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到大,看过上百本书,最令我回味无穷的要数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本书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经过了三年的磨炼和学习,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黒魔标记。三个好友之间的友情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本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学生,可哈利注定不能平平常常。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了三个高难度的任务,可是这原本就是场阴谋。哈利必须在这场敌强我弱的斗争中战胜邪恶,拯救魔法世界。
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哈利的勇敢,敢和伏地魔做斗争,从来不放弃,他身边的两位朋友也是如此。如果换做是我,想都不敢想与凶暴残忍,***人不眨眼的伏地魔作对,早就躲得远远的。看来我缺乏哈利与他伙伴们的正义感,光这一点精神,就值得我去借鉴学习。
还有他们三人之间的友谊是难能可贵的,虽然也会有吵架或产生争执,可只要同伴有了危难,立马奋不顾身地去营救对方。可不像我和妹妹一吵架,耷拉着脸彼此不搭理,为此可没少挨老妈的批评。看了这本书,对我触动很大,我想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自私自利了,我要用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善待我身边所有的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是一本精彩刺激又有意义的书,值得大家一看。同学们,你们喜不喜欢这本书呢?
从前,有一个美丽又富饶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公主是一位年方十八,双眸似水,鼻梁高挺,峨眉淡描,不施粉黛,语笑媽然,长发垂腰的美丽公主。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无忧公主”。(人物肖像式开头,原文语句存在病句,已经做了删减,望你认真体会!)
为什么叫无忧公主呢?那我就告诉大家吧!(简单叙述,过渡,下文要另起一段。)
她过着衣食无忧生活,每天仆人都为她更衣洗潄,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这样的生活她不觉的幸福,她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事情的开始,下文要另起一段。)
一天, 公主偷偷的留(溜)出来,坐上了火车出去旅行,这一路她着见了满身泥泞的工人在干活;看见了为生活在洗碗的妇人;也看见为了吃饱饭的在乞讨的乞丐。(排比句式运用得好!)就在这时,她着见一个巨人般的农民在田里收割。(事情的过程。)
她上前对农民说:“我饿了,能给我点吃的吗?”于是,农民给她端来一碗普普通通的米饭和一碗(一盘)白菜炒木耳,公主吃了起来,吃完饭后她问农民这饭菜怎么这么香甜好吃呢?农民对她说:“饱时酒肉难入口,饥时糟糠甜如蜜。”(语言描写,人物身份化,值得借鉴!)公主点了点头,她知道了生活的不易,她以后会好好的珍惜美好的生活。(事情的结束,自然结尾,文笔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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