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中,我看了不少书,唯独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感触也非常深。
故事中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原型。作者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的苦难的童年。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因此我很佩服他,也很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没有收到这种苦……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美满的家庭和幸福的童年。记得有一次,妈妈对我说:“周笑颖,今天我们进行吃饭比赛,谁吃得最多,谁就能得到这块奖牌。”只见妈妈边说边亮出了一个亲手制作的金色奖牌。我想:以前妈妈给我的奖励不是玩电脑就是买课外书,今天换了个新花样,太好了,我一定要多吃几碗饭,得到这个奖牌。于是我立刻走到餐桌旁,端起碗,盛了一满碗饭,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好几次险些噎着了。我悄悄地瞅了瞅爸爸妈妈,他们也在“大口大口”地吃着,但奇怪的是,虽然他们的嘴巴嚼得飞快,但碗里的饭却剩得比我多。我还是不敢松劲,舞动着勺子继续吃,你猜猜我吃多少,一共是两大碗。这可是我平时的三倍啊!……看,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近期好忙,已经很久没在睡前读书给妞妞听了。今天,选了大师名作绘本里莫泊桑的《项链》讲给她听,当读到故事女主角玛蒂尔德因为贫穷而不快乐时,妞妞插问我一句:“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快乐吗?”
“我想,是虚荣心害的吧!许多女人都爱这样。”
“这样说是没错,不过我倒觉得她很傻,其实穷不穷与快乐不快乐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敏锐地感觉到这是孩子思维的闪光点,这样的感悟远比“虚荣”两字深刻而贴切啊,也更能体现生活的哲理。于是,我顺着她的思路,鼓励她继续讲讲为什么有这样的理解,她居然能结合近期爱看的一套《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法]碧姬·拉贝米歇尔·毕奇著)谈出自己的看法,我进一步夸奖并鼓动她:“看来,读点哲学书,使你理解小说也更有意思,更有水平了呢!”她笑笑,心里自然是得意的。我趁机引导她:“其实,如果把你的理解梳理一下,将会是一篇非常有水平的读后感呢!你想写吗?”
“想!”
“如果想写得更轻松点,我建议你把关于‘幸福和痛苦’的那个章节再好好读读。”
“我也是这么想的。”
孩子开心地答应了,看着她静静地赖在沙发上,专注研读的样子,一种欣慰油然而生。没过多久,她便完成了读后感的构思,并非常急切地向我介绍大致的思路,还把一些得意之处细细地描述一番,我一边真诚地向她表达我的佩服之情,一边在她可许接受的范围内提出我的些许建议。
连绵、慷慨激昂、雾气蒸腾、神采奕奕
我在读《狼王梦》的时候,开始的时候,最吸引我的就是紫岚再生小狼崽的时候的那种爱,她努力得从鹿群的肚子底下抢走了鹿崽子,和大白狗战斗,在风雨中坚强的把小狼崽一个一个的叼回洞穴。
可是看到后面,她培育黑仔的那种尽头,我看着黑仔一点儿一点儿的长大,我真为黑仔感到高兴黑仔长得跟他的爸爸黑桑很像,所以紫岚很想把它培育成下一代狼王,可以忽然有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黑仔竟然被一只大鹰给叼走了,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非常的愤怒,我心中的怒火燃烧了起来,虽然我不是紫岚,但是我也非常的愤怒,让我更愤怒的不是这里,而是后来紫岚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的又培育了一个“狼王”——蓝魂儿,甚至在重狼都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去“打败”了一只大熊。
我真为蓝魂儿感到骄傲,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在一次袭击人类的时候,不幸被捕猎夹夹住了,虽然我也是人类,但是我在这时,我却非常的气愤,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如果是从人类的角度来写的话,那我就会认为人类是活该的,但是《狼王梦》却是从狼的角度来写的,所以我非常的痛恨人类,最最让人痛心的是,后来紫岚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培养出了一个小时候非常懦弱的双毛,结果再一次争夺狼王位的时候,不幸身亡了。
紫岚非常的伤心,于是她打算再取一个伴侣,可是不管她怎样的“勾引”其他的异性,而他们却都不理睬她,后来她很喜欢的一个狼,他竟然娶了紫岚的女儿媚媚,紫蓝很想帮他的女儿的孩子度过被吃掉的难关,于是拼了命和一只老鹰斗争,结果她和老鹰同归于尽了,读到这里,我都甚至觉得,紫岚也不用管她的女儿呀,让她去死呗!跟紫岚有没有什么关系,虽然媚媚生的是她的孙子,我想这可能就是母爱吧!
