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辈子作文

半辈子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03 21:22:32
半辈子作文

半辈子作文【一】

我们的根在那里,临街的饭店里走出来一群不认识的人,大家都用一种带着酒气的语言相互道别,之后各自走开,那个嚷得最响的人走在我的前面,一声不吭,和刚才判若两人,看着他略显摇晃的身躯,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是什么都不在想,酒精延缓了他的思维,使本来复杂的心态变得单纯了,只有在第二天醒来之后,才能恢复他的本来。一个人的时候或是喝了酒以后,人的思维是最慢的时候,现实与理想处于少有的平行状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行的人生没有起伏,没有波澜,虽不空洞但却是寂寞的,所以所有的人都不愿意独处一生或麻醉一生。

如果有一只慧眼俯瞰所有的人,他会觉得这个星球上如此众多的靠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十分的可笑,这些动物每天从一个地方出发到另一个地方,伴随着太阳的升起让这个星球喧哗起来,又随着太阳的降落归与平静。如果再有一只慧眼可以洞穿人的心灵,他会觉得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混沌的,这种混沌来源于许多单纯的叠加。这里面说的虽是一个意思,但却是两层涵义。我们总说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感悟的过程,这话听起来是极有道理的,但感与悟却是两个层面的\'东西,不可混而谈之,理解一个词要从事物两面性来剖析,这样才能体现人的智慧。

我们在消耗生命的同时,会产生许多的感觉、感受和感触,自然也会生成一些悟性、悟心和悟道。感是一种自然属性,凡是有生命的,对于外界给予的必定会做出某些反映,只是因为人的阅历不同,却能将感觉表现的深浅不同,但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因外界对感管的刺激所引发的反应,酸甜苦辣人所共品,冷暖短长众所周知,长期生活在一处的人其习性也基本相同,甚至长相也可以趋同。而悟则不同,它是感性的升华,是对事物最本质东西的逐步认识,也就是从现象到本质的飞跃。生活每天都在继续,每个人不仅在自我的圈子中游荡,同时也融入了别人的生活,你在影响着别人,别人也在影响着你,这是不容置疑。相同或不同的感受会带来千变万化的悟性,一只苹果可以被食之,可以被加工成为更加美味的食品,可以被临摹成为一幅作品,可以编织成一段美妙或伤感的故事传诵下去。

所有的事都是事在人为,可人所不为的事就太多了,想一想我们有多少时间是处在欢乐的心情中的,几乎我们所有的感觉并不是真正地来源自己的内心,我们想拥有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认为那是给我们带来愉悦的唯一源泉。曾经有一个朋友这样对我说,在竞争的环境下生存,人的生命是渺小而无助的,多么希望能与自然为伍,做一个融入自然最本色的人。我知道在说的那一刻他是真诚的,但他能放下他所拥有的一切吗?可能很难。既放不下,那是否能端起来并一直保持下去,恐怕也很难。于是我们便会催生出许多的人生感悟,有感而悟是不错的,但悟这个事物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它不一定是很高尚的,也不一定是很真诚的,有感而悟是人性体现的一种方式。有的时候感悟少了,便会觉得空活几十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些什么,有时候感悟多了,却又觉得生活过于复杂,容易将简单的东西演绎成充满了许多不确定的物质。明明是活在现在,却感觉不到现实的呼吸,总是怀想过去,又忧心忡忡着未来,固执地携带着过去、未来与现在一起行走,结果只能让你的人生变成一地鸡毛,无法收拾。

感悟是在不知不觉中光顾我们的,如果我们刻意地想着每地件事都能带给我们以智慧的启示,那我们终究会被智慧所害。在大部分的时间内,还是要奉行简单和随意的原则,生命就象阳光一样,给予我们的不仅是存在,还有许多快乐和忧伤的成份,它远比我们期望或要求的更多。我曾在山间的石缝间看到一棵很大的树,它是如何生存的,想着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轰然倒下,想着它的辉煌也同样铸成了它的毁灭,想着人也大抵如此,心情就重,就如同在欧亨利的小说中看到那个临死的人,专注地望着窗外风雨中与他毫不相***一片叶子,那片叶子如果真的掉落下来,这个人的生命会就此陨落吗?幸好那片叶子仍然固定在那儿,否则我们无法想象它居然可以和一条生命联系的那样紧密。那棵树也是如此,若干年后,我又去看了那棵树,发现它不仅比从前更加茂盛了,而且旁边还多了几株小树,我不禁为自己的杞人忧天而感到惭愧。

