的球与篮网和他的眼睛形成三点一线。然后,用力投了出去,球,在篮框边摇摇晃晃,以一厘之差与篮网擦肩而过。天上的太阳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我也起身,替他遗憾着,本以为他会认命的走回班级。
谁知,他又拿起了球,没有一丝犹豫。他比前几次更小心,更仔细的对准球,然后投了出去。球,终于跌跌撞撞的闯进了篮网。他满足的笑了,太阳收起了那丝嘲讽的笑容,露出了惊讶的敬佩的微笑,我也笑了。我们不同的笑容有一样的原因,因为他经过他的努力投进了那场比赛中最漂亮的一颗球。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可现在回想起来,他投球的样子仍然是我记忆犹新,仍然是我想半途而废时最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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