读完《狼王梦》我的感受很深很深,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爱!
我在寒假里读了《童年》这本书,它的作者大家都不陌生,是享誉世界的高尔基。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讲述了围绕主人公阿廖沙展开的一系列故事。
在描写父亲时,作者用了这么一段话来形容——“他穿着白衣,身子显得特别长。光着脚的脚趾古怪地交叉着;往常爱抚我的双手安详地搁在胸口,手指也是弯曲的……和善的面容上脸色一片晦暗,两排难看地龇着的牙齿使我觉得怪可怕的”这段话中的“古怪地”:“显得”:“怪可怕的”等形容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的童真:好奇,阿廖沙那时是多么小,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
之后,他的母亲瓦尔瓦拉和外婆带他一起来到了外公家,阿廖沙在那个家里受了许多的委屈,发现了许多新事物,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他能干慈祥的外婆讲给他许多动听的故事,给高尔基带来极大鼓舞,高尔基在书中描写道:“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从外祖父家打架时场面的描写(两个舅舅忽地一声站起来…冲着外祖父大叫大吼,像狗似的冤屈地龇着牙,哆嗦着……叫声像公鸡打鸣似的响……外祖母痛苦得面孔都变样儿了,说:“全都分给他们吧,你也好落得耳根子清静,分吧!”“住嘴,都是你惯的!”外祖父叫喊着,两眼直发光……别看他个子小,叫起来却直震耳朵中作者把吵架时那种眼红脖子粗:激烈的争吵:大声地喊叫写得惟妙惟肖,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前几天,我请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作为送给同学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本书的名字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幸福的狐狸家庭和三个凶狠贪婪的饲养场主进行地一场智慧和力量的较量。
山谷里有三个饲养场,三个饲养场的场主经营得不错,他们都是有钱人,但都是卑鄙龌龊的家伙。博吉斯是养鸡场的场主,他养了好几千只鸡。他胖得出奇,是因为他一日三餐要吃三只盖着厚厚一层水果布丁的水煮鸡。邦斯是鸭鹅饲养场的场主,他养了好几千只鸭子和鹅,他是个大腹便便的小矮个。比恩是火鸡饲养场和苹果园的主人,他瘦得像一支铅笔,在他们三个人中,他是最聪明的一个。
山谷上方的小山上有一片树林,树林里的一棵大树下有一个洞里住着狐狸先生、狐狸太太,还有他们的四只小狐狸。每天晚上狐狸先生会问狐狸太太想吃什么,她把自己想吃的东西告诉狐狸先生之后,他会乘着夜幕悄悄溜进山谷去随意取货。博吉斯、邦斯和比恩对发生的事情很清楚,这使他们气得发疯。
有一次,狐狸先生出去找食物,而那三个人已经拿着枪潜伏在洞附近了。狐狸先生慢慢地走着,突然,三声枪响,森林好像炸开了锅。狐狸先生的尾巴被打掉了,但他仍然坚持着回到家人身边。最后这个小山丘被108个人包围着,而且都拿着枪,在这里的动物都只能被活活饿死。
但聪明的狐狸爸爸带领四只小狐狸挖了一条地下通道,可以到鸡舍、鸭鹅舍和苹果酒窖,然后还在家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并且以后永远在地下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狐狸先生真了不起,遇到困难会开动脑筋想解决的办法。四只小狐狸也也不例外,聪明又勇敢,我真佩服它们!我还明白了大家团结起来,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塔顶上的猫》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中的一部分,由明天出版社出版。写了一只高傲的虎皮猫整天呆在塔顶仰望天空,以及发生在塔下面的一系列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笑猫在这个春天,遇见了一只美丽的虎皮猫,每次见到虎皮猫,笑猫都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笑猫喜欢的人杜真子说,他恋爱了。每次,虎皮猫都会独自在塔顶上幸福地发呆。她是那么神秘,那么高贵。但是,笑猫只能在很远的地方,默默地注视着她。
