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说:“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梁启超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列夫·托尔斯泰说:“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我慢慢长大后,终于明白:我们肩上扛起的义务就是责任,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
弗兰克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写出两个工整的字,那就是“责任”二字,他寄出的不是债务,而是他闪光的心。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即便是还债,也无悔无憾,他带给了社会巨大的财富,因为他教会了人们如何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
弗兰克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了他对储户的责任,也许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很大的勇气,也许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但是他却用一生来践行了“责任”和“义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弗兰克给了我很深的思考:社会大家庭中,每个人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但是我们身上也肩负着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履行自己的责任无关身份和级别,关乎一个人的内心。
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一个平凡的公交车司机,用他生命的最后几分钟,践行了“我睡去,感觉生命之美丽;我醒来,感觉生命之责任。”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责任是一棵大树,只有灵魂高尚的人才可以为它展开一片碧绿,也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的人才可以让生命的那抹绿充满生机!
但是,小镇税收稳定,有钱人比比皆是。而且,人们相安无事,习以为常,靠着小镇的自然资源依然过着幸福安乐的生活。
在这里,你无法判断是环境差造就了人们环保意识薄弱,还是人们环保意识薄弱造就了环境差?但小镇的环境造就了一个人们常挂嘴边的特别的词语——“灰佬”。这个词有三重含义:首先是骂街的贬义词,其次是跟石头石灰打交道的中性词,最后是赞扬人们勤劳肯干、靠石头石灰挣到大钱的`褒义词。当有人笑嘻嘻地称呼你一声“灰佬”,他用的是充满崇敬与艳羡的褒义,崇敬你不怕苦、不怕累、能干、会挣钱,羡慕你用自己的双手挣到了大钱。
我坐公交车到这个小镇上班,整整8年,每天来回两趟,晴天戴上口罩,雨天穿上防水鞋。白天的喧嚣,黑夜的宁静,小镇的一切都被我默然旁观。
这里每隔15分钟就有一辆公车,发达的经济,便利的交通,掩盖了小镇较差的环境。如果常坐公车,你还会发现,最能掩盖小镇环境差的是公车368。
368让你见证了一个人的义务,让你见证了小镇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如一颗定心丸,驶向小镇人们的心窝窝。
368司机是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既是司机又是保洁员,把368当自己的小窝一样侍弄着。窗帘、玻璃干干净净,座位下也干净得一尘不染,螺丝帽都发亮。每到终点站,他扫扫、抹抹,几年如一日。刚开始,他当司机兼保洁员,一个人的义务,一个人的坚持,工作肯定是翻倍的辛苦。368司机对公车有点执拗的呵护态度,在为广大乘客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的同时,让人浮躁的心立刻安静下来,努力让小镇融入自己的内心。慢慢地,人们就像当初适应坑坑洼洼、乌烟瘴气的小街巷一样,便适应了干净的公车368。坐其他路公车扔垃圾不脸红的人,上了368连一颗瓜子壳都不好意思扔;挑菜卖的菜农上了368也会先铺上摆菜摊的塑料布再把担子放下来;嘴馋的小孩儿拿着一兜子零食,上了368也识相地忍住,等回家再吃……
368的洁净与小镇的尘土,鲜明地对比着,告诉人们:热爱工作的人才热爱生活,热爱生活的人才过得充实,充实的人才幸福!
