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一开始即点题:在变幻的生命,岁月,原来是最大的小偷。没有拖泥带水,干干净净。这个基调一直延续到影片结束。
影片以八岁的罗家二儿子罗进二的视角去演绎整个故事,悲伤中不乏童真。当罗进二带着玻璃鱼缸看着外面的世界, 扭曲的视觉里折射出当时的香港,简简单单的定下了社会和家庭的背景:混乱、贫穷却又坚忍。倔强的老爸,乐观的老妈,奶奶、叔伯、一干邻里,都有血有肉,绝不剪影化。
之后影片的主角——哥哥出现,这是一个完美的角色,功课样样优,以至于由许鞍华饰演的小学老师批评顽皮的罗进二时都拿老大罗进一作为激励的手段;性情温和宽厚,人见人爱;因为常常拿金牌而觉得铜牌更值得收藏,这样的人美好的令人炫目。
兄弟两个在饭桌上用力拍打,以敲出面包屑来吃,贫穷中没有湮灭生活乐趣。然后,清纯的女主角出现,然后,一家人吃饭、看电影,其乐融融。一切都很美好,影片在平淡似水的生活场景中将慢慢的用细节来渲染整个悲伤。
此时的香港,开始了移民大潮,贫穷自然不会有任何机会。当奶奶对罗进二说自己也终是要离开的时候,罗进二不停的询问,直到奶奶说,当你把最珍惜的东西都填满苦海的时候,你就会再见到亲人。
老爸总是说,最重要的就是要保住那个顶。
老妈总是说,一步难,一步佳。
罗进一总是在窄小的阁楼一边听英文歌,一边做功课。
罗进二总是不遗余力的偷东西。
哥哥很喜欢养鱼,喜欢对女主角讲各种鱼的故事,当女主角生病,他清晨出发,要把最珍惜的鱼送给女主角,此时,影片欢快的开篇要慢慢转变。女主角家里分前门、后门,有大大的.鱼缸,有优雅的妈妈,哥哥在不断接受贫富差距的冲击后,有些黯然的离开,看似受了打击的哥哥,比赛失利,功课不及格,无法集中精神弹琴。女主角的离开看似注定,却为这份纯恋增加了现实又完美的注脚。
之后,进入了影片的高潮,台风来袭,全家人努力保护自己的“家”!台风过后,哥哥突然晕倒,终是被检查患有血癌。
老爸老妈在生活的重压下相互扶持、绝不放弃,哥哥在惯有的懂事中,依旧温柔;弟弟在似知不知中,努力让哥哥开心。
这时,影片的结局初现,哥哥病情加重,急需输血,老爸赶到医院,将两百元交给一脸傲慢的护士时,手上戒指的印记深深;女主角回到香港,哥哥终于给出几次未完的初吻。死亡此时出现,恰时。
葬礼上,老爸放了哥哥写的歌,单纯美好的声音贯彻全场,这一次,可以哭到崩溃。
当老爸努力拔下一棵树苗,为哥哥的墓地加上一个“顶”;当弟弟将所有偷来的东西,投入大海;当老妈说一句,既然是你哥哥说的,我就信。
我想一个人令人炫目的美好,不会消失,他既是亲人成长中最大的痛,也是最大的信仰。
影片有很多细节,既反应当时社会,也让影片的进展环环相扣,开始的种种迹象,都在后来一一显现。我很热爱这样的电影,一是见证了导演的功力,二是见证了导演的用心。
经历若干烂片的洗礼后,有一部《岁月神偷》,让人感动又庆幸。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哭点没有底线的人,看这样一部电影确实会让泪腺在两小时之内承担起超强负荷的工作。同样是回顾过往,同样是感慨亲情,同样是岁月流逝,看过蒋雯丽的《我们天上见》之后,越发觉得《岁月神偷》有很大的煽情之嫌,尤其是黎允文超强的配乐能力,足以让人伤感不已。而《我们天上见》的情感表达克制、理性、循序渐进,后劲十足,直到字幕向上滚动,未完的情绪依然在心里徘徊,虽然没能泪流满面,但却禁不住鼻尖阵阵微酸,难以抵御那份欲说还休的隐痛。
