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是如何的振聋发聩,充满着真知灼见,只是一直没有心思拜读。直到最近,在等考研成绩的百无聊赖之中,才硬着头皮啃起了这部竖排繁体的历史教科书。不过,钱先生的文笔显然比我们的那些苗正根红的史书要好读的多,再加之条分缕析的分析和多如浩海又恰到好处的史实,任何关心历史的人都会爱不试卷。
说起历史教科书是怎么样的,大家恐怕都不会陌生。以分阶段的社会进化史为纵线,阶级斗争为轴线,从政治辐射到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条目虽然清晰,但文字干枯发涩,千篇一律。我们所做的是将一些冷冰冰的事件从历史长河中抽出来让你死记硬背,不许质疑书本,不许有独立思考,这根本不是学历史,这是把意识形态强行灌输到人们的潜意识中去。我常常在想,如果没有对历史的反思,即使将整本课本都背的滚瓜烂熟,也不知道中国是怎样形成怎样兴盛起来的,又是怎样落后下去的。像义和团运动那部分,书上只说这场运动是如何爱国,如何轰轰烈烈,一点没提那些团民是如何愚昧,如何残忍。爱国主义教育固然重要,但不能理性对待就容易变成民粹主义,只知帝国主义罪恶,不知我们怎么给了帝国主义罪恶的口实。
钱穆先生想做的就是这一点。在全书的序言中,先生就说的很清楚,他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全盘否定,以为整个中国封建史就是黑暗专制的代名词,没有任何光明可言;一种是全盘美化,以为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两种泾渭分明的倾向到现在依然如此,前段时间关于中医关于新儒学的争论就是很好的例子。先生看来(其实我们也是这样看的,只是有时候不是这么做的)两种态度都失之偏颇,前者以西方现代政治理念为标准进行生搬硬套,自然看来事事不顺;后者则是抱残守缺,这种观点本来没什么市场,但现在有些却因着民粹主义而复活,说什么儒家文明是人类未来的出路这样不着边际的话。弃其糟粕,取其精华说起来很简单,但我们在没分清楚什么是糟粕什么是精华的情况下,要形成理性的共识无疑是缘木求鱼。
不能理性对待国史不能算是懂得历史的人,不懂历史就不是一个有知识的公民。要对本国的历史有一种敬畏之心,知道本民族繁衍生息之不易,同时又要明白中国落后之根源。作为一本教科书,《国史大纲》达到了目的,它明白无误地表明了先生理性、进步的历史观,那它和现在的教科书究竟不同在哪里呢?
《国史》反对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样阶梯式进步的历史观,这是最大的不同,因为文明的延续不能用某种标准斩断,让前后之间截然不同。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指明,这样的观点来源于历史不断进步这一乐观主义的信念,以为社会是从低到高慢慢演化的。这种划分历史阶段的思维是经济基础决定论的产物,划分的依据是劳动工具的不同,举个例子,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分开的标志是铁器的使用,我们书上的标准说法是公元前476年春秋战国的分野为标志,之前为奴隶社会,之后为封建社会。但是,铁器的使用是一个过程,什么时候占主导地位这不好判断,占了主导之后是否引起了上层的.变化这个也不清楚。先生举了《盐铁论》中的一段话,说明到了西汉仍有一部分农民用石器进行耕作,而在南方有些地区,春秋时期就广泛使用了铁器农具。
随后,钱穆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思路,从政治制度、经济状况和思想文化三个方面梳理社会的变化。经济是基础,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是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样的论述在宏观层面还可以,但到了微观层面就容易纠缠不清。仅就政治制度的演化来说,在漫长的农业经济时代,经济基础变动不大,但政治制度却有了不少的变化,书中把它归结为这样一条线索,秦之前家国不分,王室即是政权,大臣皆为天子私臣;秦至唐是王室政权逐渐分开的过程,王室高高在上,丞相作为朝廷领袖是政权的最高行政长官,门下执行中书封驳,读后颇有点君主立宪的错觉;从宋开始君主集权加剧,但丞相仍然是公认的领袖,直到明太祖出私心废宰相直领六部,王室和政权又合二为一,所以先生才会借助顾炎武说出“我朝政事崩坏皆从太祖废宰相始”的话来。反过来,专制的政府为自己的利益又限制了民间经济的生长,否则在明一朝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出于同一原因。对此,先生持有的似乎是一种混合的观点,在某一具体时期,重点论述其中的某一部分,战国时期以思想流变为核心,两汉以制度变化为核心,三国两晋南北朝以思想和经济变化为核心。在特定时期某一部分会占主要地位,影响其他两部分,形成那个时期的主要风貌。
钱穆先生是主张改良的,认为革命是一种极端,是矫枉过正,而真正的进步是在和平的环境中产生的,他用不同时期经济状况的对比证明这一点。革命是否正确,站在不同立场上的人有不同的结论,但社会的持续进步不能单靠革命的带动,则是确定无疑的。托克维尔说,自由是大革命的合法子女,但靠着百年的努力才赶走了专制暴政这一革命的私生子,使得自由民主成为现代政治的首要原则。小布什有句名言,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将政治家关进了笼子,我现在是站在笼子里给你们说话。成熟政治的产生有赖于社会理性的共识,找到病根再抓药,这样才能不断进步。从这个角度来说,钱穆先生理性积极的态度是多么的可贵。
平常我喜欢看书,上大学时去的最多的地方除了篮球场、自习室和实验室就是图书馆。几乎每个星期我都会去一趟图书馆。如果因为学习或其他事情很忙,长时间不看书,心里就会不踏实,总觉得缺点什么。
我喜欢广泛地看书:从《春秋左氏传》的动辄火拼到《铁凝散文集》的细腻描写宛如细水长流,从《金属材料学》的宽泛讲述到《固体物理》的严谨推导,从《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到《飞鸟集》的恬淡老人,从《诛仙》中张小凡的执着到《梦里花落知多少》中三毛的哭泣,书籍一直陪我走过了大学四年,从来不离不弃。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在这里,我想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国史大纲》,作者钱穆。钱穆老先生是我最尊敬的人之一。钱老写过很多关于历史的书,我都喜欢看。其中尤其喜欢看钱老的《国史大纲》。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是从书中感受到钱老对祖国的强烈的热爱。大师对祖国的热爱跃然纸上!