但我们在生活中是不能缺少感悟的,它是依赖于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这一辈子大体上是由精神、肉体和时间构成的,这其中由精神构成的思想是最复杂的,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它既可以是一泓溪水,也可以一汪浊汤;既可以是独坐林间茅草小屋,也可以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既可以是蜿延曲折的羊肠小路,也可以是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孰重孰轻,孰厚孰薄,概无定论。由精神和肉体构成了我们生命的全部外在与内在的形式,也构成了我们会感悟人生的基础。从精神而言,我们似乎更愿意把精力放在肉体上,通过肉体的满足来弥补精神层面的亏欠,享受生命变成了对肉体的无限放纵,所有人生的目标都放在了这上面,而忽略了精神的因素,精神变成了寄养在我们身体内部的一个并不起眼的零件。一辈子的感悟就这样被时间无情地消耗掉了,如同手中紧紧攥着的温度计,虽然温度显示的刻度很高,但并不表示空气中实际的温度。

半辈子作文【二】

每天定时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这一辈子》,觉得每天两集的播出进度太不解渴。

与老舍先生的“京式幽默”神交了几十年,这回又一次品味了他老人家让人“含着泪花苦涩的笑”那种独特的滋味儿。

《我这一辈子》没有强加于人的概念,也不是那种几近于素材化粗陋之作。古话说:说书唱戏劝人的方。我想,这“劝人的方”大概就是作品的主题,作品的教化功能了吧。福海的厚道、死性,刘方子的阴险、钻营,赵二的庸俗、痞气,他们的处世为人决定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脉络。福海一辈子善良为人,尽管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在赵二感召之下小小不严地学了点“汤事儿”的把戏,可该“汤”的大事却始终被巨大的“良心”所弹压,没有信心去“汤”。

而刘方子从小就是一个闹事放刁之徒,与福海正相反的是,他始终信奉“有奶就是娘”,谁有势力他“傍”谁,比他势力小的人惹了他,他一准往死里“灭”,那点聪明劲儿全用在逢迎巴结、投机钻营上了。可奇怪的是,我们在观剧时,并没有把福海作为道德楷模,也没有把刘方子视为十恶不赧,反而认为只有这两种人都存在才算是一个真实的社会,有了他们之间的矛盾,生活才能称其为生活。

主题与情节,情节与人物,内容与形式,在《我这一辈子》里,恰似一块巧手厨师和出的面,光滑、滋润,分不清哪些是面粉,哪些是水。我们感受不到被教化,可我们却在津津有味的观剧中品味着生活的真谛;我们总是试图为剧中人设计下一步生活道路或命运走向,却发现剧情的进展却总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永远高我们一筹。

半辈子作文【三】

记得中学课本里的头篇文章,是冰心女士对自己的读书人生的回味。章末留下的那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想,任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刻进骨子的东西怎的也难以忘却罢!

我喜欢阅读,打小儿便如此。“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是这般说辞。予我而已,书的重要程度,可以这样比较:服饰可以少购,美食可以少品,游玩可以少去,但书籍万不可离身,不然总有几分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得到填实。书的种类繁多,不同的人对书的喜好千差万别。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对书的选择也大有不同。曾经我看书多半沉浸于它们的故事情节,而现在看书却是在作者的文笔与技巧上多了几分留意,看得深了,悟得也透彻许。

文字记载着人生漫漫长旅,弥漫着下笔之人的种种情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有执掌人生轨道的奥秘。阅读,让我们静览浮华凡世,看尽万水千山,尝尽人间佳肴,看透人情世故,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20xx年的世界读书日如期而至,为数不多的每年都愿意过得很有仪式感的日子,今年我选择了广西师大出版社策划的“24小时校园阅读马拉松”活动,在广西玉林师范学院,在独秀书坊,我度过了一个满满的下午。