曾经,自己常会哭,而现在,有时却会笑着哭。
我的思维还是那么的混乱,每一个刚出社会的人都要经历失败,你应该庆幸,学到了知识;庆幸你比别人早接触到了社会的竞争;庆幸自己不再感到茫然;庆幸父母带给你的教育,带给你的爱;庆幸再接触这弥漫着虚伪与朽腐的烟雾里,在校园里呼吸了过清新的空气。庆幸……
不要去学会抱怨,不要去学会羡慕,更不要去学会嫉妒,不要去听那些失败者们诉说的\'话语,那些话语,都是带着阴暗的诅咒,社会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每一个人都是十月怀胎呱呱落地的,每一个人都接触到了义务教育,每一个人都有一双手,不要去相信什么“现在是拼爹时代”等等……
你要知道,你现在拼搏,是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努力,老一辈也是同样的想法,他们,也是白手起家,也是靠着一双手打拼出来的天地,他们,也经历了社会的竞争压力,我们比他们幸福,他们那个年代,是冒着生死来前进,顶着政策的压力挣扎出一片天地,随时可能有牢狱之灾,我们,至少没有经历冒着生命随时有风险,政策随时会改变的时代前进。科技总要发展,总会有淘汰者,你有没有想过,那些成功者们在努力的时候,你在做什么?他们起早贪黑的时候,你在梦乡;他们啃着馒头上顿饱饭下顿挨饿找机遇的时候,你在和朋友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我知道,我也是一个失败者,开办工厂***,年少认为唯一的感情分手,事业,感情俩头空,但有谁规定过失败者就要接受失败?失败者就不能有宣言?你要记得路不会绝,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步步的走下去,不要感到恐惧,不要感到颓废,年少的贫穷不代表未来的贫穷,在别人花天酒地的时候,你认真工作;别人谈论这件衣服漂亮,那辆车子帅气的时候,你更应该认真工作,总有一天,你会遇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总有一天,会抓住属于自己的机遇,不要怕失败,失败是什么?中国有句古话:“失败乃成功之母”,失败了,至少,你知道了下一步该往哪里走,不要感到丢脸,脸面是给别人看的,十年,二十年以后,在你成功的时候,谁会去说你的过去?
有时候,你会感觉到生活就像云,漂浮不定,有时候却又会感觉像梦,总是那么的不真实,有时候你会怕自己不能负担现实的生活,怕自己担不起重担……
不受伤的年代不是青春,青春就是敢爱敢恨,勇敢的接受,从容的放下一段不会成功的梦,做不完的梦……
有一天 当你醒来的时候 你会发现 你的伤是那么的幼稚 那么的稚嫩!呃,脑袋又开始混乱了,思维,其实我不懂该怎么去疏通,感觉在疏通自己的思想,却又会绕进下一个拐角,我想说,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梦,别计较那么多,别在乎得与失,别为了一点无所谓的小事而难过。
嗯!~我需要承认一点,我不太会说话,写的很杂乱,因为它就像我的思维一样,也是杂乱的,好像说道最后,重要的是想说,社会是公平的。
和谐是什么?和谐就是全人类一起亲密相处,彼此平等。在我国古代,孔子就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近代的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在古希腊,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首先提出了公平正义的问题,强调公平即和谐,正义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
历史上,人们为追求公平正义作了不懈的努力和抗争,如南宋钟相、杨幺起义,提出“等贵贱,均贫富”,明末李自成起义,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深得民心,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还有武侠小说中大侠们“***富济贫”等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也屡见不鲜,都反映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要求。还有一篇是古代韩国的,有一个叫申不害的宰相。国王问他怎样才能实行法制。他说,首先要赏罚公正分明,不能受那帮亲戚宠臣的请求,徇私枉法。但现实中,公平其实很难,人情大于法律,金钱权力交易屡见不鲜,大到升官发财,小到吃喝玩乐,没关系的被城管追得满街乱跑,有关系的当街占道,为霸一方。当我每次看到人们为各自目的走后门时,我就愤愤不平,想:那对其他人不公平,开后门的自己实力不强而被提升,比自己工作努力而被提升真是天壤之别。所以,我真希望世上没有后门。
在我的成长道路上,还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一天早上,我家的汽车牌照被人偷了,还附了纸条留了联系电话,要我们汇钱过去,我要爸爸报警,爸爸说,没用的,如果报警,而小偷又抓不住,那他就会经常偷我们了。我无语。那时起我就想当一名警察。要制裁所有的坏蛋。
最近,我看了电影《东京审判》,虽然描述的是60多年前的那段历史,但犹如眼前,主人公梅汝璈法官和他的同伴们,坚持正义,用他们的勇气和智慧,促成了正义的全面胜利。邪不压正,近年来,涌现了无数见义勇为、匡护正义的先进人物:平民英雄李学生、舍己救人孟祥斌、勇斗歹徒的洪岳文……
人世间,除了权力,金钱,声望,暴力等等之外,还有一个给人成功,有了它,一个人的潜能可以成倍成倍地施展出来,它就是——公平正义!有了公平正义,整个社会就会和谐美好!