你对这个故事感兴趣么?先让我介绍一下人物,再说故事的发生吧!笑猫、靓猫、酷猫、虎皮猫、雪里拖枪等,都是书中有趣的人物,还有可爱的地包天,那是笑猫的爱犬的名字。书中还写了马小跳、杜真子以及他们的爸爸妈妈们。
很久以前,虎皮猫的爸爸妈妈就一直想爬到那座白塔的塔顶上,但是他们不像以前一样那样年轻,没有能力爬上去,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虎皮猫练习爬。她的爸爸妈妈的皮毛都不像虎皮猫,因为她的爸爸皮毛是黑的,妈妈的是黄的。所以她的皮毛既有黑又有黄,黑黄相间,就成了虎皮的样子。她白天睡觉,晚上练习轻功,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终于练成了。每天都要爬上高高的塔顶,望着天空幸福地发呆。她的姿态非常优美。
有一天,地包天和笑猫去看云彩,发现塔顶上有一只虎皮猫望着天空,这件事传到了所有猫的耳朵里。他们非常愤怒,因为这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成的,他们都没有能力爬上去。他们每天都在森林里开会,他们忌妒得不得了,还愤怒地游行。这时候,老鼠们高兴了,狡猾的老老鼠看到猫们如此嫉妒和自负,就帮助他们出了很多歪点子和损招,让这些狂热的猫们上当,被老鼠们玩了不知几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不要自己觉得自己了不起,过于自负。嫉妒别人对自己没有好处,只有坏处,这就叫损人不利己;自负就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是自己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我看了改变千万青年命运的不朽经典《平凡的世界》,马云曾说过“是路遥的作品改变了我,让我意识到不放弃总有机会。”整本书共有三部,有上百万字,全书十分励志,有着年代背景,而且夹杂着些凄美的爱情。
书中有一件事给我很深的印象,就是分家后孙少安办了砖厂,但是调节火候的工人由于技术不当,而使孙少安***且负债累累,但是少安并没有绝望,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后来,他通过贷款又重操旧业,最后,赢利滚滚来。
我想说,少安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不因一点打击而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反而通过总结失败而奠定自己的辉煌事业,这不仅说明了失败乃成功之母,更告诫了人们要永不言弃。
由此我想到了一位明星——周杰伦,他还在童年时期,父母就离异了,但是家庭变故并没有使他放弃对音乐的梦想,反而使这个信念更坚定了。终于,机遇来了,一直怀才不遇的周杰伦的才华被音乐人吴宗宪看中了,吴宗宪让他在10天之内写出50首歌,要知道,这可是个难题,但是这次下马威并没有吓到周杰伦,他做到了!而他的经历成为了脍炙人口的故事。
还有最近爆红网络的鸟叔,但他出道前的经历可能不为人知。毋庸置疑,鸟叔并不是高富帅,签约公司还想让他去整容,而且他先前出的歌都不太受欢迎,但是,鸟叔坚持自我,最终诞生了神曲《江南style》。
试问,周杰伦和鸟叔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我想,是因为他们执著,永不言弃。“不放弃”,或许很多人会说这很容易嘛!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这正是人类身上最缺乏的一点。一株小草都能从石缝中顽强地生长出来,而人类,自称比小草伟大的多,又有何不可以呢?
海明威曾说过“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只要你永不言弃,问世间又有何物能打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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