这个月与当代MOMA结下了不解之缘,又一个星期天,一个人打着伞,八通线,一号线,二号线,步行,按照和上周同样的路线去看了第二遍《岁月神偷》,然后按照和上次同样的顺序将所有哭点一一哭完。这是一次实验,虽然我极力克制,但是终究没有奏效,足以验证泪腺与掌管感情的神经确实紧紧相连,从而承认这确实是一部极有***伤力的电影,即便在第二次看时我已预知了每个人的命运走向。
《岁月神偷》让人感动的因素很多,不只是亲情,不只是爱情,不只是生离死别,它还包含着一代人难以重现的成长。你再也不会被小伙伴嘲弄,再也不会和邻居一起在露天吃饭,再也不会吃完饭和兄弟姐妹一起写作业,再也不会把那些边边角角的东西当做宝贝。一切美好的旧时光,都毫无顾及地一去不复返了。好在还有大脑来承载记忆,好在还有电影能呈现这一切。
电影里的一家是普通的市民阶层,爸爸做鞋,妈妈卖鞋,哥哥功课优秀,弟弟调皮可爱。爸爸说,做人要保住顶,妈妈说,做人总要信。爸爸给妈妈做了一双鞋子,妈妈给鞋子分别取了名字,一步难,一步佳。台风来时刮穿了房子,电台里The monkees的《I wanna be free》和满屋的鞋子一同在风雨中飘散,人对美好的向往总是和现实的困苦相依相伴。因为贫穷,哥哥面对女友家的豪宅时神情黯然,弟弟无法一个人独享一盒月饼时嚎啕大哭,爸爸当掉了戒指给哥哥输血,妈妈抓着爸爸空空的手指哽咽难言。人各有命,富贵不同,但贫穷不一定就意味着不幸,情感的维系才是幸福与否的关键筹码。
《岁月神偷》的真诚之处便在于,它收敛了悲戚,流露了笑意,始终在守候着一份淡淡的希冀。
***与血缘与生俱来,每个人都兴致勃勃地往前走,少有人会停下回望来时的路。你在慢慢长大,却并不觉察身边的亲人正在慢慢变老乃至死去,总有一天你会要用***去置换感情。就像奶奶说的,你把所有喜欢的东西扔进苦海里,把苦海填满,就会和亲人团聚。
生活的美好与残酷便在于,真情永远有效,只是每人都有各自命运的期限,过时了,便不候了。
小时候,我们的城市像郊外,我们的脚步和轻快,那是天空很蓝,心很小,路很宽。
长大后,我们的存在像尘埃,我们的距离被拉开,有时相处很难,想很多,话很短。
小时候,每年暑假,爸爸总会带着我到郊外的水库游泳。
那时的水库很大,水很清澈,周围重山环绕,空气清新,在当时,那儿就是我的天堂。
记得有一次,我在岸边嬉水,爸爸在水中打了个手势让我游过去,我打量了一下距离,觉得我可以游到,于是就跳下水,游了过去。
游着游着,我发现越来越不对,我与爸爸的之间的距离并没有缩短,我继续加快速度游,发现是徒劳的,距离还是没有缩短。
我才明白,爸爸在后退啊!我顿时感到无助,恐惧,水那么深,脚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踩。
我累了,呼吸急促,好像有什么力量将我向水下压。我无力地拍打着水花,呛了好几口水,第一次感觉自己到了死亡的边缘。
我边哭,边呼喊着爸爸,顿时觉得他好残忍,好残忍。
爸爸游了过来,将我从水中托起,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那时我才发现,自己在水库中央,才发现自己原来可以游那么远,那么远,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距离。
那时我才发现,爸爸不是残忍,而他是很爱我,狠爱我呀!