前些天我在观文馆上见着这个活动,毫不犹豫就用手机报了名。书坊内众多书籍任我们挑选阅览,在无手机无通讯条件无时间提示的空间里,和一群拥有共同爱好的小伙伴们坐在一起,安静的阅读着自己手里的书,可互换书本,可交流笔记,可传递文字,可留言祝福。至少3小时的时间下限决定了这似乎是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时间。

人们常说当你专注于某件事的时候,时间如同白煦过隙。而每每读书,我总是如此,时间从我的书本上无意溜过,却又好似有意留下些许什物。我看的是一本有关国粹与西学的书,内容相当晦涩,我特意携带了一笔记本,把里头胡适,章太炎等人推荐给国学初学者的书的名称写了下来,这本书我觉着颇有深意,值得钻研考究,需静心细品,三个小时远远不够,甚至我敢说或许一辈子也参悟不透。当我看到差不多中页时,负责本次活动的师姐告诉我们时间到了,我知道我已经坐够了时间要求,简单收拾书桌,拆开信封取出手机,才得知我阅读的时间是3小时10分48秒。

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般静下心来阅读了,这学期的.课业较上半年多了许多,平时上课,搞活动,几乎没有时间予我,静坐着品读一本书。所以我真的从内心感谢这次活动,感谢它让我如愿以偿,感谢它让我这个热爱书籍,热爱阅读的人,在忙碌的校园生活中得到一份阅读带来的放松与喜悦。

完成了阅读的我,这样的感觉是那样亲切熟识。都说认真做事的人最为迷人,看着书坊内一群忘我阅读的小伙伴们,看着他们陶醉神情,以及那种意犹未尽,那一刻我想到胡君的一句话: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而阅读如人饮酒、深情爱恋,唯有参与阅读,懂得阅读,坚持阅读,才只其中滋味。阅读是我最正确的追求,也将成为我这辈子执着。

在大学里,八个人一间的宿舍,属于自己的空间同家相比可谓少之又少。可即便如此,我的书柜每隔一段时间还是会有新书上架,这是一份执着,更是一种习惯。到现在,书架上早已塞得满当,而且已经有向桌下堆积的趋向,可我看着这些书就十分满足,每一本我都爱如珍宝,也许这就是常说的不解之缘,属于我和书的缘分。

人生好比一场马拉松长跑,我想,我一定会一直奔跑下去,借我的双脚行万里路,看大千世界,听虫鸣鸟叫,感雨雪雷电。我亦会秉持对阅读的热爱,享受生活的艺术。

在每个晴朗的午后,端上一杯香茗,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得茶香,嗅得书香,反复咀嚼,体味每一个字,每一句话……

阅读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阅读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阅读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道路的终极。

我期待每一个读书日。

半辈子作文【四】

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有时候某人的一句话,便会让我记忆深刻。成长过程,慢慢路途,寒冷冬季,有一句话给了我一身热火;漫漫学海,有一句话给足了我力量;坠入失败的苦海,有一句话给了我勇气……

清晨,我踏上了上学的路途。刺骨的寒风吹拂着我的脸颊,有着刀割般的疼痛。妈妈叫住了我,对我说“天冷路滑,小心点。”这短短的\'七个字却带给了我不一样的的热火。正所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虽然当时天气非常冷,但我的心中却流淌着一种爱的暖流。如果说,我是大海中的一只小鱼,妈妈便是大海,给了我一个自由翱翔的天地。如果说,我是一片云,妈妈便是蓝天,在天空中呵护着我,陪我成长。

下午,在学校因数学题不懂而感到无助。我望着外面的天,突然觉得天并不蓝,阳光并不温暖,就连时间也觉得突然停止了,我的眼泪差点就要流了出来。此时望着老师,老师淡淡地对我说句:“别着急,静下心来想一想。”正是老师的这句话给了我学习的动力,给了我坚持的力量。有人说:“经诗易遇,人师难遭”如果说,我是一棵小树,老师便是园丁。用他那辛勤的汗水浇灌着我,使我成长。如果说,我是一把雨伞,老师便是雨点,给了我施展才艺的机会。老师是指导我走向成功的明灯。