《国史大纲》是让人尊敬的,因为她有一个让人尊敬的作者。钱老在《国史大纲》的序言里说,编写该书的背景为抗战时期北大、清华等大学都迁入昆明成立西南联大,钱老任教于西南联大,苦于没有合适的给学生讲历史的教材,于是在战火中编写了该书,历时数载。如此认真写书的作者现今社会不多。而钱老只上过小学,但博学笃志,终成大家。只钱穆的名字就足以让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国史大纲》是让人温暖的。整本书大师对祖国的热爱一直温暖着看书的人。打开书序言就可以看到“当信任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我喜欢看历史类的书籍,对历史的要有“温情”是我第一次听说。我们接受的高等教育要求我们要像旁观者一样看待历史,看历史不应该带有感情。《国史大纲》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历史,这对于喜欢尝试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相当具有诱惑的。
《国史大纲》是让人兴奋的。继续往书后翻看,钱老没有让人失望。钱老写到中国的思想家孔子比西方的思想家苏格拉底等人早几百年。常常听到中国比西方国家落后,对于自信越来越少的中华民族人民而言,看到这页几行字无疑是让人兴奋的!骄傲的!
《国史大纲》是发人深省的。接着看书,我们可以了解到汉唐详细的税制,农民需要缴纳包括徭、赋、役等多种税,最高时可以达到三分之一,低的时候也有十六分之一。对比现今政府取消农民的举措,令人称赞!我们还可以看到历史不一定就严格按照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划分。
我们一直的印象是中国有长达两千年多年的封建社会,其实不然。因为到了汉朝权力机关已经由之前的皇帝代表的贵族统治转为丞相代表的士人阶级组成的政府和皇帝代表的贵族一起统治。丞相对皇帝负责,皇帝如果不称职也会受到弹劾。王莽走向政治舞台中心就是很好例子。到了隋朝的科举制度使选拔人才也有了公开客观的标准。这表明中国已不再是君主专制,而封建社会的标准是皇帝代表的贵族统治形式的君主专制。因此不能认为中国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中国社会形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这点可以推广的生活、学习以及工作。
《国史大纲》是简练的。我看过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那也是一本好书。也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看待历史。在视角方面可能《国史大纲》逊于《万历十五年》,但是在用词方面后者远逊于前者。中国汉字的美在《国史大纲》中体现得淋漓精致。
《国史大纲》是完整的。就像完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一样,《国史大纲》也有瑕疵。该书在关于民族方面有些偏激,在阅读时需要特别注意。但是这些掩盖不了大师的魅力,恰恰显示出大师不是神一样不可靠近,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具有感情的人。
《国史大纲》远不止是一本完整的、简练的、发人深省的、让人兴奋的、让人温暖的、让人尊敬的书。有些收获只能意会,无法言传。这里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分享我读这本书的快乐!
有人说熟悉的景色不会美,而我不同意,熟悉的公园仍然美。
春天公园里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一朵朵花朵从枝头长出来,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裳,有蓝的、紫的、绿的、红的……那儿的花香气扑鼻,吸引来了翩翩起舞的蝴蝶!如果你到那儿去,你也一定会被它的香气吸引住的。在花丛中,几株小草从土里悄悄探出头来,好奇地看着春天的世界。在花丛旁,柳树姐姐也抽出了嫩绿的枝条,慈祥的微风爷爷则帮她梳妆打扮,你瞧,披散着秀发的她是多么美丽啊。
夏天,往公园中的小湖一看,美极了,湖上的景色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你看那些荷叶正打开着碧绿的大圆盘,蹲在荷叶上的青蛙“呱呱呱”地叫着,好像在等待着蜻蜓的到来,给它讲述夏天的故事。你看湖中央的莲花,它舒展着自己的花瓣,仿佛一位纯洁的少女微红了脸,那模样煞是醉人。你看还有那湖里的鲤鱼,它们有的在玩捉迷藏,有的在吐泡泡,还有的在水中比赛跳远呢。
秋天,公园里大树的叶子渐渐变金黄了,就像一枚枚金黄的邮票贴在信纸上,飞呀飞,那是大树寄给大地的思念。落叶踩在脚底下,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时小黄鹂唱起了歌,似乎在喊:“秋天真美,秋天真好啊!”是呀,你看菊花仙子都被吸引过来了……
冬天,公园里铺上了雪白的地毯,树枝被白雪“占领”了,一切都是白雪飘飘,雪白的公园,银装素裹,看起来美极了。
你看,公园四季多么美,如诗如画,让人流连忘返!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兴高采烈地来到公园!
