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看完《社戏》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后,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12岁的鲁迅正和小伙伴们看戏,他们有说有笑,还喝着豆浆,笑容挂在脸上,享受与伙伴们玩耍的时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戏》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台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并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别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戏时,大家一会儿讨论小旦的动作,一会儿骂老旦的歌,最差的戏也会变得更加精彩!因为有了伙伴。煮豆时,大家说笑打闹,还把豆壳抛到河里去,窝在一起品尝,最坏的豆在会变得更加美味!因为有了伙伴。读着,读着,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只有7岁,妈妈让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是到农村体验乡村生活。一到农村,我和伙伴们就像一群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狂奔、打滚、呼吸新鲜空气。穿过草地,便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中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畅游。我们不等老师的同意,便纷纷跳入水中,水没过了我的肩膀。“去抓鱼!”有人提议,大家连声赞成,可是,鱼没有抓到,却一脚踩进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之时,吴天亦喊了一声。我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头无比巨大的水牛也在这条溪上洗澡!我们哭笑不得。
那句含义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鲁迅怀念童年的浓情。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我要去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这样,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从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单调了。
“故乡的歌是一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题记
美的自然环境
读《社戏》这篇课文,扑面而来的是一种浓郁的乡土气息,恰如一曲田园牧歌回荡在我的心中。作者笔下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很少受到世俗的“污染”,更多的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息,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那地方的美景别具韵味。碧绿的豆麦天地,水汽中朦胧的月色,淡黑的连山,星点的渔火,孩子们的谈笑声,潺潺的流水声,宛转悠扬的笛声,豆麦和水草发出的清香……有声有色,情景交融,宛如身处童话世界,尽显江南水乡的独特风韵,美不胜收。乡村世界彰显出的柔情,那样温馨,又是那样朦胧透明,仿佛给整个世界套上了一个柔媚而富有诗意的光圈。作者以其少有的抒情笔调,刻画出了一个清新悠远、如梦似幻的江南水乡,带有北京城里的绝无仅有的神韵风致之美。
美的生活情趣
平桥村的“住户不满30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但那儿却是我的乐土,乡下的生活充满无限的生机和情趣。在这里,我是公共的客人,可以得到不少的优待,有小朋友陪我掘蚯蚓、钓河虾,饱餐一顿,有迷人的月夜出航,小朋友们偷罗汉豆的活动,使我无比欢快,心旷神怡,这一切都充满了童真童趣。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多么古朴的生活,多么纯朴的民风!
美的人情意味
“我”是一个远客,所以极受村中人们的优待。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小领袖一般,心细如丝,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好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体现了他的亲切体贴;他敢于负责,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劝止“再多投团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又表现了他体贴他人的品质。六一公公是淳朴乡民的代表,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斗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走表现他热情好客的性格,体现了老师厚道的农民本色,在这临海的小村子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唇,不如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
平桥村不仅是我的乐土,更是鲁迅先生精心营造的桃花源,借《社戏》来构建自己理想中的`“世外桃源”。他对故乡的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已经融入血液,深深植根于心田。故乡的景、事、人同样也聚焦于作者的心理感受:向往热情美好、淳朴的人际关系,憧憬正直无私、美好和谐的人情味和人性美。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作者抨击都市,盛赞农村社戏,所潜心抒发的就是对假丑恶的厌恶,对真善美的追求。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在这几天中,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社戏》。这篇文章是反映农村生活的,而我也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感觉很亲切。
当我读《社戏》的时候,一幅十分美丽的“农村夜景图”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啊!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宛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而且也是农村孩子们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先生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奇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儿时外婆家的眷恋之情。这些都更激起我对农村的热爱。
鲁迅先生真切的再现了当时农村孩子的精神风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一群普普通通的农家孩子,一个个都是那么纯朴可爱,他们的心地又是那么高尚无私。在这些孩子们中,我最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抓蟋蟀,发生一些小矛盾也从不计较。他们和睦相处,是真正的好朋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同学们之间更应该有谦让的精神,更应该和睦相处。
看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农村孩子们深深的爱,我觉得农村的孩子们也很幸福。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一文给了我很多思考。当时的农村,很贫困、很落后,可那里的人们却以一种知足而快乐的方式生活着;那里风景秀美、人心纯朴,那里是大自然原始生活方式的象征。
乡村的人热情好客,身上永远带着纯朴的乡土气息;乡村的生活宁静悠闲,有一种自己独特的美。
鲁迅的《社戏》里处处充满了对乡村生活和童年时代的怀念和向往。平桥村的一个个夏天,他自由快乐地度过,童年枯燥的读书生活中有了一丝快乐。我的童年,没有乡村的宁静纯朴,却在课文的熏陶下带上了一丝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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