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一定有方法:怎么让别人知道你读过书 导读:如果你读过很多书,而别人却说你看起来不像读了那么多书的人,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把书本内化于我们自身,在我们言行中外显出来。 有人问:
大学两年读了大概200本。有认真读的,也有泛读的。可是,别人似乎感觉不到。刚才去面试,面试官说我表现不出来看了那么多书。我个人认为,读书多为内化。实在不懂如何外显。
答:本科时,一位很有才华的心理学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让我终身难忘:很多同学喜欢说自己一天能读多少页的书,有些人一天能读50页,有些人能读100页。可是一旦你用“页数”为单位来度量读书这种行为时,从一开始你就错了。同理,我想说,你用读了多少本书来形容你的读书经历,这种思路,从一开始就错了。如果你认真读到了书里去,是不会care、甚至会完全忽略掉今天读了多少页,今年读了多少本的;当你沉迷于书中绚烂多彩的世界,当你的观念被翻天覆地地革新,是不会care、甚至会完全忽略掉今天读了多少页,今年读了多少本的。 当我们看手表的时候,常是快等不及了;当我们数书页的时候,常是快看不下去了;当我们念叨看了几本书的时候,常是连书名都记不全了。所以,数多少页、多少本这行为本身,就说明你已经败了。很多时候,一个人对待知识和思想的态度,就体现在用什么东西去丈量它。
如果有人问一位读书而有大成之人:你因何而脱胎换骨?你因何而涅磐重生?这些问题,他该如何作答?他说:”我因200本书而脱胎换骨,我因1000本书而涅磐重生“,如何?
学而悟道,有时候一本书就够了,有时候一万本都不够。这取决于,你读了什么书,更重要的是,你是如何读的:你有没有读进去把自己活埋在里面,又有没有读出来敲打出一个新的自己。
有些书,是一代宗师级的人物,把他们毕生的智慧熔铸在一本书里面;有些书,是一个领域的开疆拓土之作,从一片混沌中劈出一个新世界;有些书,是一个领域的集大成之作,观点纷繁,气象万千;有些书,如盗梦空间一般有几层境界,你多读一遍就多梦到一层。对这些书,你若只是都当成那两百分之一,花上一个星期匆匆读完,读后即扔,只摘下几条金句供日后泡妞之用,难道这就算读过了吗?
有些书,要用心血去读;有些书,要用足够的经历去读;有些书,是要绞尽最后一粒脑细胞去读;有些书,是一辈子都读不完读不透?
看书的方法,不仅要看作者写了什么(一层),还要琢磨文字背后的意蕴,那些弦外之音(二层),还要去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些、要这样写(三层),还要去想想看作者用了什么样的框架和策略在组织这本书,以及在各种细微处又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和技巧(四层),当然更重要的是,以上的这些分析对你自己的现实和精神世界能带来什么样的帮助,是否能启发你、引导你、改变你?(五层) 于是,一本值得都烂读透的书,就需要你去读五遍、十遍去读烂读透它。于是乎,和很多人的答案相反:所谓200本,你不是读少了,而是读多了、读水了、读浅了!
其实你的状态一点都不特殊,你和许多人一样,以为自己在读书,其实是在集邮。 最后,建议你重新拿起一本你最崇敬的书,换一种方式,再读一遍、两遍、三遍?
