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关羽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为孙权所害。其坐骑赤兔马为孙权赐予马忠。
一日,马忠上表:赤兔马绝食数日,不久将亡。孙权大惊,急访江东名士伯喜。此人乃伯乐之后,人言其精通马语。
马忠引伯喜回府,至槽间,但见赤兔马伏于地,哀嘶不止。众人不解,惟伯喜知之。伯喜遣散诸人,抚其背叹道:“昔日曹操做《龟虽寿》,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吾深知君念关将军之恩,欲从之于地下。然当日吕奉先白门楼殒命,亦未见君如此相依,为何今日这等轻生,岂不负君千里之志哉?”
赤兔马哀嘶一声,叹道:“予尝闻,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今幸遇先生,吾可将肺腑之言相告。吾生于西凉,后为董卓所获,此人飞扬跋扈,***少帝,卧龙床,实为汉贼,吾深恨之。”
伯喜点头,曰:“后闻李儒献计,将君赠予吕布,吕布乃天下第一勇将,众皆言,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想来当不负君之志也。”赤兔马叹曰:“公言差矣。吕布此人最是无信,为荣华而***丁原,为美色而刺董卓,投刘备而夺其徐州,结袁术而斩其婚使。人无信不立’,与此等无诚信之人齐名,实为吾平生之大耻!后吾归于曹操,其手下虽猛将如云,却无人可称英雄。吾恐今生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后曹操将吾赠予关将军;吾曾于虎牢关前见其武勇,白门楼上见其恩义,仰慕已久。关将军见吾亦大喜,拜谢曹操。操问何故如此,关将军答曰:吾知此马日行千里,今幸得之,他日若知兄长下落,可一日而得见矣。’其人诚信如此。常言道: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吾敢不以死相报乎?”伯喜闻之,叹曰:“人皆言关将军乃诚信之士,今日所闻,果真如此。”
赤兔马泣曰:“吾尝慕不食周粟之伯夷、叔齐之高义。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竹可破而不可毁其节。士为知己而死,人因诚信而存,吾安肯食吴粟而苟活于世间?”言罢,伏地而亡。伯喜放声痛哭,曰:“物犹如此,人何以堪?”后奏于孙权。权闻之亦泣:“吾不知云长诚信如此,今此忠义之士为吾所害,吾有何面目见天下苍生?”后孙权传旨,将关羽父子并赤兔马厚葬。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可见无论是一沙一木,还是一叶一花,总在细枝末节处隐现端倪。
小小的蜡烛竟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它改变了整个山洞的环境,迫使那些斑斓的大蝴蝶只能另寻栖所。
一叶零落,便知秋天将至。的确,注重细节需要有如“尘”的心思。这是一门洞察世事的学问,并非机械地观察记录,也不是四处探听偷窥,而是以一种至情至性的眼光来看待万物。这几位朋友,在进洞前只有对大蝴蝶的好奇和探索,全无对生命的尊重,因而他们贸然点燃蜡烛。如“尘”的心思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心灵探索,并不是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征服。“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这是苏轼对于生命的大度。这位执铁板唱大江东去的真男儿,心中也有这种如“尘”的时刻。不过,此情并不令人费解,倘若没有这等如“尘”的心思,又怎能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绵绵无绝的佳句?