看见公园里开着许许多多的花,有杜鹃花,丁香花,玫瑰花和茉莉花等,五彩缤纷,百花齐放。公园里还有紫荆树,香喷喷的桂花树,长满胡子的榕树,身上长满刺的木棉树和高大的棕树,还有那片大草坪,真像一张绿油油的地毯!
公园里还有弯弯曲曲的小路,两边都有长木凳,有些学生坐在上面看书,有些人坐在上面聊天,还有些人们坐在上面打扑克牌。我往前走,就能看见健身场,旁边还有各种各样的雕像,奇石,不时还有人走过去拍照。
我再往前走,嗯?那群小孩儿围在那里干什么呢?好奇心驱使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哇,原来他们手里拿着鱼粮在喂鱼啊!鱼有白的,红的,黄的,黑点,被小孩儿喂得又大又肥。他们喂得可真高兴啊,比他们吃巧克力还高兴。
我慢悠悠地走到一座假山面前,假山上面长着一些嫩绿的小草,还搭了一座小桥,水从上面静静地我往下流,给公园添加了诗情画意。
公园里真是景色优美!热闹非凡啊!
在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星期六早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虎门公园游玩。
这次我们游览要到达的目的地是塔顶,要到塔顶要经过好几个景点。
我刚跨进公园的大门,那只欢乐的鸟叫声,直扑我的耳际,好像在说:“欢迎,欢迎你的到来。”那醉人的花香也不甘示弱,展开它的美丽,直亲我的心脾。
我们先去了玫瑰园,哪里的玫瑰五颜六色、色彩斑斓!红的、换的、白的……在微风中轻轻摇摆,像一群小姑娘在风中翩翩起舞,看得我都入了迷,沉醉在这美景中。
欣赏了玫瑰园,便来到了美丽的荷花池。这里的荷花大多都开了,已经凋谢了,只剩下几朵骨朵儿。绿油油的荷叶,就像一把绿色的大伞在风中轻轻摇曳。非常美丽!
绕过树林,我们就来到了鱼塘了,塘里有许多的金鱼,我买了一包鱼食喂它们,我丢下几粒鱼粮到水里,那些鱼便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样子就像饿了好多天没吃东西了。没一会儿功夫,一包鱼粮就所剩无几了。
喂完了金鱼,我们就像塔顶进军了。
大约爬了30多分钟我们就登上了塔顶。到了塔顶居高临下地往下望,感觉非常美。能看到远处的楼房,山下的树木都是绿油油的,景色美极了,我情不自禁地高呼:“我爱你——虎门公园!”
虎门公园,你是我的骄傲,你是我的自豪!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今天,我读了一本意味深长的书——《城南旧事》,它是由五个小故事组成的中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林英子,大家都叫她英子,这本书以成长中英子天真无邪的目光看待一个充满幸福和悲伤的社会。
英子的一个邻居秀贞,大家都叫她疯子,为什么叫她疯子呢?因为作者爸爸的一个大学学生和秀贞住在一起,两人渐渐有了感情,后来就生下了一个女儿叫小桂子,生下来之后家人就把小桂子扔在了墙根,秀贞以为孩子不是被野狗吃了,就是让人拾走了,打这儿就疯了。别人都不理秀贞,可是只有英子和她交了朋友。后来,英子又认识了一个叫妞儿的小女孩,妞儿就是小桂子。秀贞知道了妞儿就是自己的女儿,就领着妞儿奔向火车站去寻找她的爸爸,最后母女俩惨死在火车的铁道上。英子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英子觉得他很善良,可是不久警察就把这个年轻人抓走了,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就预示着爸爸再也不能看女儿上台做代表,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沉重。到后来,爸爸的病情加重直至去世,英子坚强的接受了现实,她要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长大就意味着负责任,就意味着不再任性,不再让人担忧。
读完《城南旧事》有时让我悲伤的流泪,有时又笑的合不拢嘴。我时而替英子高兴;时而又替英子伤心。我为英子的做法感到骄傲,我十分佩服英子,在别人眼里低贱、可恶、讨厌的人,在她眼里却闪烁着常人所没有的思想道德品质。
《城南旧事》以朴实的写实风格,超越了悲切的童年回忆,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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