答:对于你说的.“面试官说我表现不出来看了那么多书”,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
我是一名销售助理,跟着的销售是公司里面算数一数二勤奋的人,他知道我经常从亲番茄网站借书。可是有一天,我跟他谈起我对于工作的烦恼,他突然说了句,”平时看你读了那么多书,可是我觉得一点都没在哪体现到哦。“
这句话在我脑袋里回荡了好几天。我开始思考我读书是怎么读的,而我的工作态度和谈吐是如何的。反省的结果是:我在工作中并未体现出任何的专业与有内涵。自己的小孩子气和天真无知一览无遗。
我看过的书往往都是看过就看过了。有时候当别人提到他看过某本书,然后我会兴冲冲地说我也看过,但是我一点都说不出那本书的精华在哪里,糟粕在哪里。一直都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却一直未直视。于是我开始改变我的读书习惯。 发现自己思维比较混乱,于是我开始看一些训练思维方式的书,例如《麦肯锡方法》系列,《思维导图》《瞬变》等。并且开始在看书的时候尝试思考,对方的观点好在哪里,能否为我所用;对方思考的方向条理是如何的,我面对同样的问题,会不会也这样去思考,或者我有自己更好的解决方案。也开始尝试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如如何把工作整理得更有条理,让别人接着继续做的时候不用花太多时间就可以了解。遇到客户提出的问题,自己开始思考如何用最少的时间麻烦最少的人,然后把问题解决掉。
同事对我的工作的意见慢慢地就没那么多,他们觉得我终于不是一个刚出来工作的人的样子。
对于题主说的内化和外显。一个有才学的人,不用故意去外显别人都会体会到了。有时候一些不怎么说话的学长在听我说一大堆废话的时候,往往一句话就可以把我镇住,他们往往可以抓住问题的重点一针见血。而他们,都是属于非常有自己的目标,非常用功看书的人。
既然你会问这个问题,应该也是想把你所学归你所用吧。
我的语文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一的课堂上。
只见她穿着一件带白色小披肩的碎花连衣裙,披着边肩的碎发,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包,款款走进教室,端庄高贵,铅华尽洗,散发独特香气。她的脸上写着笑意,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眼睛像星星,明亮璀璨,当它们看我的时候,还着一种温柔、慈祥的神情,这使人觉得亲切舒服。
每次上课时,她都端着一杯菊花枸札茶,在这个小镇里很少有人喝这样的茶,一般老师上课也不会带着茶杯。看来她很懂得爱护自己。
她确实是一个懂爱、会爱的人。不但护自己,更爱别人。记得有一次她给我们读胡适的《我的母亲》时,声音不像以前那般婉转流畅,当她读完,就沉默了。我抬起头,看见了她眼中噙着晶莹的泪水。她哽咽着,双眼泛红地对我们说,她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也去世了。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重了起来。教室里显得异常安静,我想同学们和我一样都被她对自己母亲的爱所感动了吧!
她不只是爱自己的母亲,还有自己的真诚、善良爱着别人。
那一次,我们都在看书,窗外有一个老爷爷一直在走廊上徘徊。她看见了,便去询问,得知是来给学生送饭在外面等待后,她将教室里的一把空椅子搬出去让老爷爷坐。当她从外面进来时,脸上就像是被一线阳光照亮了,洋溢着一种幸福的神情。这时,整个教室充满了爱的芬芳。这一幕,又成为我心底一幅永恒的画卷。我想:当她把爱轻轻送出,她自身也就成了最靓人的风景。
她心里总蕴涵着母爱般博大的情愫,有的老师看到有同学上课不认真会勃然大怒,可她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像母亲一样宽容和蔼,让人看见她内心灿烂的阳光和清澈的小溪。使人神清气爽,静心听讲。
我相信,以后当她变成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时,她依然拥有不受岁月摧残的美丽,恒久如菊花般优雅的气质。我也相信,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位总是喝着菊花枸杞茶的语文老师。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需要报答最美好的人,这就是母亲。”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他用汗水浇灌着我们的成长。岁月流逝今昔两不同,是我们偷走了母亲的青春与容颜,偷走了母亲的健康与美丽。所以,我们应该感谢这世间最伟大的女人——母亲。