日本学者加藤雅信教授稽查图史,求诸实据,博观约取,溯源缕析所有权之诞生历史,著有《所有权的诞生》一书。该书经郑芙蓉女士翻译为中文,于20xx年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至此始得以广惠汉语读者。与以往关于所有权的一般法学著作不同,加藤教授从人类学、历史学、法学的角度去观察所有权的历史。该作品可以说是从非纯粹法学角度对所有权的一种解读,给法科学子提供了新鲜又有趣的阅读方向。
1、所有权—基于需要而生
于今日社会而言,所有权无疑是民事生活之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所有权制度也是民法领域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而不动产所有权制度尤甚。但是,观察人类的历史,加藤教授发现,此种状态却并非一直存续于人类社会,所有权的诞生是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实现的。在加藤教授看来,在各个社会产生所有权概念的基础都是追求生产的最大化这一社会需求。譬如,在土地过度丰饶的社会,土地所有权就是不被需要的。以美洲新大陆为例,虽然关于哥伦布到达美洲时的印第安人人口数量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但是,各种推测的数据都无法否认的是:土著居民的人口水平与北美洲的土地人口支持力的最大值还相距甚远。换言之,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特征,在那时的印第安社会是不存在的,因此“土地所有权”概念也就没有产生的必要。
其实,上述美洲新大陆的例子已经涉及到了加藤教授的一个重要论点:一项资源之上的所有权诞生,所必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该资源本身的稀缺性。资源本身的稀缺性,换个说法就是,该种资源更为人类所需要。该观点在其它资源领域依旧是可以得到验证的。以水资源为例,海水所有权或海水权利的概念闻所未闻,而在河水、湖水、井水之中则存在着水权利(虽然尚不是所有权。对这种现实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就是,对于整体的人类社会而言,海水是丰饶的,海水权利制度目前而言是没有必要的,而河水资源则相反。空气权利、阳光权利不存在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更进一步说,资源的稀缺性不仅仅是该资源之上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它还深深地影响着该类权利制度的发展程度。在农耕社会,决定土地生产率的主要因素是水和土地。土地和水这两个因素中,缺乏程度高的那个因素将决定土地人口支持力的底线,并且决定土地人口支持力底线的那个要素的权利性意识将会更加明显。因此,与一般的温带地区比较发达的土地权利制度相比,在干旱少雨的阿拉伯地区,水的权利概念则比较发达,而土地所有权概念却没有产生。
除了资源的稀缺性因素外,对投资者的保护以增强社会整体生产力,也是所有权概念产生的一个关键所在。就生产资料而言,所有权的功能不仅在于使用权能的私人独占,还在于通过保护对生产资料的资本投入,赋予资本投入者以积极性,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个人和增强社会整体生产力的目的。对土地的资本投入为零—中—大时,对土地的权利保护自然也呈现零—中—大三种状态。具体而言,土地所有权及其他权利分别为三种不同程度的状态:不存在——中间性的存在或萌芽性的存在——私人所有权的确立。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狩猎采集社会、游牧社会里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蒙古国的土地制度。虽然,现代法律的土地私有制度被移植入蒙古国的法律文本体系之中,其宪法第6条3款第1句规定“除了牧草地、公共使用地及国家特殊用地外,蒙古国国民可以私人拥有土地”。该条法律规定很明显地体现了,蒙古国法律对城市土地和牧草地区别处理。即使现在,蒙古国也没有承认牧草地的私有制度。殊值注意的是,这里的不承认私有制度并不意味着实行牧草地国有或国营。