心思如“尘”,不仅需要“怜蛾不点灯”的大度与包容,还需要我们有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
当我们有了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时,才真正明白细节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力量,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看得更多,看得更远。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佛独具慧眼,从一花一叶之中,看到比凡人深得多也远得多的东西。懂得细节的人,往往能占尽先机。但凡有智慧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知性。同为凡人,为何他们会有这种先知性?究其原因,是他们触碰到时代的脉博和神经,从细节出发,观凡人之不能观,悟常人之不能悟。
细节,总是腐朽事物的报丧者、新鲜事物的召唤人。当宗法制度在第一个诸侯国被破坏时,当文字狱兴起、抓起第一个书生时,当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第一个民众时,当中国国门第一次被外国列强打开缝隙时,这些细小的迹象都预示着某种地覆天翻,而有智慧的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见微知著,迎接变化,抓住机遇,从而成为一个时代的先驱者。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但凡心中怀有大爱又能关注细节的人,必能为时代所成就进而成就一个时代。
种子向往光与热,所以愿意奋力挣扎,冲破黑暗的桎酷;新芽爱恋雨与露,所以愿意经受风尘侵扰,舒展叶片;绿叶眷恋于树木,所以愿意陪伴其度过一载春夏秋冬,一轮雨晴雪雾,当它们被问为何如此,不过说一句,“我向往,我爱,所以我愿意。”
西边山脚的鸟儿向往东边天际的彩云,所以不顾饥寒风雨,毅然而上。纵使受伤,纵使落泪,在苍穹之下也无怨无悔。
他便是那样的鸟儿,费尽一生飞往高处。谈迁自幼家境贫寒,但其人穷志不穷。及近而立之年,他展开了国史的修订工作。探民间,访古迹,查典籍。前进之路风雨兼程。二十七轮四季镌刻了白纸黑字,也染白了鬓角的霜花。他以为他已经看到了璀璨的彩云,却又有狂风骤雨将其拉下——巨著被偷走了。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水,命运的折磨让其快要倒下,但他还向往着那一天啊。于是又是八年,从头再来,终成《国榷》。
因为向往,所以愿意忍受劫难,惟心中之志引导人生之路。而这之中的.苦难,便也甘之如饴。
儿子深爱着父亲,纵是无言也能静静陪伴,不须言语与呼号,物质与欣喜,便也有幸福。
雅士林逋时常执一双木桨,乘一叶扁舟游于西湖之上。隔绝了金钱与物欲,喧闹与繁华,惟有注月光为酒,化绿水为诗句,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世人当然不解,远离舒适的日子,来这里过清贫的日子图什么?而他却说:“吾志之所适也,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他爱这空山新雨,爱这碧波浅荡,便愿意抛弃世俗与浮尘,放浪形骸于天地间。
因为热爱,所以愿意趋于宁静,即使没有戏台上的一颦一笑,没有炊烟之下的欢声笑语,自然也能给其慰藉。
反观如今社会,所愿真源于所向、所爱吗?利欲熏心、铜臭扰人,人们多已忘了为何在这世上;竞争激烈,身不由己,还有谁能不顾他人言语凭内心做出选择?向往便攀登吧,无畏险阻;爱便追求吧,不需证明。
那么,“向心之所向,爱心之所爱,所以呢?”
三个人走进商店,各自买了果汁,咖啡以及矿泉水,原因是他们各自喜欢甜味,又苦又甜的滋味,以及淡淡的感觉。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若三位顾客年岁相异,恰为少年,中年人和老者。那么该是少年喜欢那甘甜,中年人品尝甜苦之味,老者享受淡淡之醇吧。将这三味推之于人生,不亦妙乎?