我被这浓浓的父爱包围着,很幸福……
小学时,父亲总是骑着单车送我上学,而其他的同学则都是由汽车接送,或打的来去。我怕同学看了笑话,所以总是叫父亲在学校的马路对面就停下,我自己再徒步走过马路。
每每我提出这样的要求,父亲总是一脸无奈,或是轻轻地叹气,当时的我并不在意。
过了几年,我家就买了小轿车,我还依稀记得,卖完车的第二天早晨,我硬要父亲开车送我上学。结果刚坐上车我就受不了了,因为是新车,车中的甲醛浓度太高,于是又只好骑自行车送我上学。
不知为什么,那天坐在父亲身后才发现,棉絮早已爬上了他的头发,换算他的年龄,父亲老了,真的老了,原本那结实的胸膛和挺直的背部,如今都已松弛,弯曲了,父亲也瘦了许多,我的手放在他的背后可以清楚地摸出,那条长长的,突出的脊柱骨。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泪来了,我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伤心,为什么难过,为什么心痛,就是一股不知名的力量给我心灵的一次冲击,使我一惊…。
也许吧,现在我也没有真正明白当时的眼泪,为何而流,为谁而流。
“长大以后也许就能明白了吧。”我常常这么想,所以我总是期盼着长大,成为大人,也就好像我永远也不会理解《我不想长大》这首歌的意义。
如今,随着我越长越大,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差,我总觉得父亲古板,老土,不想听他的,父亲也常常训斥我。所以我渴望马上成为一个当家做主的人。
但现在我回首看看过去,我当时的想法正是愚不可及,匆匆过完了我的童年,现在难道还要匆匆过完我的青春,把我的现在变成未来的老照片吗?
如今我忘了问是什么样的倔强,让我们不说一句真心话,我想长成他的翅膀,我想抹去他的沧桑,我忘了说心里的愿望:我想得到他的肯定,我想在他温柔的眼眶绽放!
珍惜现在的时光吧,就像珍惜我与父亲一起度过的小时候的美好时光。
小时候真好,小时候没有距离,而如今,岁月将我们的距离越拉越长。
简单的情节,平淡的叙述,《岁月神偷》将家庭的亲情和少年的懵懂爱情演绎得真实而亲切。它让人们相信,即使在平凡的现实里,也必有巨大美的可能。
人,总要信,相信未来是美好的。60年代的香港风云变幻,一面要忍受香港英政府的压制,一面又受到内地运动的波及,更要面对时不时登陆的台风暴雨,但罗先生、罗太太却显得格外从容。纵使前方的道路无比的漆黑,社会人情异常的冷漠,他们依旧保持着一颗炽热而真诚的心,满怀希望地面对生活的一切窘境。在社会的残忍与不公面前,他们始终相信未来是美好的。也正因为如此,罗先生才会在大风暴下,乐观地说:“保住这个顶,一切都会好的。”罗太太才会在得知进一病危时,依旧坚定着“做人,总要信”这一信念,才会有“难一步,佳一步”的豁达。
人,总要信,相信幸福是永恒的。罗进一说:“金鱼是快乐的,因为它的记忆只有三秒……但有些事情,一辈子都记得。”即使在幻变的生命里,岁月是最大的小偷,偷走了纯真的童年,亲人的生命,以及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为最宝贵的东西。但有些人,有些事已深深印刻在我们脑海里,任凭时光的擦洗也无法抹去。就像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刹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剧中,罗进一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是带着甜蜜离开的,因为他相信幸福是永恒,美好的初恋时光即使金鱼都会一辈子记得。
人,总要信,相信世界是公平的。人生在世,价值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或许有人会抱怨上天的不公,为什么自己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或许有人会斥责上天的不公,为什么有人过早的失去自己年轻的生命;或许……看看罗进一一家吧,在贫困面前,他们活得有滋有味,夫妻间恩爱和睦,兄弟间友爱融洽,简陋的屋子里洋溢着满满的爱;在死神面前,他们顽强搏斗,纵使倾家荡产,也决不服输!他们没有任何的抱怨。如果要问他们幸福是什么,他们定会告诉你:幸福就是,尽情地享受每一天。
人,总要信,相信世界处处都充满爱!