人们常说“百善孝为先”,占有包拯辞官救母,冯玉祥为逝母作诗的佳话;今有陈毅为老母洗屎尿裤的孝道。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母亲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她为我们倾注了她毕生的心血和精力,母亲无时不刻不在关心我,呵护我。当我深夜难眠时,是母亲将我轻轻揽入怀中,低声哼唱着摇篮曲;当我生病时,是母亲趴在窗前日夜守护;当我在成长道路上摔跤时,是母亲将我扶起为我拭去眼泪。然而我们何曾明白她的苦心,何曾体会她的辛苦,何曾感觉到母亲已渐渐老去。感恩是敬重的,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马克·吐温说:“就是在我们母亲的膝上,我们获得了我们最高尚,最真诚和最远大的理想,但是里面很少有任何金钱。”是的,母亲用她的善良,纯朴,圣洁影响着我们,使我在如此混乱的社会中得以保存最质朴的本性,感谢他给了我们一生的爱,感谢她无私,伟大,崇高的爱着我们,我们才能得以健康成长。在我十岁那年,我在我家的网吧里捡到一个男士钱包,我交给了妈妈,本是想着里面肯定有钱,拿出来把钱占为己有,却不曾想被妈妈一顿训斥。妈妈把钱包收了起来,从未打开它,直到失主前来寻找,妈妈才拿出归还……妈妈用她的实际行动教育了我,感恩母亲。
母亲无私的奉献了她的一生来把我们养育成人。她像春天的细雨洒落在我们的心田,滋润着一颗颗幼苗茁壮成长。感恩母亲,是她让我看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是她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正如米尔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每逢经过她那破旧的小摊,准会闻见一阵淡雅的混合果香味,她坐在摊的中央磕着瓜子,小日子过得极为安逸。
刚认识她是因为朋友,朋友当时就住在她水果摊的楼上,一次朋友带我去楼下玩时,正巧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块斑驳得不成样的大红色围裙,围裙里面是一件深黑的老款羽绒服,她看起来臃肿极了,就像只大熊。朋友惺惺地瞟了她一眼,小声对我说:“嘿,看那个女人,可凶了!上次我就是不小心摔烂了她们家一个苹果,就把我骂了一通哩!”朋友拉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向她道:“‘毛雷锋’下午好啊。”
我被那个女人的名字逗笑了。只见毛雷锋望着朋友笑道:“你个丫头,没大没小!小心我揍你哩!”朋友没再理她,走了。
之后,和毛雷锋熟络。和朋友一样没大没小地叫着她“毛雷锋”,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揍”过我们。每当叫她名字时,她也不生气。黑乎乎的脸舒展开来,冲我们微笑。一次,她家进了一台榨甘蔗的机器,我和朋友刚好在她水果店旁,她便招呼我们:“来来来,尝尝我家鲜榨的甘蔗汁,可甜了。”我俩犹豫地接过了甘蔗汁,问:“一杯多少钱?”“嘿!要什么钱啊,就请你们尝尝甜不甜嘞,哈哈!”她质朴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温情,爽朗的笑声里荡漾的是一种热情,朴实的农家品格。
还有一次,为了盛放捉来的蚂蚁,我便偷偷潜入毛雷锋家的后杂院,偷拿了她家用过的一个水杯,将蚂蚁放了进去,那毛雷锋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到了我的身后,大叫:“你个臭丫头,干嘛呢!”我一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抢过杯子一瞧,嘴角一扬,无奈地笑道:“你这是要毒死我啊,算了,这次就放过你吧!”
“嗯?”我疑惑。
时隔多年,依旧记得她守着水果店,坐在果香里的场景。如今,她的小摊被拆了,不知她的去向。
如果还有机会,你再来我的回忆里开家小摊可好?
忘不了,忘不了。一身花袄,守着小摊。
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
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
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
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当我读起胡锦涛向全国少先队员建队60周年祝贺信中的这一段话,看到祖国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我倍感激动,我深深地感受到生活在伟大的祖国是多么幸运,因为党的阳光时刻温暖着我们的心,关怀着我们的成长。
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祖国把它那最有希望的一角系在我们胸前,每天,我们都在祖国的怀抱中成长,让我们时刻把它挂在心上,系上了它,就不会再感到寒冷,系上了它,跌倒了也会再爬起来,系上了它,失败了同时露出成功的希望,永远不要忘记,我们是祖国的儿女,永远不要忘记,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让我们珍惜这充满歌声的童年,让我们珍爱这神圣而又光荣的领巾!
我们是新世纪的雏鹰,今天,我们正在磨练羽翼;明天,我们将要搏击长空!今天,我们在你的旗帜下,整装、报到;明天,我们要跟着你出发、奔向新的目标! 红领巾,你就像春天里艳丽的映山红,红领巾,你就像夏日里热烈的太阳,红领巾,你就像秋天里火红的枫叶,红领巾,你就像冬天里熊熊的火焰;红领巾,你是五星红旗的一角,红领巾,你是中华未来的希望,红领巾,你是新世纪的明星在闪闪发光!