傍晚,我因成绩不好而在操场漫步。疲倦布满了我的全身,我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失声痛哭。此时,同桌走过来笑眯眯的对说:“走,一起玩去。”我和同桌手拉着手,在操场上跑着、跳着。此时,我觉得阳光格外的温暖、格外的好看,就连同桌那一笑,仿佛如一朵绽放的花朵,是那样的别致、灿烂、那样的耀眼。莎士比亚说:“有很多良友,胜于有很多财富。”先前的疲倦在这时化为敢于面对不堪成绩的勇气。如果说,我一位摔倒的老人,那朋友便是扶我起来的好心路人,给予我帮助。如果说,我是小鸟,那朋友便是陪伴着我的树木,给予我温暖,给我勇气。

这句话,虽简单却不同寻常。虽平凡却那么耀眼。虽简短却刻骨铭心。一句话,一辈子。

半辈子作文【五】

读了老舍先生的小说《我这一辈子》,感触颇多,不仅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形态,也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冷酷和无情。

老舍先生《我这一辈子》是一本反映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文学著作。它反映了那个年代普通百姓的悲剧命运。一页一页把书看完之后,我心情非常沉重,感觉那个年代的人活着就是一个悲剧。再卑微的角落远远仰望,水波荡漾我亦理解前人的悲伤文章虽然只围绕着主人公一个人来写。

但是在诉说着当时社会普遍的现象。作品中的主人公,当过学徒,学过手艺,后来还做了巡警。同时偶尔也为他人说说媒。自己的生活很苦,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艰难归艰难,但主人公还有点良知,生活的不能说不快乐,马马虎虎还说得过去。不幸的是到最后,主人公这个白发人却要送黑发人。还要照顾儿媳妇和孙子。

在文章最后:“我的眼前时常发黑,我仿佛已经摸到了死。哼,我还笑,笑我这辈子的聪明和本事。笑这出奇不公的世道,希望等我笑到最后一声,这个世界就换个样吧。”

《我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人的哀伤,一个社会的哀伤,惊飞了满树的雀喧,踏破了一樨苍苔。在当时那个社会,普通人活着十分艰难。这不由得让人同情文中的主人公。“他”学的是裱糊匠。专门是伺候死人的,偶尔也伺候一下神仙。当社会出现人“吃”人时,这手工艺怎么能让人衣食无忧呢?三年的学艺,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很大用处。如果非要说点收获的话,变得能忍懂规矩,这倒是算上一条。在铺中,唯一的规矩就是委屈。当学徒就得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要听一切的指挥和使遣,得低三下四的伺候人,饥寒劳苦的高高兴兴的受着。

有眼泪只能往肚子里咽——受了师傅的责备,还要听师母的讽刺和辱骂。在一些人的压迫下,“他”渐渐失去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完全从一个15岁的少年变成了一名真正的“忍着”。

命运并没有把他的一切都骗走,至少他还有点剩余!主人公的后半生,让人看到了一个社会的和后退。后来,他当上了巡警,老舍先生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揭露了官场的、军队的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当发生战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令人惊叹的是抢东西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没想到,社会将人压得人吃人。但老舍先生在文中并没有相关的批判。

也许,老舍先生是对此无声的批判与悲叹吧。在沉默的`仰顶上,唯一的声音是你无言的痛斥。

看完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前人的一句话:当灯火逐盏熄灭歌声停歇/在黑暗的河流上你遗落的一切终于成为星空下被多少人静静传诵着的/你的昔日他的昨夜

半辈子作文【六】

前不久读了老舍的力作《我这一辈子》,读后颇有感触。

书中描写了一个旧时代的小人物,他平凡而普通,但他也要强,对生活他也是充满信心,可是生活却一次次的和他开着玩笑,心爱的妻子被朋友拐走,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他学习手艺,可是就这样他的生活依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时代的变迁,他的手艺没有用武之地,无奈之下,只能做起巡警,困苦的生活一直眷顾着他,就是这样,他依然能笑对生活,对生活充满希望。

看后,我的心情很沉重,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为什么始终不能摆脱自身的困境?生活为什么总是开他们的玩笑?他们的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为什么最终终成泡影?总也走不出悲剧的命运啊?我想,老舍是通过小说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去审视这个社会,告诉我们旧社会的黑暗与腐败。生活要想变得正义与光明,除非变了天。

忆入往夕,看今朝,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人们丰衣足食,和这个旧巡警比起来,我们的日子简直是飘在云里一样,还有什么理由不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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