青春——一条华丽的抛物线,我们总是在每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进行转折,拐角处是那亦或喜人亦或烦恼的结果。但是,无论他们是好是坏,我们都要努力学会接受,然后记录下成长。
20xx年xx月。
我再次紧了紧身上有些松垮的风衣,一天之间,恍然从夏末闯入了深秋。空气里写满了清新,但却没忘记修饰进微凉的潮湿,他们就像是一种新的标记,悄悄地停在我的脑海中,于是我记起了,眼前之景,是归于目的地圣彼得堡的。
接机的王老师一声“出发”令下,才发觉行李多得令我根本动惮不得。匆忙唤住好友过来帮忙,才慌慌张张跟上了队伍。朋友说:你的行李可真重啊!我笑笑不答,因为我知道,箱子里装的不仅仅是母亲反复为我排列打包好的衣物,还有她那还没有装完的无数牵挂。
17岁,一个新鲜的被锁在露珠里的年纪,从未只身离开过家的我,将在这里开始一段全新的旅程。还记得,出发前我对爸妈摆出的全是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可是,直到我真正面对那些最不起眼的柴米油盐的琐事时,才发觉自己已经在暖房中沉睡太久了。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学会做意面时,顾不得时差,半夜往家里打电话的傻傻的喜悦;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初涉“江湖”独挡一面的不安;永远不会忘记,那第一个没有与家人共度的新年;永远不会忘记,我发着高烧和妈妈报告这里一切都好的倔强;那一次次的记忆,有些甚至足为引以自嘲,但是,现在的我知道,这一切的艰辛,一切的孤独,都充满着作为留学生专属的美好。
20xx年xx月。
当今天的我,再次走出机场时,不会再有任何的茫然与慌张了,因为这里已经成为了我的第二故乡。我不再迷迷糊糊的找不到方向了,我熟悉,并真挚的热爱上了这里可爱的金色洋葱顶,爱上了这里波光粼粼的每一方静水,也爱上了这里善良的人们。他们会给每一个问路的路人细心地指路;他们会在楼梯上帮“妈妈”用力的.抬婴儿车;他们会在下雪天扶着每一个下车的乘客下车后,再按顺序上车。这是一个充满爱充满温暖的地方。俄罗斯的美丽不需要钢筋铁骨,不需要美式的快餐文化,她要的只是涅瓦河那样柔和宁静的美,有着母爱般令人震撼的力量。
18岁,我在这个叫做俄罗斯的神秘国家学会长大。
我喜爱青春抛物线上的这个转折点,它虽然让我孤独过,疼痛过,彷徨过,但是,它使我学会了微笑,学会了在面对一切时,都要记得微笑。
再见了,小时候,那些糖果纸包裹着的小记忆。再见了,小时候,那个被洗得很纯净,带着点儿太阳味儿的小童年……
江南,历代文人***客推崇的地方,盲目?
烟雨蒙蒙,在我的想象中,这,就是江南的诠释。从没有到过江南,至少没有到过我心目中的江南。或许,这是一个悲哀吧?一个爱江南的人,竟从没有到过真正的江南,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沉浸在自己的臆想中罢了……
江南,没有半点喧嚣,没有半的奢华,有的,是花凋无声,叶落无影。
也许,这样的没已不复存在,就算有一个“小桥流水”“杏话烟润”的江南,她也不再纯粹,而布满纤尘。固执的认为,真正的江南一定没有桂楫兰桡,只有简陋的木船荡漾在一湾清水中……
无奈,她和四合院一样,走了,永远的。
彻底爱上江南,应该是源于友人送的一套挂历,整整12张,张张都在诉说着江南的似水柔情。其实,与其说是恋江南,不如说恋的是那份简单。所以,苏州园林不是江南,纤尘味太重,大观园也不是,它拥有香车画舫,太奢华……
罢,江南完全是我的`想象,世上哪有那么如我愿的地方——永远详和。