我们在世上走着,都要经历少年、中年及老年三个阶段,从少年到中年的蜕变,从中年至老年的风化,不啻是身体的成长衰老,更是心智的成长,心境的渐变。
少年时,热爱那甜甜的滋味。少年总爱用美好的幻梦来裴点世界。这时候的我们,还单纯、还稚嫩,在激情中燃烧自己。我们“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可以自得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们徜徉在对未来的希望之中,年轻气盛,尽管“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是一个热爱美好的境界,是以,许多在少年时已崭露头角。“数学王子”高斯年轻时已誉满世界;年轻的丁俊晖向世界冠军叫板;仍带着稚嫩的郎朗正优雅地为人们送来悦耳琴音……少年时,不言愁,雄赳赳地向人生进军。中年时,已识了尝了那愁苦滋味,是以喜欢又苦又甜的感觉。人生至此,宛若一杯香茗,我们在苦味中挖掘甘醇。这又是另一境界。中年之时,事业与人生大都处于鼎盛之时,许多人生的无奈亦已尽收心底,氤氲出了更为成熟稳重的眼光看世界。“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中年就是一种继往开来的承接时期。携幼负老,中年又是个责任的时期。惟咖啡,苦甜参半,才彰显中年之况味与魅力。
到了老年,大约人生之百味已遍尝。互相帮助之甘甜,梦想之芬芳,责任给人的愁与乐,落井下石之苦极,过河拆桥之辛辣……最后糅杂成了什么?却是一瓶矿泉水。正如白色,其实是由七色汇聚而成。人生最高之境界,便在于饱经风霜之后,心底经过大风大浪归于平静。世界的风浪,击不起心底一丝涟漪。这便是真正的成熟,用一双真正宠辱不惊的眼看世界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只有这般闲适心境,才品味出清水中淡淡却浓郁的感觉。
人生必然是这样,渐行渐远。有言曰,少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中年看山不是山,看水亦非水;老年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此言得之。人生就是从单纯到复杂,又归于平静简单的周而复始。而我们要做的,是享受每一种滋味,感受每一种境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提纯生活之意义。
职责——永不凋零的花
将士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国泰民安时依旧艰苦训练; 白帆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风平浪静时依旧鼓足勇气; 蜜蜂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丰衣足食时依旧辛勤工作。 而当那吃着鲜美的鱼的小猫依旧不忘职责去捕鼠之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们的职责是否该铭记于心。
职责是一盏明灯,它亮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让我们时刻铭记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当朋友把幼小的孩子和丢弃给他时,他明了自己身上那份卸不下的职责,从此,他日夜奔波,将汗水汇成了一条长长的河,滋润着朋友家人的心田。然而生命对于他过于苛刻,朋友的妻子患病在床,年幼的孩子又需要照顾,他还要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所有的艰难一时间都重重地压在这个并不健壮的男人身上。这时的他就是抛弃他们而寻求自己的生命之美本无可厚非,可这个伟大的男人从未忘记过那份职责,他坚强地承担着,用自己的行为谱写着一首充满仁义的职责之歌。他就是朱邦月,一个感动了千万人的牢记职责的英雄。
职责是一朵芬芳的花,它开在我们人生的各个角落,让我们时刻感受着它的芳香和美丽。在四川地震中,一个中年男子为了自己的职责护住了身下的四名孩子,他似乎微笑着感受着人么用无限的崇敬为其铺就的天路,那路旁的花朵是孩子们的微笑,那芬芳也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任时光流逝岁月变迁,他那份为了职责而奉献的精神将成为永恒,在这个世界屹立成一座也不退色的丰碑。谭千秋,这个在危难之时固守职责的人民教师所带给沃恩的感动,将如其名字般千秋永传诵。
职责是一曲悠扬的歌,它回荡在我们生活的不同阶段,传诵着我们不同的生命之美。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忠诚之语付出沉重的代价,宫刑这个折磨着他的灵魂和身体的酷刑,如一把扎在他胸口的刀,让他生不如死,但就在这最痛苦之时,他没有舍弃自己的职责而安度晚年,他忍痛写作,为了“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的职责,为了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苟且偷生,备受鄙视却著成了“史家之绝唱”。司马迁这个可怜的人啊,在巨大的痛苦中仍坚守职责,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情怀?
当我们拥有了可以不去捕鼠亦可以生活美满幸福时,别忽略了那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职责!