对比游牧社会、狩猎社会与农业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制度,上述观点会得到印证。在定居农业社会,对农耕生产的劳动投入对象——土地所有权加以承认,对追求农业生产的最大化来讲是必要的。与此相对,在游牧社会,为了追求游牧产量的最大化,对劳动投入对象——游牧动物的所有权加以承认变得很重要,而土地由于不是劳动投入的对象,所以在那里承认土地所有权就变得没有什么社会意义了。最后,在狩猎采集社会,成为劳动投入对象的是通过狩猎得到的猎物。因此承认猎物所有权对追求狩猎活动生产量的最大化来讲就是必要的。而是否承认土地所有权和成为猎物之前的动物所有权就没有什么社会意义。
2、入会权:处于所有与非所有之间的中间状态
诚如上文所说,对土地的`资本投入为零—中—大时,对土地的权利保护自然也呈现零—中—大三种状态。而入会权就是中间性的存在状态。在一种社会状态里,如火耕社会,土地生产率不高、还不够入会集体成员各自主张私人独占使用。但是从整体上看该土地还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为了确保土地再生产的循环,避免过度使用造成土地贫瘠,有必要把它放到入会集体的管理之中,排除其他村落共同体及其成员使用,来确保其排他性。即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只允许一定的集体使用土地,并且为了避免过度适用,在集体内部设置了限制的法律体制,即入会权。作者还认为,在日本渔业制度中,基于同样的道理,存在着渔业入会权。为了避免出现渔场资源枯竭,不采自由渔业制度,有必要把渔业主体限制在议定集体范围内,同时一定程度上限制该集体成员对渔场的使用。在作者看来,这就是入会权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实践。甚至更为大胆地畅想:把南冰洋解释为渔场,把国际捕鲸委员会解释为管理渔场的入会协约机构,把各国解释为入会成员,这样一个巨大的世界性渔业入会权就产生了。
不难发现,入会权上的集体性质的限制是非常明显的。依照日本民法的规定,入会权有两种,一种是具有限制物权性质的适用地役权规定的入会权(日本民法典第294条,一种是入会权人拥有所有权的,具有共有性质的入会权(日本民法典第263条。作者认为,民法学的总有论是一个非常好的认知角度。在民法学上,一般认为多数人共同支配同一物的情况有三种形态,即共有、合有和总有。三者的区别在于:共有存在着明确的份额,是一种主体间的团体结合性比较弱的个人权利;合有则指存在着潜在的份额,如合伙;而总有则是集体成员并不存在着份额,只是一种不能转让的使用权益,该权益绝对性地附随于入会成员的身份。在作者看来,虽然在民法解释学上,总有论被作为共同所有的一种类型来讨论,但是从实质上看,它实际上是一种为了确保主体封闭一体性的小法人论。这让读者联想到,中国传统社会的“出卖田地先问亲邻”以及现代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也重在保持团体封闭性,只是各自团体不同罢了。
3、法学的多维度展开
加藤雅信教授是一个熟谙法教义学的学者,但是其对于纯粹的法律条文解释却一直抱有怀疑态度。诚如他在《所有权的诞生》一书中所阐述的那样,“法律学者如果不仔细去考虑基础问题,只仅仅对条文作出解释的话,法律学者的作用就不过是玩弄法律文字的手艺人罢了。我认为当我们进行条文解释时,只有掌握了法律制度的整体,才能作出具有稳定性的法律解释。”《所有权的诞生》一书就是加藤教授对纯粹法律解释的一部反思作品,人类学、历史学、法学的视角都在此书中得以体现。对于加藤教授的观点以“保护资本投入,促进社会生产”来解释所有权的诞生,我至今依旧还有诸多的不确信,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部作品带来的冲击与视野让我受益匪浅。今天中国法学界常有所谓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其实真正的学术争论都是以作品来对话的。争论的双方创作出更为优质的作品,用作品去相互较量,法科学子才更能从中获益。否则的话,很难有长远的价值,难免罹于云烟消散之命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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