突然忆起了湘西,翠翠的虎耳草。可那也成为了历史,相信湘西一定在大力发展旅游业。从此,好端端的一个江南有走了。江南只是一个概念……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笑靥如花,在浆声灯影里,又能记起什么?春残花落,红颜老死。都化了……
后记:写了那么多,依旧对江南是一种懵懂的感觉,依旧是如此的痴恋……
夜凉如水。你若在半夜醒来,会听见郊狼的嚎声。白天,你不必过早到溪边去。一夜的寒风吹彻了溪水,太阳要近乎正午才能照到溪河上。只有到那时,鳟鱼才肯出来捕食。
清晨,你可以骑马到野外遛遛;要不,就坐在小屋前,任阳光照在身上,慵懒得远眺河谷对岸。那儿,饲草割了,草地一片萎黄,在一排颤杨映衬下,平平展展的。这会儿到了秋天,颤杨也黄了。远方,起伏的群山上,鼠尾草一片银灰色。
河的上游,耸立着两座山峰:引航峰和二指峰。月底,我们可以到那儿去猎山羊。你坐在阳光里,心里惊叹着,群山远远望去竟有如此端正的形状:线条清晰,轮廓分明。于是,你记得了从遥远的地方望到山影。这情景不同于你停车地方的嶙峋的山崖,不同于你跨过的起伏不平的滑岩,也不同于那突出的\'狭长的石块。你汗涔涔地从这块通到山峰后面的石头上摸行着,不敢朝下望一眼;你绕过线条圆滑而规则的山峰,来到一片空地上,下边,山腰上有一片绿草如茵的凹地。一只老公羊正带着三只小公羊在凹地上野桧林里吃草。
老公羊一身紫灰,只有臀部是白色的。它抬起头时,你能看到它头上的那对犄角又大又厚实。你躺在三里外的一块背风的岩石后面,用一副蔡斯望远镜细细搜寻着这高地上的每一寸风光。当你望着碧油油的野桧丛时,老公羊暴露在你的视线里的,正是它臀部的那撮白毛。
这会,你坐在小屋前面,你还记得朝山下射去的子弹。小公羊们直起身子,转过头来注视着老公羊,等着它站起来。它们看不见高处的你,也没有嗅出你的气味。枪声没有惊动它们,它们以为只是又滚下去了的一块卵石。
曾记当年,我们在林溪的源头盖了一间木屋。我们每次外出,大灰熊总是撞开了屋门。那年的雪姗姗来迟,这头熊因此不肯冬眠。整个秋天,它不是扯开木屋的门,就是毁坏陷阱。它精明绝顶,白天,你不断会见到它。你还记得,后来,小锤溪溪头的高地上,来了三头大灰熊。你听到木头断裂的声音,以为是母麋在奔跑。跟着,它们出现在眼前,在零零碎碎的日影里,偷偷地、轻悠悠地跑着,太阳照在它们身上,短而硬的鬃毛闪烁着柔和的银光。
你记得,秋天,麋鹿一天天肥胖起来;公牛离你那么近,它抬头时,你能看到它胸脯肌肉的起伏。但是,你仍看不到它藏在密林中的头。你听到了深沉而高亢的叫声,听见了山谷那边的应和声。你想起了你放弃的一只只畜牲的头。你没有朝它们开枪。它们全令你心旷神怡。
你记得那些初学骑马的孩子们,不同的马,不同的骑法。他们是那么热爱那片乡土。你记得最初踏上这块土地时的情形。那年,你开着新买的平生第一辆车来这儿,一下呆了四个多月,因为,你得等沼泽地上的路冻得结结实实,车子才能开出去。你该没有忘记,一次次狩猎,一次次垂钓;该没有忘记烈日下的策马扬鞭,还有灰蒙蒙的货车车厢。在寒意袭人的深秋,你骑着马,默默地在牛群的后面朝高坡上走去。你发觉,它们像野鹿一样,既狂蹦乱窜,又温顺恬静;只是它们全都聚拢在一起,朝山下低矮的田野赶去的时候,才高声嘶喊咆哮起来。
然后,就到了冬天。树枝上光秃秃的。大雪漫天飞扬,你看不见路。马鞍湿了,结了一层冰,你照样在雪地上踏出一条道儿,不停地挪动着双脚,朝山下走去。你到了牧场,一边品尝着撩人的、热乎乎的威士忌,一边在旺烈的炉火旁换上干净衣服。乡村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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