南京考生所写的高考临场作文《赤兔之死》所述之事可谓理节清楚,思想精辟到位。他以三国故事为载体,以赤兔马传说为神志,以诚信为思潮,以对话为形式,以拟人为艺术手法,层层把道理剥离出故事本身,让人信服于他对诚信的体会与看法。
赤兔是传说中的神马。关于他的故事版本颇多。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只是以《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来作传质。赤兔马是红枣色的兔子头型马,他高大雄健,浑身毛如烈焰,日奔千里,夜行八百。在三国故事中,他本是董卓的坐骑。为笼络吕布之心,割爱让给吕布。然而自负的吕布在曹操所***后,曹操将马占为己有。因曹操爱惜关羽,将马匹又送给关羽。关羽与赤兔马一见倾心,于是关羽与赤兔马便结不解之缘。至关羽败走麦城,赤兔马归吴。以此为典, 蒋昕捷写出了精美绝伦的《赤兔之死》。这也是《赤兔之死》的精辟处之一,即是以历史典故为论据。我们都知道,史是最宝贵的“鉴”。
文章的精彩之处还有大胆的艺术表现手法,即是拟人手法的运用。本是枯燥的史事,但是作者却运用了马与人的精彩对话,借马之口,亮出自己的观点。可谓形神兼具。另外,这种人马之间的对话,也避免了横铺直叙的俗套,让人眼前一亮。
另外,作者善于驾驭词语,用词精简但是很贴切、形象而生动。他描写马的感情色彩时,着重于状态及动作的描写,以状态动作的描写来诠释马的思想的深邃。例如在文章中使用到了“哀嘶”、“叹”、“泣”等词。在描写伯喜的感情思想时用了“抚其背叹道...”、及“放声痛哭”。这些词简单,但是形象深刻。
周处是晋朝义兴县人。他在年轻的时候,脾气粗暴,好惹是生非,经常与人打架斗殴,危害乡里,被当地人们视为祸害。
那时候,在义兴县境内的大河里出现了一条蛟龙,同时在义兴县山里又有只斑额吊睛猛虎,它们都时常在河里、在山上侵害老百姓。当地人们都把周处同蚊龙、猛虎一起看作是“三个祸害”,而这“三个祸害”中又以周处更加厉害。为了除掉侵害老百姓的祸害,曾经有人劝说周处上山去***死那只斑额吊睛猛虎,到河里去斩除那条危及乡里的蛟龙。
周处听人劝说后,立即上山去***死了斑额吊睛猛虎,接着又下山来到有蛟龙作恶的河边。当蚊龙露出水面准备向他扑过来的那一刹那间,说时迟,那时快,周处转眼间便跳下河去举起手中锋利的砍刀,向作恶多端的蛟龙头上砍去。那蛟龙为了躲避周处的刺***,时而浮出水面,时而沉入水底,在大河里游了几十里路远。周处一直紧紧地跟着它,同样是时而浮出水面,时而沉入水底。就这样,三天三夜过去了,地方上的人都认为周处已经死了。人们都在为这“三个祸害”的灭亡而奔走相告,互相庆贺。
谁知周处在***死了蛟龙后,又突然浮出水面,游到了岸边。当他上到岸上来时,看到人们正奔走相告,都在为他已不在人世而互相庆贺,这时他才晓得自己早已被人们认为是祸害了。这是为什么呢?他扪心自问,经过一番仔细的反省之后终于有了改过自新的念头。于是,他到吴郡去寻找陆机、陆云两兄弟。因为陆家兄弟是当时远近闻名的受人尊敬的大文人、大才子,周处是想请陆家兄弟开导思想,指点迷津。
周处头脑中带着疑惑来到吴郡陆家的时候,陆机不在家,正好会见了陆云,于是他就把义兴县人为什么恨他的情况全部告诉了陆云,并说明自己想要改正错误重新做人,但又恨自己年纪已经不小了,恐怕不能干出什么成就,因此请陆家兄弟指点迷津。陆云开导他说:“古人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在早晨懂得真理,那么即使是在晚上死去,也是可贵的;何况你现在还年轻,前程还是满有希望的。”陆云接着说:“一个人怕只怕没有好的志向。有了好的志向,又何必担心美名不能够传播开去呢?”
周处听了陆云这番话后,从此洗心革面、改过自新。经过自己艰苦的努力,后来终于成了名扬四方的忠臣孝子。
这篇故事的寓意是:一个人有了缺点错误并不可怕,只要敢于正视、敢于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重新确立好的志向,一样可以成为一个有用之才。也就是说:浪子回头金不换。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