我认为,我和五星红旗有很深的缘分,因为在学校里,我不仅是一名少先队员,还是一名护旗手。每当我带着鲜艳的红领巾,捧着那面五星红旗,我感到无比的自豪,为我是一名少先队员感到自豪,为我是一名护旗手感到自豪,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
理想是美好的,但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要确立一个远大的志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要立志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奋斗,我们要珍惜和抓紧童年的每一秒,为自己的理想做充分的准备。
人生就像一个花园,理想便是一粒粒种子。当你漫步在这个花园里,并亲手埋下一粒理想的种子,这粒种子便会在你的'内心发芽、长大,如果你一直坚持照顾她,我深信,她一定会让你的人生开花、结果。
我曾经有过很多理想,比如:成绩好、被评上校三好……但是现在,我才明白,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的理想应该是把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发达、更强大、更繁荣富强,应该是为祖国争光、振兴中华。
让我们一起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争当“四好”少年
换季了,街上的许多服装店都在打折,这可乐坏了我们家那两个爱逛街的女人。
天刚蒙蒙亮,她俩就大呼小叫的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起来,急匆匆地催促着我吃完了饭。来到大街上,服装商场都还没开门,只有一些卖服装的小店儿才刚刚开张,门口挂着“二折”、“三折”“五折”的牌子。两个女人见了,立刻眉开眼笑,挨家挨户地逛了起来。她们俩左挑挑,右看看,不一会儿就看上了一件不是很好看却很便宜的衣服,服务员小姐微笑着,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这件衣服的好处。我为了尽快结束这次“旅途”,也不停地说“好看”。两个女人一点儿也不动心,扔下衣服,扬长而去。不知过了多久,她们终于看上了一件比较好看的衣服,就去试穿。然后,在镜子面前,扭动着腰肢,左看右看,觉得不错,便开始与老板砍价。老板说什么也不肯便宜点儿。于是两个女人就开始不停的挑衣服的毛病,直挑到衣服没有的毛病都被她们挑出来为止,这两个女人这才喜笑颜开的离去。老板还得满脸堆笑:“欢迎下次再来!”然后小声地嘀咕:“真是气死人了!”
就这样,直到中午,这两个女人也没挑到合适的衣服,而我的肚子也开始唱起了“空城计”,我便大声的**起来。两个女人把我拽进了一个冰淇淋店,塞给我两个冰淇淋,又走进了另一家商场。
她们逛完大街逛小巷,逛完小店逛商场,直逛得我眼冒金星,腿发酸。害得我每到一家商场就急急忙忙找凳子坐下,直到她们招呼一声,我才屁颠屁颠的跟上前去。终于,她们找到一件非常非常好看的衣服。我长舒了一口气,“我的苦日子总算到头了。”没想两个女人却说:“说不定前面还有更好看的呢!”老天,谁来救救我!
直到晚上八点,两个女人才选到满意的衣服。我想:这下总该回家了吧?没想到老妈把眼一瞪:“还有你老爸的呢。”啊?不会吧!我的天……
就这样,直到晚上10点我们才回家。这两个女人竟然还嘀咕道:“还有摩尔商场没逛到,明天再去!”噢,天哪!
最近,我在家里搞起了“勤工俭学”,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帮姥姥干家务活,“打工赚钱”。
这几天,我总是快速做完作业,让出充裕的时间帮姥姥干家务劳动。晚饭后的第一个项目就是收拾桌子,洗碗。洗碗这活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冰凉的水扎得我两只胳膊都起了鸡皮疙瘩。想起姥姥天天都这样,也就不觉得凉了。第二个项目是扫地拖地。这事儿到没有什么难的,只要把拖把透干净了,甩干净了,就可以擦出一个干干净净的地板来。由于我不会安排,就做这么点活儿,显得非常的累。刚干完活儿,就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浑身没有不疼的地方。
不干真的不知道姥姥的辛苦,家里的活儿多着呢,姥姥从早忙到晚,其中很多活儿都是为了我,却从来没有半句怨言。反而还默默地忍受着我的许多时候的不满意,想起来真的很是惭愧内疚。
羊跪鸦哺,知恩图报。姥姥每次都给我记着帐,说干一项给两块钱,用于买学具什么的。其实,我做这点家务活儿真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孝敬姥姥,回报她为我做的一切。但我知道,我的这点“勤工俭学”是远远不够的,而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努力学习,用一贯的好成绩来报恩姥姥。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